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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总统ZT

(2014-11-05 15:18:21) 下一个
 

从“不良少年”到美国总统

——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的人生历程

? 陈 伟

 

 





 

 

    奥巴马堪称美国政坛“最黑”的黑马。其父来自非洲肯尼亚穷乡僻壤,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其母来自美国堪萨斯州,夏威夷大学人类学博士。中学时代,奥巴马一度吸毒酗酒,破罐破摔,成为浪荡街头的不良少年。2000年,奥巴马出马竞选联邦众议员,尽管其选区百分之六十五的居民都是黑人,但他居然以悬殊比分败落,还令他痛心疾首。出乎意料的是,八年后,奥巴马异军突起,一鸣惊人,蓦然成为政坛巨星。有人推崇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赞誉他是二十一世纪的肯尼迪,领袖风范可与林肯总统相提,演讲魅力堪与马丁·路德·金媲美。这位黑白混血儿的曲折人生经历,非凡成功之路,起伏跌宕,非同寻常,启人深思。

(一)背景独特,身世复杂经历坎坷

    奥巴马全名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在阿拉伯语中,侯赛因意为“英俊和善良”。奥巴马祖父生于东非肯尼亚的穷乡僻壤,信奉伊斯兰教,故取了阿拉伯名字,代代相传。二战期间,他曾为英军服务,给军官当厨子,去过缅甸和欧洲。奥巴马祖母仍然在世,已经八十六岁高龄。2008年7月4日,美国驻肯尼亚大使邀请她前来使馆,出席美国独立日庆典。奥巴马的父亲是个穷苦牧羊娃,自幼超常聪慧,闻名遐迩,赢得一笔奖学金,曾在英国人办的精英教会学校就读。1959年,凭借不懈的努力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他考取夏威夷大学奖学金,成为该校有史以来第一位非洲留学生。

    奥巴马外祖父是美国中部堪萨斯州人,祖辈有欧洲苏格兰、爱尔兰和美洲印地安“切诺基”部落血统,与南方邦联总统戴维斯家族沾亲带故。二战期间,他曾在巴顿将军麾下服役,转战南北,横扫欧洲。后方家中,外祖母含辛茹苦,抚养子女,并在轰炸机装配线上找了份工作。战后,外祖父先后干过家具推销员和保险经纪,1950年代举家移居夏威夷。外祖母在首府檀香山一家银行任职,从秘书一直做到了副总裁。奥巴马母亲安·邓翰姆(Ann Dunham)生于堪萨斯,长于得克萨斯州、加州、华盛顿州,1960年考入夏威夷大学,主修人类学,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民俗和文化深感兴趣。在俄语课上,安与老奥巴马不期而遇,不可思议地堕入情网。

    有一天,安告诉父亲,她结识了一位非洲肯尼亚留学生。其父说,这个黑人小伙子背井离乡,孤苦伶仃,请到家来里吃顿饭吧。他做梦都没想到,两个年轻人的关系已经达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奥巴马外公外婆坚决反对女儿嫁给老奥巴马,理由不仅因为他是黑人,而且因他在赴美前已在肯尼亚结婚生子。奥巴马爷爷也抵制这桩婚事,来信声称,不能让一个白种女人玷污了奥巴马家族的血统。安是家中独女,个性叛逆,特立独行,逆反心理极强。1961年,不顾各方反对,奥巴马父母共结连理,同年小奥巴马诞生。

    1962年,老奥巴马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哈佛大学奖学金,前往麻萨诸塞州就读。因奖学金不含生活费,穷学生老奥巴马只得一人前往。由于两地分居,感情破裂,奥巴马父母于1964年离婚。1965年,老奥巴马获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又娶了一个美国白人姑娘,携妻返回非洲老家,曾任肯尼亚财政部高级经济学家,1982年死于车祸,年仅四十六岁。终其一生,奥巴马仅在十岁时见过父亲,他1971年在夏威夷住过一个月。奥巴马说:“我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 离婚后,奥巴马母亲嫁给了夏威夷大学的一位印尼公费留学生苏托洛,后来生了一个女儿玛雅。1966年,政变起家的苏哈托将军出任印尼总统,下令招回全部公费留美生。苏托洛不得不中断学业,匆匆回国。因受前政府牵连,他回国后一直郁郁不得志。1967年,小奥巴马随母亲前往印尼,在雅加达度过了四年时光,学会了吃辣椒、狗肉、蛇肉和烤蚱蜢,热衷于捉蟋蟀,放风筝,打羽毛球,就读于破烂不堪的公立小学,老师动辄用竹鞭体罚学生。三年级时,小奥巴马写了一篇作文,说自己梦想成为总统,但并未具体指明是哪个国家的总统。

