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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爱》_103

(2016-11-26 11:51:39)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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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菲在法拉盛的日子平静而安详地流逝着。她在这里转眼生活了许多年,她交了新的朋友,保持着积极的心态,尽量对新事物保持兴趣和好感,为自己寻找一些快乐的事情,让日子尽量忙碌些,忙碌的人更容易快乐,或者,就忘记了悲伤。生命的大海已不再会有狂风和骇浪,但海水永远不会静止啊,总是有着层层的涟漪。有时沈菲会想起小菲,小峰,自己的爸爸,妈妈,想时仍然是平静的,还有许多过去的人和事情,他们会像一部老电影,又模糊,又特别的熟悉。但沈菲会让自己不要过多的沉溺其中,总是会让风吹起,把正渐渐聚拢的淡淡的悲哀轻轻地一次又一次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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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菲85岁那年,她最后一次回到成都。距离上一次回家,已经过去15年。现在,她已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走在这座闪闪发亮的城市里,身旁汽车飞驶,人流如梭。但一切都显得不再真实。这座她熟悉的城市已经变得陌生,走在街上,一度沈菲想:自己这是在哪儿?那座童年里的城市又去哪里了?难道它们都真的没有了吗?自己再也不能把它们找回来了吗?她努力回想自己曾像小马驹一样跑过的那些石板路上,还有巷子,街道,店铺,儿时的那座城市已经消失,比她消失的还快啊。她在过去年轻时回家,什么没有这种感觉?她想可能是因为她老了。所以,应该克服这种怀旧,喜欢新的城市。但走在这座城市里,仍然感觉怪异,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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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沈菲再一次来到成都郊外的赵公山时,她的心才终于平静下来。赵公山依然在那里,绝世独立。山很高,山顶笼罩着薄雾,山体郁郁葱葱。这山没有什么特别的景致,也没有出名的道观或者寺庙。所以,一直以来游人罕至。但赵公山是一座大山,非常高。而现在,更显得格外安详。

在高中的时候,沈菲和班上的同学爬过一次赵公山。这次爬山给沈菲印象深刻。因为山高,他们在快到山顶的一座道观里住了一夜。沈菲记得,道观很小,由青砖和木头搭建而成,已经很破旧了。观里面住着一名奇怪的中年道人,留着长胡子,身穿青色道袍。沈菲注意袍子上面打着补丁。他头上带的道士的帽子,让沈菲感觉样子好笑。道士给同学们做了一顿晚饭。从山里采摘的几种野菜,用姜、蒜和干辣子在热油里素炒一下,撒上盐,一大锅热气腾腾新蒸的白米饭。当时,同学们都觉得这晚的饭菜美味无比,(但也可能是饿了。沈菲望着眼前的赵公山想,那时候总是饿,饥饿的感真觉美好啊,)大家一哄而上,转眼几个盘子就干干净净了。晚上住的地方是一间屋子,两排相对的通铺,上面有几条很薄的脏兮兮的被子,所有的同学都躺在上面。到了深夜还睡不着,于是又爬起来,一起出来在山里走。那是沈菲唯一一次在深夜的大山里走。人多所以夜晚走山路并不害怕。开始,一路上大家说说笑笑,后来,有一度所有的人都沉默了,然后,有人说起了道士,说这个道士一定是在这里修炼道家的秘密功法,然后,这时有人又说也可能是一个潜逃的杀人犯,化妆成道士,躲在深山里,于是,有人又说起道士种种奇怪的神情举止。所有的人再度陷入沉默。这时大家不约而同注意到,周围远远近近都是黑黢黢的影子,奇形怪状,更远处苍茫的夜空下,是黑色山峦雄伟而静默的身躯。后来,终于有人提出:该回去了,再走恐怕找不到回去的路,就会迷失在山里了。于是,大家立刻转身往回走。这一次在走的时候,每个人都感觉身后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一直跟着他们。可是,没有人回头去看,也没有人说出自己心中的恐惧。(直到回来后,在交谈时才知道原来当时大家都有类似的想法。)这样,他们就不得不再次开始大声说笑。仿佛这样就可以驱散魔鬼。但沈菲沉默着,那时她的心中想到一个句子: “一个人在深夜的山里行走”。这句话反复地在她心里回响。让她感觉自己虽然走在同学之中,但是和他们是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透明的,但有着看不见却一生无法相互穿越的隔阂,不能抵达彼此。她的心中感到一股忧伤,在这大山的清新的夜里,身边同学们的说笑声变得越来越遥远,越陌生,也越模糊,她跟着同学们走着,陷入幻想,仿佛她无法理解他们的语言了,一点也听不懂他们的笑声。直到李明宇突然一拍她,说:有狼。吓得沈菲哇的大叫出来,一下跳到明宇的身后,同时一把抓住了明宇的手臂。顿时,所有的同学都哈哈大笑。那笑声在夜晚显得夸张。然后,同学们继续赶路。一路上,再次有说有笑。很快就回到了道观。道士住的屋子黑着灯,大家蹑手蹑脚走回自己的房间,穿着衣服在床上躺下。几个人盖一条被子,相互争抢着闹了一会儿。这一次,很快所有的人都睡去了。但是,在快要睡着的一刻,沈菲又想起了那句话:“一个人在深夜的山里行走”。刚才被李明宇吓到后,周围的人都在笑。那时,沈菲抬起了头,向着很远处的天空望过一眼。在暗青的天空中,一轮明月正静静地悬在那里。

