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纳百川

人生苦难多多,坚守乐观天性
正文

请欣赏德国当代《包法利夫人》(一)

(2009-04-10 01:26:40) 下一个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象棋棋局中的一枚棋子,对手说:这枚棋子不许碰。

克尔凯郭尔《非此即彼》

萨托里斯夫人

            街上杳无人迹,天下着我们这儿常见的毛毛雨,黄昏变得一片漆黑,所以不能说能见度特别好。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天气,我发现他时已经太迟了,但也可能是因为我心不在焉。我常常陷入沉思,可也从未思索出什么结果。
            我在回家的路上。这之前在城里买了点儿东西,和雷娜特见了个面,她专程来L城呆一个下午。我们喝了杯酒,但只喝了一杯,最多两杯。因为我知道自己还得开车,此外恩斯特也会通过我口中的气味来探查我是否喝酒了。有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也许跟我完全没有关系,他突然就想这么做。这时他会走出屋外来迎接我, 好像要帮我提购物袋或是假托一些别的什么理由。他吻吻我的面颊,届时会猛吸一口气。他不知道我已经看穿了他的把戏,他为自己能沉得住气而十分自豪。他不是立刻就责备我,而是等待一个合适的时刻,有时仅仅是一分钟,也就是等我找个借口想溜进屋门时。要是仅仅我们两个人在家时,也就不必找什么借口。

            一句话,我没有多喝,也就是喝了一两杯雪利酒。希尔默糕点甜食店为喝葡萄酒的人供应一种摩泽尔流域出产的葡萄酒,因为老希尔默先生九十多年前创建这家店时喜好这一口,那也是当时的时尚。这种葡萄酒劲儿挺大,而且按如今的口味来说它太甜了,其实用甜来形容也不贴切,这种葡萄酒劲儿有些大,除了就着肉冻喝,配别的食物它都太浓烈。而人们如今在希尔默糕点甜食店也不再吃肉冻了。雷娜特和我在那儿喝雪利,它比较好喝,并且不像金巴利开胃酒或是别的名酒那么贵。我们也不能喝烧酒,因为我们是在L城,而且我肯定还得在这里继续住下去。如果在公共场合,完全没有什么缘由,也没有众多陪同的话,女士要喝酒最好是喝雪利。

            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莱姆库尔医生的待诊室里。莱姆库尔医生的祖父在城外还有一座农庄,他父亲曾任战后的第一任临时市长,他自己则是神经科大夫中的佼佼者。我去他那儿看病是因为神经紧张,确切地说是因为伊尔米和恩斯特发现了我的神经紧张。我开车去买面包和洗衣粉,结果却买回了恩斯特十多年来都不再抽的香烟。我忘记了自己教子和教女的生日,在花园里把自己亲自种下的金盏花又拔了出来,因为我以为花茎是杂草。有两次发生了家庭主妇最怕发生的事:炉盘上坐着锅,却忘了关开关。据说现在已经有在潽锅前自动关闭的电炉了。但我们的炉子是老式的,因为伊尔米使这种老式炉子使得最顺手,而且她记性也好。

            他们俩觉得我什么地方不对头。他们没看错,我夜里睡得不安稳,有时晚上很早就在沙发上打起盹儿来,这已经屡见不鲜了。我甚至骗恩斯特说自己睡眠一直不好。他不知道我常常在一点半左右醒来,之后一直到早晨都睡不着了,就那么眼睁睁地盯着卧室闹钟的指针一圈圈地移动。指针是夜光的,闹钟是伊尔米送的,让我们蜜月旅行时用的。当时这玩意儿正时髦,做工还坚实耐用。我们所有人的寿命肯定都超不过这闹钟。我的神经衰弱对他们俩来说是个新情况,他们声称为我担忧,我甚至相信伊尔米真的为我担心。有时我一走进起居室他们俩就中止了谈话,或者伊尔米在自己的房间和恩斯特说话时也总是压低嗓门。最后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我这样下去不行。他们无法瞒过达妮拉,她在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中是相当独立自主的,她已经很少能听进大人的话了,除非她想获得许可在某位女朋友家过夜时。

