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梦想着有了女儿,可以象打扮洋娃娃一样打扮她。现在女儿还小,确实还可以妈妈作主,尽管有时她极其的不配合,小胳膊肉腿被我扳来扳去实在不耐烦,会大叫抗议。昨天去教会,一位伯伯说,“女儿比妈妈打扮的漂亮嘛!” 我再打量一下自己,俗不可耐。总是以女儿为借口,为自己现在的LATA形象找借口。雨晴会撕扯我的衣服,饰物,口水偶尔会沾在衣服上等等,每天都不修边幅。每天早上上班急匆匆的,随便拉扯一件衣服就出门了,头发有时乱七八糟,更别说施妆戴粉了。现在想一想,真是羞愧。对不起LG,对不起自己,也没给女儿树立好榜样(尽管她现在也没有什么审美观)。
虽然不能一味的强调外在形象,而忽视内在美。可是一个女人一定程度上注重外表美,是聪慧的体现。在自己经济条件许可范围内,将自己打扮的漂亮一些,自信心都会大增。我还记得每次施些粉饰搭配好衣服出门逛店,每次都有人主动前来问需不需要帮助。当然,在乎地不是别人的几句夸奖,几个羡慕的眼神。在乎的是在LG眼里永远是最美丽,在乎的是在女儿心里永远是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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