而现在,赵公山就静静地停在沈菲的面前。但沈菲已经再也无力爬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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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沈菲最后一次给父母上坟。这是沈菲此次回家最重要的事情。她特意赶在清明回来。当年埋葬父亲时,沈菲选了一处新建的高档陵园。价格昂贵。陵园建在一处小山丘的阴面,这里到处苍松翠柏,坟不多,园里显得安静,典雅。但这次回来,沈菲大吃一惊,还在远远的地方就看见了,整个小半面的山丘白花花的一片全是墓碑。走近了,那些墓碑更显得一个比一个巨大,很多墓碑上盘龙雕凤镶金嵌玉,金灿灿的,中间是黑色粗大的名字。有些石头里还嵌着大大的照片。园外停车场里停满了像棺材一样的车子,园里人头攒动,到处纸烟缭绕,地上摆着水果、点心和白酒,鞭炮声和哭嚎声混在一处,此起彼伏。沈菲父母的墓偏置于一隅。沈菲走近,泪水潸然而落。现在,父母的坟显得简陋,矮小,而且陈旧了。

沈菲走过去,拿出纸巾,把父母的墓碑擦拭一遍。然后,收起那些已经脏了的纸巾,重新走到墓碑前,把带来的两束鲜花端正地摆放好,对着墓碑三鞠躬。本来沈菲想能静静地在父母的墓旁坐一坐,但没有想到陵园里有这么多人,闹得心慌。上次来时,园里已经有很多坟冢,但上坟的人并不多。她想,可能因为上次即不是清明,也不是休息日。这使她后悔选择这个日子,只好站在父母的墓前,默默注视着墓碑上的名字。然后,转身离开了。离开时,泪水再一次从眼眶流了出来。

不久,沈菲坐飞机回纽约。直到飞机在纽约林肯机场的跑道上着陆的一刻,沈菲的心才突然间完全平静下来。她想:好了,总算又回家了。

沈菲知道,这将是自己最后一次远行。她已无力出走了。

 

*

在回来的飞机上,沈菲再次想等自己死后将把骨灰洒掉。但这次想到这些她就接着就想到,而那时自己父母的墓就会慢慢的荒芜下去了。最后,他们的墓会是什么样子呢?还是否会有人,在某一天,哪怕是偶然的经过而注意到了他们吗?这样她就想起了,那还是在很多年很多年以前,她在NIA小西的实验室里做博士后。那时研究所的附近,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块荒芜的墓地。杂草丛生,一些路和倒斜的墓碑都被淹没了。然后,她就又想到了那个叫山口的日本博士后。她仍然能记住他的名字和模样。一个胖乎乎的大男孩儿。在一个周六的下午,她陪着他一起去了那个墓地拍照。她记得在那个淡泊如烟的秋日午后,墓地显得无比荒凉。但,那荒凉是那么的美!这记忆让她此时的内心感到的是一丝温暖。后来,山口在一封email中问她:难道墓地也有荒凉的和热闹的之分吗?这个问题,她至今也无法回答他。可是,她仍然记得山口说过:

生和死都可以是美的!

