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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辩证法?

(2006-12-11 13:32:50) 下一个
先给你举个例子:

上课时,我放了一个屁——很普通的屁。既不很臭,当然也绝对不香。
可怕的是,教授正在讲辩证法。
"请你自己对这个屁作一下判断,"教授说,"它好还是不好?"
我只得说:"不好。"
"错了,"教授说,"任何事物都有矛盾组成,有它不好的一面,肯定有它好的一面。"
"那么说它好也不对了?"我问。
"当然。"教授说。
"它既好又不好。"
"错了。你只看到矛盾双方对立斗争的一面,没有看到他们统一的一面。"..........
有点心虚了吧,你真了解哲学吗?

我只好认真看待这个严肃的问题,仔细想了想说:"这个屁既好又不好,但不好的一面是主要的,处于主导地位。"
"错了。你是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矛盾的双方会相互转换,今天处于主导地位一面,明天一定处于次要地位。"
"你是说明天全人类会为了我的这个屁欢呼雀跃吗?"
"不尽如此,但不能否认这种发展趋势"
我愣了好大一会儿,只得硬着头皮说:"我的屁既好又不好,既不好又好。今天可能不好,明天一定会好。今天可能很好,明天也许会不好。"
教授听得直摇头,说:"这是彻底的怀疑论,不是辩证法的观点。"
就这样,仅仅因为放了一个屁,我就成了一个怀疑论者。
教授接着讲课:"辩证法的威力不仅在于能够轻而易举地驳斥任何观点,而且他能够轻易地为任何观点找到理论根据。"
"可是我的屁就没有任何根据。"我抗议道。
"那是因为你没有找到,其实很简单,它是你肚子里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必然结果。"
我哑口无言。
教授说:"下面我们不谈屁,谈一个更复杂的问题:一个西瓜,一粒芝麻,无论你怎样选择,都有理论基础。"
我赶紧说:"我要捡起西瓜,丢了芝麻。"
"很好。"教授说,"你抓住了主要矛盾,也就是说,你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那我就捡起芝麻,丢掉西瓜。"
"先有量变,才能达到质变。你解决问题的顺序十分正确。"
"我既要西瓜,又要芝麻。"
"即抓住主要矛盾,又不放过次要矛盾。你是用全面的眼光看问题。"
"我既要砸烂西瓜,又要踩碎芝麻。"
"很好,你是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新事物就是对旧事物的否定。一切旧的事物必然灭亡。旧事物的灭亡是新事物产生的前提。"
"我既要吃掉西瓜,又要砸烂西瓜。既要捡起芝麻,又要踩碎芝麻。可是,只有一个西瓜,一粒芝麻,怎么办?"
"你这才算对辩证法入了门,重要的是:矛盾的双方不仅对立,而且有它统一的一面。你吃掉西瓜当然有它合理的一面,但你要砸烂西瓜,也并非不合理。只有将二者统一,才能进入更高层次的斗争。"
我张口结舌,目瞪口呆:"可是,你并没有解决我的问题。"
教授笑着说:"辩证法不解决任何问题,它的用途在于首先把人变成傻瓜——如果还有人不是傻瓜的话。"
"你是说‘首先'?"我问。
"是对,然后再从傻瓜飞跃到学者。"教授开始整理讲义,"关于辩证法为什么不解决问题,如何把人变成傻瓜,以及怎样实现从傻瓜到学者的飞跃,这是下一节课的内容。"
教授一蹦一跳,走出教室。