    奥巴马在印尼目睹了难以想象的贫困落后,遍地乞丐,触目惊心。起初,他一片“美式天真”,每逢遇到乞丐,总是竭尽全力,慷慨解囊。继父看在眼里,直皱眉头。有一次,继父问小奥巴马:街上有多少乞丐?孩子回答:多得数不过来。继父又问:你兜里还有多少零花钱?孩子回答:全没了。继父告诫说,应当学会把零花钱积攒起来,像你这么大方,过不了几天,你自己也会沦为乞丐!

    奥巴马母亲担心儿子忘掉英语,特意从美国订购了全套小学教材,每天凌晨四点把睡梦中的孩子叫醒,先学三个小时英语课程,然后才打发出门上学。小奥巴马对此非常不满。老妈教训说:“你以为这么教你,我自己轻松容易吗?小坏蛋。”不过,奥巴马在印尼过得还算轻松愉快。他继父家的后院养了各种各样的“宠物”,猴子、鹦鹉、狗、鸡、鸭、鹅,甚至还有两条小鳄鱼,热闹程度堪比动物乐园。小奥巴马感觉自己非常幸运。

(二)不良少年,哈佛校园崭露头角

    1971年,奥巴马母亲与苏托洛的婚姻产生危机。她让十岁的奥巴马独自返美,与外祖父母同住夏威夷,自己带着奥巴马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暂留印尼,同时开始申请在夏威夷大学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其指导教授艾丽丝·杜威的祖父大名鼎鼎,是胡适博士的指导教授、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约翰·杜威。奥巴马的妹妹玛雅长大成人后,在夏威夷大学获得了教育学博士学位,嫁给了该校新闻传播学院的加拿大籍华裔教授吴加儒。

    想当年,外祖父母承担了抚养奥巴马的重担,把他送进了夏威夷州最昂贵、最有名气的贵族私立学校读书。全校一千二百名学生,只有三个黑人,其中一个就是奥巴马。他回忆说,祖父母给买的衣服一点都跟不上潮流,在雅加达一直穿着的印尼凉鞋在夏威夷显得无比寒酸。老师还问他父亲所在的肯尼亚家族属于哪个原始部落,让奥巴马窘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在成长过程中,奥巴马曾遭遇严重的种族认同危机。有一天,外祖母生气地回到家,说当她在等车时,一个人向她讨钱,那个人太过分,给了一美元,却还继续要,而且好像还要打人。外祖父说,那个家伙是个黑人。老人们一时疏忽,忘记了外孙也是个“黑人”。无意中流露出的歧视,深深地伤害了奥巴马的心灵,痛苦困惑,迷惘挣扎。当年夏威夷黑人很少,奥巴马的黑人同学抱怨说,白人女孩不愿意赴约交友,亚裔女孩的歧视态度比白人更甚,好像黑人都身患疾病一样。

    为了寻找自信,奥巴马曾吹嘘自己父亲是非洲王子,如影随形的自卑要么使人绝望沉沦,要么使人迸发出惊人的毅力斗志。或许肤色自卑日后使奥巴马产生了争取巨大成就的强烈欲望。但在中学时代,他一度沦为街头混混。奥巴马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他抽过大麻,吸过古柯碱,经常浪荡街头,抽烟酗酒。“我希望这些玩意能够驱散那些困扰我的问题。”“中学时代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1979年高中毕业后,奥巴马进入洛杉矶市毫无名气的文理学院Occidental College就读,开始卧薪尝胆,发愤苦读。两年后,他竟然成功地转入东部常春藤名校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国际关系,令人刮目相看。大学毕业后,奥巴马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从研究助理晋升为金融撰稿人。1985年,为了寻找自我和实现人生奋斗目标,他决定放弃高薪,从底层做起,到芝加哥市贫困的黑人社区从事服务,年薪仅一点三万美元,干的是改善穷人区道路、照明、房屋修缮、协调劳资关系、推动选民登记等具体而琐碎的事情。

