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丽贝卡告别单身派对都是女生,目的是在结婚前好好玩乐一把这个待嫁新娘。咱国人没有这个传统,所以俺纯粹去跟风啊。
计划参加派队的姐妹中,有一个妹妹头天打喷嚏流鼻涕,电话来说还是可以带病参加的。但在这猪流感泛滥的年代,我们不鼓励不允许任何带病加班的行为。我们狠心地对她说:你啊还是好好休息吧,身体要紧。我们不带她玩是有道理的。首先她是猪流嫌疑犯一个。如今夜店门口彪悍的保安都是手持一把手枪一般的体温计,对住你的前额做射击状。你一哆嗦,他就测好了你的体温,没发烧才让进,查得严着呢。这晚计划是先吃寿司饭,然后趁着ladies night的免费酒水来个夜店暴走club crawling啊,这可是个体力活呢。
我上大学以前成长的环境很保守、太中规中居了。进了大学后,跟同学去混迪厅之前,也觉得迪厅是洪水猛兽,真是汗哪。可是十几年来,觉得洪水猛兽的东西,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道听途说、不了解就下论断是多么可悲的事情。很多时候先是别人吓你,吓多了,没准你就自己吓自己了。夜店这东西,没玩过的时候,觉得洪水猛兽,不是正经人去的。头一回跟着朋友进入,纯粹是为一个出门归来的朋友的欢迎会。还记得那时候,俺穿着一件新的桃红小碎花露背绕绕颈小可爱,配一条黑色长裤,拿着那个国哥哥想扶贫而送我的小手袋,跟着一群男女朋友步进了一家有乐队现场演出的夜店。他们选择这个夜店的原因是只需支付一个入门费,就可以在两个小时里无限制畅饮特定的几个酒精饮品。整晚朋友们都很尽兴,俺喝了几瓶啤酒也有点头重脚轻。但是除了朋友圈子中的男人跟我交谈几句,并没有陌生人搭讪。试想那个穿着露背装的女人,全身僵硬,不直视周围任何一人,会有人过来找没趣吗?
目光接触eye contact不光是夜店,其实是任何场合和陌生人认识的开始。本地夜店风气很有规范,你不看别人,鲜少有人会过来骚扰你的。即便有哪个不要脸的贴过来,你的口头或是行为拒绝是绝对有效的。这次经验让我明白在夜店不光是可以寻欢作乐,也可以自娱自乐的。情绪可在酒精和音乐的鼓动下高涨起来,身体随心所欲的舞个畅快淋漓。当然在灯红酒绿微醺的状况下,人是绝对都变得有些好看。有次和几个女友去一家salsa吧调跳舞,一进去觉得这些人咋都长得怪头怪脑的。其实去跳舞,舞伴的舞技是比较重要的吧。但是咱不是好色嘛,对于舞伴,除了他要会扭屁股之外,这脸也最好张得像里奇马丁什么的,比较对得起我们啊。当时我们看不下去这状况,就出来找了个地方喝了几杯 。不到15分钟的时间再回去,你猜怎么着?大帅哥层出不穷!!!俺心里知道,还是刚才那些人啊,咱喝点蒙心蒙眼睛的酒精,他们就变好看了。尽管本人酒量不孬,俺紧记一条原则就是不在喝酒时做任何决定,尤其是选择男人的时候!!!
在夜店也试过看见同去的女生,如何与看上的俊男眉目传情,达成共识提前离去玩个一夜情啥的。由于一夜情发展为男女朋友的几率实在太低,就算俺对夜店的偏见有所改观,俺还是非常反对女孩子把寻找真爱混淆为这一夜性爱的东西。夜店的安全原则就是,跟可靠的朋友去,别把自己的饮品留在无人看管的地方,最好有晚上结伴回家的女友。这夜店的新鲜劲过了之后呢,再去就觉得音乐震耳欲聋,整个群魔乱舞,还不如回家抱自己的男人啊。因此除了有朋友聚会,不得不去的场合才偶然为之。
吃完了寿司之后,俺们一行来到了夜店区。这才晚上十点,对于夜生活来说确实很早。我们随便进入了一家hip hop的夜店。这里提供免费的鸡尾酒,我们都要了cosmopolitan。夜店的气氛总是有些让人兴奋,蜜雪儿还没喝酒就有些高啊。在排队取饮品的时候,我提到要她哪天来教我自由泳。她就在吧台前急不可待地给我演示起自由泳的全套动作了,双臂轮番举起,转头大力呼吸,把个酒保看得目瞪口呆。丽贝卡指着自己的玻璃杯,跟那酒保说给我加满一点啊,居然成功了。我们在靠近舞池的地方找到了一个高脚桌椅坐下。
俺打量了一下舞池里摇摆的那男男女女,对她俩说:你们觉得我们在这个夜店里是不是一个顶俩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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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去高级的CLUB 是另外一种享受。 我比较喜欢和大 ATTORNEY 在 CLUB, 听他们如何斗智斗勇,城里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