而且她还记得,这个爱拍墓地的大男孩还一直想做一名婚纱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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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贞生前有一次和有关讨论一起出国旅行的事情。当年,送给她派克笔的老爷爷告诉过她,有一天她也会出国的,到世界上许多地方,纽约,巴黎,伦敦,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丹麦的哥本哈根。那时,婉贞还是个小姑娘。她听说过纽约、巴黎和伦敦,可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她能去那些地方。于是,她不解地问老爷爷:那为什么要去丹麦的哥本哈根呢?老爷爷说,因为那里有安徒生的鱼美人啊!于是,婉贞在梦里真的来到了哥本哈根,看到了美丽的鱼美人,走到了她的身边。但她仍然不相信,有朝一日她真的能去那些地方。那时婉贞还没有见过海呢!她想这绝对不可能!但是现在,她相信,可能啦。时代变了,一切皆有可能!她和有光认真地讨论起出国旅行的事情。有光也相信这完全可能。他感慨,有多少过去难于上青天的事情,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后来就都可能了,再后来就变得容易得简直是小菜一碟。然后,婉贞说:我们要去纽约、巴黎、伦敦、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丹麦的哥本哈根。有光都同意。但问:为什么要去丹麦的哥本哈根啊?婉贞仿佛有些着急地说:因为那里有安徒生的鱼美人啊!有光这才恍然大悟,但接着又问:那为什么要去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呢?婉贞这下愣住了,想了很久说:因为布宜诺斯艾利斯这个名字听起来就是那么的浪漫!

然后,在这次谈话后不久,婉贞就在海淀区知春路的一个十字路口,逃过了一场车祸,但仍然被命运之神领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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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夏雨看到那支派克金笔时,有些吃惊。母亲以前从来没有对他说起过。他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笔。在一期《读者文摘》中,(当然是中国的《读者文摘》啦!)他曾读到过。当年美国总统访华,尼克松赠送给毛泽东一支钢笔,笔杆中含有美国宇航员从月球上带回来的土壤中的元素。而那支钢笔,正是美国的派克笔。文章没有照片,夏雨从来也没有见过这种美国的金笔。他小心地拿过来,仔细端详。笔比不大,在他手中甚至还略微显得有些小,样子质朴,让他想到汉代的瓦当和印刻。笔身是黑色的,但笔夹和笔帽上的金属圈,是金黄的颜色的。那黄色很柔和。夏雨拧开笔帽,看见笔尖也是柔和的金黄色,上面刻着字。他把笔拿在眼前仔细看:

PATKER

DUOFOLD

14K

PEN

N

婉贞给儿子讲完笔的来历后,对儿子说:有一天你也会去这些地方的,伦敦,纽约,巴黎,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丹麦的哥本哈根。那时,婉贞还不太敢想自己有一天能出国,到这些地方去看一看。但她这时已经相信,儿子一定能的。夏雨又看看这支笔,然后合上笔帽,对婉贞说,可他并不想出国呀!第二天,夏雨把笔灌上了墨水就用了起来。婉贞刚一看到时吓了一大跳,心疼得直后悔把笔给了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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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在手术后的第二天醒来时,又想到了赵公山。

赵公山在成都郊外,是一座既无名气又无特色的山。成都附近有两座名山,青城与峨眉。青城多道观,峨嵋多寺院;青城灵秀,峨眉雄浑。但赵公山只是一座普通的山,远望像一座山,走近了看还是像一座山。这里没有游人,也没有被开发过。山很高,遍山茂密的植被,只有几条通往山顶的模糊的土石路。

