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问:“何字谓好”?答曰:“经久耐看的字就好,越看越好看的字就更好。”“好字看不厌,好友久交不会变。”怎么又“耐看”“好看”
?答曰:“有味的字就好看,味浓的字就耐看。”有“味”的字即谓之書法,无“味”的字只是文字。文字是传意的,无须讲究什么“味”。然,
書法是藝術,必讲究其“味”,即“ 書味”也名"書卷氣"。 这种“氣味”能使人“赏心”,这种“氣味”就是書法艺术的灵魂。
(一) 何 谓 书 味
平素我们常说:“这道菜有味、好吃!”甚至说:“津津有味!”凡是吃的都讲究“口味”。平素我们也常讲,“这篇文章写得有味”,“某
某人说话真有味”,“ 昨天我们在柳树林玩得真有味”,甚至表扬或批评人也离不开这个“味” 字,诸如,“某某人懂味”,“ 某某人真不懂
味”,如此等等。
“味”,能刺激人的感官神经,使人产生赏心、悦目、愉快、兴奋的感觉,如甜味、香味、意味之类的“味”;或使人产生恶心、刺眼、悲哀、苦恼的感觉,如苦味、臭味、涩味等等。
“吃”,离不开“味”,饭菜要有味才好吃;“玩”,离不开“味”,有人打麻将打得津津有味,甚至是废寝忘餐;“穿”,也讲究“味”,“ 某
某人打扮得出味”,“ 某某人打扮得男不男、女不女的,没一点女人味”。 在人生当中,似乎离不开“味”,爱有爱的“味”, 吻有吻的“味”
。 在文化艺术中也离不开这个“味”。
这个味,那个味,到底何谓“味”?舌头能辨别的谓之“滋味”,如酸、甜、苦、辣、涩等;鼻子能辨别的谓之“气味”,如香、臭味;
心灵能感悟得到的谓之“意味”,这种“味”难以用语言来表达,所以人们常以滋味来比喻,好的感悟用“甜”来比,不好的感悟用“苦”来比,一些尴尬事用“酸”来比。
书法艺术讲究的“味”,既不是“甜”,也不是“酸”,而是一种“意味”,一种“情调”,一种“趣味”。也就是说,当你看到宣纸上的黑白世
界,能使你在精神上产生“愉悦”的感觉,“亢奋”的心理,不但“悦目”,而且“赏心”,甚至无法用语言来直接表达这种“愉悦”的味,这种“
兴奋”的心,只能用一些玄妙的比喻来表示这种感悟的赞叹。诸如,“龙飞凤舞”,“铁画银钩”,“清风厉水”,“龙跳天门”,“虎卧凤阙”,“
清风出袖”,“明月为怀”,“游烟连云”等等。这种赞美而且还往往是“书不尽意”,给欣赏者留有充分的想象和联想的空间。
一幅耐看的书作,总是有一种特殊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欣赏者,能刺激你的心灵,使你产生种种感悟、种种联想、种种味道。这
种种“味”,就是书法艺术的“意境”。关于“意境”这个词,《辞海》解释:“文艺作品中所描绘的生活图景和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
成的一种艺术境界。能使读者通过想象和联想,如身入其境,在思想感情上受到感染。”一般哲学书上的解释:“意境是主观思维(意)
对客观存在(境)的反映。”我曾在《书法与人生》一书中说过:“意,是思想;境,是环境。意境,就是心与物、情与景的统一,就是艺术家思想、情感、审美情趣与自然景物的贯通交融。”书法上的“意境”就是心与手、法与意、形与神的完美统一,这种统一就产生出各式各样的“味”,诸如“意味”、“ 趣味”、“ 情味”、“风味”、“品味”、“韵味”、“雅味”等等,也就是 一种“书味”。
我国著名美学家邓以蛰先生提出:“无形自不能成字,无意则不能成书。”这句话既将书与字区别开来了,又提出了书法艺术的灵魂
就在于“意”。关于这种“意”自古至今就有种种说法,诸如什么“风神”、“风韵”、“风骨”、“气韵”、“ 神采”、“ 风采”、“品味”等等,都是
指“意境”, 也就是书法作品的那个“味”。
总而言之,“意”是我国传统美学中的一个核心,凡是诗、书、画、文、印无不以其“意” 为极诣。有“意”则成书,有“意”书出“味”。
(二) 味 在 何 处
“红杏枝头春意闹”,“ 云破月来花弄影”, 一“闹” 一“弄”,诗味全出。这种言外之意、韵外之致的“意境”, 就是使你动情的“诗味”。 诗是有意境的画,画是有意境的诗。看看那《清明上河图》,杨柳轻柔,水波荡漾;长桥卧波,舸舰云集;驼马如龙,人群喧嚷;商店如
