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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晚上,我跟娃都会有个卧谈会。
今天的话题不知咋搞的,就扯上他的从政经历。
娃的学校,是英国学校。不得不佩服人家女皇的君主立宪制,从娃娃抓起。娃现在所谓的2年级,其实也还是跟幼儿园一样胡闹的年纪,只是胡闹有点规矩而已。这个年龄段,娃学校有设置学生理事 (Student Council),每个班选2个理事,代表本班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
去年早些时候,娃未经我们“允许”,决定参选学生理事。等选战失败,才由老师告知。
今晚卧谈会,我们就谈参政议政的策略和经验教训。
娃:“妈妈,我们明年有House Representative 选举(俱乐部代表?),我要去选。“
妈:”好呀。你要说啥呢?“
娃:“记得我去年为什么没被选上吗?”
妈:“为什么?”
娃:“因为我说要增加课外活动,要加棒球课。”
妈:“挺好的,有啥不对。”
娃:“妈妈,你想,他们是老英,会对棒球课感兴趣吗?他们不打棒球,他们打英式橄榄球,踢足球。所以,我说要加棒球课,全班就两个女生,加上我自己,总共才3票。其他人都有9票啦,8票啦。因为他们说橄榄球,足球啦。所以很多人选他们。”
妈:“噢,那你今年准备说啥?”
娃:“我说这样好不好,3年级,要多增加课外活动。”
妈:“好主意!”
娃:“还有,3年级,要把学生带出国,做足球巡回赛!这样,一定很多人喜欢我,会选我。因为他们喜欢足球,英国人嘛,而且喜欢出国玩。”
妈:“真棒!其实,我告诉你,如果你在美国学校,你提出棒球课,一定很多人选你。而且,妈妈就投你一票!”
娃:“嗯,还有爸爸,那也才5票。不过,我明年一定要提出出国足球巡回赛,从3年级做起!”
哇,不得不“佩服”,英国学校很早就开始这种君主立宪的培训。娃现在都开始思考竞选纲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