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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峰和沈菲在纽约的日子呢?有快乐,也有痛苦。那就和过去所有的日子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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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周末。下午艾米来找沈菲了。
在沈菲刚到纽约时,有一天沈岩给了她一个电话号码,说这是省里一位同事女儿的电话,她叫艾米,也在纽约,已经来美国好几年,她比沈菲还小,沈岩让沈菲和她联系一下。沈岩没有具体说是什么样的朋友,上级或下级,同级,朋友,一般的朋友,或者不一般的朋友。但是没等沈菲和艾米联系,艾米就先给沈菲打电话了。
今天艾米穿着高档职业装,一身让人炫目的黑色,配一条珍珠项链,一粒粒洁白滚圆的珍珠,柔和地围绕在她的项间,看上去,即漂亮又端庄。实验室和公司不同,在实验室,无论老板还是学生,很少有人穿正装。所以,她一来,就惹人注目。但实验室里绝大多数的人都以为来的是生物制剂公司或者生物仪器公司的高级主管呢。下午艾米打电话,问沈菲忙不忙,想过来聊聊,好久没见了,虽然离得这么近。沈菲说,真是的。快来吧,今天正好老板去德国开会了,下午她也没有什么实验。
艾米来了,两个人去楼上的咖啡厅。咖啡厅里已经有一些人了。有的单独坐在笔记本电脑前边喝咖啡边看文献,或者改文章;有的三三两两在一起聊天;左手靠窗的地方,几张桌子被拼了起来,桌上贴了彩色的纸带,上面放着吃剩下的蛋糕、果盘和几盘小点心,周围站着十来个人,正在说笑。
她俩要了咖啡,就找到一对儿沙发坐下。沈菲先开口,说:
“今天哪阵风把你吹来了?”
“哎呀,大科学家,你天天忙,我能见你一面不容易啊。荣幸,荣幸。”艾米做出作揖的动作,嘴上却嘻嘻地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脸上化的妆很精细。
“什么科学家,就是天天辛苦罢了。我倒是羡慕你们在公司干呢。”沈菲皱皱鼻子,她没有化妆,也嘻嘻地笑着。两个人都撇着成都话。
“不行,不行。你这么大的学问,哪能干我们这个啊?”然后,艾米又说:
“不过我们真的应该经常聚聚,在放假时可以一起出去旅行。我最想去欧洲了。”
沈菲说她在英国上学时,倒是去过欧洲的一些国家。现在来美国还没有时间在美国好好玩一玩。她说,过去最想来的地方就是纽约,在中国时还来过一次纽约旅行,但现在住在这里却没有时间好好转一转。艾米说:你那么忙啊?沈菲说她老公更忙,他成天想做大科学家。沈菲又笑了。艾米说:你们都是大科学家,将来两个人一起获诺贝尔奖。什么呀。就是苦力。沈菲说着拍了拍艾米的腿。她们接着开始聊起了旅行。然后,说着说着,艾米就说到了她的男朋友巴乔。巴乔是意大利人,长得高大英俊。沈菲在艾米的party上,曾经见过两次,交谈不多,但觉得他性格开朗,和艾米真是天生的一对儿。这时,艾米对沈菲说,巴乔觉得沈菲长得很美呢。说他很喜欢沈菲。沈菲都不好意思了,忙叫艾米别瞎说。沈菲一直觉得自己不够丰满,胸部太平了。小峰则笑话她说,这是思想的结果,是读书读的,把奶转化成了思想。沈菲当时无所谓地笑笑,但其实还是很在意。毕竟是女人嘛!她总带加厚的乳罩,但看上去硬邦邦的,小峰发现后就问,这是冬天用的吗?沈菲说,讨厌。小峰后来就管它叫盔甲。有一次小峰拿她的乳罩讲笑话,说有一个女黑首党的教父,(有过女黑手党的教父吗?如果有也应该叫教母啊,)天天戴着一个特制的加厚乳罩,无比性感。有一次,却遭遇了暗杀,……乳罩挡住了子弹。沈菲打断小峰说出答案。不,小峰说,因为她的乳罩是如此的厚,所以在子弹在乳罩里穿行时,女教父就已经把它解下来了。沈菲听了笑着狠打了小峰一顿,然后警告他以后不许再拿乳罩开她的玩笑。