    1988年,奥巴马以优异成绩考入哈佛法学院。一年后,因考试成绩名列榜首,写作竞赛名列前茅,他成为全美最具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第二年,他当选《哈佛法律评论》总编辑,成为首位出任此职的非洲裔美国人,撰写了影响很大的编辑意见,表现出超群绝伦的学术水准,出类拔萃的领导才能。出任此职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一千六百名学生中的最高荣誉。目前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之中,有四人曾出任此职,即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B. Ginsburg)、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和布雷耶(Stephen G. Breyer),杜鲁门政府国务卿艾奇逊也曾出任此职。但是,他们都没有担任过总编辑。很多人大胆预言,奥巴马今后前程无量,至少能当上最高法院大法官,最差也是国务卿,一不留神就是美国总统。

    法学院期间,奥巴马在芝加哥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与自己的“指导教师”米歇尔·罗宾逊堕入爱河。她比奥巴马年轻三岁,早三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本科就读于常春藤名校普林斯顿。米歇尔出生于芝加哥黑人贫民区,父亲是管道工,母亲是秘书,哥哥同样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是俄勒冈州大学篮球教练。与喜欢“垂帘听政”的希拉里相比,米歇尔属于贤妻良母型,声称以家庭孩子为重,不打算充当丈夫的“国策顾问”。有一次,涉及限制枪支贩卖和黑市交易的法案,奥巴马突发灵感,兴致勃勃地给米歇儿打了个电话,想与她一起分享和讨论。没想到,米歇尔打断了话题,说在家里厨房和楼上浴室发现了蚂蚁,希望他明天在回家的路上买些灭蚁器。奥巴马挂掉电话之后,情绪低落,兴味索然,心里嘀咕:“是否约翰·肯尼迪和约翰·麦凯恩也要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买灭蚁器呢?”

    哈佛年代,美国媒体曾对奥巴马的杰出成就做了密集报导。出版商对他的身世和经历非常感兴趣,主动上门,约请他写一本带有家族史性质的回忆录,预计能够成为全美头号畅销书。临近毕业时,他成为哈佛校园的超级“香饽饽”。华尔街著名律师事务所开出高薪,名牌大学法学院奉送终身教职,联邦法官聘请他出任法律助理,政府部门许诺远大前程,等等,天花乱坠,头晕眼花。纽约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至今记得,当年他曾给《哈佛法律评论》编辑部打过一个电话,打算邀请奥巴马毕业后前来加盟。接电话的女秘书告诉他:“这大概已经是奥巴马收到的第六百四十三个毕业任职邀请了。”

(三)艰难起步,基调演说一鸣惊人

    令人惊讶的是,哈佛毕业后,面对巨大的名利诱惑,奥巴马却于1991年回到芝加哥,并且结婚生女,在黑人社区扎根长住。他谢绝高薪聘请,选择在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同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任讲师。在学生眼中,他是一个极为出色的老师,潇洒帅气,博学幽默,前一秒还在讲解宪法案例,后一秒就开始分析黑帮电影《教父》。在同行眼中,奥巴马神秘而狂傲。在十二年的教学生涯中,他不屑于发表任何学术研究成果,而且拒绝了芝加哥大学送上门来的终生教授职位。

    1995年,奥巴马出版了精心撰写的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文笔一流,内容感人。没想到,由于时过境迁,加上他毕业后一直在黑人贫困区工作,缺乏轰动一时的政绩,独树一帜的言行,令人瞩目的学术成就,既没当大官,也没发大财,既不是大学者,也不是名律师,致使此书销路奇差,无人问津。回忆录惨淡问世三个月后,奥巴马母亲因卵巢癌去世,年仅五十三岁。

    想当年,克林顿从耶鲁法学院毕业后,二十九岁当选州司法部长,三十九岁当选州长,一帆风顺,功成名就。但阿肯色是人口两百万的小州,首府小石城仅十三万人。而芝加哥是美国第三大城市,人口三百万,一条大街的居民就比小石城多。克林顿有罗兹奖学金得主的名气,而且在阿肯色州人脉广泛,擅长上层路线。他曾为州参议员富布赖特当过助手,帮助州最高法院法官竞选过州长,在权势阶层和基层草根均颇有人气,筹款易如反掌。相比之下,奥巴马在伊利诺州和芝加哥毫无根基,而且长期在黑人贫困区做社区工作,默默无闻,平淡无奇。白人精英推崇的《哈佛法律评论》,在黑人贫民区闻所未闻,一钱不值。

