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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的婚姻 = 两套房子

(2010-05-06 01:00:03) 下一个
水糖果(河边绿草)原创于搜狐婆媳论坛

     一年的婚姻 ,换到两套房子,这个生意还真划算哦!怎么回事呢?还要等我慢慢的,从头道来:)这个故事呢,果果N久前写过前面的部分的,后来翻啊翻啊,却怎么也翻不出来了。谁能帮我找到呢,我重礼谢哦。。。前半部的标题叫:八十九岁的老人从养老院跑出来了。。。。大概是这个名字吧。。太久了,记不清楚了。前文简要概述:有个八十九岁的老人,在养老院里面结识了70岁的小老太太。两个人一起离开养老院,居家过日子了。

     话说老爷子本来身体很好的,自信虽然八十九岁的年纪,却有着六七十岁的身体。小老太太最初的目的,挺简单的。是想给儿子省钱的。因为婆媳关系不好,从农村出来的小老太被儿子送进养老院,这回跟着有退休金的老头子出来生活,开始也没想太长远。
     老爷子原本的住房,是跟自己大儿子隔壁的,两个房子都是老爷子早年买的,一个自己留着,另外一个过户给了大儿子。不过老爷子折腾不是?已经六十来岁大儿子,很不愿意他老爹这么又回家来住,还带回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小老太太。几次表明反对意见以后,老爷子生气了。就像儿女婚姻干涉不得,越干涉越唱反调一样。这老年人的婚事,也是不能横加干涉的。本来老爷子可能就是想回家,有个媳妇,有个家的感觉的过日子,也没想着非结婚不可的。这小老太太呢,林黛玉型的,受了点气,嘀嗒嘀嗒掉眼泪。老爷子一拍胸脯,很负责任的说:结婚!结婚买房子摆喜酒,一点儿不照他孙子的差。折腾完了,也累倒了。
    他们在郊区买了一个一楼的房子,带小院子的。还想着过夫唱妇顺的田园生活呢,可是老爷子病了,小老太太侍候了几天,不干了。这个郊区的房子,是老爷子用自己的积蓄买的,买的时候,就说好了,等自己百年之后,留给小老太太的。他大儿子没啥意见,他家还有一个儿子,老二,比较富有,早就说了,他爹的遗产权全给大哥,自己一分不要的。老爷子病了,老太太跑回自己儿子家去住了。人家老太太的儿子说了,我妈跟你爸一起过日子可以,互相照顾,我妈不是花钱请来的保姆。你爸需要人照顾了,得你们找人照顾,不能累着我妈。
     老爷子家的老大没办法,还是把老爷子接回家,住在原来的隔壁,请护工照顾。当年老爷子的老伴,两儿子的亲妈去世的时候,就财产分配了,当时的两套房子,过户给老大一套。老二不要,说也不亲自养老,也不要财产的。但是如果老爷子生病需要钱的话,他出没问题。不过老爷子是退休老工人的,有退休金,医保啥的也都有,所以养老物质上不是问题。精神上比较贫困,才有了这个娶后老伴的说。但是这个大儿子,是出来不讨好的型。侍候老爹,辛辛苦苦的,就因为反对老爹和那个精明的小老太太在一起,惹怒了老爷子。老爷子说了,以后财产一分也不给老大——不过这是气头上的话。
    后来老爷子病了,老太太就回自己儿子家去了,就照顾了几天。老爷子开始也没生气,觉得自己过几天就好了,等好了,新媳妇还会回来自己身边的。可是年纪大了,哪能那么容易就好了呢?不久就病危了。老大赶快把在外地的老二招了回来,见了老爸的最后一面,老爷子去世前,后悔了自己的闪电婚姻,但是也没有留什么遗嘱,就那么去了。没有遗嘱,就按继承法来吧。老二儿子不要遗产的,原来打算是爸爸的全部房产钱财,都给经济不太宽裕的大哥大嫂的。就是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吧。后来事情有些变故,就是老爷子拿了自己的存款,全款买了一套郊区房子。而继承人又多了一个“后妈”。
     兄弟两个一商量,既然两个继承人,两套房子,还有少量存款,就分了吧。老大儿子得自己家隔壁的那套老房子,郊区新房子给小老太太。一点儿存款,给老太太吧,反正存折也在她手里(老爷子给的)这样子的结局不是也蛮好?难得有个不要老爹遗产的儿子,剩下的按常理来说,也不该有什么争执了吧?谁知道平地里冒出程咬金来,小老太太自己的儿子,贪心不足蛇吞象。小老太太没发表任何意见,连面都没见到的。就是当初老爷子病倒,小老太她也是侍候了几天的,是她儿子非要她回家去,不要侍候老头子的。
    小老太太的代言人,她儿子说了,老爷子有遗嘱的,遗产全部给妻子,就是他自己的妈。一分钱都不会给老大儿子的。这话是当着很多人面说的,很多人都可以见证的。老太太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没有抚养关系,就没有继承权。这个故事争议点在遗嘱算不算数的问题上。。。
   是,老爷子当初给大儿子闹翻了,生气时候说: 老大,你甭想从我这儿继承到一分钱。。。就是说老爷子说了,剥夺了老大的继承权了。。。就是说,这个两套房子,都是老太太一个人继承。老大家两口子,老实巴交,觉得人家说的也有理。老二儿子不干了,告。。。两家闹上了法庭。
    于是故事就讲到现在进行时态啦。两家在互相告,还打官司呢。老爷子死了都不安宁,搞什么搞?我觉得老太太一分都不该拿,就是拿了,也会到她儿子媳妇腰包里面的。故事讲完了,大家猜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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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怎么说呢,情大于法,中国社会普遍是这个样子的。老太太手里,还真的有遗嘱,有证人.难怪他们母子两个底气十足。他们在老爷子过世前不久,曾经买通护工,母子二人一起去看望过老爷子。老爷子手写下遗嘱,说全部财产都留给妻子。护工可以做证人的。不过后来护工说,老爷子当时 是清醒的,并不糊涂,他以为自己这么做,小老太太就会回到他的身边,陪伴他的。他死了,他在乎什么身后财产怎么分配?只希望有生之年,妻子可以陪伴他到最后。。。 。。。
    真的,如果老太太陪他走到终点,让老爷子快乐幸福的走了。我们也不说什么了。是不? 她拿了遗嘱就跑掉了,就等老爷子死了,拿财产。什么人啊!~
    真实的故事结局是,遗嘱被认为是在老爷子不清醒时候立的, 没有法律效力,小老太太没有履行妻子的义务,没有权力继承老爷子的遗传。两套房子都判给了老爷子的大儿子。 现在事件还是没完没了,老太太手里拿着新房子的房证,不给。我们建议老爷子的大儿子大儿媳给房证办挂失。重新领新房证。还有就是,老爷子过世,原单位给了丧葬费五万多。这笔钱,还有老爷子的存款(具体数目不详,也在小太太手里)不知道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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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samsyrny 回复 悄悄话 我其实对你的文章内容还挺感兴趣的,但看了三分之一,文字让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抱歉。
ephimonline 回复 悄悄话 有点文不对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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