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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我”的深层思考

(2004-04-30 08:27:52) 下一个
 施化

近日读到一个骇人听闻的标题:《婴儿竟是世上最暴力的人?》。文章称,加拿大著名的暴力行为研究专家特里姆布雷,最近公开了他的最新研究结果:人类从开始呼吸第一口气时,就具有感觉愤怒的能力,一个4个月大的婴儿就可以表达他的愤怒。等孩子长到两岁的时候,以发脾气为表现形式的暴力行动达到顶峰。

又回到这个古老而又古老的话题:“人性”是“恶”还是“善”?孟子主张“性善”,他以为,人天生就具有一颗对他人苦难的敏感之心。荀子主张“性恶”,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说,人初生很纯洁,只是后来受周围环境的影响才变坏的。意大利思想家奥古斯丁则强调,人的本质本来就是坏的,并不受外界社会的影响。宗教说,其实每个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带有前生前世的恶的东西。俄国文学家托尔斯泰的观点是,每个人的人性生来都是一样的,没有好坏分别,就好象水一样。之所以后来的不同,也象水一样,在宽阔的河床中平缓,在陡峭的河床中暴烈。

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奥地利病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弗洛伊德的理论。弗氏的“三我”理论,确属独到之见。读过弗氏著作的人都知道,人格中的三个“我”分别是:“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与无意识相一致,包括性欲和攻击本能,也包括无价值判断,追求实时满足和缓解紧张,它服从快乐原则。“自我”与理智相一致,介于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使本我寻求享乐的要求置于它的控制之下,它服从现实原则。“超我”与良心道德相一致,朝着完全压抑本我的方向发展,使自我实现达到完美的状态。

前面加拿大学者对婴儿的研究,显然侧重于“本我”。因此这样的研究结果,并没有超出弗老的研究范围。可是一旦对“三我”理论的后面“两我”深入思考下去,自然而然就发现弗老理论的局限甚至谬误。如果把“本我”、“自我”和“超我”分别形容为:“兽性”、“人性”和“神性”,理解起来就更方便一些。我的理解是:弗氏对“超我”作用也就是人的“神性”过于夸大,以至于基本忽略了“自我”也就是“人性”。这一致命的错误,使他的理论始终缺少应有的生命力。

“超我”只在有限的条件和特定的人身上,才显出崇高的光环。“超我”只是一种非常态,相比之下,“自我”才是常态。对超我的不适当的推崇,最终不仅达不到完美人格的追求目的,相反还使人格受到摧残,失去自我,伤及无辜,破坏社会,倒转历史。

据朝鲜中央通讯社报道,在4月22日龙川火车大爆炸中,有一位“英雄”,不去抢救自己受伤的亲人,只身冲进燃烧着的火车站大厅,抢出伟大领袖金正日的画像。我可以想象出一位朝鲜的老年读者,在读到这条对我来说不可思议地荒谬的新闻的时候,脸上肃然起敬的神情。 中国的读者有何感想,一时无法猜测。不过在过去的几十年,类似的故事在中国实在太多太多。即便今天中国的小学课本里,还有一大堆与上面的“新闻”神似的内容。记得其中一个,讲的是红军运输粮食的后勤部长,完成任务后自己饿死的故事。中国的小学生们就是靠这种养料喂大的,类似于没有蛋白质的假奶粉。他们长大以后,才有少部分人会发现自己是残废,首先是不可避免的人格分裂!

人格分裂主要表现在“超我”远远脱离了“自我”和“本我”,不定向地漂离。从行为上看,人格分裂的青少年部分或全部地放弃了“生命原则”。他们在人格形成的过程中,也许会给自己订立许多“崇高”原则,比如“成功”、“出名”、“为父母增光”、“为民族献身”,等等,但从不考虑自己生命以及推己及人的他人的生命的完美实现。为什么很多时候崇高的追求反而达不到崇高的目标,就象俄国的二月革命党人,用不惜个人牺牲的代价,换来的却是一个长达八十年的独裁专制社会?值得思考的问题有很多,最主要的是放弃“生命原则”,以暴力为手段实现目标。原则是大坝,放弃原则是大坝的缺口。

人格中的“自我”看起来没有“超我”那么完美高尚,但是“自我”坚持一条根本原则,也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原则:不伤及生命——自己的和他人的。“自我”向内而不是向外寻找价值,独立性很强。一个“自我”成熟的人,常常顾及自己的利益,“你要让我做事,必须付钱”。可是另一面原则在于,“哪怕你付钱,也不能让我去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有了从“自我”中引伸出来的这条原则,那些“盖世太保”们和“人肉炸弹”们,将会消失。中国的下一代中,也不会再出现马加爵。

200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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