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rule of law)是个重要的政治概念。 查了下WikiPedia:“法治(rule of law)是与人治(rule of man)相反之概念,亦很容易与以法而治或依法而治(rule by law)这个概念混淆。后者着重于制订及执行法律条文,但法治则指以人权保障,和自由保障为前提和基础立法,以严格依法管治国家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最近抖音在美国的分公司TikTok将被美国法律禁止运行,也因此中国的小红书App在美国市场突然变得红火起来,很多美国人去那里注册发言。原来就听说过小红书这个中国大陆的网络购物和社交平台,经常有旅游达人,网红在那里发帖,大多是关于怎么出国游,怎么吃喝的,搞得有些美国的华人朋友出游前也开始关注。我偶尔也会去看一眼。但不知道小红书会不会像原来文学城的海外博客一样,最后被中国block,最早中国的朋友是可以通过海外博客读文学城的。
感觉中国政府对言论控制得这么紧,小红书上应该也不会太宽松,不然会和中国政府一贯的理念不符。小红书的海外部分尤其是英语内容也许会被进一步审查和删除。毕竟真正的言论自由在中国可能只是嘴上讲讲的宪法词语。
说到民主自由的来源,我原来写文讲过罗马共和国对美国政治制度的深刻影响,但其实英国文明和文化对美国立国的思想和精神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美国的宪政相当程度上来自宪政最重要的起源国家--英国。今天就来聊聊大名鼎鼎的《大宪章》。
英国的《大宪章》是英国宪政乃至全世界宪政的起点,历史地位不可低估。
大宪章(英语:The Great Charter;拉丁语:Magna Carta)是英国历史上一篇最重要的文献,标志着现代法治和人权的雏形,对世界文明的进程影响深远,对民主和法治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1066年,诺曼人于入侵英格兰,在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成为英国的国王后逐渐强大,这个集权政府使英格兰国王在1199年成为欧洲最有权力的国王。英国王理查德 (Richard I ,Richard the Lionheart) 在与法国的战争中死于弩伤后, 他弟弟约翰继承王位。1215年,当时英格兰国王约翰(King John)因征税过重、对贵族的压迫以及失去领土,导致许多封建领主们对他专制统治的不满。他们向国王约翰施加压力,迫使他6月15日在Runnymede签署了一份限制王权的文件,那就是大宪章。
(这张网图)
在大宪章出现之前,英国可以说是一个没有法治、基本上独裁专制的国家, 国王可以任意终止任何司法条例。而大宪章有许多条款,包括限制国王任意征税的权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审判权。尤其重要的是确立了“无代表不纳税”,即征税之前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同意的原则。还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
大宪章标志着权力制衡开始形成,为后来的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础,影响了全世界对法治和自由的追求。现代社会法治(“the Rule of Law”)的最根本性原则、没有任何人能超越法律的概念就来自这个史无前例的文件。 大宪章并不是一般的法律文件,而是一种理念。
第一次《大宪章》的发布只维持了几个星期,在约翰国王死后多次重新发布,1225年首次成为法律。1297年的英文版本至今仍然是英格兰、威尔士之有效法律。1642至1688年,成为立法权和行政权相结合独特的英格兰“君主议会内阁制度”。
现代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是议会主权,也就是说议会立法的能力是没有任何法律限制的。英国议会由上院(贵族院)、下院(平民院)、和英国国王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上院由贵族组成,掌握最高司法权,无任期限制。下院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下议院拥有绝对多数的政党的领袖被国王任命为首相,第二大党的领袖就成为反对党领袖。国王是权力的源泉和国家的化身,不过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并没有实权。真正议会主权是在1832年选举改革后实现的,议会和内阁真正摆脱了英国王的控制。
去年秋天在伦敦去的哥德复兴式建筑的代表作的威斯敏斯特宫(Palace of Westminster,Houses of Parliament)是英国议会的所在地,名字源自邻近的威斯敏斯特修道院(Westminster Abbey)。大本钟(Big Ben)是世界公认的英国文化的标志,英国议会制的象征,大钟音色被认为是伦敦代表性声音。大本钟所在的塔楼名称原为钟楼(Clock Tower),更名为伊丽莎白塔(Elizabeth Tower)。几乎所有有伦敦外景的电影电视节目中都出现过这座建筑。
钟声悠扬,凭栏远眺。。。。
在桥上除了可以看到威斯敏斯特宫,大本钟外,还可以看到伦敦眼等著名景点。
