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9月份就要上幼儿园了,6月底要结束和保姆的协约。两年多来,为了她能友好地对待我的孩子,一直对她非常容忍,时不时还送礼物给她。不论女儿去不去,工资都是每月按固定数目给她,甚至在她休假的时候,也按照同样的数目支付。她经常在上班的时候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被我们撞上多次。她也经常同时照看她的几个个外孙子(女),在法国,一个保姆不能超过3个孩子,否则是非法的,要受到经济制裁。无论怎样,我们都装着视而不见,尽量地保持好关系。
去年有一次,保姆多了一个新来的三个月的小宝宝,可是没有几天,那个宝宝的爸爸把她投诉了,说她不负责任,愤愤地解雇了她。政府官员也为此来调查。对这件事,我们没有说什么,可是心里也清楚一些事情。
开始谈解雇合同的时候,一切都很顺利,她说我们什么都不欠她,只需要给她一笔解雇奖金,这是法律规定的,我们当然同意支付。她的儿媳妇也是做同样工作的,她也告诉她的婆婆我们什么都支付了。
过了几天,保姆突然说我们还欠她的休假费,我们提醒说她今年一月到五月已经休过两次假了,她赶紧改口说她休的都是去年的假,我们当时真的是目瞪口呆。
周一的晚上,她来到我家,要求拿支票,并且开始歇斯底里,说我们不信任她,她很需要钱,不知道国家救济局是否给她增加补助,还说她每个月要还账,她简直就好像在灾难中了。其实我女儿走后,她还照看另外一个孩子,也一直领社会补助,并且9月份有两个新来的孩子要她照看。
实在是谈不下去了,为了早点结束这场闹剧,我们赶快按照她的几项无理要求支付了支票,希望她赶快走。拿了支票后,她的脸就变了,说第二张支票,她会等到7月底才去银行兑现,我说你马上去兑现吧,我不在乎,她连忙说,其实是为了她自己,否则她马上就花掉了,这样7月份就没有钱了。我突然感到厌恶,同时也感到遗憾,两年来平和的相处,被她最后的丑恶行为摧毁了。她后来也感到了尴尬,一直坐着不走,找话题和我们聊天,极力表明她是一个诚实的人。
其实我这两天的心里是很窝火的,白白送了很多钱给她。我不会因为她最后失态的行为,就否定她两年来正面的一点,她不是一个恶人,可是,人穷真的就志短吗?我就不明白,她其实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穷人,为什么她一年里换了两次新电视,每次都是最新样式,最贵的那种。
今天,心情开始好起来,尽量忘掉这个可怜虫,总不能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吧。
谢谢你的理解,在国外不比在国内,出钱买教训吧,总算都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