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接电话的时候,我禁不住想起了“我们”的一个好朋友。我用了“我们”是因为S先生是我和D先生的介绍人。S先生曾经应聘我出国前就职的公司,而招聘他的那个人就是我。我从一大堆简历里面翻到S先生,不仅仅是因为他毕业于国内知名的大学,所学的专业符合我们的职位要求,更因为他写了一手漂亮的字。
非常可惜的是,我的美国老板在最后的一轮面试后没有录取S先生,他告诉我,做我们这一行需要充沛的精力和洋溢的活力,因为技术革新实在是太快了。可是他和项目经理两轮电话面试以后,都觉得S先生缺乏活力,很难胜任目前的这个相当具有挑战性的职位。老板还是相当看中S先生的才华,于是他建议我把S先生的简历传给核心技术研究组的负责人,也许他们那里的实验室需要这样稳重型的人才。为了不引起S先生的误会,我给他写了一封E-Mail,并且委婉地说明了原因。
也许是因为老板爱才的这个举动,又或许是因为我信里的措辞让S先生非常满意,尽管他最后拒绝了实验室的聘请,去了B市一家实力和我们相当的国有企业。S先生最终竟然成了我的好朋友,我们保持书信和电话往来一直到我出国前,可是那么多年来我们就是没有见过一次面(这是后话了,让我们再回到D先生吧)。正是因为这份神秘感,在某天,S先生告诉我,他的一个和我同在H市工作的好朋友想见见我。对方也是我们的同行,正在谋求一个新的发展,或许我可以帮助他。
一天下午,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前台通知我有个人要见我。我很奇怪那个人竟然拒绝了上楼会见的邀请,于是我关上了计算机的窗口,下了楼。
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停在楼侧的停车道上,车门旁站着一个很精干的男人。D先生在外形上符合我们那个地区男人的特质--瘦小,但是他却有着一张非常精致的脸,也可以说那张过目不忘的脸聚积了D先生全身所有的精华,弥补了他身高上的不足。这个显性特征还决定了他的职业定位--市场。你只要稍稍留意一下,就会发现大凡做marketing的男士or女士都是所在公司的头张名片,长相很重要!
陌生人见面当然聊得最多的是共同的朋友,我想D先生并不是真的想跳槽,因为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对现状的满足,他很坦率地告诉我,车是他老板的,但基本上都是他在用,想来老板对他是非常器重。我也在他表露光芒的眼神里读到:这是一个在工作上相当有主见的男人,我这样的女人是帮不上什么忙的。说再见的时候,他转身,我看到他左耳旁长有一个附耳,相书上说:那表示有福气。
因为S先生,我和D先生也成了朋友,中间一起吃过几顿饭,并没有深交,D先生果然也没有提想跳槽的事。圣诞节吃完公司的年饭,D先生电话邀请我参加他朋友的聚会,其实是他临时决定的小把戏,聚会算上我也就四个人。
我们在H市知名的N路上连续换了两家酒吧都没能找到座位。最后不得不和一群学生挤在一个粉红色的毛茸茸的卡通酒吧里。那里的气氛或许对大学生来讲很不错,可我们大家都提不起任何兴致,在闷闷地坐了大约十五分钟以后D先生决定:我们去K歌。
四个人里的另外一对男女是恋爱中的情侣,他们两个腻在一起的时候,让只是朋友关系的我们多少有点尴尬。当轮流献唱开始乏味的时候,我和D先生踩在沙发上一起K了首:电台情歌。这应该是我们俩那晚最豪迈最歇斯底里的一次K歌,我们像两个疯子一样,撕心裂肺地对喊,反正角落头的那一对顾不上理睬我们,更别说抗议了。在歌曲快要结束的时候,D先生冲着麦克风对我喊:对面的那个美女,你开心吗?俺突然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跨过沙发的布靠垫握住了他伸出的手。
D先生把我从沙发上拉下来,冲他的两个好友说了声:88,就那样头也不回地带着我,离开了。那天晚上他开车带我上了山,做了一件让我至今都记忆犹新的事情(这段回忆促成了后来我在返乡时和D先生的约会,也许我们彼此都忘不了当时的那份感受吧),在我曾经写过的一篇小说连载里曾经提到过这段情节,其实故事的原型就是D先生。
倘若你们不记得了,就让我们再回忆一次吧:
《红惊儿》 -6- (午夜的情歌)由天寺张贴 @ 2007-04-28 08:56:11
阿正开着车来接我的时候已近午夜,他把我关进的车门的时候,让我拿出手机。
“小葳,从现在开始我们让时间暂时停止。”阿正说完关上我的手机开始发动车。
“我们去哪里?”我好奇地问。
“去了你就知道了。”车开始沿着湖行驶,那昏黄的玉兰灯柱一根根在后视镜里消退,在L寺的正门车停了。
“我们一起为红惊儿做个祈祷吧!”阿正说这话的时候有点悲伤,在路口我们买了一些香烛,沿着山路往里走。(因为冬至是个重要的时节,有人会在午夜去L寺祈福,所以有卖香烛)
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在午夜时分来L寺,月惨白的挂在高高的桂树枝头,风吹起黑黢黢的山风是一阵干涩的冰冷,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哆嗦,阿正握住我的右手传过来一阵温暖。我跟着他走,回忆往日里寺里繁忙的景象,院墙被栏杆围住了把我们隔在门外。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香烛,我们在风中点亮两束光。我们不说话,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在心里一起缅怀那份悲伤,述说着心里的期盼。
在风中注视了一会儿两支正在燃烧的红色蜡烛,阿正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们该走了。一路无语……
车顺着山坡的弯道飞驰,阿正打开了收音机是那首熟悉的《电台情歌》,他把所有的窗子都打开以后,开始跟着音乐的节拍高歌。风在我的耳边呼啸,而此刻的我却感觉不到冷,也许是刚刚的那份期盼带走了我心灵上的包袱,我闭上眼睛把手伸到窗外。
“阿正,我会飞了呢,这是我的翅膀!”
“小葳!”阿正停下唱歌喊我。
“嗯?”
“小葳,把你的头伸过来看看这里。”
我睁开眼睛伸过头去看着他面前的仪盘表,数字显示正好是两点钟。他突然用手抱住我的头,然后他的唇很用力地吻在我的脸颊上,然后又顺着我的脸颊一直滑到我的唇边,仿佛是在那里深深地刻上了一个烙印。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我的心彻底乱了。
“小葳记住这个两点整,这个时间里只有你和我,是我们两个人的两点整。”这是阿正最后的对我说的话。
一年以后在M市,我偶然在PPStream上看张国荣的《阿飞正传》,看到张曼玉和张国荣在吧台边看时钟的那一幕,我才彻底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眼泪禁不住流下来。
这一吻有点太快了吧?
从相恋开始写呀?得80集哟!
细读后再砸。。。
不许字迹潦草地糊弄读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