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朋友在粘贴纸上的便笺,重读时发现,格外惊喜,那种手写的静美,让我忍不住用手指轻抚。
这是根据 The Morden Library,New York 1937年版译出,上海译文出版社重版纪念徐迟,一九九七年第一版,那时她在译文出版社工作,我托她买,可以打折,她寄到我学校办公室。
我的真学生小洁(这本书寄到学校时,你也在学校)要我推荐充实心灵的书,我第一本想到它。小洁生活在美国,当之无愧是“美人”,追求美丽心灵的人都是美人。我想我们的能力是要把不开心的事情变为开心的事。从这一层上,我远离网络热闹时,得到很多,你读完这篇书评,会明白。我今日再读,喜欢它,喜欢读书时无比安静的自己,喜欢多伦多漫长的冬雪。
读《瓦尔登湖》
虽然这些年《瓦尔登湖》又大热,有的认为它是最幸福的生活方式。
梭罗书里“社交往往廉价。相聚的时间之短促,来不及使彼此获得任何新的有价值的东西。”我改为——网络往往廉价。写博文的时间之短促,来不及使彼此获得任何新的有价值的东西。再用梭罗的那句“我们已经太堕落了。”感叹: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安安静静独处时读完《瓦尔登湖》,我真不必写它的读后感。
在写之前,我以为梭罗的书值得抄写做笔记,写读后感甚至是多余的,如果阅读到的人只是匆匆一瞥连枣核都未吐下。 我手抄写的笔记有一万五千字左右,这并不是说我比较用功,对于阅读《瓦尔登湖》而言,我好像梭罗观察过的那场蚂蚁大战中的一只小蚂蚁,今年从元旦后开始的阅读,三个星期左右,每天三四个小时(周末减少),是距离第一次阅读二十年,距离第三次阅读半年,是真正第一次的阅读,读后发现,之前,我根本没有读懂它,现在也是读懂的大概。
那是远离网络后的阅读,关闭了博客,无所谓失去,简单的生活即是丰富,在一场接一场冬雪的静寂里。徐迟先生由上海译文出版社一九九七年出版的第一版《瓦尔登湖》,彼时徐迟刚刚去世,我买书时并不知道。恰恰是去年读时,上网查到,他是自我了断的。徐迟先生也算是徐志摩在光华大学时的学生,不过我查到徐迟就读附中,在一次画展上相识。
一九四九年徐迟已经在上海翻译出版过《瓦尔登湖》,我拥有的九七版是根据美国一九三三年的版本。在序言里他指出读此书需要的是先有一颗安静的心,介绍了梭罗的一些生平背景,他访美期间为翻译此书得到的一些帮助。我在读的过程里便产生了一个疑问,徐迟为什么不再重读一遍自己的译作或原著,或许他对自己的结局有不一样的选择。但是,猜测毫无意义,正如徐迟所言,如果心不静,此书是读不下去的。一个整天上网的读者用他的方式读完了,然后便有浮想杂感,有没有误解了梭罗误解了《瓦尔登湖》? 就此,我认识到独处的可贵。
梭罗在瓦尔登湖的两年是有计划去展开生活的两年,不是心血来潮。美国电影Into the Wild(荒野生存),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结局为什么悲惨,因主人公根本是没有周详计划,不否认年轻人需要冒险精神,但不是孤独求败式的个例。梭罗完全不一样,他之前有在瓦尔登湖露宿的经验,他写“我本性就非隐士,要有什么事情让我进一个酒吧间去,在那里坐的最长久的人也未必坐得过我。”他是欢迎访客的主人,在书里有一章写的是访客。所以,他简单的小木房里有三张椅子,我在前面读他所列家具清单时,疑惑过,只有三只盘子一只杯子一把调羹的他怎么会有三只椅子,原来他为访客准备。梭罗是在湖边即与村里的邻居保持距离,又享受独处,并不寂寞。