            所以他们就替我在莱姆库尔医生那儿约好了看病时间,我乖乖地去了。其实一切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想到有人会关心自己那感觉也不错。候诊室里坐着一位年纪与我不相上下的女人,穿得有些扎眼,手腕上戴着贵重的首饰,面部皮肤呈褐色,是那种定期美容和去日光吧[1]晒出的褐色。我居然没见过她,这在L这座城市几乎可以算作是罕见的事。因为这类人往往早晚会在戏院里、妇女们定期碰头的茶话会上或是恩斯特出席的各种协会晚间聚会上遇到。她随意翻阅着几种杂志,不时抬头看看表,然后刻意叹息起来。这时如果不对这种叹息做出点儿反应,那真可以说是不礼貌了。我们交换了一下目光,她用深沉而悦耳的嗓音问我,是否在这儿看病总要等这么长时间。我回答说自己也是头一次来这里看病,我们就这样搭上了话。虽然她在城里谁也不认识,却显得并不孤独,她看上去也绝不像个忍受痛楚的病人,而是挺朝气蓬勃的。最后医生的助手走进候诊室,道歉说莱姆库尔医生被叫去急诊,可惜今天无法赶回诊所看病了,这时她飞快地收拾起自己的东西,把一件极轻的浅色夏季外套搭在了手臂上并请我与她一起去喝杯咖啡。这个下午反正也干不成别的了,这样至少还能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我们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当我吃完晚饭回到家时,伊尔米和恩斯特极为惊奇地盯着我。也许他们在自问,莱姆库尔医生是不是在治疗一开始就让我喝了纯酒精。其实不是莱姆库尔医生,而是我的朋友雷娜特。而且喝的也不是纯酒精,而是精品红酒,这至少对血管好。我自然继续去看病。一开始我就喜欢莱姆库尔医生,他是个瘦而结实的人,一看就是经常打网球的主儿。他那一丝不苟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一开始就对他敞开了心扉,告诉他的事远比伊尔米和恩斯特所能知道的多。他耐心而不动声色地听着我倾诉,同时却让我感觉得到了理解。他在我身上进行了几项检查:敲了敲我的膝盖骨,挠了挠我的脚掌什么的。检查虽然颇认真,但却明显看得出是例行公事,就好像他和我一样知道不会查出什么结果似的。他问起了我喝酒的事,也许是恩斯特向他透露了什么。我脸不变色心不跳地撒了谎,这对我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很久以后我才让他知道了真相。先是他那无奈的摇头让我觉得好玩儿,他对我无计可施的同时又带着一份关切。他肯定发现了我的天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情况健康或生病、精力充沛或疲惫不堪、寻衅或温柔。尽管如此他一定感到我在他面前并没有想扮演什么角色。我不想失去他的关注,要想达到这个目的就得在一定程度上诚实。

            他给我开了药,尽管如他所说并不情愿。因为我不愿意去他的一位开心理治疗诊所的同事那儿看病——我不愿去自有原因——所以他觉得暂时也只有开点儿药先试试了。第一次药我是在他诊所吃的,至今我还能忆起自己回家时的那种无动于衷的感觉。我比以前殷勤周到了许多,我倒了烟灰缸,在达妮拉的房间向她道了晚安,车钥匙也挂在了恩斯特一向规定该挂的地方。这样做的时候我觉得挺好玩儿,我自我审视并夸奖自己,就像我们看到狗用嘴叼着自己的食盆儿跑回来而夸它那样。我也不知道自己竟是如此沉着,当恩斯特问我感觉如何时,我回答说:就象咱们的汽车刚刚通过车检。看医生终于收到了他所预期的效果:我又恢复正常了,尽管仅仅一个晚上。

            因为我从来都不拿医生开的处方去取药。我决心振作精神控制好自己,我也基本做到了。我愿意继续去莱姆库尔医生那儿看病,但我不想靠他检验合格来应付日常生活。以前我做一切都好像不费吹灰之力:送孩子去托儿所和学校,每天按时做两顿饭,买东西,整理花园,安排孩子的生日庆祝活动,出席各种协会的晚间聚会,休假,记账和理财,按时去做头发,带狗去狗学校学规矩,复活节,圣诞节等等。我从前做这一切时也确实没怎么费力。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起,我失去了安全感、力量以及对日常生活那种坚定不移的注意力。我还能看到自己和恩斯特坐在沙发上,伊尔米坐在那把大躺椅上,我们曾让人给躺椅加了软垫。我们吃苏打饼干和咸干果,喝啤酒和葡萄酒,晚上较晚的时候也喝白酒。电视中的彼得·弗兰肯费尔德、迪特·托马斯·黑克、汉斯·罗森塔尔和汉斯·约阿西姆·库伦坎普夫离我那么近在眼前,就好像他们是我的小叔子和大舅子。卡莱尔说话时总是吃掉“R”,库伦坎普夫笑起来总是咧着大嘴。电视中播放芭蕾舞时恩斯特肯定会说:我们德国的姑娘们也跳得不错嘛!伊尔米或我就会赞同他的说法。我们看着那些肌肉发达的大腿,它们忽而向上,忽而向下,忽而向左,忽而向右踢去,有时我也瞄一眼自己的裤腿——那时候人们还穿深色华达呢,褐色或蓝色的,裁剪得紧绷在身上——想到该节食了。伊尔米和我试遍了所有方法,也是为了恩斯特好,他想让肚子小一些。但无论我们晚上煮什么,蒸青菜、不用油煎的鱼、甚至是里脊肉配绿色沙拉,我们身上的肉就是减不下来。恩斯特把这归咎于自己的新陈代谢,其实我们仨都明白罪魁祸首就是那些晚上喝进去的啤酒和白酒,还有咸干果和土豆片、蜜思巧克力条以及有双层配料的面包片。伊尔米乐此不疲。孩子们,这有多么惬意啊!她总是如是说,一边说一边再斟一杯葡萄酒,再吃一碗花生条[2],然后非常满足地看着我们。她并不在乎恩斯特的肚子——他是个魁梧的男子汉——我的水桶腰她归咎于生孩子。她不时声称达妮拉曾是个沉甸甸的孩子,其实我们俩都知道这是胡说八道:达妮拉很轻盈,像只蝴蝶,头上长着金红色的胎毛,眼睛几乎是透明的,与其说她是个婴儿,不如说她是只娇嫩的蛾子。