林,摊贩杂陈;轿抬贵妇,马拥高牙;珠玑列市,满目繁华。完美的巨作,深沉而高妙,妙不可言。再看那齐白石的《荷影》,水面上
一支荷,水里面一荷影,影旁边一群蝌蚪,高兴地戏弄着影。生动有味,趣味出奇。这就是画中有诗、画外有意的“意境”,就是中国画
才有的“画味”。
书法亦然,看看那《兰亭序》、《古诗四帖》,《苕溪詩》,活生生的线条,妙趣无穷的字体,虚实相生的布局,五彩缤纷的墨色
,达情性益心灵的风神,处处表现出一种吸引人打动人的“书味”。
线,是构成物体视觉形象的基本要素,也是构成书法艺术形式的唯一手段。但书法线决不是机械线,而是感情线,心迹线。不同的
人,或同一人在不同的情况下,由于不同的心理,不同的情绪,不同的生理,不同的动作等等,导致产生了不同的线条。这就是人的本
质力量(在一定心理状态下)——产生其特定的运动(运笔动作)——决定特定的轨迹(书法线)——形成书法艺术作品(艺术就是感
情)。这就是书法家的喜怒哀乐的感情全部以肢体的运动而表达为可视的形象这一妙理。这也就是书法的线条富有生命,有面貌、有感
情,在流动、在飞舞,吸引人、打动人的妙理。这也就是书法线条表现出的“书味”。
有线方成形,有形方为字。这字的结体,是一个方块的空间,周围是一个无形的周边界限。在这个方寸之内,有着纵横驰骋的自由
天地。一个字就可以造就多种形态,造就一个“有意味的形式”,诸如古朴、典雅、活泼、奔放、庄重、生动、天真等等。这些个形态又
都力求表现出和谐、均衡、虚实、节奏、韵律、呼应、参差、变化等形式美的特征,这种汉字的形体是妙趣横生,如同人一般,高矮、
胖瘦、健壮、结实、苗条、清秀、优雅文静、豪放大方、神采奕奕、风度翩翩。人自觉不自觉地以自己悟得的“万物”“ 诸身” 之形创造着
书法,创造着妙不可言的“书味”。这也可能就是汉字能成为欣赏艺术的一种根源吧。
书法的“味”更能从生情定势的布局之中体现出来。精美出于毫端,妙趣在于布白。线条美是单相之美,字体美是个体之美,而章法
美是整体之美,这种美主要表现在:联络有序、相承起伏、映带呼应、韵律节奏、参差变化、违而不犯、和而不同,显示出一种音乐美
,犹如一曲交响曲,越听越动听,余音在耳,回味无穷。
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其“书味” 还表现在墨色和书写的内容上。苏轼在《论书》中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
成书也。”血生于水,肉生于墨,水墨得当,血肉相生。书法本于笔,成于墨,润而妍,渴而险,凝重而沉稳,清雅而淡远,奇情壮彩,笔墨调合,骨力遒雄,神气十足,天趣盎然。悦目、赏心、动情。无色而有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旷神怡。这就是“墨韵” 带来的“书味”。
汉字是书法的载体,当然书法就离不开汉字,否则不成其书。集点成画,集画成字,集字成篇。篇,是文、是诗,故书法艺术是不
可能离开诗文的,而且还常常是诗书印连在一起,构成中华传统文化艺术独有的特色,这其中蕴含着哲理玄机,其哲理亦儒亦释亦道,
却也非儒非释非道,意切而深奥,境实而远达,交映生辉,妙不可言。如《兰亭序》,生动的点画,清秀的字体,优雅的篇章,引人入
胜的风味,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文也美,写景如画,画中寓情,情中寓理,意味深长,耐人寻味。流传于世的名碑名帖无不都是字
美文也美。
书法“味”不论表现在线条、在结体、在章法,还是在墨色、在书写的内容,归根结底都来自于一个“情“。白居易说:“感人心者,莫
先乎情。”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书法就是以书写汉字来表达书者感情的艺术,情于毫端,情于点画。喜则字舒,怒则字险,哀则字
敛,乐则字丽。表情美既然是感情之美的外貌,因而她不仅因人而异,而且因境而异。避“五乖”,就“五合“ 把握时机,乘兴而书,书必
出“味”。
(三)何 能 出 味
一幅书法作品,其中有看得见的东西,笔画、墨色、字形、诗句等,这是“躯体”;还有看不见的东西,感情、风神、韵律等,这