梭罗用手造壁炉的材料应用似乎是来自古罗马人用火山灰做混凝土的灵感。他在壁炉周围的砖头之间填塞了湖岸上的圆石,并且就用湖中的白沙来做灰浆。这和古罗马人爱就地取材的建筑方式如出一辙。他把烟囱看做一个独立体,拟人化,艺术化,赋予哲学韵味,最后又落到了实处——他在第一个生火的晚上,格外喜欢,因为那是自己的房子,以蔽风雨取暖。
这是一本关于生活实验的书,是一本梭罗的低收入生活经验书。他会给我们启发,第一章他用经济篇来告诉我们生活上的开支和收入。这首先打破了很多未读过人的疑惑,他们往往被某些书评误导,以为它是一本要教唆人抛开一切,去人烟稀少地方过苦行僧的书。梭罗写“我去瓦尔登湖的目的,并不是去节俭地生活,也不是去挥霍,而是去经营一些私事。”“我却不愿意任何人由于任何原因,而采用误导生活方式;我希望世界上的人,越不相同越好,但是我愿意每一个人都能谨慎地找出并坚持他自己的合适方式,而不要采用他父亲的,或母亲的,或邻居的方式。”
梭罗不单写自己的生活经验,亦写出有经验的生活者的故事。在冬天的禽兽篇,他用长篇段落写一个猎人花一个星期追逐狐狸的故事,精彩得像民间说书人。他在日记本里记账,落实到一分一厘清楚,他建造小木屋的地板来自爱尔兰人搬家前售出棚屋,四元两角五分。整个房花费他二十八元十二角五分,他告诉我们哈佛大学剑桥学院一个学生光住宿费每年三十元。还不忘记提到一个老年生意人的日记账本,他罗列了数据,如一只灰色狐狸是零元二角三分。
这是一本由古典哲学获得智慧的书。梭罗用俏皮的一句表达他对印度哲学的爱——对我这样爱好印度哲学的人,用米作为主要的粮食是合适的。即使关于黎明即起,他用印度的《吠陀经》说的“一切知,俱于黎明中醒。”几处选用了孔夫子和孟子的语录。而在种豆子这章里,他写自己天性上属于毕达哥拉斯一派。梭罗是热爱古典主义的知识分子,他对古典哲学的坚持像美国独立后联邦政府建筑,如华盛顿最高法院里源于古希腊柱子,高洁伟岸的风格。
在阅读篇里,他讲整个夏天他唯一的桌子上是荷马的《伊利亚特》。关于为什么要阅读古典主义,他反问后坚持——因为古典作品如果不是最崇高的人类思想的记录,那又是什么呢?它们是唯一的,不朽的神示卜辞。 把古典主义哲学实践在生活在瓦尔登湖边,是他的尝试与延伸。美国电影Dead Poet Society(死亡诗社)里有他们在黑暗里用手电筒照亮朗读的《瓦尔登湖》片段,是梭罗全书里的精彩——我到林中去,因为我希望谨慎地生活,只面对生活的基本事实,看看我是否学得到生活要教育我的东西,免得到了临死的时候,才发现我根本就没有生活过。我不希望度过非生活的生活,生活是这样的可爱;我却也不愿意去修行过隐逸的生活,除非是万不得已。我要生活得深深地把生活的精髓都吸到,要生活得稳稳当当,生活得斯巴达克式的,以便根除一切非生活的东西。。。。。。
正如梭罗所言,生活是可爱的,他是记录员又是测量员。这是一部专业文学的书,充满细致的描写,比喻丰富像湖水在光里的折射,琉璃多彩。“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品格,好比果实上的粉霜一样,是只能轻手轻脚,才能保全的。”梭罗的文字没有绮丽的洛洛克装饰,没有哥特式的尖锐,而是如恩格斯所说的希腊建筑,表现了明朗和愉快的情绪。那句“从百叶窗缝隙中流进来的光线,在百叶窗完全打开以后,便不再被记得了。”漂亮!在读了他关于湖水颜色的文字后,我想到夏日去蓝山所见的湖,那日阴晴不定,湖水随此变换。他不单记录四周树木名称,鸟类名称,湖水里鱼类,湖底的深浅面积,还有每年湖水结冰与融化的确切记录,他用诚实而精确的行为方式把瓦尔登湖的生活糅合科学的境界。
