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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热情6

(2013-07-20 16:03:48) 下一个

在我被派往中东之前,我又看见了义书,她和一个中年的女人一起喝酒,就是我们初次相聚的那间酒吧。我当然不再是当年义书知道的那个小鬼,我象个真正的男人那样晃着肩膀走到她们面前,嗓音浑厚,笑容深沉。我说:“义书,还记得我吗?”义书大笑,伸开两臂叫道:“显,好漂亮的显,我为你骄傲啊,我早知道你会有今天,你会飞黄腾达的。”我微微地笑着:“不是飞黄腾达,乃是发配边疆,西出阳关无故人啊。”“何等苍凉,何等悲壮,显,你是披挂上阵就要一展鸿图的小将,你撒马去吧,人生广阔呀。”义书象是夸张的诗人。我忍俊不禁,坐下来要酒开谈,义书身边的女人知趣地告辞了。人刚走,义书就说:“一个大学老师,老大了,没结过婚也罢,连男人都没有。靠写书打发日子。真服了她,想象力再丰富也没法跟真人真事相提并论。”我说:“我就要去中东驻扎,将来在欧亚往返工作,不知何年何月再回澳洲。”义书垂着眼皮,“好男儿志在四方,鹏程万里。”我的喉头涌上来一股莫名其妙的东西,使我低下头去,两个人好长时间没有讲话。抬起头时只见义书热泪盈眶,与我四目相对时,不禁启齿一笑,右边眼睛里滚下一串泪珠子来。她用手背擦去,鼻腔里已是唏嘘有声,收拾停当才说:“我想说的都是些没头脑、自私的东西,还是不说的好,免得你笑话。你这一走,明摆着是一辈子的离别。我怎么祝贺惜别都不够用,你走吧,你的一辈子里我们这些人不过是斑斑点点,隔远了就看不清的。信不信由你,年青人啊,我们不是不知道,我们年轻的时候也遇过不少事,忘得差不多了。就算记得又能怎样,如果每一件都要去追忆伤怀,人心受不了的。所以人需要忘记过去,不再留连,只有傻子呆瓜才会死死揪住个以前的破事不放手不放心。”我拿起她的手,还是那么小巧娟秀细嫩。我吻着它们,义书说:“显儿,显儿,你不如要了我命吧,你要是敢对我做什么,我一生一世记恨于你。”我听见这话,拖着她就走,走到她的家,我把她干了。她安安静静地,等我干完,苦笑着说:“我怎么觉得是被强奸了。”

 

我走的时候给她盖上被子说再见,她仍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说了再见。可我们再也没有见过。她说的对,记忆的痕越来越淡,过去痛及于心的,如今都能在一抿嘴间象风消化在阳光里,轻扫过去,连眉头都不皱。

 

义书

至于我最后的情人,至今仍双目炯炯地从世界某个角落注视我,斜蔑我,令我不敢说一句话。他在成长,他和我年轻的时候一样到处流浪。可他是精灵,是美丽的人,不似我,应该被扫出尘缘。奇怪,每每想到他,我觉得我在他的身体里,如果我死了,我的灵魂必定寻找他的躯体,瞻仰,祭典。不知道祭典什么,又有什么可瞻仰,也许是曾经存活的灵,曾经寻找过的所谓的魂吧。我死了,在我之前,亿万人已经死了,在我之后,人们还会继续找下去的,找灵找魂,谁也找不到,但是莫以成败论英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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