沈菲问他俩什么时候结婚?但心里知道,这一对儿肯定从来没想过结婚。沈菲想多好的年纪啊。接着就继续谈起了旅行,说她想去柬埔寨,她说有一段时间她特别想去这个国家。艾米不太理解,她对这个国家几乎一无所知。她问沈菲,那个地方有什么好玩的?然后又讲起了自己曾经去过新、马、泰。然后,不知为什么艾米又说起了巴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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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菲在英国读书时,有一次学校举办系列讲座,主题是东南亚国家的历史与文化。沈菲对东南亚的文化历史,既不了解,也没兴趣。这些年国内到东南亚的旅游越来越红火,她知道那里风光旖旎,物价便宜,既现代又原始,即整洁又脏乱,是个值得旅游度假的好地方。
然而,那天她却迷迷糊糊地听了一个讲座。已经记不得为什么要听这个讲座,可能是被海报上的照片所吸引;也可能是为了练习听力;还可能什么原因也没有,只是那天闲得没事儿,但也可能是确有原因可后来给忘了。之所以说是迷迷糊糊,是因为那时沈菲刚到英国,英语还不行,所以这个讲座听得迷迷糊糊一头雾水。讲座的主题是Cambodia and Angkor Wat。主讲人在讲座中不停地说着Cambodia、Angkor Wat,但她直到讲座结束,也没有搞清楚这两个单词是什么意思。大概来说吧,Cambodia是一个亚洲的小国,贫困,混乱,动荡不安。但在这个多灾多难的小国广袤无边的热带雨林里,却隐藏着一座用石头打造的城市。城市早已没有人居住,森林完全封闭了它,几百年的时间里再也没有人来到过这里,甚至,连外面世界焚尸炉的浓烟也不能穿过那片无边无际的雨林而飘散进来。这座大城就是Angkor Wat。主讲人在屏幕上不断地放出Angkor Wat的大幅彩照。沈菲看到那些巨大的石头是青灰色的,上面有的布满苔藓,有的长出了红褐色的锈迹。周围是茂密的热带雨林,空中盘绕着弯曲的古藤,地上长满了蒿草和野花。那些石头庙宇结构庄严,但平易近人。庙宇的石壁上刻满了精美的浮雕全是神话、传说和市井人家日常生活的故事。有一些照片,神的宫殿已经坍塌,乳白色的雾气穿行于巨石的废墟间。就是在一片这样的残骸中,沈菲看到了54座完好无损的石塔,四面都雕琢成微笑的脸庞,像是埋在泥土中的54个巨人露出的巨大的头颅,目光平静看向远方。即使那时沈菲走进了这巨大笑脸组成的迷宫,那些巨石的淡灰色的安详也不会受到丝毫打扰;即使她走到巨颅的面前,顽皮地挡住一张笑脸的视线,那颗头颅依然向着每一个方向微笑而无动于衷,好像她的存在对于他们是毫无所谓的,是没有意义的,是不真实的,好像他的目光是中微子早就穿透了她那微不足道的存在而驰向远方;即使她用手指戳他的眼睛,他依然微笑不会皱一皱眉头或眨一下眼睛,就这样用一种东方式的隐忍苦难的方式,以令人恐怖的平静,等待着神秘的时间来摧毁他面前一切貌似强大的对立物,从而在最终的彻底的毁灭中获得永恒的虚无与统一……
后来,主讲人开始讲浮雕中的神话故事。整个讲座的过程,看着那些让她震惊的彩色照片,听着那些她所不能完全理解的异国语言,沈菲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到家后,她查了字典,才知道:
Cambodia,柬埔寨;Angkor Wat,就是吴哥窟。
