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吠则已

坐在上面叹息的,是猫哭耗子,躲在海外叹息的.是独善其身
正文

灰尘雾绕之 网恋协议

(2011-05-05 00:52:25) 下一个

========================  前   言 =======================


 


众姐妹兄弟们都呼呼去了。没呼呼的也潜在水里死活不上来。今日决定结束我的旅行。大约晚上7点从这里起程返回我居住的城市。因为明天要上班。还有几个小时,想写些东西。目前在大脑中列成的提纲有三个,我的网恋协议,关西之旅, 及神户见闻。考虑了半天,后面两个很花时间,要整理修改大量的图片。况且使用的是网吧的电脑,没有得心应手的图片编辑软件,会相当耗时间。所以最终,选择最容易完成的作业,网恋协议来做。


希望我能在返程之前做完。


 


起草协议之动机:


来自尘凡无忧MM的建议,目的是为了使我摆脱精神空虚的困扰,进入快乐人生的后半期。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对于这么中肯的建议,我从来都是拿来主义!(楼下应该响起一片掌声)


起草协议之依据:


为了慎重地起草一部完美的网恋协议,我十分不信任如今自己几乎不能进行逻辑思考的大脑。于是,翻箱倒柜去寻找N年前,俺小鸿初涉论坛变身小狗时的写的一篇哗众取宠的帖子---送给亲爱的GEGE们。(此帖不在WXC,无据可考了。)(楼下一片嘘唏声吧?)


 


注:因为找不到原文,最终没有参考,现场即兴草拟了协议。


起草协议之初衷:


博众一笑耳。
但不排除弄假成真的可能。所以常常分不清网络与现实,分不清梦境与人生的GG们应募时请一定要三思,四思,五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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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恋  协  定


 


       在21世纪的网络信息时代,仅仅是爱情已经满足不了我们的精神生活。随着网络的普及,网恋不再是个谈虎色变的主题,网聊,变得明目张胆, 网恋正在润物细无声,网婚也逐渐搬上了大雅之礼堂。


       此协议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给网恋正个身,给网恋一个名分!希望大家支持!


      在尘凡无忧MM的提议下,我,若鸿,本着和平,友爱,拉近东西半球距离的愿望,将消除东西半球华人对人生认识之差距为目的,以惟恐天下不笑的恶搞用心为辅,用十二分的虔诚,起草这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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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若鸿


        属性: M M    住所: 东半球      年龄: 不小      网龄: 不大


  乙方: 待定


        属性:仅限GG    住所:西半球    年龄:上下不封顶  网龄:不限


 


甲乙双方本着和平,友爱,互助的原则达成此协议,希望双方遵守。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乙方仅限七零 G G 。谢绝以应征为目的的新ID 和马甲来捣乱。一旦发现,情节严重者,交给舞女榴莲锤捶打50大锤。然后,任其自生自灭。


二,此协议没有期限。一旦签约,永不能言悔。无论几生几世,甲方如何轮回变化神马物种。乙方都必须履行合约中的条款。享受作为甲方网络恋人之义务,行使作为甲方网络恋人之权利。


三,在网恋生活中发生一切口角,分歧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没有理由,这是条款。违者,交给红袖家法处置。然后流放到常青坛去做潜水员。


四,网恋生活中,无论世事如何变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甲方见面。网恋就是纯正的网络恋爱,一旦变成现实时,属于违约行为。


五,网恋生活中,双方须以提高知名度,哗众取宠,讨好老板娘为根本目的,以树立完美的,成熟的,网络恋人之典范为根本思想,兢兢业业地爱恋,认认真真地对待。不能掺杂一丁点儿邪念---比如变网恋为真恋这类邪念。


六,网络生活中,要做到六不。


1,不许说真心话。


2,不许说 “我爱你” 三个字。(因为这是对现实中神圣爱情的不敬和侵犯)


3,不许交换电话号码。


4,不许被对方的虚情假意感动。


6,不许连续三天见面不说话。


七, 网恋生活,必须全程在70众姐妹兄弟的监督下实行。双方的网恋交流仅限于70村的公共大厅。不许开小屋热聊。不许背着众人们私聊。


八,乙方在行使恋人的权利同时,严禁在网上移情别恋,(现实中,不受此条款约束)一旦发现,甲方有权毁约。寻找新目标。


九,双方在网恋中,不得互相询问透露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家庭成员,工作情况,收入状况。


十,乙方要无条件取悦甲方。使甲方在网络中每天都能做个快乐的恋人,享受在人间享受不到的爱情。无论甲方如何发脾气,任性,哭,闹,上吊。乙方只能好言安慰,不许表现出不耐烦,置之不理的无视态度。


十一,此合约一式 N 份,复制有效。凡是拥有70永住权的每个住户都是此协议之证人。


 


 


    甲方: 若鸿                                                  乙方签名:


   东京时间 2011年5月5日16:38时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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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们,考虑好了,就轻轻按下你们的爪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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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5)
评论
若鸿 回复 悄悄话 回复chong2的评论:

虫二,你太逗了.他老人家幸好没生在现代,否则弟子真的会遍天下.

你太有才了.网女这个词,出自虫二吧.
若鸿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花甲老翁的评论:
哈哈.感谢哥们儿来访.当时写完将草稿从论坛转了过来,不知为何会这么大,刚才发现几处明显的错误和不通顺的句子,刚刚改过.

给老哥儿:菩提本无树......
花甲老翁 回复 悄悄话 嘻嘻 , 有趣 , 可惜我要避之则吉 ;

身如菩提树 , 心如明镜台 ,
时时抱尘拂 , 不使惹尘埃 .
花甲老翁 回复 悄悄话 嘻嘻 , 有趣 , 可惜我要避之则吉 ;

身如菩提树 , 心如明镜台 ,
时时抱尘拂 , 不使惹尘埃 .
chong2 回复 悄悄话 子曰,“唯网女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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