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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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痛痒——瞎扯灰色收入和房税(5)

(2010-03-22 11:44:26) 下一个

收地产税,政府是最大的赢家。卖地建房,日后有了细水长流的进项,卖地时也就没必要急功近利,漫天要价,一锤子买卖,如此地价也会趋于合理。强烈呼吁高薪养廉,给警察法官发高点薪水,减少那些沸沸扬扬警匪勾结的故事,打黑也成不了个轰轰烈烈的运动,这简直就是多赢的局面。

据报道两会期间,有关地产税的讨论不少,但最后政府工作报告没提。中国国务院将《政府工作报告》做了15处修改。其中比较引人关注的一处是,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也许是因为"灰色收入"的定义不明,很难规范;也许是时机尚未成熟,无法规范;也许是各方面阻力不小,不想规范。看来各自在维护即得利益,这才是硬道理,那么有多少名人和人民代表能维护工薪阶层以及穷人的利益?使人民能有尊严的活着——希望这句话不是总理一个人的心愿。 

以我的愚见,任何措施理念立意政策再好,必需有条件坚决的实施。建国前三十年的中国,是通过党的严控,群众的监督,个人的自觉来管理的。此一时彼一时,后三十年,理想变得很务实——拜金敛财。这时的管理可以先松,但不能一直松下去。必须在监管上少留空子,不去依赖党员干部的自觉性。

灰色收入可以是别人给你服务的小费,出钱的人没记帐,收钱的人没报税,现金交手没进入可记录的系统,很难规范,报告上做了修改有其道理,可以理解。但房产和地明晃晃的摆在哪儿,房产证上登记着真姓实名,想规范房产不应该那么犯难。只要将全国的登记房产联网,就能知道每个人名下有多少房子,既有利于税收管理,还能监督官员们的清廉,更是一石两鸟之举。税收在任何地方基本上是劫富济贫,穷人房产少或是无,税收对他们的影响小,有助于减小贫富差别,政府不应该反对;官员们除非那些有多套房子,生怕曝光者,其他的也不该反对。

温总理在政府报告上提到的有关房地产管理和监控有四条,在我看来在关系大于政策和法令的社会,都是务虚的说头,总是有空可钻。不给地方政府点甜头(收税),卖地地价钱下不去;不让开发商出血(赋税),屯地在所难免;不敢向用户收税,房价总就会推波助澜的向上涨,泡沫一旦破灭,最终买单的会是谁?挨骂的会是谁?有个资深地产专家王石说的好:“如果房价继续疯涨,民怨变成民怒,那就不是地产泡沫破裂那么简单了。不自律,必自毙。”

地产税是向有房的人全面征收,实行起来难度也是可想而知。我父母住的公寓楼里,有的住户连物业费都要拖欠或干脆不缴,收税就可想而知了。有次不交物业费的某老太太到物业办公室索要免费垃圾袋,屋内有个姑娘小声嘟囔道连物业费都不交,还好意思来拿垃圾袋!这老太冲到姑娘面前,高声叫骂的同时,纠住她脖领子煽了个大嘴巴!太彪悍了!听说此事后,每次碰到那老太我都是自觉地满脸微笑地绕她而行。假使收税估计她那号强人肯定是要敬税务人员耳光的。税有人不交就必需有法可循,把人人都当小人对待,制定出严密可行的程序和制度,千万不要指望别人自觉。美国没人欠这税,因为政府可以拿到法院的封条,派法警封门,拍卖你的房产,是税钱多还是房子值钱,这笔帐还是很好算的。

谢谢各位有耐心读到此处,本人不胜荣幸。以上所举的例子,都是真人实事。敬请各位一定替我严加保密,千万莫对我家那煽人耳光的邻居老太提及此文,我要是在家门口惨遭耳光伺候,莫怪我和你们各位翻脸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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