    1996年,奥巴马从芝加哥第十三区被选入州议会,连任三届州议员。他身高一米八七,业余爱好打篮球,与芝加哥公牛队的超级明星飞人乔丹是好朋友。2000年,奥巴马决定更上层楼,强力起飞,出马竞选联邦众议员。他所在的选区地处芝加哥市南端,百分之六十五的选民是黑人,百分之三十五生活在贫困线之下。“穷人的代理人”奥巴马出面竞选,似乎应是小菜一碟,马到成功。

    没想到,决赛尚未开始,奥巴马在预赛阶段就遭到了羞辱惨败。在民主党内预选提名时,奥巴马的对手是黑人政治家拉什(Bobby Rush),此公是1960年代芝加哥地区黑人民权运动领袖之一,苦大仇深,人脉丰富,在黑人贫困区名气很大,而且与克林顿总统是老朋友,党内背景强大,筹款丰厚。他攻击奥巴马“不够黑”,曾就读于夏威夷的白人贵族中学,毕业于昂贵的私立名校哥伦比亚和哈佛,与黑人生活完全脱节,根本不配代表本区选民。根据选举前的民意测验,奥巴马的支持率居然只有百分之十一。简直就是奇耻大辱!芝加哥法学院院长菲谢尔教授对奥巴马坦言:“你的政治生命已经结束了。”劝说他接受终身教授职位,薪俸比他在律师事务所或出任联邦众议员高出很多,但奥巴马婉言谢绝。

    奥巴马的从政生涯跌入谷底,夫人米歇尔的律师事业也遭遇了瓶颈。希拉里毕业于耶鲁法学院,1977年加入律师事务所,两年后平步青云,一跃而成合伙人。然而米歇尔1988年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后,一直没能当上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根据伊利诺州法院的档案纪录,她的律师执照长期处于“暂停”状况,原因不详。1996年,米歇尔改弦更张,另谋高就,改任芝加哥大学学生服务处副处长,2002年出任芝加哥大学医院社区事务部主任。

    面对挫折,奥巴马坚韧不拔,毫不气馁。2004年,他痛定思痛,另辟蹊径,决定逆流而上,背水一战,出马竞选联邦参议员。伊利诺州地处美国中部,人口总数名列全美第五,白人居民占绝对多数,是白人总统林肯、格兰特和里根的大本营。全州共有十九位联邦众议员,两位联邦参议员。竞选联邦参议员要面对全州选民,其难度比众议员要大得多。如果不知深浅,冒险犯难,再次蒙羞,奥巴马的政治生涯将可能彻底告终。

    没想到,在民主党内预选阶段,突然出现了奇迹。奥巴马传奇性的出身经历,哈佛精英的教育背景,帅气潇洒的气质外貌,无与伦比的演讲口才,视金钱如粪土的高尚品质,长期扎根黑人贫困社区的苦干精神,一不留神得到了包括白人在内的跨族裔选民和全州社会各界的空前认同和极大赞赏,被视为新时代美国梦的最佳代表。他时来运转,脱颖而出,轻松筹得巨额竞选款项,以巨大优势赢得了党内提名。但是,他在本州之外仍然缺乏名气。

    2004年6月,伊利诺州议员、奥巴马的支持者夏科夫斯基(Jan Schakowsky)去白宫参观。当她遇到小布什时,敏感地觉察到,总统被自己佩戴的“支持奥巴马进参议院”的徽章吓了一大跳。“奥巴马”与恐怖分子“奥萨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的头一个名字仅差一个英文字母,小布什看走了眼,以为白宫闹鬼,闯进来了一个恐怖分子支持者。夏科夫斯基赶紧解释说,奥巴马是伊利诺州议员,目前正在竞选联邦参议员。小布什松了一口气,说:“没听说过此人。”

    “你为什么会取了一个如此古怪的名字?”从政之后,这是奥巴马被问及最多的问题之一。“9.11”事件后,他的一位朋友曾开玩笑地建议,如果想继续政治生涯,最好还是改一个名字。但是,奥巴马珍惜祖辈身世,在并未改头换面的情况下,最终仍然取得了巨大成功。他擅长以幽默玩笑的办法轻松摆平这类麻烦。他曾开玩笑说,阿拉巴马州拼成“奥拉巴马州”更好,并且调侃建议俄克拉荷马州应改为“奥克拉巴马州”。人们捧腹一笑,不了了之。