大名鼎鼎的唐宁街10号(10 Downing Street),也在不计其数的电影电视剧中出现,包括“The Darkest Hour”, “Where Love Actually”, “He Who Dares: Downing Street Siege”。英国的蘑菇,弄弄肯定比我知道得更多。
这个乔治时代的建筑,现是英国首相官邸。黑色木门加上白色的阿拉伯数字“10”,成为了大家共识的英国首相府的标记,英国政府的中枢。撒切尔说过,唐宁街10号已经成为英国的遗产中最珍贵的珠宝。历史上大多数时间公众可以接触唐宁街10号, 但在撒切尔夫人担任首相时,为防止恐怖分子在唐宁街两处街口加装了大型铁闸,严格的安全检查。2003年进行了铁闸加固工程后,一般公众被禁止进入唐宁街范围,所以我们这次只能在唐宁街街口张望,哈哈。
(这张网图)
英国首相丘吉尔
至于英国国王的官方住宅,那就是著名的白金汉宫(Buckingham Palace),英国君主位于伦敦的主要寝宫及办公处。
跟着天凉好秋去了这里,人山人海,等看换岗仪式,感受一下皇家的气氛。
白金汉宫换岗仪式
威斯敏斯特修道院是一座大型哥特式建筑风格的教堂,一直是英国君主安葬或加冕登基的地方,也是达尔文,狄更斯,牛顿,亨德尔等人安葬之地。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和现在查尔斯三世国王的加冕仪式都是在这里举行的。
英国作家Daniel Hannan说:“大宪章的精华之处就是法律凌驾于政府之上。法律已不再是国王或酋长的意愿。在他们之上的是你无法看见、听到、触摸和品尝的东西,就是这个东西控制着国王和国王之下的臣民。它就是让统治者不能为心所欲地制定法律,这是确保我们所有人的自由的基石。”
约翰国王签署的第一份《大宪章》并未被保存下来,但有四份同时期的抄本。 其中一份就在我们去过的大英图书馆中,是我们特意要去看的东西之一。
大宪章
《大宪章》所确立的自由,不仅是英国人的权利,更是美国和世界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伦敦大学的历史系教授Kathleen Burk说:“大宪章从一开始就对美国历史具有重大的影响。因为美洲大陆的第一个殖民地是在弗吉尼亚。而弗吉尼亚宪章是由爱德华·库克爵士帮助起草的。库克是极力推崇和兜售大宪章理念的领导人之一,在他看来大宪章是英国司法的精华和基石,比任何法律文件都重要。”
许多北美殖民地的立法者都参考过《大宪章》来撰写当地法律。大宪章在美国独立战争和建国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大宪章一直在美国宪法思想的核心中。
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Antonin Scalia说:“美国人抱有神圣想象的许多理念,都起源于或者被写在800年前的《大宪章》里……《大宪章》每天都与我们同在。”
2015年6月15日, 英国首相卡梅伦和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都出席了《大宪章》800周年的纪念仪式。卡梅伦说:“《大宪章》激励了后代的无数人以及全世界的人们。”“只要回顾一下历史就不难看出《大宪章》对整个世界的影响,它为推动司法和自由起到了促动作用。”
800多年前,中国南宋宁宗嘉定八年,金宣宗贞祐三年的时期,英格兰民众和国王就签署这一超历史的重点文献,实属政治智慧非凡,远远超越了时代的期望。
大宪章维护个人财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了言论自由,推动了议会民主。它是世界历史当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大宪章》的精神影响了法国大革命后的《人权宣言》、《法国宪法》、德国的《魏玛宪法》、和其他各国的宪法,并影响了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
1688-89年没有流血的“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的宪政革命更是英国宪政胜利的最伟大丰碑。当时的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1689),取消了君权神授论,让议会成为英国最高的权力机构,确立了议会至上的传统。 “光荣革命”终结了独裁君主体制之恶,开启了英国君主立宪制度(Constitutional monarchy)。
由此可见,英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对人类的政治文明有着巨大的贡献。
這是近現代漢語借詞的一大問題
小红书以前没有海外版,我看到评论过的帖子被删,或者我的评论被删过。有些国内的评论让我一窥现在国人的想法,很多真是很国际脱节太多,比如有不少年轻人惊讶外国地铁没有安检的。
rule by law是只限制和惩罚统治之下国人的法,现在精准套用各种法,例如“不准恶意讨薪法”,滑天下之大稽。在美国敢拖欠一天工资看看,用工公司还不得给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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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又一个rule of man的精准例子。谢谢梧桐兄!
