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日记

在一个地方住久了,就是故乡。第一个故乡是中国,第二个故乡就是美国了。一个是母亲,一个是父亲。一个是生你的,一个是养你的。飞来飞去都是回去,家就没有了定义。
正文

一个迷失的夜晚

(2008-09-30 10:15:56) 下一个

天黑了,晚餐后想出去逛逛。满天星光,车开出了门,却不知要驶向何方。

  想去寻找,寻找一个家,一个可以让我住到永远的家。可总是漂流又漂流,总也没有归宿。我的家在哪里?噢!我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已经很熟悉了这个小镇。可就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图书馆是唯一可去之处。 
  路过那片百年老墓园,又忍不住去逛一圈。那儿可真静啊!小路的边上有几棵大柳树,垂下了斑斑点点叶子。那是流了一百多年还没有流尽的泪。墓地的中央有一棵老树,半边活着,半边死了。活着的半边黑密浓浓一团,那失去生命的半边,扭曲的枯枝伸展在外面,好像一只黑色的魔爪,在继续寻找可揪回的灵魂。树腰上插着两盏照明灯。照的那一块块大石头墓碑阴阳分明。显得更加阴森森惨切切。一个人不敢下车,绕一圈就离去。想说声“大家好吗?”忽然悟到,这也许就是我永远的家,在地上没有,在地下就是永远。
  图书馆里灯火通明,好安静。楼上的读者只有我,还有一个脏兮兮的无家可归的白人,我们差不多。找到一本徐志摩和林徽因的故事,坐下来读。美国真是天堂,这公共图书馆是免费的。沙发椅子,桌子、电脑都很齐全舒适,书林书海,有各国文字、各个年龄的书籍。走进去,一定会找到适合你的一片天地。可还是很少人来享受。大家都忙着赚钱,这不赚钱的事,就没有人问津。
   图书馆是8点关门。出来又是投入了寒风,河滨市的夜,冷的有名。不出门体会不到。不知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是怎样熬过这漫漫寒夜。这街上冷冷清清,没有过客。图书馆的对面是著名的城堡酒家密寻隐。我很喜欢那里面古老又豪华的气氛。 
 常进去坐坐,享受一下西部老城的风采。
  客厅里的椅子上坐着一个老黑人,墙上是12个下榻过的总统油画像。
  “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我想知道总统的名字。
  “可以,可以!”他超重的身体堆在椅子里,难以起身。
  “这第一个总统是谁?”
  “噢,Taft.”老人拼给我听,让我记录在本子上。他的名字叫亨利,是这酒吧里的音乐指挥、大提琴手。他告诉我明天他将去上海演出。这是他第一次去中国。
  在这天涯海角,居然有那么亲近的消息。
  黑人天生就是音乐细胞工厂。他的父亲是提琴手,传了他。
  “这儿薪水付的好吗?”我开口就是人间烟火,一腔俗气。
  “还好,好,可以吧。”他满意就是好,这世界上有很多人,不是为钱而活的。
  “我喜欢音乐,”
  “我也喜欢音乐。”
  “你会什么乐器吗?”他抬起头望着我,目光中带着同行的希望。
  “会一点点钢琴。”我说,想到那三角大钢琴,十个手指就蠢蠢欲动。
  “好啊,休息时间,你可以去弹呢!”说到音乐,他眼里闪着格外亲切的光。
  噢!如果有幸,我就鼓足勇气弹上一首“洪湖水”,把“革命的红旗” 插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等一会儿,我演奏,请你进去坐坐,不消费也行,你是我的朋友。”美国人热情,第一次见面,和第一百次是一样熟悉的。好啊!正愁没有去处。
  演出的时间到了。他站了起来,好高大的身躯,目光深沉,炯炯有神,象深夜里大海上的一座航标灯塔。这是个有风度的黑人。让我想到了《汤母叔叔的小屋》里的汤母叔叔。在水深活热之中不屈不挠的个性。
  随他走进了那间不敢问津的高级酒吧。他为我找了一个位子坐下。就和钢琴师开始了演奏。美国人酒吧用的是爵士音乐。我不太懂爵士音乐,听起来爵士音乐的节奏快而不明确,音符跳跃不定,好像受了刺激的老鼠到处乱窜。跳动中又带着旋转,让我的神经应接不暇,跟着它转的头晕目眩。总感到还没有跟上,就结束了。
  钢琴家弹的十分投入,琴技超凡。听他演奏,我手指僵硬,不敢再动“一点点”了。
        五线谱上那黑色的小蝌蚪,从乌黑的三角大钢琴盖中蹦出来。撒满了酒吧的每一个角落。亨利先生坐在钢琴边上,拨动着大提琴上的四根粗壮的钢丝。黑黝黝的皮肤,好像修车工人沾满油垢的手,指甲缝里都是黑。若不看他的脸,就总想叫此人好好去洗手。
  酒店的收费很昂贵,房价从2471800美金一晚。布希总统两次来加州,都是住在这里。这 是美国上流社会,富人的天下。除了亨利先生一个黑人,很少见到别的种族。在酒吧门口,看到介绍亨利先生的照片。黑黑的他抱着他的大提琴。我们远离美国文化,真的不知亨利先生的背景。他说钢琴师是他挑的,常常换人。唯有他驻守在此地,里面的人都很尊重他。
  酒吧里很热闹,人们谈天,喝酒,笑,享受生活。吧上的调酒师穿着燕尾服的西装背心。头顶上挂着一排排晶莹剔透的玻璃高脚酒杯。背后是五花八门的酒,白兰地,威士忌,葡萄酒还有果汁饮料。他不断的应酬着客人,调出不同色彩的鸡尾酒。五彩缤纷,加上水晶般透明的冰块,杯口切着一片黄灿灿的柠檬,每一杯都象精雕细刻的艺术品。坐在这酒吧里,听着上世纪的爵士音乐,品味着这样的艺术饮料,自然沉浸在古老的欧洲浪漫情嗉之中。
     