夏雨不能忘记赵公山,是因为在高中时,他和班上的同学爬上过一次赵公山。决定爬赵公山是为了锻炼意志力和体力。当然,更主要的是好玩,而且刺激。因为山太高了,爬上去时天就黑了,所以需要在山上过夜。是明宇提议的。他说:山上有一个道观,里面只住着一个道士,可以在那里过夜。道士还会为留宿的客人做晚饭,但每人要交两块钱。一听到要在山里过夜,大家立刻来了精神。可是出发时,有好几个同学临时退缩了。有的老实说是家长不让,说太危险;有的推脱说病了。出发时是夏天,但明宇让大家都带上棉衣。进了山,夏雨就发现,这里的树木长得形状古怪,道路时时被荒草掩没,不易辨认。接近中午,太阳在天空中越来越亮了,但大家感觉越来越冷,吃过午饭就都穿上了棉衣。到了傍晚,天色逐渐暗下来,但他们仍然没有看到道观。明宇要大家加快速度,说如果天黑前找不着道观就危险了。有人说:会不会走错路了。沉默一会儿,明宇说:不会。那时大家都累了,虽然穿着棉衣,但仍然又冷又饿。而他们随后就进入一片黑松林。黑松林里的松树果真是黑色的。林里树木长得很乱,枝杈横斜,有的树倒了,俯卧在地上,有的半倒,却正好横在胸前。暮色中到处黑影憧憧,奇形怪状,仿佛许多无形的妖魔正蹲踞在四周纷纷喷云吐雾地呼吸着,气氛恐怖,幸亏众人是结伴而行。走出黑松林时,暮色更暗。又爬了不久,明宇突然向远方一指,大喊:看,我们到了!不远处在淡铅色的浅夜中悬浮着一座青灰色的道观,不甚清晰,但同学们顿时欢呼雀跃,跳了起来。

住在山上的那夜,夏雨看到了道士。道士对他们说,自己在山中修炼内丹,他的师傅已经修炼成仙活了400年,现在仍然在昆仑山。当时大家听了都感到非常神秘。将信将疑,不敢不信,甚至从山上下来后,都没有人敢说,这是一个纯粹胡扯淡的说法。人不可能活那么久。当时大家心中都感觉,于神异之事总是或许会有的。夏雨还记得,晚饭是新蒸的热气腾腾的白米饭和道士炒的野菜。那晚的饭菜简直美味无比。现在,他终于领悟到那美好不仅是来源于食物本身,更是来源于对食物的渴望。美就是一种惊奇,是激情激发出的惊奇。而如今,他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对于食物的激情了。现在,他总是食欲不振,饿了吃几口就是又饱了。现在回忆起当年的往事,夏雨对于当年的那种饥饿感无比渴望。没有什么比这种青春时光里的饥饿感更美好的了!这是夏雨唯一一次在山上过夜的经历。那天吃过饭,同学们又在深夜跑出道观,在深山里散步。一路上,大家又说又笑,夏雨却一言不发。他在整个中学都是沉默寡言的。但此刻,他的内心却无比激动。因为,他想到了此刻自己正走在深夜的大山里,远近都是黑色起伏的群山,苍莽葱郁的森林,迎面滚滚而来的是大山雄健的呼吸,天上群星灿烂。他的周围正奏响着一首无声而沸腾的黑色交响曲。而他,这生命中的精灵,正走在其中。夏雨的脑海里突然想到了一句诗:一个孩子,深夜,走在黑色的群山中。

下山时,下起了雨。那是成都的细雨。细密,迷蒙,能渗透到心底最深的地方。路上,一片泥泞。每个人在下山时都摔了很多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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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悄悄话 写给读者的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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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午夜发来的悄悄话

一位网友发给我悄悄话,我在半夜看到了提示。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据以往的所有经验,这种悄悄话都是表示对我的文字非常的喜爱。结果,这次表达的却是,非常的不喜爱。出乎意料!不过,也不能说是不喜爱,更准确的说法是,表达了对无法喜爱我的文字的无奈。有点儿像一个小姑娘和一个老头约会,姑娘说:大叔,您真的很好,很渊博。可是我太嫩啦,欣赏不了,也跟不动了。咱们还是拜拜吧,别胡闹下去了。