从来没有人认为民主制度是完美的,丘吉尔有一句名言:“民主是最坏的制度,但其他人类已尝试的制度更坏。”
美国崇尚言论自由,自然也包括总统的言论自由。总统们也是人,而不是什么“伟大领袖”,更不是神。无论人们的政治信仰如何,可能早就对政治家(Politician)得出了一个结论:尽管他们喜欢听自己讲话,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擅长说话。1946年, George Orwell写道: “is designed to make lies sound truthful and murder respectable, and to give an appearance of solidity to pure wind.” 至于美国是否是真正的法治国家,应该美国人民才是真正的裁判吧。
那都属于病毒和寄生虫,也就是鲁迅老先生笔下的“虫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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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rule by law是只限制和惩罚统治之下国人的法,现在精准套用各种法,例如“不准恶意讨薪法”,滑天下之大稽。在美国敢拖欠一天工资看看,用工公司还不得给罚死。
现任美国总统特拉普和前任美国总统拜登,都痛斥美国司法系统对自己进行残酷迫害。可见美国真没有什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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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政治化的确很严重,John Grisham 的小说 Appeal 里有所描述。
那都属于病毒和寄生虫,也就是鲁迅老先生笔下的“虫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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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也看到了这篇,张又普博主写得非常到位,形象,精辟,犀利。像司马南一样的“反美是工作、留美是生活” 之类的确实可笑,还到处上蹿下跳,指鹿为马,混淆是非,可悲啊。。。。
想了一下,菲儿和自由来到文学城的各位朋友,实在是幸运地在社会政治文明这个尺度上一下子跳过了800年还不止的进程。一步跨过某条无形的界线,就“弯道超车”,走过了被锁在某些地方的人几百年都没有能走过的路程,何其幸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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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们大多数人并非是为了“民主自由”移民北美大陆,但确实阿·享受到了“民主自由”给我们带来的好处,非常幸运!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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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说得太好了!宪政和法治的基础是建立在公民道德水平和宗教信仰的基础之上的,严守契约和拒绝造假的精神就是其中重要的环节。
想了一下,菲儿和自由来到文学城的各位朋友,实在是幸运地在社会政治文明这个尺度上一下子跳过了800年还不止的进程。一步跨过某条无形的界线,就“弯道超车”,走过了被锁在某些地方的人几百年都没有能走过的路程,何其幸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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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e equivalent of Westminster Abbey is basilica of St Denis
不列颠有《大宪章》,法兰西有《拿破仑法典》,美利坚有《独立宣言》。欲要“称霸”世界,领袖群伦,脑子里没有点真东西怎么能行?
然而,又不得不重提亚当斯总统的名言:“我们的政府不具备能力去对付不受伦理和宗教约束的人类情感,我们的宪法只是为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民族制定的,它远远不足以管理任何其他民族。此宪法只适合于有道德与信仰的人民。”适合英欧美的,未必适合奇奇怪怪未开化的地方和人群。反过来,这些人到了英欧美却能上演孙悟空钻到铁扇公主肚子里的把戏。
有网友感慨:要想维护和发展文明,你既得比文明的更文明,又不得不比野蛮的更野蛮。否则就必然变成东郭先生引蛇入怀,不作不死。
“the Rule of Law”最根本性原则、没有任何人能超越法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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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圣路易认同:)
“the Rule of Law”最根本性原则、没有任何人能超越法律 + 1
你跟他讲“大宪章”,他跟你讲“全过程民主”,鸡同鸭讲,有种系差异。
所以,对Tiktok这类事情,谁要跟我聊,我既不谈民主,也不谈法治,也不谈national security,我很生硬 — 当初就根本不该让它进来,现在请他走完全合理。美国的google,X,youtube, Facebook, Instagram, ChatGPT, 他哪个让进了?要有基本的公平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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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兄说得在理。就国际交易公平公正来说,封闭在世界其它国家都流行的App,例如Facebook, Instagram, youtube的国家就无法对其它国家要求封闭你的App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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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太客气了,辛苦你了,一回来就忙着开门,还来读大家的文,谢谢啊!“在西方长大的一代,很少有人把民主挂在嘴上,我理解民主在这里已经是一种自然的意识形态,人们以日常的言行和生活方式传达,形成了民主社会的政治和风气。”,非常认同,民主自由已经成为一种西方社会的共识和习惯,人民的觉悟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提高的。:)
谢谢美菲儿分享西方民主与法制的历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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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亲好,大宪章是我们这次旅的重点,LD早就写在to do list 上了,哈哈哈。800年前,英国人民和国王就有限制王室的绝对权力和地位的法案,并且能共同签署,这和那些自称天朝大国的相比,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吃喝玩乐必须的。谢谢亲,雾都,没法!:)
我忘记是中国的那一位皇帝,他是与英国国王在同一天驾崩的啦,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一位生活在古代,而另一位则生活在现代,这就是差距,直到今天也同样是如此,若是拿习包子与欧美国家领导人相比较的话,那他就是一个生产大队的村支书,还总想为全世界指方向,真是一个笑话!
