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 [1]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
一、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山东高角(1) 北纬37°24.0’ 东经122°42.3’
2.山东高角(1) 北纬37°23.7’ 东经122°42.3’
3.镆耶岛(1) 北纬36°57.8’ 东经122°34.2’
4.镆耶岛(2) 北纬36°55.1’ 东经122°32.7’
5.镆耶岛(3) 北纬36°53.7’ 东经122°31.1’
6.苏山岛 北纬36°44.8’ 东经122°15.8’
7.朝连岛 北纬35°53.6’ 东经120°53.1’
8.达山岛 北纬35°00.2’ 东经119°54.2’
9.麻菜珩 北纬33°21.8’ 东经121°20.8’
10.外磕脚 北纬33°00.9’ 东经121°38.4’
11.佘山岛 北纬31°25.3’ 东经122°14.6’
12.海礁 北纬30°44.1’ 东经123°09.4’
13.东南礁 北纬30°43.5’ 东经123°09.7’
14.两兄弟屿 北纬30°10.1’ 东经122°56.7’
15.渔山列岛 北纬28°53.3’ 东经122°16.5’
16.台州列岛(1) 北纬28°23.9’ 东经121°55.0’
17.台州列岛(2) 北纬28°23.5’ 东经121°54.7’
18.稻挑山 北纬27°27.9’ 东经121°07.8’
19.东引岛 北纬26°22.6’ 东经120°30.4’
20.东沙岛 北纬26°09.4’ 东经120°24.3’
21.牛山岛 北纬25°25.8’ 东经119°56.3’
22.乌丘屿 北纬24°58.6’ 东经119°28.7’
23.东碇岛 北纬24°09.7’ 东经118°14.2’
24.大柑山 北纬23°31.9’ 东经117°41.3’
25.南澎列岛(1) 北纬23°12.9’ 东经117°14.9’
26.南澎列岛(2) 北纬23°12.3’ 东经117°13.9’
27.石碑山角 北纬22°56.1’ 东经116°29.7’
28.针头岩 北纬22°18.9’ 东经115°07.5’
29.佳蓬列岛 北纬21°48.5’ 东经113°58.0’
30.围夹岛 北纬21°34.1’ 东经112°47.9’
31.大帆石 北纬21°27.7’ 东经112°21.5’
32.七洲列岛 北纬19°58.5’ 东经111°16.4’
33.观帆 北纬19°53.0’ 东经111°12.8’
34.大洲岛(1) 北纬18°39.7’ 东经110°29.6’
35.大洲岛(2) 北纬18°39.4’ 东经110°29.1’
36.双帆石 北纬18°26.1’ 东经110°08.4’
37.陵水角 北纬18°23.0’ 东经110°03.0’
38.东洲(1) 北纬18°11.0’ 东经109°42.1’
39.东洲(2) 北纬18°11.0’ 东经109°41.8’
40.锦母角 北纬18°09.5’ 东经109°34.4’
41.深石礁 北纬18°14.6’ 东经109°07.6’
42.西鼓岛 北纬18°19.3’ 东经108°57.1’
43.莺歌嘴(1) 北纬18°30.2’ 东经108°41.3’
44.莺歌嘴(2) 北纬18°30.4’ 东经108°41.1’
45.莺歌嘴(3) 北纬18°31.0’ 东经108°40.6’
46.莺歌嘴(4) 北纬18°31.1’ 东经108°40.5’
47.感恩角 北纬18°50.5’ 东经108°37.3’
48.四更沙角 北纬19°11.6’ 东经108°36.0’
49.峻壁角 北纬19°21.1’ 东经108°38.6’
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东岛(1) 北纬16°40.5’ 东经112°44.2’
2.东岛(2) 北纬16°40.1’ 东经112°44.5’
3.东岛(3) 北纬16°39.8’ 东经112°44.7’
4.浪花礁(1) 北纬16°04.4’ 东经112°35.8’
5.浪花礁(2) 北纬16°01.9’ 东经112°32.7’
6.浪花礁(3) 北纬16。01.5’ 东经112°31.8’
7.浪花礁(4) 北纬16°01.0’ 东经112°29.8’
8.中建岛(1) 北纬15°46.5’ 东经111°12.6’
9.中建岛(2) 北纬15°46.4’ 东经111°12.1’
10.中建岛(3) 北纬15°46.4’ 东经111°11.8’
11.中建岛(4) 北纬15°46.5’ 东经111°11.6’
12.中建岛(5) 北纬15°46.7’ 东经111°11.4’
13.中建岛(6) 北纬15°46.9’ 东经111°11.3’
14.中建岛(7) 北纬15°47.2’ 东经111°11.4’
15.北礁(1) 北纬17°04.9’ 东经111°26.9’
16.北礁(2) 北纬17°05.4’ 东经111°26.9’
17.北礁(3) 北纬17°05.7’ 东经111°27.2’
18.北礁(4) 北纬17°06.0’ 东经111°27.8’
19.北礁(5) 北纬17°06.5’ 东经111°29.2’
20.北礁(6) 北纬17°07.0’ 东经111°31.0’
21.北礁(7) 北纬17°07.1’ 东经111°31.6’
22.北礁(8) 北纬17°06.9’ 东经111°32.0’
23.赵述岛(1) 北纬16°59.9’ 东经112°14.7’
24.赵述岛(3) 北纬16°59.7’ 东经112°15.6’
25.赵述岛(3) 北纬16°59.4’ 东经112°16.6’
26.北岛 北纬16°58.4’ 东经112°18.3’
27.中岛 北纬16°57.6’ 东经112°19.6’
28.南岛 北纬16°56.9’ 东经112°20.5’
1.东岛(1)北纬16°40.5’ 东经112°4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再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余领海基线。
[1] 《资料:中国政府关于领海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声明》 2012年09月10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diaoyudaozhengduan/content-4/detail_2012_09/10/17496014_0.shtml?_from_ralated&_from_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