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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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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人论(1-1):灵、魂、体的起源

(2009-08-29 15:33:46) 下一个


要认识人须先认识神;认识神需要神的启示,认识人也需要神的启示。圣经里讲到神造人,有两点是我们这里讨论的基础。

第一,耶和华神用尘土造人的身体,吹气在他鼻孔里,那人就成为一个有灵的活人
(《创世记》2:7)

身体这个要素是明显的,就是物质的化学组成。灵这个要素也较明显,因为那活人是“有灵的”。但这里的灵是不是直接从神而来?神吹气是什么意思?如果我们假定吹气意味着把神的灵直接给人,立即就遇到一个困难:这灵不可能堕落。显然,吹气意味着神赋予人一个被造的灵,正如天使也是被造的一样。这样,我们看到人的两个要素:灵与体。二元人论认为人的要素就是灵魂与身体,三元论则认为,魂由灵与体的结合而派生出来,成为第三个要素。实际上,单由《创世记》
2:7一处经文并不能完整准确地认识人的要素;而《创世记》1:26,27更具有原则性,相比之下,《创世记》2:7则注重具体过程。所以,我们下面回到《创世记》1:26,27的原则上来。

第二,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
(《创世记》1:26,27)

我们知道,神的形像是无限荣耀无限丰富的。那么,这里所说的神的形像是哪些?哪些被赋予了人?以什么方式被赋予了人?它们被赋予人之后与原来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理解人要素的关键。

圣经启示给我们的神的最显明的形像包括道德形像
(全善)、公义形像、正直形像(信实一致)、智慧形像(全知)、感情形像(圣爱义怒)、意志形像,等等。即便这些也是人难以真正看明的。比如,直接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神的形像与神的属性有什么区别?我们知道,被造物所是的与他()们的属性、行为完全不同。他()们所是的是一种客观存在,他()们的属性、行为、和表现形像则不一定是。认识神的形像则要极为谨慎。由於神比一切被造物都具有更高层的客观实在性,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神所是的与祂的属性、行为、形像都是客观存在,且是永恒的存在。这些无限丰富的形像在神那里具有纯全的整体性与一致性,即,神全然丰富的荣耀形象是极其纯净的单一实质[1]。这样我们就可以根据圣经整理出一个基本“假设”:

神是唯一在祂里面不包含任何现象的纯粹本质。这样的本质是完全而纯净的真理、生命、美善、权能之本体;只有祂才可以自有永有
(《出埃及记》3:14)、永不改变(《雅各书》1:17)、绝对一致(《提摩太后书》2:13);只有祂才可以作为一切其它存在的本源,即造物者;所有其它存在都是现象,即被造物。神这样的本质是超越(于现象界认识主体)的,既不能直接认识,也不能通过现象界反推而得到对祂的认识,只有通过祂自己在现象界的启示来认识。本源维系现象的存在也决定着现象界的归宿。

回过来再看神造人:神的形像是否被赋予人,直接成为人的本质要素了呢?显然不是,又是因为人会堕落于自己的独立性中。所以这些形像是以被造的方式赋予了人,更准确地说,人是因着
(根据)神的形像而受造。所以,被赋予人的形像,与神原本的形像一定有本质的不同。同时,这种本质的不同应该是按某种特定的形式进行塑造、调整的,目的是满足将灵与体两种截然不同的要素合而为一的要求。也就是说,人的非物质要素分布在一个谱序上,一端是灵的要素,是向着那绝对纯粹本质()的;另一端连接在体要素上,是向着现象的。我们把与肉体关系较密切的部分称为“魂”,看为第三个要素,与灵和体并立。

在有些著作中
[2],灵与魂的本源是一个,就是神造的的灵;魂是灵与肉体结合以后的派生对象。也就是说,灵与魂在从无到有的创造过程中完全是一个,只是与肉体结合后他们的运行方式和存在秩序发生了变化。本文的观点是,这种运行方式和存在秩序的变化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包含了神另外的工(与造相互独立的灵和体相比),以至将灵与体塑成一个整体的位格,这样才成为一个被神看为“甚好”的人。如果是这样,魂客观的相对独立性就早已被预定。所以单纯将魂看成一个派生对象并不一定合适。而且,从这个角度看,身体被赎的必要性或永恒意义就比较明显了,因为游离于身体之外的人的灵是不完全的。

这里说的魂是人独有的要素,尽管它是按神的形像造的,我们却不可将他与神相应的形像混为一谈,就像不能把人被造的灵与圣灵混淆一样。灵与物质整合在一个位格里面的,只有人。我们当然也不能将人被造的形象与基督的完全神的形象混为一谈,因为基督的灵不是被造的。总起来说,魂的起源依赖于两点:一是受造的灵,二是与身体的合一位格。



[1]  类似於苏格拉底“绝对真知等於绝对良善”的论段,参见萧江祥,《基督教思想史》。

[2]  参见倪柝声《属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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