其实,这种意见完全可以贴出来。我们这种文学的论坛全是一味的简单赞扬,其实是没有太大意思的。偶尔看到又比较直白的批评,转眼又没有了。

你忽而很近,忽而很远,转眼就不见了。
我忽而欢喜,忽而忧怨,瞬间,很寂寞。

这位读者说,小说的知识量太大,她跟的很吃力,问我知道不知道,这种多条平行线的结构,让她看的很辛苦。她再也跟不下去了。

从这位读者的来信其实可以反映出,我们这个民族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喜欢知识,往往是因为知识是一种权利,但我们其实对于知识没并没有什么兴趣。如果当年没有被西方列强用大炮打开国门,我们再过1万年也不可能独立的发展出现代的科学体系。我们是一个过于形象思维的民族,普遍的难以欣赏一种抽象的美。而我们的小说都非常的贴近生活。我喜欢你,是因为贴的真的好近。所以,并不存在什么理解上的困难。它们都通俗、易懂,好看。

从这位读者的来信反映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这个民族喜欢简单,爱玩大道至简,倾向于把事情越弄越简单,而不是复杂。这样一来,我们的文化就自然而然的越来越简单了。

当然,我写的这部小说其实很简单,而且也不是普及知识,那里面没有知识,只是故事,只不过不是一条线,或者两条线,是多线条的罢了。但是,说了这么多,我还是没有能说出来,我的这部小说到底想要说些什么?因为,如果要回答这个问题,我只能把这部80万字的小说,再给我们的这位读者朋友贴一遍。但是,我们的这位读者受到这部小说的折磨,还不足够多吗!不过,据说小f已经开始重读这部小说了!当我知道这个消息时,真想亲她一口。可现在我又非常担心过两天她会跑过来对我说:/、立,你这个大骗子!我被你骗了!p!我现在总算看清你了!这种话我真的是听过太多遍了,我不想再听到了。

我其实非常喜欢闲看和沙丁的某些留言与评论。因为,从他们的留言中我看到有人读我的小说,已经读到很生气的程度,而且还在愤怒和烦躁中跳着读下去。我觉得这是一件值得自觉牛逼的事情。而这位读者也很棒!她已经读到快趴下,表示再也跟不上去了。这够意思了!因为小说已经快结束了,而后面已经没有什么所谓的令人受不了的知识啦!尽管,我认为她不如索性坚持到底。加油!加油!我的小说里已经说了,毛主席他老人家说过,坚持就是胜利!但我还是要对她说:

对不起,亲爱的。你把不该读的已经都读完了。I’m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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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觉

体会生活中的一瞬间,有时会会心一笑。那些空间里从来不乏诗意。

错觉

她说:你到底离过几次婚,但你不需要回答我。
我说:你不能这样不让我回答,但我无可奉告你。
她说:本来也不想知道,没有人想知道你的隐私。
我说:噢,原来是这样的,原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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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留言

“杨致远生前,《临沧海记》:)害得俺狗了半天,原来是2116年的故事”——sunflower28

如果你把小说里的每一个细节,都这样去研究,那么你这一年可能就过去了。那样,它就不仅仅是一本小说,而变成了你的一种生活。是一种生活的艺术,也是一种艺术的生活。

但是,

这又怎么样?这些都重要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怎样才能过上真正的生活?有谁能告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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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世界

“回首往事,我就变得一无所有。对于一枚投入水中的阿司匹林泡腾片来说,一块珍贵的石头,和一个曾经那么年轻,美丽,并且爱过你的女人,有什么大不了吗?那片阿司匹林他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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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有时候,太优美的诗读几遍就不想读了,而且有些貌似不经意的文字却百读不厌,就像布考斯基的这首小诗,每次读都喜欢的不得了:

完成

我们像玫瑰,
懒得开花,
待到太阳,
等不及了,
我们才怒放。



2016/1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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