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我们的田野
离开麦场,老刚和儿子又来到昨晚来过的大车库前面。显然已经有人来上班了。因为老刚看到又有几台拖拉机停放在那里。 一台胶轮拖拉机,拉着个拖车,停在那里。当年老刚他们就是站在这样的拖车里,一路颠簸,从火车站来到这里的。现在想来,黑黢黢的夜里,十几个人站在上面,拖车上只有前面有个栏杆,你扶着我,我拽着你的,居然没人掉下来,实在应该说是万幸。那时真是年轻,哪知道什么是危险什么是怕呀?
再不远的地方,是一台东方红拖拉机,老刚知道,那是洛阳拖拉机厂制造的, 75 马力。当年连队能进一台新的拖拉机,像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一样。连谁当驾驶员都要几经酝酿才能定下来。牵引康拜因,播种机,除草机,犁地,几乎一切田间作业都离不开它。当年,老刚也不知道 75 马力究竟有多大,只知道拖拉机很有力气,什么东西都要用它。康拜因那样的庞然大物陷在泥里,一台拖拉机拉不出来,就两台去拉,两台拉不出,就三台,最多时用过五台。
学物理时,老刚尽管对马力的定义熟记于心,却还是没有切身体会。一马力就是一秒钟之内,把 75 公斤的物体升高一米。什么意思? 老刚想到了,好像两个知青能爆发出一马力,因为他们可以在一秒钟之内,把一个装了 75 公斤小麦的麻袋,扔到一米高的车上。
到了美国,老刚有了自己的汽车,才知道 75 马力并不很大。一辆普通的六缸轿车,就有两百多马力。可是,一辆轿车最多只乘坐四五个人,而一台拖拉机,区区 75 马力,却要承受那么大的负荷。它如同北大荒人的性格一样,把自身的一切能力都发挥到极限。当它一次又一次地吼着,喘着,挣扎着,完成了它的任务时,人们不得不由衷地感佩它的衷心,它的韧性,它的付出,它的吃苦耐劳。老刚多次看到,当它完成任务后,驾驶员像和朋友一样,拍着车身说,伙计,今天全靠你了。老刚见到过有个驾驶员,看到自己拖拉机的车灯被别的车子刮瘪了一块,心疼的都快哭了,真比自己的头被撞破了还要难受。
它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奢华,所有的零件和配备都是用来工作的。没有空调,没有音响,门窗都不是密封的。在那个不怕吃苦,以吃苦为荣,只在嘴上讲人的因素第一,而实际上忽略了人的年代,有谁会想到对人的健康,舒适给与多一点的考虑呢?
和东方红拖拉机相比,那些进口的美国迪尔公司的康拜因就神气多了。密闭的驾驶舱,宽广的视野,舒适的座椅。老刚心里暗自念叨着,到哪儿说哪儿吧,那时是什么年代,怎么能老批判过去呢?现在人们既然已经开放引进了国外先进的东西,本身就是一大进步,也用不着老回过头去找后帐,自己回忆一把就行了。
老刚从不对儿子忆苦思甜,对于北大荒的回忆,全是有趣的,猎奇的,恶作剧的。什么冬天在地里捉到田鼠,把它们冻在铁锹上;什么夜里驾着拖拉机翻地时,看着狼跟在后面,两只眼睛冒着绿光;什么春节时去偷连里女生包好了冻在外面的饺子,结果喝醉了酒看错了目标,把男生自己包的饺子偷回来了。再有就是去打山火时,看见小兴安岭里的狗熊跑得和狗差不多快,可不是动物园里看到的那付样子;等等。
老刚轻车熟路地绕道大车库后面,就在这里了,这就是老刚要回来看的,这是他么那一代人洒过汗水,留下青春的地方。这里是真正一望无垠的黑土地,它从脚下伸向远方,一直连到天际,和天边的白云融为一体。没有在黑龙江劳动过的人,想象不出黑土地有多么广袤。当年锄草铲地的时候,一条垄从早锄到晚,刚刚到头,锄的慢一点的,天黑还到不了头。
当年种下的防风林,远远望去,已经是两三米高了,真的可以抵挡风沙了。蓝天,白云,绿树,黑土,这是真正的北大荒风情。
