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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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人间:汤米的爱情史

(2011-12-17 17:29:20) 下一个

同事汤米是个很帅气的小伙子,喜欢和中国人交朋友,所以每逢中国人的圈子里聚会,大伙儿总喜欢叫上他。他第一次来参加聚会的时候,成了太太们偷偷注目的对象。我老婆则更加干脆:“哪个小帅哥叫什么?帮我引见一下。” 

一来二去,他成了中国人圈子里的香脖脖。女儿过生日自然不用说,连老夫妻俩结婚纪念,也喜欢请他来。 

汤米虽帅,但恋爱史却颇为坎坷。他的初恋对象是高中同学,名字叫艾米。说到这里不得不提,汤米的中学校友里,有一位顶顶大名,他就是好莱坞男星爱德华。诺顿。虽然诺顿比汤米高几级,但是他们同在学校棒球队里打过球,因此有机会共同出现在棒球队的一张合影上。我见过那张照片,当年的诺顿比现在的他长得可爱些。提到诺顿不是为了别的,这位叫艾米的姑娘当年是学校的校花之一,被不少男同学明着暗着恋过,其中也包括诺顿。追的人太多也未必是好事,艾米直到毕业也仍然是行单影只。汤米大学毕业后,在一次聚会上偶然与艾米重逢,立刻展开攻势,不久即俘获美人心。 

谁知好景不长,汤米与艾米(听着还真是一对)成双入对不久,就发现她在和另外的男士偷偷约会。汤米虽然很爱艾米,但是无法忍受她的此种行为,于是断然分手。 

汤米的第二任女友是在网上聊天认识的,名叫斯黛拉,住在芝加哥。两人关系升温极快,认识一周之后,斯黛拉就从芝加哥搬来与汤米住在一起,他们也经常出双入对出现在我们的聚会上,样子十分甜蜜。 

随着两人关系的逐渐升级,斯黛拉开始变得有控制欲。从汤米的衣食住行,到他其它的女性朋友,都在她的严格控制范围内。不难想象,争吵无法避免,而且愈演愈烈。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两人的关系如同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最终仍然无法摆脱分手的命运。 

斯黛拉搬回芝加哥的当晚,我看汤米神情沮丧,就陪他去酒吧消遣。他说了很多,最后喝多了,我不得不开着他的车把他送回去。 

这件事之后,汤米的心态发生了明显变化,而且从我们这里学会了一句中文,时不时挂在嘴上,发音也越来越正确:“全面撒网,重点培养。”这句话是他找女朋友的新的行动准则。 

我们都没想到的是,汤米培养来培养去,最后把培养重点放在了我们都认识的一位中国女孩身上。我们在私下里都不认为他们是班配的一对。汤米就不用说了,那个来自广州的女孩子从容貌到身材都无法与汤米的两位前女友相提并论,唯一的优势是精明。而且她本人一开始不太愿意把老美列为男友的考虑范围。汤米为此非了不少力气,在我们能看到的范围内用尽了招数,比如和她一起去采蓝莓(我们都尝了),潜水(我们都看到了他爆晒的脸),骑马(他摔了一跤,一瘸一拐了几个星期),甚至作为护花使者陪她回中国(我们都看到了照片)。这些都是我们能看到的,我们看不到的内容应该更丰富,因为有一次我们看到他的脖子后面有一小片没洗掉的油彩,只有硬币大小但却五彩斑斓。我们问他怎么回事,他立刻涨红了脸,嘴里却吱吱唔唔地说没什么。

我们都认为事情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直到公司里来了一位新员工,也是位的中国女孩,来自青岛。汤米由于工作上的关系,与她每天接触频繁。一来二去,公司里谁都看得出他们倆不再仅仅是同事了。

后面的故事有点俗套。广州女孩不知道怎么知道了这件事情,立刻醋意大发,三人大闹了一场,最终的结果是青岛女孩辞职离开了公司,而且远赴加州另谋高就。汤米乖乖地回到广州女孩身边,从此小心翼翼,不再出轨。 

以后的故事就平淡多了。终于有一天,我们收到了他们倆发的结婚请柬。 

今天,汤米已经有了一个一岁的女儿,而且他自己已经会说不少中国话。我们一致认为他说得最好的一句是:“不抽烟,少喝酒,听老婆的话,抱着女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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