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听风吟

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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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痞子的似水流年(一)

(2007-07-24 14:42:25) 下一个



老凡高在阿尔的时候,时间是一种粘重的液体,在风的搅动下扭曲变形。他眼前的世界是极其明亮的高黄色调,有洗尽风尘的凝重。强烈的色彩在他密如暴风雨般的笔触下熠熠生辉。

当然,你们知道,我并不是为你们传播艺术。其实在我走过的青春岁月中一直做着与艺术毫不相关的事情,换句话说,我的心灵缺乏艺术的种子,我也不想做一个艺术的布道者。所以,你们会诧异这个莫名其妙的开头。但是,我认为这个开头事实上和我走过的岁月息息相关,他们都充斥着迷乱和颓废,但却隐藏在极其明亮的色调之内。

在这篇文字里,我为那种状态起了个很庸俗的名字:蓝色颠狂主义。蓝色是我钟爱的颜色,它在画布上总是那么干净漂亮,就象我干净漂亮的青春;在不久前,我就是这么个干净漂亮的少年。颠狂,是我给自己逝去的感情的注脚,六年时间,我和一个叫简的女孩生活在一起。和简的那场风花雪月,游离于爱和激情之间。那是我不能左右的状态,最初我喜欢它,后来开始厌倦,所以,对于那段生活,我不把它想象成一场爱情,那只是被心灵搅动而扭曲的状态而已。事实上,对于爱情,我基本上是个文盲。

还有青春,它是什么呢?我把它想象成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成长的岁月里,那是个绕不过去的陷阱,我们必定要在某个时候踏进去,开始迷失。

我的故事里,简是一个直发女孩,漂亮而妖娆,这和现实也有所不同。我们在六年前的春天邂逅,彼此走进彼此的轨迹,象齿轮般的相互纠缠,直到分离。生命之中有许多这样的邂逅,但并不是都能有六年之久,更多是刹那芳华。所以,爱情也罢,欲望也罢,青春里发生的事情总是那么毫无征兆。六年之后,我们在准河路桥边挥手别离,彼此还能象征性的拥抱,那也是春天最后的时刻,环城公园里的紫樱花正以无于伦比的速度凋谢。

在我们身体离开的刹那,简狠狠地咬住我的肩膀,然后用纸巾优雅地擦拭唇上的鲜血,咬了咬嘴唇,轻轻地说:他妈的,该死的春天……

我在透明的鞋子里醒来,看见世界荒唐的尾巴。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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