    2004年7月,民主党在波士顿举行全国代表大会,大约一亿美国人在电视前观看了实况转播。大会正式提名克里参议员为200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同时打破常规,邀请无名新星奥巴马出场,登台发表大会的“基调演说”(keynote speech),即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纲领和政策的宣言,大致相当于大会“政治报告”。报告人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担任,肯尼迪于1956年、克林顿于1988年出任此角,后来都当选为美国总统。奥巴马珍惜历史性机遇,谢绝“大腕文胆”捉刀带笔、代写演说,而是亲自动笔,精心构思,反复演练,期盼一炮打响,梦想青史留名。

    在历史性演讲中,奥巴马深情地说道:“我的父亲是一个外国留学生,他原本生于非洲肯尼亚的一个小村庄,并在那里长大成人。他小的时候还放过羊,上的学校简陋不堪,屋顶上仅有块铁皮来遮风挡雨。我的祖父不过是个普通的厨子,还做过家佣。”“若不是在美国,我的故事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发生。今夜,我们聚集一堂,再次证明这个国度的伟大之处,而这一切并不在于鳞次栉比的摩天大厦,也不在于傲视群雄的军备实力,更不在于稳健雄厚的经济实力。我们的自豪与荣耀来自一个非常简单的前提,两百多年前,它在一个著名的宣言中得以高度的概括:我们认为以下真理不言而喻,人生来平等,造物主赐于他们以下不可剥夺的权利: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

    “政治报告”获得了空前成功,奥巴马的身世、经历和奋斗震撼全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共鸣,时来运转,名满天下,成为他在美国政坛异军突起、一鸣惊人的转折点。精明的出版商立刻把《我父亲的梦想》重新包装,隆重推出,连续再版,荣登全美非小说类畅销书榜首,销售量超过了克林顿总统回忆录。2007年,奥巴马的版税收入高达四百万美元。该书1995年版印数极少,如今已经成为收藏家竞相追逐的热门货,签名版被炒到五千美元一本。

    在伊利诺州,奥巴马竞选参议员的共和党对手瑞恩(Jack Ryan)实力雄厚,出类拔萃,是奥巴马的劲敌。此公是白人,年仅四十岁,高大魁伟,相貌英武,犹如电影明星,精英背景比奥巴马还略为出色。他既是哈佛工商管理硕士,又是哈佛法律博士,白手起家,个人奋斗,闯荡商界,成为千万富翁,曾任美国第一大投资银行高盛芝加哥分行合伙人,政治上非常老道,对白人选民很有吸引力。奥巴马面临一场恶战,胜负难卜。

    瑞恩的前妻是著名电影明星Jeri Lynn Ryan,曾在著名电视剧《星际旅行》中出演主角,金发碧眼,性感迷人,1999年夫妻分道扬镳。谁都没想到,竞选关键时刻,瑞恩和前妻的离婚档案突然被媒体公开,还翻出了他曾在纽约、巴黎等地加入性俱乐部,强求明星妻子在旁人观看下发生性关系的丑闻。共和党不得不临阵易将,但大势已去。2004年11月,奥巴马以绝对优势获胜,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五位、其时美国参议院唯一一位黑人参议员。

(四)竞选总统,星光闪烁一路领先

    2005年1月,奥巴马到参议院走马上任,凭借明星身份,趁热打铁,顺水推舟,居然开始筹划竞选总统。因资历浅薄,他在国会政绩平平,很少牵头提出法案,从不挑战党内领导和权威,百分之九十的投票以党画线,政治立场属于民主党极左翼,相当偏激。在攻打伊拉克问题上,他敢于挺身而出,坚决反对,与克林顿夫人希拉里支持战争的立场形成鲜明对比。