第二堂课:
教授说:"下面我们讲一下辩证法的用途。我们要举一个更加复杂的例子: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
我说:"那一定要用辩证的观点。"
"对。我们有许多大牌的辩证法学者,他们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你得出一个结论: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你佩服不佩服?"
"是啊。辩证法不是很有用吗?"
"以前我也这样认为。直到我见到一只丧家的野狗——它改变了我的看法。"
"野狗?"我莫名其妙。
"是的。我家屋后有个垃圾堆,有一天来了一只丧家的野狗。它对其他东西看也不看,‘喀哧'一口,咬住一块骨头。"
"这毫不奇怪,所有的狗都会这样。"我说。
"不错。问题是对于狗来说,这块骨头就是‘精华',垃圾堆里除了骨头以外,还有砖头,铁块,破水桶等等糟粕,他为什么只要骨头这个精华呢?他怎么知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难道它已经充分理解了大牌学者们的论述了吗?"
"好像不会。"
"肯定不会,所以说大牌学者们通过精确的论述,得到的精妙结论,其实是连一只丧家的野狗早就知道的东西。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为他们喝彩,对他们崇拜呢?"
"是啊,为什么?"
"唯一的解释就是:辩证法已经成功地把你变成了一个傻瓜。"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以后一定要问:你说的没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谁都知道。问题是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
"对,看他怎么说。"
"你难不倒他,他又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你得出一个结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高明不高明?"
"是有道理。"
"可是我认为:这不仅是无聊,无用的问题,已经近于无赖了。"
"这怎么说?"
"难道世界上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吗?那只丧家的野狗,来到垃圾堆前,难道会象亚里斯多德一样,先把各种东西分门别类,搞清其内涵和外延,再通过归纳演绎,最后确定它是吃砖头还是吃骨头吗?这可能吗?"
"不可能。那样的话,他连吃砖头都有可能。"
"对,孺子可教。没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等于没说。不过辩证法学者倒是喜欢用抽象的方法,分析具体问题。因为辩证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所以如果你看到一只吃砖头的狗,千万不能小视,它可能是一个著名学者。"
教授又收拾好讲义,说:"辩证法的根本在于使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象所有的谎言一样,这话听起来很显真理。下一节课讲辩证法的渊源,以及它和形而上学的关系。


什么叫辩证法: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被哲学家们定义为哲学的基本问题,被看作有同一性也有对立性,但知性的同一性与理性的同一决不一样:知性同一性把世界两分,把两部分看成两个独立事物,虽然有联系且是相依存的;而理性同一把世界看成一个整体,当成一个事物,认为事物的两个侧面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知性是局部分离性思维,理性是整体综合性思维,所以在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上,知性认为思维有思维的规律,自然存在有自然存在的规律,老子高于世人的地方就在于认为二者同一,规律只有一个,自然之道即是思维之道,“道法自然”就是讲思维规律也是自然规律,所以要法之。站在事物各部分间,只能看到对立,站在各部分之上才能看到整体,“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理性的优势就在于它远在知性之上。什么是辩证法?全面地、整体地、联系地看问题的就是辩证法,片面地、局部地(孤立地)、分离地看问题的就是形而上学对立性认识方法。全面和片面、整体和局部、联系和分离这三对哲学范畴所反映的是客观世界的空间状态,因为宇宙的本质就是空间重力场,万物归一,不是归到虚无飘渺的物质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空间概念。道法自然,主观去反映客观,人类思维也必须学会使用空间概念,能以空间形式说明万物的,即是正确的、科学的,反之,则是不科学的、错误的。一分为二为什么不是辩证法,因为用“分”的方法你得不到对世界的统一认识。合二而一,讲同一为什么是辩证法,因为你可以把这纷乱的世界统一起来。今天我们纪念爱因斯坦,纪念相对论发表一百周年,不仅要学习爱因斯坦的探索新知的创新精神,反击一切否定相对论的言论,而且要吸取他按形而上学对立性认识方法搞统一场失败的教训,按黑格尔和老子的同一思想去研究统一场,去创立新理论,把物理学和人类认识向前推进。

世界的统一性即它的同一性,讲一句“世界是统一的物质世界”并不能作结束语,因为人们还把物质和精神对立着,仍然是被分割的两个世界。按“道一”和“抱一”的原则,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思维都是同一的,这世界只有一个,不分物质精神,不分存在思维,“二者同出而异名”。当你从具体现象来看时,它是存在、是物质;当你从抽象本质来看时,它是思维、是意识。你把人类社会分成两大阵营,就没有全球化;而放弃对立和平共处,就走上一体化道路,物与事同理。

绝对真理相对真理的问题上,辩证法从同一性出发,认为一定条件下的相对真理就是绝对真理,世界上存在绝对真理;形而上学从对立性出发,认为相对真理无限发展,只要这发展不完结,世界上就不存在绝对真理,实际是不承认有绝对真理的。

哲学范畴对应存在,否认这一个,另一个等于也被否,马哲也承认范畴的依存关系,不能分割开来认识,这就叫同一性。可我们的相对真理论者又死死维护着某些理论,不允许别人突破或反对,真是矛盾得很。还不如就和方悟一样,来个“阶级立场鲜明”,可反的就允许人家反,不可反的就当绝对真理看待,用这些绝对真理统一形形色色的科学理论,建立大统一场体系。

