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3)
房东放B女孩进来住,收了她两个月的保证金,女孩住到现在,房东一分房租也没有收进来。
我有时问自己,如果我是房东,我会这样让租者住着吗?我又会采取那些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房东总是期待着女孩会付房租,所以一次又一次地相信,而女孩对他说的那些话,我一听就知道是谎言,可房东的善良和期待让女孩住在这里面不改色,心不慌,还起了贼心……
房东听了我们的报告,便在白板上写,他要去警察局汇报情况。
可警察说,他们只管现行发生的案件,没有精力管已发生的事……
束手无策,房东只好嘱咐我们出门一定要锁门,并在浴室里安了一个钩子,以便我们放钥匙。
房东很想了解女孩到底是怎么回事,便把他知道的情况写了下来,让我给女孩家里打电话,根据女孩填的东西来看,女孩的家境应该是不错的,孩子在外的真实情况,真不知她父母是否知晓。
电话是女孩的妈妈接的,按照房东写的东西,我跟妈妈解释一下我们这边发生的事,自然谈到了我们的怀疑,当妈的当然不愿意自己的女儿被说成小偷,这也是人之常情。
我说,谁是小偷,这个结论会由警察来做的……
妈妈说,她给女孩打电话,尽是日语,听不懂,要房东告诉女孩,给妈打电话。
自从房东说要去警察局,要求大家配合警察调查后,女孩就一改往日的时间作息,每天很晚很晚才回来。
一天早上,房东去敲女孩的门,总算逮着了女孩,告诉她,给她家里打电话了,告警察了,不交房租,就请出去……等等。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见到过女孩,从国内寄给女孩的小盒,一直被放在她门口,女孩可能真的走了吧,但有邻居告诉我:“见着她了!”,还碰到过她两三次。
女孩隐身,房东不知所措,这下,他愿赌服输了,房租,算了吧。他又去了一次警察局,这次,警察答应调查女孩的情况了,相信用不了多久,房东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清理女孩的屋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