    奥巴马在参议院使用的办公桌,正是肯尼迪总统弟弟、罗伯特·肯尼迪参议员曾经用过的那一张,寓意颇深。据说老奥巴马求学哈佛时的奖学金,即来自肯尼迪家族财团的慷慨捐赠。奥巴马与肯尼迪总统颇有相似之处。两人都是哈佛大学高才生;都是资历甚浅的参议员,缺乏行政领袖历练;都因曾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发表“基调演说”而一夜走红;都出版过畅销书,肯尼迪1956年出版的《勇敢者的画像》持续畅销,历久不衰,曾获普利策文学奖;奥巴马著《我父亲的梦想》和《无畏的希望》在《纽约时报》畅销榜名列前茅;肯尼迪祖辈因爱尔兰裔和天主教背景备受歧视,奥巴马因黑白混血身世饱受内心煎熬。奥巴马角逐总统的方式与肯尼迪也颇为相似:许诺政治变革,强化个人魅力,淡化经验作用。

    2007年,奥巴马正式宣布竞选总统。美国政坛举足轻重的爱德华·肯尼迪参议员出面支持奥巴马。他是遇刺身亡的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前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参议员唯一尚在人世的兄弟,是肯尼迪家族的领军人物。爱德华对奥巴马赞誉有加,他说:“奥巴马是一位新型国家领袖,为美国带来截然不同的竞选运动。这场竞选不是关乎他自己,而是关乎我们所有人。”“有了奥巴马,我们就可以告别充斥着歪曲和误读的旧式政治,告别种族对立、性别对立、族群对立,乃至异性恋和同性恋的对立。”

    针对此语,一些人欢欣鼓舞,兴奋异常,认为奥巴马将可能成为国家团结、种族融合的象征。一些人不以为然,嗤之以鼻,认为爱德华参议员一片“美式天真”。即使真的选出了一位黑人总统,难道会凭空产生神奇的魔力吗?

    但是,没人否认奥巴马的快捷反应和机敏才思。预选时,奥巴马与希拉里进行电视辩论。现场观众问奥巴马:“你本人外交经验极少,又网罗了这么多的克林顿前朝旧臣当顾问,怎么能够依赖这帮人实现改变前朝政治的愿望呢?”希拉里开心地笑了,她转向奥巴马说:“我很想听听你的答案。”奥巴马对希拉里说:“我当选总统后,立马请你也来当我的顾问!”这个回答机智敏锐,一箭三雕,巧妙地避开了尖锐的问题,表明了自己必胜的决心,同时还半真半假地戏谑了幸灾乐祸的对手。

    奥巴马声称:“如果我代表美国的外交政策和美国人的权力,我能作出谨慎的决定,我将以智慧、清醒的方式处理紧急事件、危机以及美国在世界中遇到的机会。如果美国人民知道,白宫里的总统有一个目前还住在肯尼亚湖畔茅屋里的祖母,他那有一半印尼血统的妹妹嫁给了已加入加拿大国籍的中国人,那么他们一定会认为,这个总统对美国的世界角色和人民生活会有更深切的理解。”

    在美国政坛,奥巴马集演艺明星的光芒和政治人物的魅力于一身,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的演讲能力。2008年2月,美国唱片协会授予奥巴马第五十届格莱美“最佳朗读专辑奖”,表彰他撰写并朗读的有声读物《无畏的希望》。马丁·路德·金是顶尖级演讲大师,但他的南方黑人口音过重,演讲带有浓厚的布道式宗教色彩。相比之下,奥巴马讲一口标准美式英语,拥有政客们梦寐以求的磁性嗓音,既有权威感又令人舒适;既谈吐典雅、出口成章,又通俗易懂、流畅自如;而且非常善于运用排比句,演说有排山倒海之势;调动现场气氛的能力一流,台上振臂一呼,台下应者云集,使无数人折服于其演讲的魅力之下。当然,仅凭花言巧语和漂亮的排比句,并不证明奥巴马足以担当治国重任。

    想当年,马丁·路德·金借用《圣经》语言掀起了黑人争取自由解放的风暴,其中最有名的一句是:“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他自己的形象创造的。”奥巴马虽然是黑皮肤,但并非苦大仇深,动辄痛说家史。他从来不把自己定位成“黑人竞选人”,而是“碰巧生为黑人的竞选人”,其政治主张突出的是种族之间的团结与融合。他认为自己代表的就是美国人,不分种族和肤色。这种不拿种族说事儿的立场,很讨很多美国人喜欢,使他左右逢源。恰恰由于奥巴马不打”种族牌“,很多白人愿意投票给这样一个不会让他们产生负罪感的黑人精英。