            她一点都不像我们。我现在还能回味起第一次看见她时吃的那一惊。她对我来说完全是陌生的,我犹豫了一会儿,忍不住问护士会不会是抱错了。她不解地看着我,正想对我大唱母爱的赞歌,这时护士长走进了屋子。您想什么呢,萨托里斯夫人!她气愤而果断地说道:今天早晨您是唯一分娩的产妇,此外孩子一出生脚上就戴上了小条,您自己也看得见,上面写着所有信息:出生时间和重量,身高和体温以及负责的主治大夫,所以根本不可能发生混淆。您应该为自己的小闺女高兴,她无疑是我近几年来看到的最漂亮的姑娘……她无休止地说着。我虚弱得无力反驳,另外我也想与这个小东西讲和,她正躺在我床边的一个可移动的支架床上。然而据我所知恩斯特头发的颜色是鼠灰色的,我自己的浓密卷发和伊尔米的头发都是褐色的,可这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儿却明明长着泛红色的胎毛,而且她看上去还弱不禁风,尽管我们仨都身材高大。后来还来了一位神父,对我和孩子说了些称赞和友好的话。此后恩斯特和伊尔米带着丁香花和妇女杂志来看望我,接下去就是日日夜夜无休无止的义务,给孩子喂助消化的茴香茶和抱着她走来走去,一遍遍地试着给她喂奶,可奶就是下不来,伊尔米时时处处帮助我。

            几年前恩斯特在一次吵架时说过,我是因为伊尔米的缘故才嫁给他的。我没有向他吐露过事情的真相——当年没说过,后来也没说过——但他的猜测不无道理。我们订婚时伊尔米刚五十出头,她马上赢得了我的喜爱。她在战争中失去了丈夫,唯一的儿子也在前线失去了一条小腿,她能领到的养老金连微薄都称不上。但她看上去总像刚刚赢了大彩票正等着别人跟她一起分享似的。当她第一次看见我时——那是四月里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阴天,气候稍微有点儿闷热,是我们那一带的典型天气——就立刻把我搂进了怀里,然后领我们去布置好的起居室喝咖啡,就好像我是女王的女儿似的。恩斯特对我说过你很漂亮,她边切蛋糕边说,可他没告诉我你这么羞花闭月!

            那天下午我没有做出决断。我其实是出于无聊才赴的约会,在疗养院度过的时光是与世隔绝的,我愿意身边有人热闹,随便什么人都无所谓。那位协会迷恩斯特想把我介绍给他母亲,我觉得挺滑稽的。但那年头娱乐活动少,能有个下午和人一起吃吃蛋糕、聊聊天总比窝在父母家强。我们一边喝一瓶莱茵区出产的葡萄酒一边玩牌,一直玩到天黑,几个月以来我从未如此开心过。伊尔米输得满不在乎,她把一堆芬尼[3]放到我这边说:这是用来买新娘鞋的[4]!她说的时候连看都没看恩斯特一眼,这让我很满意。当我们步行回家时——当年男人送自己的女朋友回家是义不容辞的,哪怕她住在城市的另一端——我兴奋地和恩斯特谈起他的母亲,他却寡言少语。也许他这个十年来因伤残行动不便的年轻人时常有这种经历:在兴高采烈和制造气氛方面自己竟不是母亲的对手。我们这个周日的下午——毕竟L城的足球队这天有比赛——在他母亲处度过看起来让他并不开心,虽然不是一个人,却远离他的伙伴,在城边闭塞处,而且结果也令人惊奇:他母亲和我——一个绝对不想成为新娘的人——居然和睦融洽地打趣他。

            他丝毫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可笑之处。他很注重穿着,西服是在专卖店买的,鞋总是擦得锃亮。如果不知道的话,从走路上人们几乎看不出他装有假腿,左脚稍慢的动作充其量会被认为是种怪僻。他身材壮实,从下巴处可以看出易于发胖。他的父亲身材矮胖,这从餐具柜上摆着的相片上可以看出,相片上他的父亲穿着军装,脸微微左侧,目光不确定,但却坚毅,是那年月的标准姿势。人们能够猜出他的胸围。恩斯特讲不出什么有关他的事,伊尔米也很长时间闭口不谈其婚姻。我想都没想就认定恩斯特身上所有让我讨厌的性格特点——包括他那可笑的名字 ——都是从他父亲那儿继承来的。比如伊尔米就无可指摘,而且用当时的话来说她很“注意仪表”。恩斯特暴露出的迂腐气只能是从海因茨-京特那儿继承的。每次旅行坐车时他都得反复掏出钱包,好看看车票是不是还在,他的阅读用眼镜总要摆在和电视杂志呈直角的地方,吃饭时说完“祝你胃口好!”后他必定打个嗝,所有这些臭毛病使他显得有些未老先衰,这都是从他父亲那儿遗传来的。如果我们要去参加某个协会的聚会,他会照三四回镜子,检查分头缝是不是梳得笔直!他事先把当天晚上计划花的钱准备好,然后再把它们井然有序地放入钱包,多余的纸币他放入餐具柜上的一个盒子里。他在帮我穿大衣前总是要问:“请问我可以帮忙吗?”这句问话出自他年轻时的一个笑话,但什么笑话和可笑之处他已经全忘了。但这句无聊的话他却记住了,而且百说不厌。最终他拿东西——无论是一张菜单、一个烟灰缸还是一把园艺铁锹——的方式也与众不同,就好像他怀疑这些东西是否能用或是质疑其质地似的。他犹豫着,并不一下拿起来,而是稍稍转动它们,同时试一试东西是否牢靠,就好像世界是个假肢,太用力去捏会坏一样。就连我他也不晓得如何去碰。初吻的情况我回忆不起来了,但他第一次伸手摸我的胸部我还记得很清楚,其摸索之小心与晚餐时他伸手去拿餐巾时如出一辙。

