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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八三年严打时的一件事

(2021-12-21 18:24:28) 下一个

77级是81年底82年初毕业,到八三年严打开始刚刚工作一年多,只是相当一部分或者说大部分77级入学前要么在乡下要么在工厂呆过,有些社会经验。为此,严打开始后,办案人手不够,外加那年月公检法系统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所以本人就被抽调到所在城市严打指挥部充任材料整理复核和文字把关,偶尔也随指挥部的领导下到各县区“指导”自封一个“上书房行走”。那时大学生社会地位很高,我这“书办”从来不曾为领导拎包打伞,领导不仅不以为触,每次下去还都特别关照县区领导“把咱们的大学生照顾好,要啥材料、找谁谈话要配合好、按要求落实!”

一次在一个县里吃饭,受不了烟熏,出来找县严打指挥部的小年轻聊天,听他们讲严打过程里遇到的各种案情和新鲜事。其中一个提到,城关镇派出所长的弟弟,仗着哥哥的势力,在家所在的公社横行霸道抢男霸女鱼肉乡里,民愤很大。有个情节很是令人发指:一大白天在田里看到一个14-5岁小姑娘在挖野菜或者捡落花生,他上前威胁小姑娘,要她不许动,保持撅着的姿势,然后不顾那孩子哀求把她强奸了。

因出校门不久当时还属“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一听这事遂吩咐说话的小警察:捕了!把材料报我。

那时的效率很高,好像第二天,那小子的材料就报上来了。我一看,材料里没有前一天提到的那个情节就打电话给县严打指挥部。打电话时我留了个心眼儿,直接找给我讲这事的警察,

问:材料里没有你说的那个情节啊?

对方回答:他哥找我们指挥勾兑了,上级就给了预审范围,范围里没有这案子。

我问,那你是哪儿知道的那个情节?

答:之前有被害人父母的控告信。

我:抓紧把那封控告信送上来。

第二天下午,小三长碰头会,我将那封控告信和罪犯(那时一经逮捕就是罪了)的卷宗一并上会,会议决定“死刑,立即执行”。会后立即要打字室打印宣判书,电话通知各县准备,第二天早上派人将审判结果、宣判书送去,当天就执行了。

事后听说那个所长被撤职了,不知是因为对县局局长收了礼不办事而心生怨恨还是因为包庇流氓弟弟的缘故。

另:那时的死刑审核权复核权就在各地市,听说后来还有下到各县的。

       考考大伙儿,何为“小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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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4)
评论
sce 回复 悄悄话 理解作者做这个事是出于义愤,认为自己是vigiliante in good faith。不过,很多人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和别人有矛盾,等运动一来,看不惯你的人夹带私货去告你一状,如果你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就要坐监,这时候估计人人都想着法治想着程序正义了。所以哪怕是罪大恶极的,也得让他有说话的机会死得口服心服。这事要让老外知道了,非得乳华不可,虽然杀的是个真的坏蛋。不过,本来中国的法律很多时候就连废纸都不如,执不执行怎么执行就是最高领导人一句话。
无法弄 回复 悄悄话 我哥有个发小,也是我们邻居,那时被抓,说他流氓滋事,好像他在公共汽车上有人挤他,他回骂几句。那时定罪真容易
dong140 回复 悄悄话 贊博主不畏權勢,為民除害
Californian 回复 悄悄话 不是说不应该,从立案到执行太快, 容易产生冤案或处罚过重。这是那个时代的特点。
lostman 回复 悄悄话 高中的时候,去看过2次公判大会,都是强奸犯,全部死刑,宣判后,押赴刑场立刻执行
dancing_今宵 回复 悄悄话 该从宽的是因言获罪的政治犯。

这样恶劣的刑事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最烦某些法学家建议中国效仿一些国家取消死刑,那些货学了一辈子还是傻叉
清漪园 回复 悄悄话 读完博文读留言,看来大家的想法基本一致。读得我心惊,整个程序不算是公平公正,您是否草菅人命了呀?
Armweak 回复 悄悄话 要做手脚滴 发表评论于 2021-12-22 02:34:12
你害死了一個罪不致死的强奸犯,最多判死緩,你應該内疚而不是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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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身在西方法治国家,还在这里炫耀,只能说当事人的理解力和悟性太低了,至今还不知道啥叫真正的法治国家。

中国之所以有那么多人违法乱纪,本质上是因为自古以来那里就不是法治国家,一切由皇上说了算,没有独立的立法和司法机构,没有强大的舆论监督和保护司法系统办案,首先它们听皇上的,然后各级地区首领的,黑箱作业,自然那里腐败严重,永远贪赃枉法。
southgate 回复 悄悄话 办得好,现在强奸量刑太轻。强奸幼女本来就是死刑的,meyo没有死缓
jennyga 回复 悄悄话 就一封举报信就把人家枪毙了
零不是数 回复 悄悄话 “强奸幼女+民愤极大”,即使不是严打时期判死刑的也不少。
近年来对强奸的量刑轻了很多。
诚信 回复 悄悄话 "横行霸道抢男霸女鱼肉乡里,民愤很大, 有个情节很是令人发指"

死有余辜。 为民除害, 包拯再世, 恩泽乡里, 自豪一生。

liu-fu 回复 悄悄话 小三长是公安局长检查长和法院院长
要做手脚滴 回复 悄悄话 你害死了一個罪不致死的强奸犯,最多判死緩,你應該内疚而不是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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