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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嫁到美国,是儿子帮忙在网上认识一个退伍军人。
儿子略懂英文,看了那老头的资料,对母亲说,这个好。
那老头确实好,人品好,经验好,学问还好。其实对秀英来说,什么好都算不得好,只有金钱好才是真正的好。
一开始当然不能那么说,但是认准一个半路上的同伴,经济基础还是需要着重考虑的。不然六十岁的女人,万里迢迢嫁到美国,图个啥呢?
秀英在中国也是个能干的女人。她广西柳州,做过不少买卖儿。贩卖汽车轮胎的活儿也干过,饭店里切菜剁肉的活儿也干过。头半辈子的谋生,也尝过了酸甜苦辣。
她没有文化,但是在社会这所大学里混的,察言观色,见风使舵,八面玲珑。前边的男人死了,五十多岁赶上自由时代,得以上网尝试涉外婚姻。
算她幸运,她所嫁的这位老头子,是个好人。除了年龄大些,其实也不比她大多少,也就七十多岁。算起来还是挺般配的。
老头的经历,在婴儿潮那代美国人的经历中,属于普遍又比较典型。年轻当兵,退伍后进大学,拿到硕士研究生学历。此后一直在军中供职,做过不低的职位。就是说,退休之后的薪水丰厚。
个人的婚姻状况,不必说,肯定是离婚过。而且不止一次。第一次婚姻早年结束,没有子女。第二次婚姻,太太带给他两个前夫的孩子。老头视为几出。
当秀英来到这个家的时候,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老头的这俩孩子。她以为,又不是自己生的,并且和他们的母亲已经离了婚,干嘛还天天让他们叫爸爸?还整天电话视频的,动不动就跑去邮局给他们寄东西?
老头名字叫塔德,他很和善。他就是不明白为什么秀英容不下他的两个子女,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表示过困惑。我想,这就是中美文化的冲突了吧!
中国人认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子女,就不是自己的子女,法律意义上的子女都不算。而美国人认为,只要是自己收养的子女,法律文书确认的关系,都是自己的子女,可享受与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同等的待遇。
这可成了秀英的心事。塔德的财产怎么办?
嫁过来两年,绿卡到手,她对塔德的态度逐渐生硬。遗产的问题,也敢提到当面了。听说塔德的遗嘱,两个子女都有份儿,秀英心有不甘,愤愤不平。
刚来为我工作的时候,秀英每天都是老头送来上班。老头对她百依百顺,非常体贴。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居家太太不做,偏偏喜欢出来打工。他不懂得秀英需要钱,需要自己的钱。
在广西穷惯了,虽然塔德负责她的所有衣食住行,过年过节还有首饰送,但是秀英要的是现钱。好几次秀英让我帮忙给塔德解释,圣诞节不必买礼物了,她宁肯拿一半现金。现实。现金可以攒起来留给儿子,金银首饰挂在身上顶什么呢?
有一年的4th July,我们正在外面自驾旅游,忽然接到秀英的电话。那一头她很急切,急切地询问怎样才能逼迫塔德修改遗嘱。
我也很不理解,老头还健康着呢,她俩的好日子也才开个头。塔德的意思是找个温柔和顺的妻子,在不愁衣食的状况下,好好享受生活。在经历了两任令人绝望的白人妻子之后,他把希望放到亚裔女性身上,期望有生之年,有个好女人好好陪伴。
塔德对秀英可谓一心一意,余生的全部的爱都给了她和她在国内的儿子。因为是儿子在牵线,所以塔德对这个继子非常满意,也非常信任。从心理上,并不比对他前妻的两个子女差。
但是秀英极不满足,也不满意。她想独吞。
我是说,我不理解,就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先过好眼前的日子,天天为这个遗嘱吵什么呢?塔德又不是说死就会死的?
可显见得秀英不放心。遗嘱两个字简直就成了压在她心上的一块大石头,沉甸甸的,让她睡不着吃不下,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我真替她愁死了!嫁来美国,为的就是老头的遗产吗?我更为老头害愁,娶来个老婆,惦记的只有他的钱。
没过多久,塔德就决定卖掉新买的房子,再搬回到德州奥斯汀去。
最终的结果,我就不知道了。秀英究竟有没有如愿以偿,迫使塔德修改遗嘱,全部归她和儿子呢?不清楚。
不过据我熟知美国律法的先生说,那是不太可能的。即使塔德受胁迫修改遗嘱,将全部遗产统统留给秀英,那两位塔德的法律子女还可以去打官司申诉争取。
就是说,秀英雄心勃勃,独吞财产的野心,是不那么容易实现的。
这事儿 我不祝福她。
秀英别的不会,她会对人说:“我老公是外交官。” 这好像是统一答案。
我们关在家里很少出门,也听到过两个了:-))
卧薪尝胆去潜伏,雄心勃勃抢遗产,这是秀英,菜花、阿兰的“中国梦”+“美国梦”
就比例来说,在恶劣环境下长大的人中,这种人比例高一些。 缺乏安全感,自我保护意识强, 更在乎物质条件,更着重于对金钱的追求。
女人的外表也是因素之一吧。长相不太好的女孩,被宠的机会少些,很多东西要靠自己努力,就更在乎物质的追求和占有。 漂亮女孩,被宠的机会多,也更容易获得物质财富,对财富的追去就不那么强烈。
碰到这种情况,让人感叹!
哇,来晚了,梦这里的讨论真热烈!:)
等你的风景。。。
问好美丽!
谢谢美丽的好文分享!
谢谢美丽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