那天讲座结束时,屏幕变成了一片蓝光。沈菲跟随着人群走出会场,穿过校园,但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走进了伦敦狭窄曲折正随着落日而沉降下去的街道,被街道引领着不停地向前走,在这个世界里,还有多少令人眩目的奇迹,她不知道?又有多少这样的奇迹,在她还没有察觉时就已经消失。最后,沈菲走到一条街道的尽头,无路可走了。她于是掉转头,回家。在回去的路上,她开始想家了,她想念成都的家乡成都的雨,那倾斜如织的细雨,细如牛毛,曾经密密麻麻地打在她的脸上,眉头上,发梢上,以一种几乎察觉不到的方式,但不久就聚成一串串水珠挂满了她的额头,顺着她的面颊流淌下来。而如果这样,她就可以一边走一边开心地大哭上一场而不用打伞,不用担心被路上的叔叔、阿姨、大哥哥、大姐姐们嘲笑。而那些曾经的人们现在又都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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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说巴乔的性欲旺盛,让她受不了。沈菲觉得,艾米应该是那种性欲旺盛的女孩儿,让男人受不了才对。那一天,宋姐倒是和她谈到了一些性,但当时在那种环境里显得很自然。现在,和艾米在这里谈这些,沈菲觉得唐突而且还怪怪的。幸好周围没有中国人。沈菲的性欲比较平淡,很少主动。小峰的性欲倒很强,不过沈菲已经注意到,只要实验一忙起来,小峰就没有什么性欲啦,尤其是做这个3C之后,小峰的情绪大起大落,两人已经很少做爱。看来,科学研究的确是能让人得到极大的满足啊!不过沈菲觉得,小峰最近越来越消沉,她有些为他担心。等艾米说完沈菲没有继续这个令她尴尬的话题,而是又说起了旅行。她给艾米讲柬埔寨,艾米则一会儿说她想去泰国骑大象,一会儿又说她想去非洲看狮子。最后建议沈菲,先找机会开车去一次黄石公园。但是不久,让沈菲吃惊的是,艾米又说起了巴乔,而且还是那方面的事。沈菲不再插话,只是静静地听。但发现这个平时爽快泼辣的艾米,现在竟然有些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沈菲好奇怪啊!艾米,艾米,这个小丫头,居然也会不好意思吗?但是是什么事情会让她不好意思呢?沈菲猜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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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回夏雨与倩文和好就会想到破碎的镜子重新拼圆的悲惨图像,而倩文这时心情愉快,她会要叫上夏雷,三个人一起出去吃烤羊肉串,夏雷这时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倩文和夏雷都是那么喜欢吃烤羊肉串,都是那么地相互喜欢着彼此。倩文亲夏雷就像亲自己的亲弟弟。夏雨可以理解。倩文是独女,一直想要一个弟弟,她又是一个极富母爱的女人,(对夏雨,还有母老虎的爱,)一直想要一个儿子。而夏雷正好承担了这两个角色。夏雨觉得她对夏雷的爱,纯洁但神经兮兮的。倩文对夏雷是百依百顺的,从不发脾气。夏雨真希望自己能做她的弟弟,或者,干脆夏雷娶了倩文算了,(或者,自己做倩文的儿子。)但让夏雨迷惑的是自己的弟弟。夏雷对倩文的那份依恋,让夏雨不好理解。夏雷已经长成大人了,比他还高还壮,十分男人。这个曾经的街头小混混,考进了政法大学,今后要成为一名警官。一个混混成为国家干部,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他对倩文的那种依恋,夏雨很难理解。缺乏母爱?恋母情结?好像都不靠谱。一度夏雨以为夏雷爱上倩文了,这样他倒有了一丝嫉妒。但后来发现也不是。他搞不懂,只能假定:他们两个人都渴望某种情感,渴望某种爱,但与性无关。当然另一个问题是:可能问题是出在他自己身上。是他没有爱的能力!他是一个不能持续地爱一个人的糟糕的家伙,当他真的要获得爱的时候,他就想逃避。一个内心冷酷的男人。想到这夏雨又有些可怜倩文。他觉得他真应该多爱倩文一点儿。但这很难。一时还行,长久就难了。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而不做坏事。