在他写过的几个人物里,我最喜欢那个加拿大人,去美国挣点钱为将来买点田产,让梭罗对他发生兴趣是因为他的安静,却内心愉快,眼睛里溢出他高兴而满足的神情。之外,还有他的生气勃发,体力上的坚韧,他的单纯和天然的卑微。是不是梭罗从这个加拿大樵夫身上看见古希腊的斯巴达克斯? 梭罗在书里笔墨几句带出他的政治观点,他反对奴隶制,帮助逃跑的奴隶。重要的是他的书里持续升腾的生活文学哲学艺术。他是人性的古典主义者,他听从古代哲学“到你内心去探索”。
我在中国时间大年夜的晚上写到跨年的凌晨,这篇书评只是一份对自己的交代了。如果有谁下次责疑我写文章小格局 ,我立刻用梭罗的文字来安慰自己,这位伟大的美国作家,在书里把擦地板都写得津津有味。
“雪花在阳光下飘落的时候,像金光闪闪的灰尘。”雪花在阳光下飘落的时候很少,像梭罗那样敏锐才能捕捉这短暂的美。梭罗在瓦尔登湖获得的奢侈是他独特的精神财富,“与湖那边的朋友隔湖相谈是奢侈,他觉得朋友间太接近好比扔两块小石子到静水中去,会破坏彼此的涟漪。”这种比喻完全是现代意义的,读来莞尔一笑。
“夕阳反照在济贫院的窗上,像射在富户人家窗上一样光亮;在那门前,积雪同在早春溶化。一个安心的人,在那里也像在皇宫中一样,生活得心满意足而富有愉快的思想。” “太阳是一颗晓星。”书尾最后一句冉冉升起,何其明亮!
觉晓修改于多伦多时间2018年2月16日大年初一中午
再修改于2019年9月15日
我是小小的自然烟火了。
有空随时来聊
文字如情人知己
这几天小小还要努力码字。
那倒是,岁月不败善良
本来觉得格格有点灵气才气,性格可爱又迷人
没想到爆发力这么强,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你不开博客是对的,否则大量粉丝绑架你
毕竟,家庭生活,工作休息优先
开始我完全没想到会写这么多的,是你们俩的鼓励让我决定把这件事坚持做完,而且尽量做好。
除了以前的八个字,我还要再送两个适合你的字:善良。
你是谁,你就遇见谁,有时不成立
如果张爱玲的灵魂密码掌握在一个言子夜那样的人手中,那多好啊。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没道理可讲
如果让我只用一句话来形容他,我的答案为“这是一个缺乏良知、操守、廉耻的渣男”。
胡兰成持有张爱玲的灵魂密码。
爱了他固然是一场磨难,但错过他又何尝不是一种遗憾?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从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至少她可以安慰自己:正当青春韶华的时候,我曾用全部的力量爱过一个人,而那个人曾与我深情相拥、两心交汇。
与其乏味地走完古井无波的人生,还不如彻彻底底地燃烧一次,至少还留下了回忆。
既然生而为人,何不痛痛快快地爱一场?
既然时间已到,她选择安安静静地离开,如同一簇烟火无声无息地沉没于浩瀚的星河。
以上句子,我完全同意并陷入沉思
有时候,有些女人要经历一段黑暗的感情,方知光明的可贵。
格格的诗,画龙点睛,妙不可言。 你先好好休息一阵。
连我,这个读者都觉得一时半会消化不了…
同志们,辛苦了
小小,谢谢你的鼓励和赞美。
花有色、香、味,人有才、情、趣。与志趣相同的人在一起聊天,是人生一大乐事。难得我们有那么多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可以尽享心领神会的妙处。
上次我们曾提到《潜伏》,里面有个片段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翠萍穿上了新旗袍,窈窕有致,风姿绰约。余则成赞美道:“真好看,好像林黛玉。” 翠萍柳眉倒竖:“林黛玉是你在哪里认识的野女人?” 这种交流多么可怕!
