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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戮(十一) 承诺

(2006-03-09 08:48:35) 下一个
十年前有人出一千两黄金买包拯的人头,我收下黄金许下承诺,十年之内必杀包拯。我混进开封府衙作了一名侍卫。我武艺高强,数次擒贼剿匪,立功累累,被当今圣上钦封为御前四品带刀护卫,随侍开封。我就是御猫展昭。 十年来我一直在找一个杀包拯的理由。但他为官公正严明,爱民如子,不错判一案,不冤害一人。他为臣敢柬直言,忠君爱国,言行思虑皆以国事为先。他为人清廉守节,虽为当朝一品,却出入如寒士,起居如庶民。除了当年的千金之诺,我委实找不出一条杀他的理由。十年来,我也一直在寻找那出钱买凶之人。我要逼他取回黄金,我好收回承诺。那人却如石沉海底,再不见半点踪迹。十年期限已到,今夜我只有杀了包拯。 我径直走进内堂,直奔包拯的书房。包拯未娶妻妾,夜来无事,便以读书为乐。我推门而入,包拯问道:“展护卫,这么晚了不在房中歇息,不知又何急事?” 我道:“大人,展某此来特为取你项上人头。展昭是护卫,也是江湖客,江湖中人一诺千金。大人死后,展某必追随而去以谢大人知遇之恩,幽冥府里大人驾下依然鞍前马后,有如生时。” 包拯道:“展熊飞,那一千两黄金你此时可以还给我了。十年前要杀包拯之人正是包拯,十年前你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为了戢捕你,与其寻遍天下不如请君入瓮。可惜,你早已不是杀手展熊飞,你是我大宋御前四品带刀护卫,随侍开封,御猫展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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