爱,也是一样。
但羊肉串让事情暂时发生了改变。北京的羊肉串真香啊。他们说新疆的羊肉串更好,但夏雨相信北京的羊肉串是最好的。这时,倩文总会给夏雨再要上一支整只的大腰子。羊肉串上的肉块又鲜又嫩,肥瘦相兼,烤在炭火上,冒着浓香的烟雾。在一排排流油的肉串上撒上细粒儿的食盐,淡黄绿色的孜然粒,再浇上北京的二锅头,火苗呼的一下蹿上来里,烧得肉串儿冒着油滋滋啦啦的响。等到夏雨吃到肉串,尤其是倩文擎在手中递到夏雨嘴边的腰子时,他的思绪就不免带上了肉串和腰子的幸福和悔过的气息。倩文有什么不好呢?不就是脾气大些,强悍些,霸道些,有时像斯大林,有时像希特勒,但她爱自己啊,又精明能干,还有什么不知足呢?如果这时烤羊肉串儿的大妈或大哥再说上一句:小伙子你真有福气,这么好一个媳妇儿,以后发达了可别把她给忘了,那时夏雨就悔过的都要流出眼泪了。多少年以后,夏雨对夏雷说,生活的悖论就在于,一切使生活美好的东西,又都是美好生活的毒素。而食欲对于幸福生活至关中重要。过去,在食物匮乏的年代,那时什么都好吃啊!人生活在一种食欲之中,吃上一顿饱饭就会觉得幸福得别无所求。而现在什么都能吃到,可吃什么都不再会激发他的渴望,让他兴奋。夏雨告诉夏雷,没有食欲,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一日三餐面对着满桌山珍海味,可你没有胃口。那时就觉得生不如死。所以,幸福不是得到,而是渴望。那头面前挂着胡萝卜推磨的驴是世间最幸福的鸟儿。他可以一圈一圈不知疲倦地推磨,感觉幸福,一直渴望至死。夏雷说:可一旦它意识到了那根胡萝卜只是一个虚幻,而它竟然追求了这么多圈,那它会立刻崩溃的。但在那时,夏雨大吃着羊肉串时,就又觉得和倩文在一起挺快乐挺幸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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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文喜欢夏雷。当他考入政法大学,倩文竟然给夏雷买了一只黑色汉显的摩托罗拉BP机,并为他交服务费。夏雨嫉妒啦!他的不是汉显,也不是摩托罗拉。而且,弟弟刚上大学带个BP机既没用也不好啊。可是,倩文爱起来,不计后果,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也管不了。那时他们两家家境都不错,但大家也都不富裕,倩文又还在上学。不过,那时每个人都觉得有希望,因为邓小平已经说了,让少数人先富起来。而少数人正在变富,那时大家都觉得到处是机会,等少数人富起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就会跟着也富起来,那最终不就每一个人都富裕起来了嘛!
有一天,倩文跑进来,一下抱住夏雨,亲吻他,然后说:我们毕业后去绍兴吧。我们一起去创业。创业?夏雨一下子也兴奋了。创业,那是90年代的最强音!
他知道倩文的一个亲戚在绍兴,现在正有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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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夏雨和倩文第一次去蹦迪。迪厅是当时的新生事物。北京的JJ,据说是亚洲最大,世界第四的迪厅。再有就是东方一号、杰克逊、SOGOU、NASA、贝斯特、热点、太阳阳。新生事物的复制开始变得越来越快,好像一夜之间就遍布大街小巷。世界正变得越来越相似。踏进舞厅的一刻,夏雨被震撼住,脑子里突然间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个念头:未来的世界就是这样的!