是“灵魂”。 书法出“味”,往往就出在这“灵魂”上,故此只能靠细细品味,才可感悟得到。要使书法打动人心,使观赏者产生思想共鸣,
则作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字内功夫,二是字外功夫。
字内功夫,即笔墨功夫。就是指驾驶笔墨的本领、能力、造诣。首先是笔的运用,提、按、使、转,抑、扬、顿、挫,中、侧、逆、顺
,方、圆、藏、露等等,达到驾御自然,随心所欲,一种“必然” 程度。其次是“脱化生新”, 在精心临摹古人法帖的基础上,得形得神之
后,不断溶入自己的个性之“味”。第三是文字功夫,要熟练掌握汉字的八个笔画及其变化,汉字的结构及其变化,尤其是草书符号及其
变化。还要具有 “六书” 汉字知识。因书法是依托于文字,当文字出现错误,即使不是“佛头浇粪”, 也是“白璧有瑕”。 如果是“人云亦雲
”,“ 后”“ 後” 不分,就会贻人口实。最后,还要熟练布白安排,用墨技巧,俗话说“熟能生巧”,只有有技巧,才能出“味道”。 要使书法
出“味道”,那就必须下功夫。坚持不懈,刻苦临池,突破高原,不断进取。“多看自知,多作自好”, “跬步不休,跛鳖千里”。只要下功
夫,定会出“味道”
我曾写过一幅论书联:“字所精良应在书中法度;书之妙趣当于字外功夫。”字好,在法、在手;出味,在意、在情。书法要有“味”,必
须有学识修养,有字外功夫。
书法家首先应是学问家。古代的王羲之、颜真卿也好,近代的吴昌硕、于佑任也好,当代的启功、沙孟海、欧阳中石也好,都是学
识深厚,修养颇高,独树一帜的大学问家。书品人品,人所共仰。
一是要有文化素养。书法是系统的书法,是一门综合的艺术。涉及到史学、哲学、文学、美学等。我曾在《书法与人生》一书中就论述
过有关知识,如“书法对立统一说”、“ 书法心理学浅析”、“ 书法系统浅论”,书法与气功、书法与音乐、书法与人生等等。故此要借鉴古
法,借鉴自然,借鉴姊妹艺术,掌握书法技理,以我性情,我书我书,书出“书味”。
二要有学识修养。古今书法家尚来重视字外功夫,宋·陆游说:“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学书亦然,明·董其昌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清·杨守敬说:“学富,胸罗万有,书卷之气,自然溢于行间。”因为书法作品是书家渊博的
知识,高深的修养,娴熟的技法的结晶。没有一定的学识修养,是无法创作出上乘之作的。学识深,意气平和;学识高,胸怀豁达;学
识广,联想丰富。历史上卓有成就的书家,都是学识丰富深广的文人、学问家。识广方能才高,才高方能创作出“书味”
三是要有艺术素养。书法是一种精神产品,一个人如果没有几个艺术细胞要创作出艺术产品是不可能的。这种艺术素养,有先天因
素,更主要的是后天的努力,不是读了一两本“美学”就可以学到的。“观千剑而后识器,操千曲而后知音”,艺术素养是要从长期的学习
和实践中逐渐培育出来的。
四是要有品德素养。善是美的内容,美是善的表现形式,这种“美善统一” 是我国传统哲学中的基本观点。人的道德品性与书法作品的风格及其价值是切切相关的。 从价值观念上讲,品德高尚的人的书法作品价值就高。诸
如,立身清廉的王羲之,风毅雄特的颜鲁公,秉性刚强的柳公权,爱国名将岳飞等,都是人品高尚,为后人所崇的书法大家,他们的墨
迹也都是永垂千古,成为无价之宝。相反,蔡京、汪精卫、秦桧、胡长清之类的字也不错,并名噪一时,但因他们品德恶劣,故字与人
同臭,无一字传世。这正如古人说的:“书品即人品。”这是其一。其二,中国传统道德观是“和为贵”,而书法艺术不论是笔法、字法、
章法、墨法都是要达到“和而不同” 的有机统一,以表达人们的美感。书法是体现人们心灵美的特殊造型艺术,书家的道德修养越深,则
书法艺术境界越高,书法必然越有“味”。明·项穆说:“学术经论,皆由心起,其心不正,所动悉邪。”王昱说:“立品之人,笔墨自有一
种正大光明之概。”总之,书法是中国的艺术,只能有“书味”,不可有“洋味”; 书法是高雅的艺术,只能有“雅味”,不可有“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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