            当时的娱乐活动规矩得很,L城的人可以说百无聊赖!星期六下午打保龄球,然后协会的人“围坐在一起”聚聚。我打完球总是很累,也就随大流跟着去坐坐。二三十人坐在一张长条桌旁,很少分桌坐,随便瞎聊。人们闭口不谈政治和过去,谈到未来就是憧憬着能在城里搞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在郊外混上个可以小住的小花园,再想办法能接手老爹的手工业作坊。也有几位职员在场,比如说弗雷迪、汉斯和托马斯,这些人不难辨认,他们更注意穿戴,更讲礼貌,但总显得有些不自然。恩斯特跟这些人在一起如鱼得水,他也很受欢迎。那时几乎没有人家里有电视机,L城唯一一座电影院上演的电影好几周都不换片。所以遇到有谁有点什么天赋大家都很高兴,而恩斯特可以说颇有天赋。

            他母亲教会了他弹琉特。伊尔米颇有音乐才能,要是有人唱起了民歌或流行歌曲,她尽管上了年纪却总是情不自禁地跟着唱起第二声部来。她最喜欢轻歌剧,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收音机中常播放这类轻歌剧:《吉普赛男爵》、《远方的堂兄》和《恰尔达什舞会的侯爵夫人》等等。最著名的咏叹调她唱起来一句歌词都不会错,而且自己用琉特伴奏。她还和恩斯特一起进行对唱,唱得很成功,而且丝毫也不做作。但在协会聚会的晚上则总是恩斯特单独上台表演,他也唱流行轻歌剧,可是只挑那些歌词愚蠢无聊的唱,这样唱时他就可以翻白眼并做一些夸张的动作。无论是表演热恋中的意大利人、血气方刚的匈牙利人还是来自远方的堂兄,他唱时都会插入格格的笑声、喘气声、咕咕的叫声和咂舌声,他表演得惟妙惟肖,但最后总把一切都搞得十分可笑:音乐和歌词、恩斯特自己、甚至他的观众。你变得这么缺乏幽默感!我母亲常对我说。要是我拿不定主意晚上是否陪恩斯特出去,她就会鼓励我说:去吧,这对你有好处,那儿都是些有趣的年轻人,你应该重新快乐起来!

            要想重新快乐起来我还需要等很久。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最后一次笑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但我还知道自己最后一次感到幸福是什么时候:那是我最后一次打开菲利普的信并拿着它跑进自己房间时。

            他经常给我写信,并非仅仅是因为我们不能每天见面,而且也因为写信让他有机会讲述自己的情况。他不喜欢谈到自己,对我直截了当提出的问题他则往往避而不答。我感到他的生活并不轻松,他刚刚度过的童年充满了苦涩,瞻望前途他也颇感迷惘。

我们是经过乌尔丽克的介绍认识的。她比我年轻,是机器零配件及工具批发商和零售商赫尔曼博士先生的未来女继承人,我父亲就在她父亲手下工作。其实她并非我的朋友。我认识她,因为平安夜那天她总陪着她父亲到雇员家去亲自送上圣诞节的奖金[5],顺便转达他妻子对大家的问候并赠送各家一盒果仁巧克力。我不知道他是否也到工人们家去,我当时没有问过,从时间上来看一天根本来不及。乌尔丽克一向陪着他,最早她还是个小女孩,一点儿也不认生,后来她颇能享受自己的角色,就像一位来自东方的小公主,仁慈地向穷人分发礼品。人们表示感谢并奉上咖啡,最初她坐在他父亲怀里喝一杯苹果汁,然后大胆地在屋子里到处观看。后来她自己也喝起了咖啡,惬意地坐在沙发上,有些早熟地试着和人们聊一聊。当时她看来就要一帆风顺地成为大宅门的女主人了,没有人会料到二十年后,经过两次不幸的婚姻,变卖了父亲的公司,她居然会死在一家旅馆的床上。

            我们不是朋友,但我们互相认识,因为我比她大两岁,她小时候对我有那么一点儿钦佩。她欣赏我母亲根据我的设计做的衣服,一件草莓色的夏季连衣裙,领口很大,领子外翻,纽扣是珠母的;一套冬天穿的珠皮呢西服套装:一件短外衣和一条紧身长裙;一件瓶绿色上蜡印花布的大衣,抽着大褶儿。她小时候长得不难看,但就是缺乏风度,她知道这一点并且为此很痛苦。有一天晚上他父亲的司机开车把她送到我们家门口,她参加的舞蹈班里有个女生不能来,他们正在学很难的舞步,男生们不愿意错过练习的机会。她知道我会跳舞。我有一点儿羞怯,同时也觉得受到些伤害,因为她这样来请我去跳舞,就像给一位雇员一个机会去献殷勤似的。但我对恰恰舞的兴趣最终还是站了上风。我如何站在衣柜前挑选衣服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我选了一件米色的连衣裙,下摆很长,旋转时会随风飘逸。