我们对张爱玲的看法总体方向是一致的,“天才型女作家”这个称号她当得起。她对胡的情感历程我们的判断也相似。遇到了首次见面就能谈五个小时的灵魂知己,张爱玲是拼了命也要爱一次的,所以胡的年龄、身高、经历她都可以无视,但是后来她被一次次伤得太深了。她用全力去爱胡,胡只肯回报一点点于她。这两天那部《今生今世》看得我反胃,人可以无耻,但不该无耻到这个程度。胡兰成诱骗了护士小周之后又跑掉,结果小周以私通汉奸的罪名被抓去坐牢,她还只是个17岁的孩子。
我总是想着,如果张爱玲的灵魂密码掌握在一个言子夜那样的人手中,她的人生该有多美好啊!
我们大概也算是文学城里的异数,你愿意让我在你的博客淋漓尽致地写评论,我也喜欢在你这里长篇大论地发言。无它,我们都是为着这一份交流的酣畅。
其实一开始基本是闹着玩儿的,我写着写着倒是品出味道了,确实是痛并快乐着。现在回头看,开始的部分是过于轻慢了。
张爱玲也说过:“一个知己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愿我们互为镜子,映照出最美的天性。
"没有道德修养和品质的有才气的男人是有毒的,因为才女毫无抵抗力。这是人的软弱之处"
就像剥洋葱一样,剥到最后一片才泪流满面,原来芯子早烂掉了
这个世界我曾来过
阁阁。爱玲是要别人记得她的来过还是记得她的文字。作为作家,我想她更希望读者记得她的文字,所以她拒绝记者。我会记得她是作家的身份更多。
阁阁纵情写诗,真是有才气,更是恣意挥洒。
阁阁不计回报,在此长篇留言,评论。真是文学城我开博五年来第一次所见。
阁阁个性如此,真好。
与阁阁聊爱玲,很愉快。
今日晚了,我睡觉去了。
我完全同意你写到的灵魂知己的意思。爱玲深受红楼梦影响。林黛玉主动叫袭人嫂子,以林黛玉的小心眼能够如此大量待袭人,因为林妹妹寻求的是灵魂知己,她只要宝玉作为灵魂知己,不求肉体上怎样。那种三妻四妾是时代的局限性,很不女权。但是,在林妹妹与宝玉是无所谓的,他们是前世修来的。爱玲恐怕也是如此看待小周,容忍再容忍“胡萝卜”了。还是范的出现让她彻底醒悟了。“胡萝卜”是空心的,他的自私是根部开始的。
他留在大陆的儿女肯定过得惨,他却在日本又搞七搞八了。
不像那个八零后老杨要名利要嫩妻。
爱玲笔下的人物基本上是那时的上海人或香港人,绝大多数是上海人。先要了解上海,殖民地,冒险家乐园,各种人物粉墨登场,遗老遗少如张家亲戚圈,有丑陋,有刻薄,有腐朽。她写下的是那个时代的人性。也是陨落的荣府与宁府人物。
厨师长催了。再聊。分段留言,不容易丢。
傅雷用迅雨评论爱玲,是疾风迅雨。你写得好,畅快!
谢谢纠错!
