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共剪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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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未老》(4)

(2015-07-21 17:05:18) 下一个

4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有点迷糊,眼前除了淡绿色的窗帘和身上不知何时盖上的淡绿色床单,还多了他那张曾经无比熟悉而今有点疏远的脸。

他第一次走进我的视线还是个十四岁的少年,瘦高的个子,短短的头发,神采飞扬的脸,穿着肥大而土气的校服。眼前的他一身洗得褪色的T恤短裤,蜷曲着高大的身体坐在地上,头靠在床头柜和床之间的夹角,为了舒服,在脑后垫了个枕头,这应该是多年来,手术后疲惫不堪的他早就习惯的睡姿。

这几年他的头发几乎全白了,有了明显的抬头纹,眉间的川字纹就是睡着了也如刀刻一般,瘦削的脸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双唇紧紧地抿着,仿佛在尽力阻止他说出什么。我知道很多人都羡慕他年少成名,中年得志,朝中有人,朋友给力,可眼前他这张苍老得让人心疼的脸上种种痛苦和无奈又怎么说呢?

他今天的痛苦和无奈与我沈织云有千重关联,又毫无关系: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选择!都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一个深陷泥沼快要没顶的人,该如何挽回当初的误判和抉择?又该如何负责呢?

想到这,我轻轻叹了口气。

下一刻他睁开眼睛。我们彼此对视了一会儿,有些困惑于这曾经无比熟悉而又遥远的场景,都笑了。

他习惯性地用双手搓了搓脸,问我,“几点了?”

我环顾了整个卧室,也没找到任何答案,“不知道,你这儿啥也没有!”

他没在意地哦了一声,双手撑地,利落地站起来,问,“饿了吧!起来,我给你做饭吃!”

我坐起来,淡绿色的床单从身上滑落,露出光溜溜的腿,吸引了他的视线,我对他这个“恶习”早就见怪不怪了!他最多看两眼,比那些上来就动手的强多了!

我到卫生间找洗好的内衣。晾在窗口薄薄的蕾丝内衣已经干了,应该被仔细整理过,不用问,一定是他,他向来就是这么个有点强迫症的人。

我取下肉色的V字形蕾丝高腰内裤,刚穿上,身后传来他的声音,“你现在穿几号衣服?0号还是2号?”当年他离开美国的时候,我穿4号衣服,现在能穿2号了。

我一边整理衣服,一边转身,嘴角噙着笑,“你刚才没看?”

他埋头洗脸,嘴里嘟囔着,无非是那句万年不变的狡辩,“我什么没看过?”

整个宿舍里我没找到可以看时间的,就拿起他放在小餐桌上的手机,已经下午四点半了,这一觉居然睡了差不多六个小时,我都不记得有多久没吃药就能睡这么长时间了。是什么让我睡了这么久?也许是他床上熟悉的混合了碧浪洗衣粉和舒肤佳香皂的味道吧!

他在厨房里忙着下面条,切菜。

我的确有点饿了,看见厨房餐台上放着刚买的草莓,就和他挤在狭窄的厨房里洗草莓,一边洗一边吃,国内的草莓应季的时候都是成熟了才上市,吃起来香甜可口,是我的最爱。在西雅图除了偶尔有机会去农场摘,市场上卖的大多是催熟的,又干又硬,没味道。

正吃得高兴,我想起一件事,一件我今天的主要工作,不由地惊叫,“天哪!坏了,坏了,我爸我妈!”

他正切着黄瓜,摇摇头,“我出门买菜的时候给凌云打电话了,他去医院接沈叔叔和江阿姨。你说说,从小到大,你办事,谁放心?”

我不由长长地喘了口气,“谢谢杜哥!”真心诚意!

他一点都不客气地跟我要奖励,“给我颗草莓尝尝,据说这家的草莓最甜!”

我乖乖地把草莓递到他嘴边,“真好吃,可甜了!”

他咬住草莓,递给我一片黄瓜,“尝尝这个,说是早上刚摘的!”

我自小就喜欢国内这种应季顶花带刺的鲜嫩黄瓜,在西雅图偶儿吃到邻居或是朋友送来的新鲜黄瓜,常常兴奋地不行。往年我都是春节或者10月份才回来,草莓和黄瓜全是大棚里的,和西雅图的一样没什么味道。我细细地咀嚼着清甜的黄瓜,“剩下的留给我吧,别切了!”

他把手里剩下的半截黄瓜切成细条放在一边,再专心地把黄瓜片切成丝,“少吃点草莓,面条马上就好了!”

我把一颗洗好的草莓又放到他嘴边,他切好黄瓜,转身要去煮面条,动作快了点,微微咬住了我的手指,像被蜜蜂蛰了一下,我迅速收回手,他整个人立刻顿住了。

好一会儿,厨房里只有哗哗的流水声和煤气的嘶嘶声,他先开口,“面条好了,吃饭吧!”

我低头洗完所有的草莓,“来了!”