            在大门口人们为我们互相做了介绍。那是布卢门塔尔城堡,这座小城各类娱乐活动的首选地址,楼前的花园大得像个公园。当时天气较热,大多数年轻人站在树下的草坪上聊天,不时能听到笑声。我自己参加的舞蹈班是在区公所大厅举办的,我根本不会想到去布卢门塔尔城堡参加舞蹈班,太贵,而且也不符合我的身份。我参观过这座城堡,知道它那些装饰艺术柱,它那宫殿般的规模,甚至知道洗手间在什么地方。我真的知道,这让我有了点儿安全感。我没有听清他叫什么名字。同时记住一张面孔和一个名字对我来说一直就是一件困难的事,这至今没有什么改变。我总是喜欢先记住一个人长得什么样,当时在黄昏的花园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我看到的是一双长着姑娘般长睫毛的深褐色眼睛,他的目光中含情脉脉,这一点吸引了我,但同时也流露出伤感和多情,这让我有些无所措手足。乌尔丽克的朋友金发,上衣口袋处装饰性地露出白色手绢的一角,手里拿着一个烟嘴,眼睛颜色是浅色的,而且经常半闭着。他打量了我一番,称赞了乌尔丽克的眼光,然后满不在乎地把我交给了他的伙伴,后者的名字我没有听清。这个花花公子的举止本来让我很气愤,但乌尔丽克却让我不好发作:她挽着他的胳膊幸福得忘乎所以,无缘无故地傻笑。我不想用自己的恼怒去扫她的幸,也许是有什么可笑的事我没有注意到。我们俩——那个伙伴和我又互相对视了一下,他感觉到了我的窘况,我也看出他的无助。是的,人们在哪里能学到该如何对待一位被别人故意慢待了的姑娘,而且是一位一分钟前才刚刚认识的姑娘呢?

            我简直挽起了他的胳膊,在砾石路上散起了步。也许我走得太快,但幸好路很长,而且脚下的砾石发出的响声也很大,所以我们彼此不必非张口说话。我逐渐又恢复了平静。我们头顶上的树叶沙沙作响,我觉得穿着连衣裙的自己很优雅,我能感到连衣裙的立领在摩擦后颈上的肌肉,所以我尽量伸长了脖子。我穿的宽大的喇叭裙让我走起路来多了一份飘逸与自信。现在他用手轻轻扶着我的胳膊,没有用什么力,却让人感到温暖。我们既不互相对视,也不看别人,所以也没有人问候他,我们按自己的节奏走着,我也不知道一共走了多少圈。当最后各个小组都散开,大家均向城堡涌去时,他停下片刻,松开我的胳膊,稍微看了我一眼,边鞠躬边对我说:我感谢您。

            我们的对舞就如同一场完美的梦。他带着我跳得十分稳当,丝毫也不鲁莽,我平时与别人跳舞时原本喜欢主动,这次我却完全任由自己被他引领。我们的舞步合乎规范,彼此也不对视,我从他身边望开去,他领着我小心地穿梭在其他舞伴之间。第一支舞是慢步华尔兹,我的手轻轻地搭着他的上臂,能感觉到他衬衫的质地很好,很光滑,整个晚上他身上都散发出一股柔和的柠檬味。接下来跳的是古典狐步舞,然后就开始教伦巴舞。这一直是我最喜欢跳的舞,跳时允许扭动臀部,而且应该扭动,这种舞不像恰恰舞那么匆忙,而是较缓慢和伸展。每当我变换重力腿、瞬间屏住呼吸、然后稍事犹豫向右迈步、与舞伴拉大距离、井然有序、但又充满张力时,自己都有一种甜蜜的感觉。我喜欢单独旋转、跳离舞伴,喜欢这种舞的几何性以及在双方重新结成舞伴前能够有机会长时间相互对视。我感到自己在跳这种舞时身上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既全神贯注于自己,又不断地与他保持着某种联系。

            他学得很快。他注意地看着老师,但一直站在我身旁。当我们跳最初的几步时,他看着我的腰部和腿,让自己随意被我伸出的手引领着。音乐终于奏了起来——是一支正规乐队在演奏,演奏打击乐的人每过一段时间就用鼓刷子刷刷鼓面——我们从一开始就跳得非常棒。我几乎忘掉了他的存在,但每当我看他时,我都觉得他看上去像个幸福的人。

            我们常常争论是谁先吻的谁。那当然不是我的初吻,我毕竟已经过了18岁,而且本来也不是胆怯的人。可我还是不相信自己能有勇气初次认识一个男人就吻他,尽管事情发生在黑天的玫瑰花丛中,当时我们正要拥抱告别。他却说,要不是我主动他是绝对不敢吻我的。直到很久以后,可以说是太迟了,我才想到他当时就已经开始让我来承担一切责任了。尽管如此那一吻仍是美妙无比,他口中的气息甜甜的。我们在那里站了很久,几乎一动不动。我们的个子差不多一样高。

