不可撤消人寿保险信托: 英文名为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ILIT),这是做遗产规划中除生前信托外,用的最多的一种信托。被保人(the insured)向这种信托每年赠送(gift)一笔钱,由信托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支付保费,信托拥有这份保险。由于被保人不直接支付保费,也不拥有保险,所以保险理赔日后不记入遗产因而没有遗产税。举例说,张先生今年66岁,张太太64岁,他们居住的房屋目前价值200万, 还有一出租屋价值100万,房屋贷款都已全部付清,另有股票、共同基金、退休帐户300万,全部资产加起来有600万,他们有2个小孩都已成年。按照2011年的遗产免税额计算,如果他们设立A-B信托,将有200万的遗产免税额,还有400万(600万-200万)的遗产要交遗产税,按55%的税率计算遗产税为220万。遗产税在人去世后9个月付现金给IRS。他们的子女当然可以买房子来付遗产税,但房市不景气时很可能卖不出好价钱,就象现在这样。也可以动用401K等退休帐户来付遗产税,但401K、IRA因从未付过税,所以拿出来时要先付所得税,先去掉40%(联邦税加州税)。401K本身要计入遗产,要交遗产税,又去掉50%。而如果他们有人寿保险,这份人寿保险又是由不可撤消人寿保险信托拥有,则他们的子女可以用人寿保险的理赔来付遗产税。他们付给保险公司的保费15年大概需要总计50万到60万(取决于他们的健康状况),换来200万有保证的死亡理赔,任何其它方式都不可能有如此大的投入产出效益。有人说我可以拿这笔钱去投资股市,但第一,股市不保证回报率;第二,就算你取得了很高的回报,但股市先要交资本增值税(15%),再交遗产税(55%),你的总额要去掉一大半。假设你每年投资$35,000(交保费的钱)于股市,持续15年,每年平均12%的回报,15年后你大概有130万。两种税一扣,你只剩下大约50万-60万,跟你的本差不多($35,000x15=$525,000).所以你折腾半天,做的完全是无用功,正所谓“生了孩子被狼叼去了,白废半天劲”。
所以对高资产人士来说,付遗产税最经济的办法就是买人寿保险,这恐怕没有人能否认。但买什么样的保险、以及怎么买却非常有讲究。买错了保险或者是未严格按规则办事,则有可能前功尽弃。定期保险没法用来做遗产规划,因为定期保险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驾鹤西归;Whole Life 现在也很少用来做遗产规划,因为Whole Life有较多的现金值,太贵;投资型的保险因为与股市挂钩,没有guarantee,也不适合拿来作遗产规划。专门用于遗产规划的是Survivorship Universal Life (Second-to-die),这种保险现金值较少,所以比较便宜。而且它可以guarantee保到100岁、110岁或120岁。
怎么做也要严格遵守IRS规则。一般是先设立不可撤消人寿保险信托,向IRS申请一个trust number,也叫联邦税号(Federal tax ID #);然后trust替你向保险公司申请一个人寿保险。你的保险代理或财务顾问会为你和你的配偶安排体检。Trust作好后要到银行开户,把钱打到这个trust户头中,再由这个信托帐户向保险公司开支票,付保费。需要强调的是你和你的配偶作为被保人不可以作这个保险的所有人,也不可作执行人(trustee)。这个保险的所有人是不可撤消人寿保险信托,执行人可以是你的子女,收益人一般是你的子女。你每年可以以gift(赠与)的形式向这个信托赠送一笔钱,再向trustee(执行人)也是收益人的子女发一封信,通知他/她钱已经打到信托上去了,trustee再向你回一封信表示知道了。30天以后再由信托向保险公司开支票付保费,这就是所谓的Crummey Power,中文很难翻译。
已经买了的人寿保险也可以转入这种不可撤消的信托,转时也要遵循上述规则,只有转进信托的保险日后才没有遗产税。如果转时保险上的现金值(cash value)太多,可能会有赠与税的问题。同时还要受3年追溯期(3-year trace back)的限制,就是说如果在转移后3年以内被保人去世了,这个保险还是要算回他/她的遗产。
3/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