 客厅里皮椅子,面对黑色大理石的小园桌,桌上一只倒扣得酒杯是灯。深咖啡色的橡木板壁。壁炉上有一盆永久的红玫瑰,供着酒店的创始人法兰克。法兰克带戴着金丝边眼镜,一撮白白的山羊胡子,注视着每一位客人:“满意吗?”
  整个酒吧是美国浪漫主义的暗色调,顶上的吊灯是用码头上抛锚的铁黑链挂着。
  方形的灯罩已经够暗,还要贴上黑色的十字架再挡些光。绛红的地毯,红木相拼的玻璃门上写着1903.让人们踩着十八世纪的尾巴,踏进美国西部远离现代节奏的小镇里,把现代人的烦恼统统忘记。         玻璃窗前有一只埃及土红色陶瓷瓦罐。两边是绿色的金棘树团,钢琴家的白色头发嵌在中间,随着音乐摇晃,显得更加古色古香。
  坐着,听着,细细品味。偶尔在跳跃的音符中,滑落一串高山上的流水。就在那一刻,不小心触摸到了人生。竟红了眼眶。在这异国他乡,在这陌生的酒吧,独自一人。周围全是陌生:陌生的墙壁,陌生的灯光,陌生的音乐,陌生的人。是谁把我带到此地?一个生命轨道中必经之地?是命运,命运流失了生命中的爱,留下了陌生。今夜没有加州阳光,飘泊的伤感就沾满了生命的空间。我在等,等一个人,一个从未出现过的,也许永远都不会来的人。等着一份完美无瑕。
  有人说,生命中的某一个瞬间,可胜过“永远”。有的人就是为瞬间而活。
  有的人,在漫漫的生命长河里,过往的都是期待的“永远”。冥冥中一切都已经成规。接受,放弃,无所选择。
  我就象那黑色的音符,身不由己的随着那琴师的手不断的跳跃。跳到了天花板上,跳进了鸡尾酒杯,跳到了红地毯上,又跳回了亨利先生黑黑的指间。我跳到了那个法兰克的面前,对他说:“酒吧太暗,摔疼了我!”就这样跳到了曲终人散。
  亨利先生向我走来:“我的朋友!这是我给你的礼物。”一张由他指挥、制作的爵士乐CD.“我要走了,非常感谢你!让我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夜晚。”我接过CD,一阵感动涌上了心头,踮起了脚,张开双臂轻轻拥抱了这个黑色音乐家。好像前世的一个长辈,一个久违的老朋友。 
  明天他将飞去我的家乡,而我却留在他的故乡。希望他在异乡的每一个夜晚都充实快乐,不要迷失。愿他和着上帝的拍子,演奏自己的生命乐章。不要象我那样,让音符跳的乱七八糟,无所归宿。          外面的大教堂,敲响了午夜的钟声。庄严、神圣、沉重。我回到车上,紧紧把住方向盘,依然不知那里是我永远的方向。
   明天,明天太阳出来,一切又会充满了希望!无论身在何方,人生都是旅途过客,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才是明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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