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RC,是在我们公司的BCP(Business Contingency Plan)的密西沙加办公楼。
每年我们公司都要派人过去演习几天,主要目的是万一downtown的办公楼被鬼子炸了,我们还可以有地方继续工作。我懒得说这件事的可能性有多低,反正老板让我去我就得去,从多伦多大东边跑到大西边也得去。
BCP的大楼几乎整栋都是空的,楼底下除了一个咖啡店啥都没有。下午买完咖啡我漫无目的地在楼里乱转,转到一个休息区看到沙发上七歪八扭地半躺着一个男人,正在玩PSP。我走近了几步,他听到脚步声也抬头看过来,对我龇牙咧嘴地笑了笑。
我刚进公司,大部分人都不认识,对他一点儿没印象。
他看起来35、6岁的年纪,高大结实的身材,湖蓝色的眼珠,浅栗色的头发剃得非常非常短。长相一般化,不帅也不丑,很普通。
我看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态度在玩游戏,便没有觉得太拘谨,就走到他旁边的沙发里坐下,说:“我很闷,你跟我聊会儿吧!”
“太好了,”他很高兴,丢下他的PSP:“我也快闷死了!”
我们就这样开始聊天,兴高采烈地聊到最后我才知道,原来RC是我们公司一个部门的技术总监。我掰着手指头数了好几遍,算起来他得是我好几层以上的老板。
哎妈,吓我一大跳!
他要不要这么接地气啊!
RC就这样跟我和DR慢慢地混熟了,特别聊得来。
在他自己的部门必须是一本正经地样子,所以他经常跑到我们这里来透透气。
他,DR和我是我们楼层一道不忍直视的风景线,经常能看到他盘腿坐在我和DR中间的地毯上,撩衣服卷裤腿地给我们看他打棒球受的伤。路过的人都纷纷侧目,RC却毫不在乎的样子,他的顶头上司远在都柏林,所以在这里没人管得了他。
RC每个周末都去打棒球比赛,据他自己号称当年是有人鱼线和八块腹肌的,只可惜如今韶华不在。我觉得他身材依旧保持得很好,衬衣底下有紧实的肌肉,怎么都可算得上是风韵犹存的。
好像杨坤喜欢说他的32场演唱会,RC动不动就说他曾经睡过的28个姑娘。
睡遍了南北西东,
也睡过了许多民族,
静静地想一想,
他还是最爱亚洲姑娘。
RC有个前任,对他各种体贴各种爱,可是他当时太年轻,不懂得珍惜。后来那姑娘就跟他分手了,从此音讯全无。然后他就彻底傻眼,至今提起她的时候,还会忍不住长吁短叹。
我跟DR就宽慰他几句,只是挠不到痒处,得不到的那个总是最好的那个。
我们部门跟RC的部门是有非常频繁的交往的,所以能抱上他们总监的大腿对我们来说很有好处。
有一次我犯错误了,性质很恶劣的那种。我对着电脑那个愁啊,最理想的解决办法,就是走一条把责任推卸给他们部门的康庄大路,但是我又不好意思下手。
RC过来找我聊天的时候,我就给他坦白从宽了。
他二话没说,用我的email给他的手下发了封邮件,cc了他自己。邮件大意就是,这件事不要再说了,这样这样然后那样那样,就可以解决。他在底下属了他自己名字,收件人怀疑地回复:真的是你吗?他继续回:TMD不是我还有谁敢跟你说这话?!
事情就这样解决了,我觉得真是太幸福了。
RC就说:好了,现在你陪我说会儿话吧?
我说:哪儿有空啊,忙着呢!你走吧!
@#¥%……!他给我一通骂,然后唧唧哇哇地说:“with friends like you, who needs enemies?!”
切,说得好像我对他不好似的。
RC是个典型的大男人,在他自己世界里说一不二,非常强势。可是,他的内心深处有一块非常软弱的地方,很需要有人来baby他。
我们三个群聊,他是屁话最多的那个。
“你们都在干嘛呢?”
“我在开会,好闷呐!你们谁给我讲个笑话?”
“为什么不理我啊?!”
“今天这个client长得像头法国斗牛犬,嘻嘻!”
我常常会想象他坐在会议室里,西装革履一脸严肃的样子,其实桌子底下在玩他的黑莓手机给我们发无聊短信息。
也许是因为他这种内外反差的性格,造成他的感情之路崎岖不平。大部分女人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强硬的大男人,可真的接近之后,他骨子里却是个需要很多很多关爱和呵护的大男孩。于是,很多很多次的恋情,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闲聊的时候,我们常常会一条条细数我跟他有多么适合,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我玩棒球需要自己的空间,你喜欢写作也需要自己的空间,我们可以各自独立,互不打扰,寻找自己的乐趣。”
“我可以给你很强大的一面,你又很懂照顾我最弱小的那一面。”
“做饭我不行的,只会做一点白人的垃圾食品,中餐我的大爱啊,天天吃也不要紧啊!”
“我是男的你是女的,所以我不可以在公司动你啊,但是,你可以随意摸我,不要紧的。”
我说:不行,我吃你豆腐都吃出瓶颈来了,再突破就TM是妥妥当当的性骚扰了!
我问他:男人是不是都喜欢大胸妹子?
他说:不是啊,必须要有比例的,不然就没意思了。比如你们两个,就很好,很和谐的比例,看着舒服。
我和DR都是小胸,听了就很高兴,心情格外愉悦,我们有比例!
一转头,他跟一个F奶的贱人一起去喝咖啡被我们撞到,胸前的扣子要绷裂了有没有?!
DR问他:就那张法国斗牛犬的脸,你咖啡能喝得下去?
他说:没注意她的脸。
@#¥%……!
大家都以为我们很近,其实按现在的标准算起来我们并不近,生活中我们距离很远。
有同事来找我要RC的手机号码,我说没有,他给了我一个鄙视的大白眼。
我多冤枉啊,真的没有他的手机号码,没骗人的。
平时我们除了群聊私聊和见面聊,就没有其他的了。
天天下班都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一直到我辞职那天,他才跟我交换了手机号码,为了以后保持联系。
对于我的离开,RC很惆怅。
办公桌上的回形针都知道,他在公司里没有情感上很近的朋友。DR走了,然后我也要走,一时之间他接受不了。
其实,分别对谁都是一样。
有些人的存在,并非是一个朋友,一个同事,而是一种安全感。
哪怕他在会议室里跟client meeting,他知道我们就在那道玻璃门外忙碌着,他可以随意地发一个email,一个短消息过来,就跟我们说上话了。
一天天,一年年,熟得连他手臂上的血管是怎么样的曲线我都知道,连我自己都不清楚的小习惯他都知道。在一起太久了,就忘记了,我们终将有天会分开。
相聚是场意外,离别才是常态。
生活的真相,就是那一句非常真实的“改变才是唯一不变的事”。
我们都在被迫改变,被迫向我们喜欢的人,喜欢的地方,喜欢的事告别。
告别的时候,我们会害怕,害怕重新开始,害怕重新去喜欢一个人,喜欢一个地方。
RC和我的关系,是非常独特的一种存在。
我身边没有这样的朋友,我也不知道他算不算一个朋友。
我知道,他总有一天会长大,不再需要我们的陪伴。或者,找到一个对的人,恰到好处地照顾他内心的那份软弱。
来到西雅图,常常接到他的短信息:“Hello stranger!”
我问他:“How is everything?”
“Same old shit!”他说:“Just without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