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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哲学的哲学反思

(2007-01-14 18:28:45)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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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末,中国社会在经历了十年文革以后,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三十年过去了,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顾这三十年的历史,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些话,“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摸着石头过河”,“发展是硬道理”,“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这些话都是邓小平讲的。邓小平的这些话,也基本上成了中央各个时期的制定政策的指导思想。
      三十年已经过去,弹指一挥间。只所以做以上简单的历史回顾,是基于对传统哲学一些基本观点的思考产生的一些疑惑,现在提出来与大家一起讨论。
      一、所有的精神都是主观的吗?
      我们是具有主观精神的人,当我们把他人作为一种说服、教育、宣传、劝慰、告诫、威胁、鼓励等等行为的对象时,他人的精神就是一种客观的,就是一种客体。说服教育等等行为存在着,也必然存在着构成这些行为的主体和客体。
      那么就个人来说,自身所具有的精神都是主观的吗?在我们所说的反思、反省、总结自身经验等活动中,人的精神就发生了一种明显的分离,其中的一种精神内容是主观的,而另外的一种精神则是客观对象。
      二、认识不是一种实践吗?
      按照一般的理解,认识与实践是一对相对的范畴。人们通过实践取得认识,认识指导实践,通过实践检验、丰富、提高认识。
      而事实上,认识本身也是一种实践。既然认识可以作为一种活动,那么它也体现为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正是这种实践活动,使人们得出相应的认识论,并进而通过这种认识论指导认识,而认识论本身在认识这种特殊的实践中得到检验,得到不断的丰富和提高。
      三、认识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一切真知都是从实践发源的。这是人们所知道的一般观点。事实上也的确存在着这种情形,在各种实践活动中,人们获得了躲在书斋里所了解不到的知识。
      但是,还有一个明确的事实是,人们同样在从事实践活动,甚至是相同的实践活动,有的人获得了认识,有的人没有得到认识,有的人得到了较多的认识,有的人得到了较少的认识,有的人得到了某方面的认识,有的人得到了另一方面的认识,有的人得到了正确的认识,有的人得到了错误的认识。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认识的获得是一种复杂的过程,不可以在实践和认识之间划上简单的等号。实践之于认识,只是一种原因,相对于人的认识,只是一种外在的原因,是一种客观对象。
      人在认识过程中,其主观的内在的原因是很多的,不仅包括认识能力,还包括认识角度;不仅限于能力因素,还包括兴趣、情绪等复杂的精神因素。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这些综合因素才构成了直接的原因。
      四、感觉真的不可靠吗?
      感觉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觉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这当然是对的,问题是不能因此否定感觉的可靠性。
      生活中有许多感觉被蒙蔽的现象,如一个人很善于伪装,往往给人以错觉。但是,如果由此断定感觉不可靠是不合适的。对一个伪装着的人,你看不出他的伪装就是你的毛病了。所以说,感觉恰恰是可靠的。问题是在得出自己的结论之前,必须把你需要感觉的材料全部纳入自己的思维。
      五、理性认识是认识的最佳境界吗?
      分析、归纳、推理等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基本方法。人们总是习惯于运用所谓清醒的理性认识去了解和把握事物。事实上这是一个永远难圆的梦。世界不是用一条条的道理能完整地说明和概括的。认识的最佳境界,像感觉一样迅捷,像理性一样明智;这种认识不是对一条条干巴巴的道理的把握,而是一种微妙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直觉与体验。
      六、是理论指导实践吗?
      一位西方的哲人曾经发出如此的呼吁,“做理性的人,过理性的生活。”这种理性的人想来也未必就是一切行为举止都要按照一条条的道理来做的人。
      人类运用理性思维,不断地体会和研究出了许多道理,并且根据这些道理继续进行着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理论指导实践是没有疑问的。但是,仅仅将关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停留在如此层面是肤浅的。
      在许多情况下,人类既不是用语言进行思维,也不是靠理论指导行为的。人类是先有思维而后才有语言的,真正作为一种思维的材料,是语言形式所表现的内核。即便是在如今具有丰富语言的人进行思维,也不可能总在运用明晰的语言完成迅速的思维。由这种思维所形成的行动指令也往往是非纯理论的。
      运用语言进行思维、理论思维、逻辑推理当然是一种思维现象,但仅仅是思维现象的一种,这种思维一般不具有创造性,并且会由于忽略异时异地的特殊性,而导致行动上的本本主义。
      一个在瞬间做出的决策,是不可能进行复杂的思维过程的,来不及推理,顾不上逻辑。在许多情况下,真正形成对于自身的行为指令的,不是明确的语言,不是明确的理论,而是一种由理性直觉、性格、情绪等综合因素混杂在一起产生出来的一种东西。
      七、怎么理解“存在就是合理”?