老刚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地边。他认得出,这块地里种的是大豆,看样子,长势不错。他捧起一把黑土,捏来捏去,让黑土从指缝间慢慢地落下,那里面真的散发着泥土的芳香,那是只有在这片土地上劳作过的人才可以闻到的芳香。老刚看着眼前的土地,似乎又看到了当年知青们在这块地里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似乎又看到当年拖拉机,收割机驰骋在麦海里的情景。久违了,黑土地。三十年过去了,多少事,多少东西都变了,没变的只有这黑土地。老刚不由的想起小说《红旗谱》里那个农民,老刚记不得他叫什么了,只记得从他外面回到村里,看到自己家乡的土地后,趴在养育了自己的土地上,大口大口地啃着泥土。
这时,老刚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对自己劳动过了的土地的热恋,什么是对土地的感情。这是发自内心的眷恋,这是任何东西都压抑不住的,尽管它平时只是深深的埋藏在心中的一个角落,但它早晚有一天要像火山的岩浆一样,从心底喷发出来。这就像儿子见到母亲那样,不管离家多远,多久,儿子一旦见到她,都要不顾一切地向她飞奔而来,要一头投入她的怀抱。
老刚后来从见到的老职工那里知道,他不是第一个这样的。在他以前来过这里的知青,差不多都有这样的举动。趴在地上拥抱黑土地的,躺在地里打滚撒欢的,让满身沾满黑土的大有人在。
老刚把儿子拉到身边,告诉他,这块地,从这头到那头,长八公里,就是差不多五个 mile. 老刚知道儿子不熟悉公制,不得不随时给他换算成英制。不要说割麦子,割大豆,就是走路,也要走将近两个小时呢。你看旁边那条公路,就是北(安)黑(河)公路。当年虽然只是条沙石路,可却是一条战备公路。现在,已经修成国道了。儿子又有些听不明白,问什么是国道,老刚又赶紧告诉他,就和美国的洲际公路差不多。当年,沿着这条路,在太阳下,在黑夜里,在皑皑的白雪中,在泠冽的寒风中,拉沙子,运粮食,积肥,知青们来来回回走过无数次。
顺着这条路向北,大约三十多里,有一条河,叫讷木尔河。当年老刚他们年轻,精力旺盛,有一个星期天休息,几个北京知青来回走了六十里路,为了是能到讷木尔河里去游个泳。那时真是年轻,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
老刚清楚的记得,下乡后的第二天,就来到这块地里割小麦。那年夏天,连着下了几个星期的雨,所有的小麦都泡在了泥里。拖拉机,康拜因全都陷在泥里动弹不得,只好一人一把镰刀,下地去把麦子割回来,要不就没粮食吃了。
这下才让这帮知青领略到什么叫天高地广。北大荒的麦地可实在不是北京郊区公社里篮球场那么大的麦地可比的。和中学时在北京学农,拔麦子相比,那时是玩票,装装样子,这里可是真刀真枪玩了命了。天上下着雨,脚下是没膝的泥,镰刀不到,麦子不会自己倒掉。一天割下来,半垄麦子都没到头。穿凉鞋的扎破了脚,穿雨靴的脚拔出来了,雨靴却陷在泥里了。等到休息的时候,谁还管地上是水还是泥,找个麦垛就坐下,真恨不得就在那儿睡了。这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呢。这时,你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得硬着头皮干下去。难怪经历了八年这样生活的人再去干别的工作,对许多事情都能泰然处之呢? 他们比没有这份经历的人,似乎多了一些豁达,韧性,容忍,还有点玩世不恭,而更多的是吃苦耐劳。当他们再遇到艰难困苦时,他们常常会说,嗨,这点苦算什么?
是啊,这点苦真不算什么。还有多少知青把生命都留在这里了。老刚连里的两个女知青,小吴和小王,一个是双鸭山的,一个是天津的,就在一次去火车站拉煤的事故中,失去了生命。那时,从火车上卸下来的煤,就堆在铁道两边,像个小山包一样。站在煤堆上面太高了,人们就从下面掏。等到小吴和小王两人钻进煤堆下面掏空了的地方想继续挖时,煤堆塌了。两个人当时就砸死了。二十岁的两条生命就这样没了。前一天晚上,小王还在炉子边给大家烤被雪弄湿了的棉鞋,一边烤,一边开玩笑说,我要是死了,你们可得念着我的好处。谁知这竟一语成谶。她们要是活到今天,会不会也带着儿女来这儿看看呢?