在“未来的世界”里,空中弥漫着蓝色的烟雾,彩色光柱在黑暗里乱飞乱撞,音乐震耳,节奏强劲得让人血管爆裂。倩文扯着嗓子对夏雨喊,但夏雨听不见她在喊什么,结果被倩文一把拉进舞池。他们都不会跳,就在那里乱蹦乱跳。倩文疯掉了。四周所有的脸都在高高低低中忽明忽暗,亮起来的一刻,每个人都像幽灵,表情迷幻,身体扭曲,转眼又变成黑影,面目漆黑。夏雨很快也疯掉了,感觉灵魂出窍,像是磕了药,什么记忆都没有了,只感觉这感觉太棒了,既特别兴奋又特别麻木。夏雨已经汗流浃背,他high非常的high,一直闭着眼,扭动着身体在蹦啊,蹦啊。
从迪厅出来时倩文要打车,但夏雨说走走吧。整整一夜,两个人都已经大汗淋漓,但一点儿也不累,也不觉得困,一出来反而特别清醒。沿着迪厅前面的马路一拐,喧嚣声就立刻无影无踪,那里好像是另一个世界,道路幽长。黎明时分,这北京最静谧的时刻。街上没有行人,只有他俩移动的影子和轻微的脚步声,那声音轻得像情人的亲吻。周围居民楼的灯火都熄灭了,城市中的人们正在一间间房门紧闭的屋子里熟睡,做着各自无人知晓的梦;街上没有小动物惊慌地跑过,或者在道路中央好奇地停下,机警而天真地注视着他们;天空中没有飞鸟儿;泥土里没有蚯蚓在挖掘;四周连一只蚊子都没有;夏蝉也停止了永恒的鸣叫。夏雨和倩文走在马路中央,汗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蒸发,他们没有牵手,都不说话,好像害怕打破这静寂的神秘,只是默默地并肩而行,也不敢做哪怕稍稍的停留,偶尔倩文超过夏雨走远,那时夏雨就看见了倩文起落的足跟和她清瘦的背影。月亮很淡,像某处荒芜的庭院,晾着的一条时间久远的白手绢,洗得都变薄了,而且,残破不全。
倩文在临死前问夏雨是否还记得这个夜晚,语声无力,几乎无法听到。夏雨说:记得的,记得的。他记得:
那时,他们是那样年轻;尽管恩恩怨怨,但在大学里,他们仍然快乐;那时,他们的皮肤光滑,肌肉匀称,富于弹性;那时,他们的身上没有陈旧的老伤,再累,睡上一觉就恢复了。夏雨是多么想永远留下来,留在他的大学的校园里,留在那风里,那操场上的晨曦和落日里,留在宿舍楼的夜里,就留在那个美妙年华,那个像金子一样的大学的时光里……
那么,人是在失去的时候才拥有的?或者人只能拥有记忆?那么,拥有是幸还是失去是幸?或者拥有就意味着失去,而失去也意味着拥有?又或者本来就无所谓拥有和失去,那只在人的想象中?那么人是宁愿因拥有而失去或是因不曾拥有而从未失去?。。。
越问越糊涂了,只好参禅去。幸好人不需要明白就可以活着。:)
不敢常常来留言,就是怕把一盘精美的大菜捣成了一锅浆糊。更怕的是熬出来一碗鸡汤。:)
能够直接对作者讲出读后的感受,实在是一件快意的事。
非常感谢你的辛苦。周末快乐!
倩文在临死前问夏雨是否还记得这个夜晚,语声无力,几乎无法听到。夏雨说:记得的,记得的。他记得:
那时,他们是那样年轻;尽管恩恩怨怨,但在大学里,他们仍然快乐;那时,他们的皮肤光滑,肌肉匀称,富于弹性;那时,他们的身上没有陈旧的老伤,再累,睡上一觉就恢复了。夏雨是多么想永远留下来,留在他的大学的校园里,留在那风里,那操场上的晨曦和落日里,留在宿舍楼的夜里,就留在那个美妙年华,那个像金子一样的大学的时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