            我马上把这件事当作了一桩秘密。首先因为我不知道以后是不是还能听到他的消息。当乌尔丽克问起那天晚上的情况时,我只是耸了耸肩。对我母亲我也没有多说什么。我尽量不去想起他,甚至也基本做到了。我早上八点离开家,一刻钟以后穿过那座大铁门,门的上方是用铸铁字母拼出的乌尔丽克父亲的名字。我早已放弃了去上大学或是戏剧学校的梦想,而是混到销售科来了,我在这里听从呼吸困难的布伦纳博士的差遣。他是我的上司,患有哮喘,二次大战中还失去了一只手,此人办事认真、一丝不苟,心里只有工作。我来上班时他早就到了,偶尔我能听到他给妻子打电话,让她晚上来接他,他肯定是常常加班到深夜。我陪他去进行业务洽谈并做速记,他在车里回答我的问题——我被允许坐在他身旁的后座上——好像对我的工作热情挺高兴。其实我对钢铁并不是特别感兴趣,但我热爱工作,对我父亲工作过三十多年的企业充满崇敬。那时候没有人考虑机器零配件及工具批发商和零售商赫尔曼博士在二战中都做了些什么。布伦纳有时让我帮他洗他的左手,我慢慢也习惯了做这件事。在家我有时说我是我上司的右手,因为我父亲听后那震怒的样子让我觉得很好玩儿。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了这种说法,最后就连布伦纳自己也这么介绍我。早晨我坐在办公桌前有一阵听不到他任何指示,而是先整理邮件,将它们归档,煮咖啡,看看公司内部邮件,有什么事是可以自行处理的。一年以后他有时就说我将来在公司会飞黄腾达的,尽管是半开玩笑地说的。他所指的将来当然是二三十年以后,当时人们升得就是那么慢。

            总之早上我经常一人独处。我愿意这样,我最厌恶来公司最初几周在文秘科度过的那段日子了,那时我仅仅是在那儿临时帮忙。整天跟十七位年轻姑娘坐在一间办公室中,耳边终日闹闹嚷嚷,还不断受到别人观察。要是我偶尔走点神儿的话,就像那次舞会刚过去后的几天中那样,肯定就会有人用关注的眼光望着我,还能听到咯咯地笑声和窃窃私语。现在如果我凝视窗外达数分钟之久,或者是寻找刚刚还拿在手中的东西时,都没有人来烦扰我。但我心不在焉的状况不久就过去了,不是我把他从自己的脑海中驱逐出去了,而是他自己销声匿迹了。

            十天后我收到一封信,上面没有写寄信人,下面签名是“菲利普”,信极短。他建议我们星期六晚上见一面,他在通往城外的林荫道等我,他希望我能去。这封信我没有保留,记不清原文是怎么写的了。但我知道,我盯着这几句话看了半天,他在信中很巧妙地避免了用“你”或“您”来称呼我,对此我其实觉得挺幸运的[6]

            我穿一件浅褐色连衣裙,上面有玫瑰色的小图案,裙子很宽大,还有贴兜,我甚至连个包都没拿。我脚上穿着凉鞋,胳膊和腿都裸露着,我几乎是无遮掩地去会他。自从接到他的信后,我又开始憧憬起来:想象着我们如何接吻,我能听到各种鸟的歌唱,还能听到树叶在我们头顶上婆娑作响,我哼着一支又一支流行歌曲,我觉得世界无限美好。我工作得又快又好,一个人能干十个人的活。但当我拐上林荫道时膝盖还是莫名其妙地有些发抖,我把两只手死死地插在裙子兜里,使得兜差点儿撕破。可他已经站在那儿等着我了。

            此后当我们几乎每天晚上幽会时,他次次都先我而至,他靠在一棵山毛榉树上等着我,他总是比我先到。我们从不互相问候,开始时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后来我们一见面就躲到山毛榉树后接起了吻。这条林荫道人迹罕至,它通往一个大村子,因为新修了一条通那儿的路,所以我们几乎没有在此看到过一个人。我们沿着林荫道几乎走到村边,然后再返回来,就这么一遍一遍地来回走着,有时我们到了村边也继续往前走,穿过森林一直走到守林人住的房子,那儿有个小酒馆。我不记得我们都聊了些什么,尽管我们在那个长长的夏季幽会时互相肯定说了不少话。我一定向他讲过自己的情况,讲过我父母、我家、我那些没有能实现的梦想、我的工作、我的上司、我的女友们以及我是怎么认识乌尔丽克的。我们常说起乌尔丽克,因为我们是通过她才认识的,她是唯一一个我们两人都认识的人。

            这期间我没有再见到过乌尔丽克。我有时候琢磨我们以前常在什么地方见面,现在为什么碰不到了。难道她猜到了经她促成的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再次见到她时已经一切都变了样,一切,或者至少我变了样。

