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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缠身

(2008-12-11 11:19:21) 下一个

老泰山两年前去世了,在S市市中心有一处老宅,一直由泰山的弟弟DQ“把持”着,最近回国,受岳母的委托,准备就老宅的财产划分,和DQ商量一下。

百忙中抽出了空,准备了礼品,起早乘火车赶到S市,S市的朋友以为从美国回来的都是大款,利用关系,打了极大的折扣给安排了个四星级酒店。

四星级酒店着实漂亮,就连门口接待的小姐都比咱村的翠花好看,但住进去后着实把咱痛得直后悔忘带了治心脏病的药,因为,咱也不知道此次行程从“友好协商”到“公事公办”要持续多长时间,如果需要咱搭进去整个假期,那么,这住酒店的钱也够咱继承老宅的“份子钱”了。但既然朋友安排好了,又卖了这么大一个面子的折扣,怎好说不住呢?再加上咱又是个极要面子的主,总不能让国内的朋友笑话从美国回去的“叫花子”吧,即使咱乐意,也不能侮辱咱们海外“有成之士”的名声啊。

DQ的宾主谈话极为愉快,老人家看到“海外”来的亲戚携礼品拜访甚是自豪,半个时辰过去,咱见话题已经到了月球,有出太阳系越走越远的趋势,只好将“友好交流”往本次交谈的主题上引。作为长辈的DQ,也是曾经沧海、百战在身的“有识”之士,一下了解了咱本次参拜的宗旨,一刹那,“友好交流”变成了语言和肢体的双重“冲突”。一秒前的慈眉善目变成了伴120分贝噪音的抖动白发,望着那颤抖的嘴唇和本身就不多的漂浮在空气中的白发,咱不由把心底一直持有的“怜香惜玉”的柔情泛浮了上来。咱赶紧赔罪道:小人多有冒犯,请息怒,您就当咱没来,成不?“不成!”120分贝继续着,咱的后背感受到了来自那双饱经风霜的手的强劲推力,咱心里嘀咕,这老先生年轻时该不会练过柔道吧。那份咱死皮赖脸留下来的礼品,也一阵风地飞出了门。见老人家如此动怒(上门讨债能不怒吗),咱怕把自己住旅店的心脏病给传染了他,也只好灰溜溜地捡起了地上的礼物,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大门在身后“砰”地一声关上了,留下了最后一次噪音:有本事到法院告我。

于是,找律师,把带来的文件和委托书什么的全端了出来。律师毕竟专业,义愤填膺地站在咱的一边,道:房产证上写的明明白白,这官司您赢定了。一句话,说得咱热泪盈眶,仿若毛主席在世、为咱当家作主一般地豪气冲天。行!就告他,谁让他把咱的礼物当垃圾扔了,打狗还看主人面呢,好歹咱还还是个“海外华侨”吗,这个面子都不给,不告你还告谁?

闲话少说,还是回到官司的核心问题上来。咱心有不安地问律师:据您分析,这场官司价格几何?“不多啦,应该在房产价格的15%”。靠!明火执仗吗。咱的“份子钱”也没这么多(咱家领导,又称贱内,兄弟姐妹多),如果不是奉领导和老岳母的旨,咱也不会为这两斗米折这么大的腰。听到这样的价格,咱那个充满热血的头脑一下子被罩上了冰帽,心想:平时买米打油还得向家里的领导汇报,花这么多的银子,咱得回去写专题项目申请报告,待领导有新的指示方可有下一步的行动。咱是个组织纪律性极强的人,一切行动听指挥咱可是模范。于是,敷衍了律师,准备打报告的腹稿。

协商没解决问题对咱来说并不是坏事,相反,咱还暗中窃喜:这酒店费总算省下来了,因为领导已经批示了,留在S市没意义,可以打道回府。剩下的时间就“假公济私”了,和几个朋友聚聚,海阔天空一番。

回家也没解决问题啊,只好找法律人士。好在咱出国前一直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原则,虽然是个“法盲”,也找到了法律人士。在法律人士的一番专业帮助下,咱总算了解到了写状子递府的过程。不过,极为不幸的是:官司好判,但本场官司咱们赢不了,原因无他,概因DQ年龄较大,现在无房居住,咱中国提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不能让他老人家住大街喝西北风吧。听到这,咱不得不承认咱中国的法律人情味十足,这官司要是搁在可恶的美帝国主义,咱的长辈DQ估计晚年会流落街头,演绎现代社会的“悲惨世界”了。一边是自己的“怜香惜玉”,一边是领导的“有旨难为”,加上官司并不会带来DQ的实质性损害(损害的只有他的后代,祖上的财产多了咱这样的“狼”参与分羹了),咱在领导的遥控指示下(领导还在海外,没能成行),把大舅子、小姨子什么的都召集了起来,开了个家庭民主生活会,划分了责任和义务(都归咱),明确了收益(咱那份还没保障),大家形成了高度一致的意见,一切由咱做主(冤大头加苦力)。

通过朋友的朋友,找到了真正帮忙的人,有律师免费帮咱写状子,还有朋友免费帮咱递状子。咱这次真是知道了:有朋走遍天下,无朋寸步难行啊。

目前,状子在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去世2年内的时效前递了上去,结果如何,咱正拭目以待。不管如何,咱是不折不扣地完成了领导交代的任务,当然,回来后,领导也没亏待咱,这不,咱现在腰还痠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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