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的办公室在一家银行大楼上。该大楼对外的招牌上写着某某银行的字样,但实际上银行只占了下面的两个楼层,精明的楼主把上面的楼层或卖或租给了其它各类公司,笔者所在的公司就是其中的一个。
不过,在不明就里的外人看来,在该大楼上班等同于在银行上班。这里先讲笔者遇到的一个小误会。前不久的一天早晨,笔者去车行检修车,因为检修需要花几个小时,便把车留在车行,先坐了车行提供的小巴回单位。同车的一位美国大妈看到笔者要在一家银行大楼前下车,便笑着问我是否在该银行上班。我赶紧如实相告。说句玩笑话,如果在前些年有人这样误解,笔者可能会不置可否或沾沾自喜几秒钟再如实相告,毕竟美国人多认为在银行上班就意味着体面和高薪;不过现在,随着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如火如荼,美国人对银行从业人员的看法也有了改变,自己没必要做那种“没吃着猪肉,反沾一身肉腥”的事情。
如果说笔者所遇到的误会只是言谈之间的事情,那么笔者公司的一位客户却因此误会破了财,遭到了意外之殃。话说前两天,该客户从外州来拜访一位朋友,顺道来笔者的公司见个面。笔者与他一直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交往,此次首次见面,并没有陌生人初次见面的尴尬,仿佛多年未见的朋友一样聊得热火朝天。临走时,他还夸办公楼很气派,似乎不虚此行的样子。
当天下午,笔者因一件事需要再与他联系,便拨通了他的电话。谁知他第一句话就说,上午来我办公室破财了。笔者很惊讶,便赶紧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从我的办公室出来后,他和一位朋友开车去了一家餐馆吃饭,当时觉得时间不会太长,就把一个照相机连包放在了车的后座上。谁知,他们吃完饭出来,发现车窗玻璃被砸得粉碎,车后座上的照相机连包一起不翼而飞。他们找到附近正巡逻的警察报告此事。警察问他刚才是否去了附近的银行大楼。他说是。警察回复说,肯定是有抢劫犯看到你去银行大楼了,推测你去银行取钱,便尾随你伺机下手。你的相机包鼓鼓的,更加强了抢劫犯的猜测,于是便砸玻璃抢包。这位客户自嘲地说,他八百年不来这个城市,来了一次便破了财,那个相机是专业型的,买时花了近三千美元呢。这个概率真的是比中彩票还难啊!
同情之余,笔者只好宽慰说破财免灾之类的话,问他警察是否说了什么时候可以破案。他在电话那头苦笑着说,警察根本没提破案的事情,这种事情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警察还告诉他,有一位中国人老先生取了数万美元的现金上车准备离开,突然想起还要向银行职员问一件事,便转身又进了银行。也就是几分钟的功夫,老先生出来开车发现钱已被人拿走了。最后,警察提醒他,一定记住不要在车的座位上放东西,尤其是看起来像装钱的包之类的东西。
唏嘘之余,笔者想,事发后找警察当然是必要的,但在社会治安日益不佳的今天,每个人还是要自己多注意,尽量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古语有云“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如今有这位朋友去银行大楼办事遭到意外之殃。无论是无辜的鱼,还是无辜的人,都伤不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