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Net Present Value 进行房地产估价的优点和局限性
(2012-03-25 07: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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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Net Present Value 进行房地产估价的优点和局限性
首先,要感谢将Net Present Value (NPV 或净现值)方法引入讨论的老大和坛友们。我举双手赞成用各种不同方法,包括计算NPV,在购房前对房子进行估价。况且,NPV的免费计算器,网站上到处都是,闲着也是闲着,算算无妨;第二,我想要说的是,地主们要坚决打破对NPV的神秘感!
NPV不是坛里的老大发明的,它只是众多估价计算方法的一种,那就一小学,顶多是初一的数学题。而且其用途主要不是在于房地产的估价。会用NPV,不一定就是Top 1%的投资大师,就可以说投坛里99%的坛友无知。即使不知道NPV,也没啥大不了的,地主的日子也决不会因此变得很悲惨。
房子的NPV或净现值可以简单的表述为:房子现在买入成本(负值)+通胀调节的总预期租金净收入+通胀调节的预期房子卖出净收入。如果净现值小于0,则认为不可以接受。
对于地主们来说,这个式子写成下面这样就更加直观:
(通胀调节的总预期租金净收入+通胀调节的预期房子卖出净收入)应当 〉现在房子买入成本
这个简单的式子,地主们哪个不知,哪个不晓?这就如同,地主没学鸟语的时候,只知道吃的是苹果,若有人问,你没吃过Apple吧?地主还以为Apple是啥天堂里的人生果呢,其实,这Apple,地主们天天吃。
值得一提的是,在书本和网上计算NPV的公式里的Cash flow(现金流)是有假设前提的——即假设所有的资产交付结算都是以现金方式计量的。也就是假设非现金项目为0,所以这Cash flow的意思其实就是Net Income。在租金净收入计算时要包括按揭中以非现金形式付进本金的部分,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仅包括现金项目,而不包括非现金项目的现金流概念。当老师的,如果忘了说这个前提,爱钻牛角尖的学生是会把老师搞得很郁闷的,结果学生也没捞到好处,分数被打得极低。
毋庸置疑,计算NPV的最大优点,就是它把通胀因素加入了估价计算。这是十分好的,是要充分肯定。那么,怎么对通胀进行调节呢?
如果,预期年通胀率为4%,那么今年的10000元的购买力 = 明年的10400元 = 后年的10816元 = 大后年的11249元。
其计算通胀的乘数为(1+0.04)Y。这个Y次方为年数。比如,大后年的11249元是用10000X(1+0.04)3得来的。这个是初一数学吧?用不着微积分。
那么反过来,要想知道到大后年的11249元等于现在的多少元,你就乘法变为除法, 11249 / (1+0.04)3=10000。这就是书本和网上的式子里见到的那个样子。
这个看起来有点花里胡哨的通胀调节,可以打个包放到一边,别去管它是如何算的,网上的计算器可以代劳。现在,谈谈在购房前用NPV对房子进行估价的局限性:
1) 把买入成本作为NPV的第一项,这对于将来不出卖的项目,由于缺乏最后那个大头,整个NPV很难大于0,因此对反映好坏失去敏感性。
2) 未来通胀率是变化的,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也难以估计。通胀率估计的不确定性,带来NPV计算的不确定性。坛子里有老大5年前就说马上要恶性通胀了,结果现在的利率还在40年最低。不是国军无能,是共军太狡猾,预测不了的。
3) 若干年后的房子的卖出价格无法估计,导致NPV计算的最后那一项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这一项的数目是个大头,不同的假设,可给出完全不同的答案。比如,今天的房价是20万,那5年后设为30万,50万,还是15万?很不确定。
4) 在未来通胀率,未来房价,和预期租金净收入这三项之中,租金预期净收入是唯一能有点靠谱估计项。但是由于打算持有房子多少年无法确定,所以总的租金预期净收入这一项,可随持有房子年限长短,而不同。还有,相对于其他项,租金预期净收入分量太轻——身子掉到井里靠耳朵是挂不住的。
5) NPV计算,用的是投资和回报的加减法概念,只知道回报的绝对数而不知道相对数。比如计算出的NPV是正1万,这是多还是少呢?——不知道。因为若投资额为1千,这NPV是太好了。假如投资额为10个亿,这正1万的NPV是太糟了。当然,有一些补救的办法,如计算IRR, ROR等,但又有牵扯同样的和其他的问题。这里不讨论了。
总之,对于地主们, NPV是很多计算方法的一种,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大家算算无仿,迷信则不必。一觉醒来,该干嘛干嘛。
和一些坛友一致,我本人觉得最重要的指标是三项:Cap Rate (告诉你盈利空间有多大), Cash flow(告诉你持有过程中是否能得到或要倒贴现金,这是一个健康指标,不是盈利指标), 和Return on equity(告诉你投下的钱的回报率是多少)。尤其是最后一项,是我决定是否出手的最重要指标。
仅以此文,对自己的有关这一问题的看法作一小结,记录下来,供自己以后参考。定有不妥之处,见笑了!
——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