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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谁是公民?

(2009-05-13 16:08:29) 下一个


——写在汶川大地震一周年

施化

最近,名气很大的香港艺人成龙先生,对媒体说了一句诚实的话:“我慢慢觉得,我们中国人是需要管的。”这句话在海内外掀起轩然大波。很多人质疑他的观点:难道中国人是需要像管孩子一样被管的吗?这也太丢中国人的脸面了。不过我认为,虽然逻辑上不合情理,成龙至少说对了大部分事实。

有记者采访大地震一年后的汶川。一位王姓灾民对记者说:“没有共产党和政府,我们就全完了。”言下之意是,“我们”是完全没有生存能力的,如果没有某一种行政力量来照管,就“全完了”。灾民王先生和艺人成先生,说的是同一个现实。而现在绝大部分中国国民,尤其是几千万中国官员,对王先生的说法相信是深以为然的。因此,对成先生也不必苛责。

面对这样的现实,唯一需要提出的疑问是:一个十几亿人口的世界大国,却需要分秒不停地被人管制,否则就要乱套,听起来像是一个国家吗?这更像一个奴隶庄园,或者,像一所监狱!

请不要以为这句话是在哗众取宠。深想一下,世界上有哪一个先进发达的国家,不是靠民众的智慧和创造力,而是靠政府全方位无所不至的严格监管而存在发展的?政府的主要功能应当是服务,为公民自己管理自己创造条件,提供软硬件。软件包括理念,法规;硬件包括各种国家机构。管这个词,严格地讲起来,只适用于企业雇员,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或者囚犯。对现代国家而言,最基本的需要不是管制,而是公民的自治。而中国未出现公民自治的最大原因,是因为基本上没有公民。

中国没有公民不是我的发现,很多人已经从各种角度作了说明。最近有一个不署名的网络作者这样评论道:被强迫臣服的是臣民,被强迫信仰的是屁民,被强迫守法的是公民。公民不是臣民,法律赋予公民与他人的平等权利,公民无需忠于任何人、任何家族。公民不是屁民,一方面,法律赋予公民信仰的自由,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政治信仰自由等;另一方面,法律保障公民平等的权利,公民与公民平等,与宗教组织、种族组织平等,与党派社会团体平等,与企事业单位平等。

“ 屁民”这个词听起来不雅,倒也蛮形象的。一般的中国老百姓,在中国官员眼里,别说官员,哪怕不是官的城管或户籍警眼里,简直算个“屁”。按照前面那位网络作者的原理,所有的中国民众,甚至包括大小官员在内,都属于“屁民”,不算公民。因为他们都没有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没有平等的法律权利。

比如前国家主席刘少奇就是一个典型的“屁民”。尽管身为一国之尊,在当违背了一个伟人的意志以后,就连“屁”也不是了。起先,刘少奇还在政治局会议上拿出一本国家宪法,证明自己哪怕不是国家主席,仍是一个公民,还有起码的权利。后来,就什么也不说了。他的病死,是由于上面撤走了所有的医护人员和药品,严格讲起来算谋杀。不过凶手现在仍旧伟大,仍旧受敬仰。显然这里指的不是“四人帮”,而是背后的主谋。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虽没有看到一个公民,还是可喜地看到一些公民的种子在顽强地挣扎着生长,艾未未就是其中的一个。去年以来,由著名艺术家、时评作家艾未未发起的收集汶川地震死亡学生名单的活动,尽管不断受到干扰破坏,仍进展显著。与此相对照,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常务副省长魏宏公开表示,无法对遇难学生人数给出准确的数字。

如艾未未这样的公民种子还有很多,姓名无法一一列举。但是,只要有种子,就会发芽成材。当有了这样的公民种子,并且越来越多,在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全部名单,终有一日会见天日;中国老百姓的基本权利,终有一日会等同于执政党。

向所有死于一年前的汶川地震,尤其是本来不至于死的死者致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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