老刚的一个好朋友小黄,在另一个连里当电工。有一天,机井深处的抽水泵坏了,他腰里系了根绳子下去修,谁知机井深处常年没人下去,缺乏氧气,小黄下去后就昏过去了。另一个天津知青老刘一看不好,以为他是触电了,赶紧顺着绳子下去想救小黄,谁知也上不来了。这时大家才想到是缺氧,赶紧找来鼓风机,吹过几下之后把两个人拉上来。老刘当时就没有了呼吸。小黄的生命延长了一个星期,最后转到北京的协和医院,还是回天乏术。最心痛的是小黄的父亲,他就是北京矿业学院采矿通风系的教授。他教了无数学生,也千叮咛万嘱咐地让儿子注意用电安全,却万万没想到会在自己儿子身上发生这样的悲剧。他后来告诉大家,其实方法再简单不过了,下井的时候,只要沿着井边泼水,一边泼,一边下就可以了。可谁又能想得倒呢?
老刚和小黄关系很好。他了解小黄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如果他活着,老刚毫不怀疑小黄也能通过自学考上大学,也能考过托福, GRE ,出国留学。
哎,北大荒啊,黑土地啊,有这么一代人,把他们一生中最宝贵的青春,献给你了。要让他们忘记,是不可能的。
老刚向团部方向望去,以前,这里没有一座楼房,全团只有一座二层楼的面粉加工厂。现在,已经有许多楼房拔地而起,老刚相信,这里,也会变得越来越好的。
待续
"哎,北大荒啊,黑土地啊,有这么一代人,把他们一生中最宝贵的青春,献给你了。要让他们忘记,是不可能的。"
。。。。。。无语。。。。。。
他还不知种地的辛苦,根本就不像你在后院开块地那么简单。我在上初中的时候就体验了一次搂主那种叫天天不应的感觉。那年入秋雨水多收割机下不了地,全农场总动员下地割黄豆,下午下起了雨夹雪,我是班里最小的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又冷又累,割也割不完的黄豆秧,有时我觉得我都不行了,一抬头发现前边的豆秧倒地十几二十米,是班里的男生帮我割的,那种感动的感觉不是可以用语言来形容的。后来因为下雨,所有的自行车都要拖着走,车轮里都是泥,一个小时的路程因为在大泥地里还拖着个自行车,不记得走了多久,只记得黑乎乎的,杨树林哗哗的响,大家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到家已经是半夜了。那次劳动可能是我这辈子最累的一次。
都说人老了喜欢回忆,可为什么我现在也很喜欢回忆呢,还很怀念过去。郁闷。
非常感谢楼住,让我们有机会重温一些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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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来,我的父亲和您同龄。我听父母讲过他们那时求学的艰辛,我非常佩服我的上一代,积极进取,为家庭为国家无怨无悔。不管由于什么历史政治原因,青春时光被禁锢被浪费,但是这些人生历练,都是宝贵的经历和财富。
我读书早,1992年初,初二下学期,还不满十二周岁的时候,被爸爸妈妈送去离家三十里地的农村读书,希望我能接受在家里所不能接受的锻炼和教育。那一年半的经历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虽然无法同老刚的八年相比,可是我知道,我性格中的很多因素都是那时候养成,有好的,有不好的。虽然也曾想像如果没有去那里会是怎样,但人生又怎么可能重新再来一次?一晃,我也离开那里十多年,偶尔的梦里,也会出现那时的老师和同学。。。
嗬嗬,跑题~ 总之很喜欢你的文章,加油!
我在英国读了8年书。最近刚刚回国放假。还有类似的文章吗。请把联结发到eddietsuihk@yahoo.com。非常感谢
我父亲也是老三届,也带我回过当初他下乡的地方,只是当初的我,并不能理解,谢谢您的文章,让我更能体会父亲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