你跟他讲“大宪章”,他跟你讲“全过程民主”,鸡同鸭讲,有种系差异。
所以,对Tiktok这类事情,谁要跟我聊,我既不谈民主,也不谈法治,也不谈national security,我很生硬 — 当初就根本不该让它进来,现在请他走完全合理。美国的google,X,youtube, Facebook, Instagram, ChatGPT, 他哪个让进了?要有基本的公平对不对?
谢谢美菲儿分享西方民主与法制的历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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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蓝山兄。全世界的宪政和法治国家的人民都是《大宪章》之下的受益者,都应该尽其所能地去捍卫人类政治文明的尊严。
回到主题:美国能有今天,要感谢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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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水星兄谬赞,啥家也不是。:)在英国,听了不少老百姓对英国王室的看法。英国是君主立宪的典范,国王完全没有实权,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的,戴安娜王妃是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爱,查尔斯远远不如她流行。。。。
长周末愉快!
小红书我看的最多的是做菜、编织,等,做的还不错,能人挺多的,这世界这么大,能人太多,看不完学不完。这下有涌进这么多老外,拭目以待吧!照片里的菲儿好气质!
普通法的法治 1. 法官的政治中立,2 . 对议会成文法的独家解释权,法官对成文法的司法解释,构成普通法的一部份,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成文法的准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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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英国的司法权在2009年之后就转向最高法院了。法治的根本精神就是反对专制,反对特权,主张天赋人权,主张民主,自由,公平,正义,主张法律至上、人人平等。 在这一点来说,《大宪章》是历史上第一次将国王的权力有所限制,并有人人平等,反对专制,反对特权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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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蘑菇分享,到底是老伦敦,Corfe Castle在当时保王派和议会派之间的斗争的故事很有意思。 英国人在那个年代就有超群的政治智慧,不得不让人佩服和赞赏!:)
不说沉重的话题了。菲儿的倩影真美。能把豹纹穿好的,对身材气场要求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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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可可作家的鼓励,你之所以可以写出特别大气,宏观的巨作,是因为对时事,历史都特别的关注。健全的法律和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基石,但是人类品德和教育程度,社会成熟,宗教信仰等等在发展的因素也很重要。
谢谢可可总是鼓励谬赞。:)
普通法的法治 1. 法官的政治中立,
2 . 对议会成文法的独家解释权,法官对成文法的司法解释,构成普通法的一部份,
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成文法的准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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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云台兄的认同。英国废除了奴隶制,是比美国早很多年,在这一点上是更先进了。但美国作为现代第一个民主自由的共和大国,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给全世界也做了一个非常好的榜样。握手云台兄。是呀,听说唐宁街原来是可以的,现在不行了。:)
我在小红书上学了好多美食,我的酥粒麦芬就在小红书上学的。
文学城的自由平等也在慢慢被“白蚁化”。
看菲儿的博文就海阔天空熟知天下大事了(*^_^*)
谢谢菲儿好气质的美照,知识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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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来偶尔去看看,出游的时候,因为朋友介绍。:)
哈哈哈。
谢谢潇潇美才女谬赞。赞你最近的几篇佳作,潇潇有大爱,值得尊敬!
文学城的自由平等也在慢慢被“白蚁化”。
看菲儿的博文就海阔天空熟知天下大事了(*^_^*)
谢谢菲儿好气质的美照,知识佳作!
不说沉重的话题了。菲儿的倩影真美。能把豹纹穿好的,对身材气场要求都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