      抢劫存在着,合理吗?强暴存在着,合理吗?一切不随人意的事物存在着,怎么能说合理呢?人们常常以此来诘难黑格尔“存在即合理”这句名言。
      如果把这个“理”不是看作伦理的“理”,而是看作自然之理,那么就不难理解“存在即合理”了。一切事物的存在,无论好与恶,总有其自然的客观的理由,总是符合并体现着自然的客观的规律。
      八、怎么理解“存在就是被感知”?
      世界上存在着的事物,不论你是否感知,都是自然地客观地存在着的,怎么能说存在就是被感知呢?这是唯物主义对于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唯心主义观点最有力的驳斥。对人来说,总是存在着未被认识的事物,能说你未感知的事物就不存在吗?
      正因为道理如此简单,我进而怀疑,作为著名哲学家的贝克莱未必像我们所认定的那样愚蠢,他所提出的这个论断,必有其需要我们深入理解的理由。我们所“言说”的存在,都是我们所感知的。
      九、怎么理解“人是万物的尺度”?
      客观事物如何,是属于客观事物本身的。但是在被人所认识的观念世界里,即在人脑海中的“世界”里,人是万物的尺度。同理,在蚂蚁的“世界”里,蚂蚁是万物的尺度。
      不同的认识主体,面对同一的客观对象,构成了不同的认识世界。在大人和小孩子的眼里,在巨人和侏儒的眼里,在人与动物的眼里,世界是不同的。在人的眼里,蜘蛛不过是小小的昆虫,但是在蚂蚁的眼中却如同人眼中的大象。
      十、是否应该承认“天才”?
      唯物主义反对“天才论”,不承认有什么先天的东西,主张一切知识都是后天学来的。认真思索一下,这种观点有一定的漏洞。
      如果我们真正对整个的唯物主义理论有充分的了解,就会发现其中的自相矛盾之处。就拿上述观点来说,认为人的大脑都是白纸一张,就否认了事物之间的差别。而承认任何事物之间存在着普遍的差别,正是唯物主义的观点。
      十一、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吗?
      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绝对的,而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如此过分地强调绝对的运动,难免失之于偏颇。
      运动意味着物质的发展变化,而静止意味着物质的存在,标志着物质是此而非彼。所以更准确地说,静止才是物质的存在方式。静止是对物质现实存在的肯定,运动是对物质现实存在的否定。
      十二、事物之间的联系仅仅是对立统一的吗?
      事物之间的联系不仅是对立统一的,而且是系统的。应该把所有的事物放在不同的系统中加以考察。
      系统的观点较之对立统一的观点更进步。讲所谓的“两点论”已经不够了,要讲系统论。
      十三、质变仅仅和量变有关吗?
      质变就是质变,量变就是量变。质变和量变是人们从不同意义上对事物变化的认识。质变有质变自身的规律,量变有量变自身的规律。
      说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是不准确的。因为质变自身有自己酝酿与成熟的过程。
      十四、仅仅是内容决定形式吗?
      刀刃和刀背体现为一种形式。从形式上看,一边是薄的,一边是厚的。就是这种形式决定了刀可以砍、切、剁等实质性的“内容”。
      石墨和金刚石的分子排列顺序在形式上不同,因此决定它们是两种不同的物质。
      古代有一个田忌赛马的故事。正是由于这种出场顺序形式上的变化调整,决定了取胜实力的变化。
      十五、所有的剩余价值都是工人创造的吗?
      人们在改造自然中,使生产对象本身体现出更有用、更大的价值,是一种复杂的过程。在其中发挥作用的,不仅是生产第一线的工人,还包括这种生产活动的组织者、管理者。
      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事实,无论你站在多么正义的立场上,都不应该无视这一事实的存在。
     十六、“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理想社会能够实现吗?
      把“社会物质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作为一种理想社会,说到底仍旧是一种空想,而不是科学。这种所谓的“理想”,根本错误在于对人的本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把握。
      人的欲望是无穷的,社会物质永远也不会丰富到完全满足所有人需要的程度。社会不可能制造满足所有人遨游太空需要的航天飞机,你无法知道谁想去谁不想去。社会不可能按一个美女的模子生产美女,而所有男人都希望与最漂亮的女人结婚。任何时候,社会都需要有相应的科学的健全的机制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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