有人认为对立和对应有什么区别,不都讲两方面吗?《老子.二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就成他们说明对立统一的范例。其实知性与理性的差异就在对立和对应的差异上:一可分,一不可分。所以就天人关系而言,对立者以人胜天,对应者以人合于天;就历史创造而言,对立者讲人民创造,排除其他,对应者讲合力,承认所有的人都参与历史创造。看事物,对立者左一眼、右一眼,看出两个,对应者眼中只有一个。从系统论讲,宇宙是金字塔结构,多可合为一,所以老子讲“一”与“多”(二、三、万)的关系,而现代哲学中没有“一”与“多”的范畴,缺乏整体观念。统一场规律如何去找?就是从金字塔底层开始逐级同一直至顶层,顶级规律就具备了最大的普遍性和绝对性。你用顶级规律去演绎,无往不胜。名称概念都描述对象特点,反映一物与他物的区别,所以老子才说“有名,万物之母”。你想要获得同一吗?忘记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吧,忘记男和女的区别吧!把它们当作一样的社会、一样的人,有相同的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你就获得了同一和共性,如此逐级向上推衍,可得老子思想精华——同一之道。我们怎样摆脱对立性思维?就是按照正反同一的道理,把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演绎过程反过来变成归纳过程,从金字塔底开始逐级同一,使万物归于三,再归于二,终而抱一,此即入众妙之门要诀。也可把原公式逐级下分的过程略去,直接获得“一生万物”、“道生万物”的等效公式。所有的事物都包含普遍共性,都遵从普遍规律——大统一规律,所以从金字塔底向上反看,就好似万物为道所生,为统一场所生。

老子哲学思想的实质到底是什么?现代哲学家们都把它归入唯心主义中,仅说老子有朴素的辩证思想。实际老子及与其思想相近的黑格尔从不认可两大派的划分,黑格尔讲知性、理性,老子讲常道、非常道。黑格尔通过正反合、否定之否定而达同一,老子则直接从对应产生同一。人们释老解老,至今仍未搞清“道”是什么。一般人不理解哲学的抽象性,把理论抽象——“道”看成是无法理解和不可认识的。有人说是自然规律,有人说是社会规律,也有人说是思维规律。为什么只看到分,看不到合呢?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个大一统的规律,“常恨世人新意少,爱说江南狂客。”(刘克庄《贺新郎》)须知“抱一为天下式”!一般人为什么看不到老子的同一思想?因为他们都把对应关系看作对立关系,对立者相分割,对应者相混合,一可分,一不可分。“一分一合其差别远,对立、对应莫混一谈。”

为什么我们在敬畏问题上各说各话?因为双方都是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世界观出发看问题的,所以对同一个问题会有不同的解答。可以断言,最后的结果是双方仍各自坚持固有立场,那么,这场争论的意义何在?它的意义在于争夺中间群众,没有固定立场和固定观点的中间群倒向哪一方,哪一方就赢了。当然,历史会做出最终评价,遗憾的是,这一过程中,人类还要付出极大代价,这代价是赎买反敬畏派醒悟所必需的,主流派不醒悟,非主流再卖力鼓噪也没有用。
回答者:376793336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12-4 03:38



辩证法起初是一种逻辑论证的形式,现在用于包括思维、自然和历史三个领域中的一种哲学
进化的概念。 在古希腊思想家那里,辩证法的含义范围很广,从辩论中的一种反驳技巧,
到对定义做系统评价的方法,直到研究和划分特殊概念和一般概念之间的联系。 在古希腊思想家那里,辩证法的含义范围很广,从辩论中的一种反驳技巧,到对定义做系统评价的方法,直到研究和划分特殊概念和一般概念之间的联系。

从斯多葛派哲学家时代起到中世纪末,辩证法一直同形式逻辑保持相当密切的联系,更晚一些,康德用术语“先验辩证法”表示揭示假相的努力,这种假相出现在试图在现象和可能的经验范围之外应用知性的范畴和原则时。黑格尔把辩证法看作是:一个概念由于它自己固有的矛盾双方冲突的结果。

马克思和恩格斯采纳了黑格尔的定义,并应用于他们对社会和经济过程所作的解释中。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中,辩证法被定义为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和理论。即把世界理解和描绘为普遍联系的整体和永恒发展的过程,把发展理解为事物自身固有的各种矛盾发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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