            我们第一次幽会后我马上就收到了他的第二封信,信是星期一早上到的,我是中午回家吃饭时才读的。信里还附着一首诗,是哪首我给忘了,但当时我曾把它背了下来,还查了词典,想知道所有有关那位诗人的背景资料。那位诗人是奥地利的
莱瑙[7]。我本来是完全可以保留那首诗的,但与我在树下握着菲利普的手散步时的真实感受相比,这首情诗让我觉得太苍白无力、平淡无奇。以前我一向认为诗太夸张,所以价值不大,现在我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如果这就是诗人们所要表达的一切,那就太微不足道了,与五彩缤纷的生活本身相比,诗人的描绘太黯淡无光了。当我告诉他这些时——大概就在当天晚上,因为那时我心里搁不住事——他有些愕然,看上去挺失望的。我想他觉得受了伤害,因为我不懂得赏识他的这个高招。当我向他解释了我的意思后,他才显得松了一口气,但那首诗也就成了他抄送给我的最后一首诗。 

            我们当时沉湎于幸福的爱情之中。我的记忆力一直不算好,那时候星期二时我就想不起来我们星期一都说过些什么了,我记不清是否下过雨,他穿的衬衫是不是白色的,我们来回走了几趟。我却能看到眼前冒着的金星、河面上闪烁的日光。我的鼻子里留着我们靠过的那些树木的味道,我嘴唇上还粘着我们互相用来搔痒的青草的气息。过了很久我还能感受到我们坐在上面拥抱的那块洼地的形状,我还能回味他身上衬衫的手感。我能形容我们所走过的空间的气味,却无法说清我是否真的告诉过他我多大了,我父亲在赫尔曼公司里做什么工作,或者我在家的房子是什么样以及我最爱吃什么。我们不需要干什么,我根本不知道时间是怎么飞逝的。我能忆起当时的那份幸福,却不知道那幸福是什么样子的。

            我母亲完全信任我。她看到我晚上出去,回来时很幸福,这就够了。我不知道她对我父亲讲了些什么,但父亲从未向我打听过什么,所以我也用不着撒谎。

            他来信的内容变了,开始只是说我们两个人的事,后来就成了倾诉。我根本无法想象他有多么孤独。他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别人的关爱,写到他继父的地方充满了蔑视。称他是铁石心肠、他只会命令和惩罚。他弟弟他根本瞧不上。他母亲因为懦弱与他已经生分了,她根本不敢违背继父的意志捍卫他。她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如何能够维持那靠不住的和平。

            当我爱得如醉如痴的时候才知道了他叫什么名字。

            我是从别人那儿知道的。是我的小学同学兼朋友伊尔沙告诉我的,有一次她和其他几个年轻人一起骑自行车从我们身边经过。两周后我在面包房遇到他,她说了一句话,一开始我都没听懂。好像是称赞我这回撞了个大彩。因为菲利普人长得不错,所以也堪称大彩。可她话里的弦外之音让我起了疑心。这时她惊愕地望着我:怎么着,难道一个姓里厄内克的男子在L城还算不上一条大鱼吗?看着她那张又红又圆的脸,我连一秒钟都没有再怀疑,就知道她说的是实话。我没有问她是在哪儿认识他的,因为我不想让她看出我有多么无所措手足。我连面包都没买就回了家。

            晚上我们又见面了。他的回答最简单不过了:他以为我知道呢。他根本没想到我第一天晚上没听清他的名字——至少他是这么说的——后来就没有机会再提到他的姓了。再说他姓什么也无关紧要,反正我们彼此相爱。我不问他我们的爱会有什么结局。

            这个问题我只问我自己。我是个小职员的女儿,住在分期付款的住宅里,我母亲连报纸都不读,星期六我父亲去酒馆玩斯卡特牌,我母亲在家煮豆儿做豆酱。里厄内克家在市郊有座大庄园,菲利普的生父是飞行员,在战争中阵亡了。他家庄园举行的各种庆祝活动经常登载在画报上。我会唱歌跳舞、画儿也画得不错,我算是个美人儿,能够给自己描绘各种前程。但我该怎么把自己的父母介绍给里厄内克家呢,这是我无法想象的事。

            我们不谈这件事。我不想破坏我们的关系,我信任他。他温柔敏感,对我一往情深,我只希望我们能像现在这么一直好下去。秋天他又该继续他的学业了,还有两年他就毕业了,我们会结婚的。说起他们家他总是那么充满蔑视,以致我只是为他担心,而从不曾为我们担心。