他给我盛了两根面条和半碗汤,给他自己盛了半碗面条和半碗牛肉,又加了一大勺辣椒酱,我不吃辣椒。

牛肉汤还如记忆中的鲜美浓郁,我一口气喝光了碗里的汤,两口吃完面条,看得他直笑,“小饭桶,慢点吃,我不跟你抢!”

我又盛了一碗汤,这才慢慢喝了一口,“这些年你手艺进步不少啊!”透过碗沿抬眼看他。

他放下吃了一半的碗,“其实我很久没做牛肉汤了。”顿了顿,“前几天我妈给了我一碗老汤,让我每次放一勺,也许是加了老汤吧!”

我又喝了一口,“难怪,那你不许吃了,等我吃完你再吃!”

他好脾气地放下筷子,“行,您小人家先吃,我等着!”

我咬了口黄瓜条,“你只能吃肉,不许喝汤!”

他看了我一眼,笑笑,又拿起筷子,吃了口黄瓜丝,“下周四我没排手术,想吃我再给你做!”

我咽下黄瓜,“我和陈秀丽约好了下周出去玩儿。”

他不再说话了。

我每次回国都会和他见上一面,一面而已,就是和熟悉的家人,朋友在一起吃顿饭,聊聊天。近几年他每年圣诞节去温哥华看张娜和孩子,会顺路去西雅图看我,再见上一面,仅此而已。我们俩自十三年前分手后,从没有过像今天这样私下单独见面,还在一起呆了几乎一天。

一直到吃完饭,我们都没怎么说话。他收拾好碗筷去厨房洗碗,我到院子里浇花,这是我们两人在一起时的习惯。

院子朝西,晒了一天的花有点蔫了。我在西雅图的花园朝东,夏日阳光灿烂的早晨,各色玫瑰盛放得令人心醉。我独爱玫瑰,花园里种了几十种,当年我俩在一起的时候,曾描绘过未来家园的蓝图:要在花园里种满玫瑰。他偏爱紫藤,曾保证为我搭个大大的花架,让我在花架下小睡。如今我们两人在相隔着万里的地方,都栽下了紫藤,种出了满园玫瑰(哪怕是变种的月季),可幽幽花香里,只能独自品尝生活的苦果,紫藤架下依旧是只影孤身,就像我们拥有的花园,一个朝东,一个朝西,各向天涯一隅!

我找了一圈,在墙角看见了几个塑料桶,桶里盛满了水,这是杜伯伯教给他的养花秘笈:用沉了几天的水浇花,花长得好,我和他对此从无异议地贯彻执行了多年。我用水舀子一点点慢慢地把水浇在花下,干涸的地面迅速地吸收了,差不多半桶水下去,地面的颜色才开始真地变化。月季正当时,饱饮了水的花愈发娇嫩,我忍不住从角落里找到剪子剪了几枝,预备一会儿插起来。紫藤整枝长得很粗壮,我把剩下的最后半桶水全都浇在紫藤枝下,才拿着剪下的月季进屋。

他洗完碗,见我手里拿着花,转身从柜子里找了个大烧杯,接了半杯水放在小餐桌上。

我把花放在烧杯里,顺便整理着,冷不防,左手食指被刺扎了一下,不禁“哎呦”叫了出来。

身边的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把食指放进嘴里专心地吮吸。

我的食指被他的牙齿轻轻咬住,他的舌头贴在上面,一股股热流随着他舌头的微微蠕动传遍全身,我后脊背上渐渐升起异样的感觉。

好一会儿之后他松开嘴,反复检查我的手指,眼都没抬也没忘埋怨我,“你怎么总跟小孩子似的,大大咧咧的不当心!”食指微红,还好没有刺扎进肉里。

我想抽回手,“没事!我哪有那么娇气!花园里的活我天天干,扎几个刺不是小菜一碟!”只是不会有人如他一般把我捧在手心里呵护,这么多年,早习惯了!

没料到他抓着我的手不放,脸上神色古怪。

我看看他的脸又看看自己的手,下一瞬脸就白了:我左手无名指上空空的,摘掉戴了十年的结婚戒指,纤细的手指上只留着一圈淡淡的印记。

他紧紧抓住我的手,声音微微颤抖,“是什么时候的事?”

我又羞又怒,像极力隐瞒做错事被大人抓住的孩子,用力挣脱,无奈两人力量悬殊太大,声音里不自觉地带上了哭腔,“松手,不用你管!”

他表面随和,其实骨子里的倔强和固执无人能及,“倒底怎么回事?我说你干嘛这个时候回来?你最好老实告诉我,老安究竟干什么了?”他的语气,一准认为老安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听他这样问,想到回国这两天,朝夕相处的父母都没有发现的秘密,却被他一语道破,心里堆积了多年的酸楚和委屈顿时爆发出来,我忍不住扑到他的怀里放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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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西窗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水沫' 的评论 :
谢谢水沫的支持!我刚开始写,很多技巧还在学习中。
《拥有春天》是我第一次写,现在重看,发现有很多待提高的地方。
水沫 回复 悄悄话 这篇小说非常好看!等待下篇的时候我顺便看看你的另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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