    可是,种族问题仍然给奥巴马造成了很大麻烦,但主要并非白人。据美国媒体披露,奥巴马在芝加哥参观一个“黑人种族主义”色彩非常浓厚的教堂,他的“精神导师”莱特牧师激进极端,曾给臭名昭著的种族主义者路易斯·法拉肯颁奖。此人是黑人穆斯林运动领袖,经常公开发表反犹太裔言论,赞扬希特勒是个“伟大的人物”。莱特牧师在布道时曾宣称,美国处在三K党掌控之下,美国政府发明了艾滋病毒,目的就是要对黑人进行种族灭绝,遭受“9.11”恐怖袭击是美国自找,并一再诅咒对黑人事业颇有贡献的克林顿夫妇。面对各界抨击,奥巴马匆匆宣布与莱特牧师断绝关系。莱特却对媒体暗示说,奥巴马其实内心同意他的看法,但作为政治人物,不得不口是心非。

    2008年2月,在竞选集会上,奥巴马夫人米歇尔说,由于丈夫的成就,“我成年以后,第一次为我的国家感到骄傲”。这招致媒体和共和党人严厉批评,指责她是“愤懑不满的黑人女性”,“缺乏爱国情怀”,不知感恩,欲壑难填。米歇尔成长于黑人贫民区,凭借奖学金就读普林斯顿和哈佛。2005年5月,即奥巴马当选联邦参议员仅半年后,她被破格提拔为芝加哥大学医院副院长,年薪二十七万美元,比参议员十七万美元的薪酬高多了。且不提数百万惨死于饥馑战乱的非洲难民,就是与无数白人相比,奥巴马夫妇堪称备受恩泽,平步青云,名利双收,社会宠儿。在此背景下,米歇尔“不慎”流露“愤懑不满”,令人齿冷心寒。

    《华盛顿邮报》专栏作者柯翰默(Charles Krauthammer)批评说:“堪称最惊人的伎俩是,巧舌如簧、资历浅薄的奥巴马参议员找到了一个贩卖希望的方法。你只要把票投给他,就可以拥有希望。”“这种贩卖行为不算新奇,过去数千年来,有组织的宗教一直在贩卖类似的商品。”“奥巴马著作的内容惊人地贫乏。他到处为不可能救赎的未来乱开支票,承诺要跟伊朗总统之流会谈,治愈这个世界。承诺要对过去一个世代都没能找出解决之道的难题找出超然的变通方案。承诺要快速退出不受欢迎的伊拉克战争。”另外,奥巴马提出要给富有阶层加税。共和党保守派坚决抵制这种“劫富济贫”的政策。

    面对种种负面报道,奥巴马却好似不败金身,完全未受影响。美国民众对以小布什为领军人物的新保守主义深感失望,对目前内外交困的局面非常不满。伊拉克战争耗费巨大,伤亡惨重,油价高升,美元贬值,房市剧跌,民怨沸腾。大选关键时刻,次贷危机引发金融海啸,排山倒海,祸及全球,全美震撼,致使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沦为小布什的“替罪羊”。

    大选期间,奥巴马的身世经历、精英背景、帅气形象、一流口才、变革号召,在涉世未深的美国年轻人心中引起共鸣,创造了一种久违的对政治人物的景仰之感。以前对选举缺乏热情的年轻人,这次蜂拥而出,积极助选,成为他的狂热支持者。至少在年轻一代中,选举已经超越了种族和性别的区分,“变革”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强烈呼声。

    大选前夕,奥巴马在民意测验中遥遥领先。但是,很多专家学者警告“布莱德利效应”(Bradley effect)。1982年,洛杉矶黑人市长布莱德利作为民主党候选人竞选加州州长,投票前民调大幅度领先,结果却以微弱劣势败落。专家的解释是,许多白人选民有种族歧视倾向,由于说不出口,在民意测验时干脆扯谎,但投票时就改变了主意。类似的现象,在美国选举政治中经常重演。预选时,奥巴马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民调曾领先希拉里十个百分点,结果却输掉了。有人说,这就是“布莱德利效应”的体现。

    半个世纪前,在《我有一个梦想》的著名演讲中,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描绘了一个不是以肤色而是以品格优劣来评价一个人的未来美国。继第一位黑人国务卿鲍威尔将军和第一位女黑人国务卿赖斯女士之后,美国真的会出现第一位黑人总统吗?答案已于2008年11月4日揭晓:奥巴马登上了白宫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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