            他送了我一枚金戒指,是两个拧在一起的窄环。

            然后我就收到了他那最后一封信。那是在我们最后一次幽会的头一天,他马上就要去M城了。

            我肯定是晕了过去。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躺在床上,一位医生用严肃的目光向下望着我。当他问我能不能说话时,我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毫无道理。我想我大概是在做梦。所以我对自己不能说话并不感到惊奇,我只是想醒来。不能说话挺难受的,但我那时非常累,希望能长长地睡一觉,尽管我奇怪地梦见我父母神色焦灼地坐在我的床边,我母亲在号啕大哭,我父亲一言不发、束手无策。后来医生转身和我父母一起走了出去,我为能继续睡觉松了口气。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明白自己真的不能说话了。我想起了菲利普的信以及我是如何读这封信的,再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母亲肯定找到了那封信并且读了,因为她什么也不问我,因为也没什么可问的了。疗养院的大夫们想从我这儿知道我还能想起什么,菲利普写了些什么,但我不告诉他们。他们说这很重要,得说出来,否则没法恢复健康。但我认为永不提起这件事更重要。也许我为自己相信了他而感到羞耻,我突然坚信他一直在欺骗我,跟我处朋友不过是为了打法整个夏天那些无聊的日子,也许他跟他的朋友打了赌,他能够成功地引诱我。今天我不这么想了,我认为他是个软弱的人,跟我一样不愿拿主意。当他在家里提出想娶我时,他马上就明白了这个念头有多么荒谬。我不认为是钱起了决定性作用。但当时我的想法却不是这样。那时在疗养院我做各种练习,给我父母写了短信。晚上我阅读,那儿的图书馆藏书相当丰富,我毫无选择地遇到什么读什么,我读得很慢、很有兴致、有时还确实很投入。我对看到各种生活在我面前演示很满意,那些不幸的爱情故事和其他故事,法国小说、美国小说、德国小说,有个故事始自一所英国农庄,结束在南美。我不去区别好坏,也不管故事讲得是否引人入胜,这种阅读要求不高,就像动物在吃草。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我当时肯定病得不轻,否则人们不会让我这样一位在法定保险公司投保[8]的姑娘在疗养院里一住好几个月,更何况我当时本来还应该去全日工作。我在疗养院每天只是吃、说话、阅读和在户外进行体育锻炼。我当时根本没想到这些,我想得本来就不多。经人提醒后,我也能看到天是蓝色的,看到那地方风景优美。我看到自己的衣服都显得又肥又大,我看到吃晚饭时发的奶酪很不错。我知道父母爱我。我要是照镜子,能看到自己依旧很美丽,稍微有点瘦和惨白,对一个来自偏僻小城的姑娘来说有些太美了,但美是天生的。医生们请我的父母从家给我带点儿我喜欢的东西来。我母亲想起了那面镜子,那是我从很早就去世了的外祖母那儿得到的遗物,一面椭圆形的化妆镜,周边镶着精致的镀金镜框。那把镜子曾挂在我屋里,我常站在它前面端详自己。镜子比我的脑袋大不了多少,要是我站在它前面梳理自己的头发——我长着一头很难梳理的卷曲头发——刚好还能看到锁骨间的凹陷部。医生们对我母亲的主意大加赞赏,这样一来我在疗养院又多了一项练习:每天得站在这面镜子前十分钟,观察镜中的自己。 我应该看到自己是个漂亮的年轻姑娘,我的生活还没有真正开始。但我看到的和我知道的丝毫也引不起我的兴趣。蓝天不能让我高兴,肥大的衣服不能令我害怕,奶酪吃在嘴里味同嚼蜡。父母的爱对我也无所谓,我想这是他们的悲哀,我只是想,我对此没有感觉。我对自己也没有任何感觉。

            这样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回了家,又重新开始了工作。这期间布伦纳先生已经有了新的“右手”,我换到了推销科。在父母的命令下我参加了保龄球俱乐部。有一次我在街上遇到了乌尔丽克,我们两人都站了下来,但却不知道彼此该说什么好。我和母亲一起为自己做新连衣裙。星期六晚上我在汉斯、弗雷迪和恩斯特的中间坐在长条椅上,对面坐着马吉特和乌尔苏拉,恩斯特讲着他那些故事中的任何一个,等别人笑的时候,我也跟着笑。我和恩斯特一起去伊尔米那儿,她当时是第一个,也许甚至是唯一一个让我有些喜欢的人。

            后来有一个星期六我在报上读到了菲利普的订婚启事,女方叫莉亚娜·韦斯特霍夫,我不认识,但这个名字我听说过,因为F城有一家叫这个名字的银行。婚礼将在里厄内克庄园举行。

            另一件事今天也登在了报纸上。行人受了致命伤,因驾驶员肇祸后潜逃将立案侦查。谁目击到了什么应与刑警取得联系。

            但没有人会看到什么。天下着雨,几乎已经黑了,这种天气没人出来散步。至少不会到通往城外的公路干线上来散步,因为这里既没有商店也没有可供狗往上撒尿的树木。没有人会看到什么。



[1] 德国因光照少,所以人们常到日光吧去接受紫外线照射。日光吧中有许多结构如同贝壳日晒床,分为底座和舱盖两部分。底座固定,舱盖可以开合,方便“日晒者”进出。底座和舱盖内侧排列有多根紫外线灯管。使用时人平躺在日晒床上,暴露需照射部位皮肤,闭合舱盖打开电源,紫外线灯管发出的紫外线模拟自然日光中紫外线对人体进行照射。照射时间根据原肤色的不同而异。

[2] 膨化食品,主要成分为玉米面,花生含量不超过32%

[3] 原西德币种,相当于中国的分。

[4] 按德国习俗,新娘要用平日节省的芬尼来购买结婚时穿的鞋,以表示善于勤俭持家。

[5] 德国雇主一般在每年十二月给雇员发双工资作为奖金。

[6] 在德国不熟悉的人彼此用尊称“您”来称呼,比较熟的朋友则以“你”相称。此处主人公看出她与菲利普的关系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7] 尼古劳斯·莱瑙(Nikolaus Lenau1802-1850),奥地利作家。

[8] 这类投保人一般收入较少,得病住院也不能享受住单间、挑医生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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