唯有一点,“身穿着最喜爱的赭红色旗袍。”,是误传,林式同作为遗产执行人,早就否定,你可以参考宋以朗书。
要出门散步,必拜读,细细。
我就是我,最璀璨的烟火
张,一个极为普通的姓氏;爱、玲,两个通俗常见的汉字,但是当这三个字组合在一起,却构成了一个卓尔不凡的名字。因为,这个名字的主人手握一支出神入化、入木三分的笔。
张爱玲堪称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传奇。她于桃李年华就在文坛闪亮登场,纵然处于文人辈出的民国年代,她的那些经典作品也足以为她争得一席之地。而她的感情,也如同她的才华一样,在最美好的年纪炫燃肆放,而后陷入漫长的沉寂。
张爱玲把自己的人生活成了一簇璀璨的烟火,绚烂而短促。
创作
张爱玲生于1920年,是一个天才型的作家。23岁时,她凭借《沉香屑·第一炉香》而一鸣惊人。仅一年之内,她又相继发表了《沉香屑·第二炉香》、《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佳作。即使是再挑剔的评论家,也不能轻视她文字间的灵气、美感及内涵。
张爱玲作品公认的缺点是格局小,她从来不去碰触时代浪潮下所发生的气势恢宏的大事件,主题基本局限于小家小院里面的男欢女爱。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认为张爱玲作品比那些世界名著的水准要低一些。后来,我有幸读到了一句话——“一部小说是否有价值,取决于它的人物塑造、境界和文学功底”。我顿觉醍醐灌顶,终于领悟了张爱玲作品长盛不衰的秘诀。
第一、成功的人物塑造。张爱玲笔下的人物是活的,她能用短短几行字让一个色彩鲜明的人立在你面前。她在描写打算骗取嫂子家产的季泽时这样写道:“他露出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来,那眼珠却是水仙花缸底的黑石子,上面汪着水,下面却没有表情”。张爱玲用“水仙花缸底的黑石子”来比喻了一对儿看似有情、实则冷漠的眼珠,如此传神又如此犀利。所以读过了她的小说,我们能毫不费力地记住阴郁恶毒的曹七巧、风流温和的范柳原和虚伪自私的佟振保。
第二、高超的境界。张爱玲着力于塑造各类小人物,如离婚妇白流苏、女佣小艾、小职员沈世钧等,这些有血有肉的人都来源于真正的生活。用张爱玲自己的话说,“他们虽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不及英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她用一个个或凄惨、或怅惘、或哀怨的故事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与冷酷、美好与丑陋,从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三、深厚的文学功底。张爱玲天分极高且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基本功非常扎实。读她的文章会让人慨叹这真是一个为文学而生的人,语言流畅至极,看不到任何斧凿的痕迹。她仿佛手持一支通灵妙笔,信手写下几句,就已达到普通人反复斟酌也无法企及的高度。张爱玲在《年轻的时候》中写道:“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 平淡的十二个字,把一个孤独的人在泥沼里无望地挣扎却越陷越深的无力感和绝望描述得淋漓尽致。
张爱玲是文坛的一个异数,她在二十几岁的年纪以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方式倾泻了全部的才华,因此佳作频出,声名鹊起。31岁以后,她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都明显下滑。但那又如何呢?当同时期的其他女作家都已湮没于历史的尘埃,张爱玲的作品如今仍然被一再出版并改编为影视作品,这还不足以证明她的才华和能力吗?
张爱玲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细水长流的人,她宁愿尽情地挥洒人生。
既然才气纵横,何不轰轰烈烈地写一场?
爱情
述说张爱玲,胡兰成总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
胡兰成,生于1906年,比张爱玲年长14岁。如果让我只用一句话来形容他,我的答案为“这是一个缺乏良知、操守、廉耻的渣男”。
胡出身贫寒,但拜了当地的财主为义父,也得以入学堂接受教育。纵观他的求学史,似乎乏善可陈,远没有同时期的梁实秋、钱钟书的那种惊才绝艳。胡兰成一生中所出版的几本书中,影响稍大一点的只有自传体的《今生今世》,而可笑的是大多数读者对它感兴趣的唯一原因在于其八名女主角之一是张爱玲。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若非张爱玲,胡兰成这个名字早已随风逝去。
可能有人还记得胡曾经官至宣传部次长的高位,但可惜的是这个官职来得极不光彩,他本来只是一名普通编辑,因为写了几篇文章为汪精卫的卖国行为歌功颂德而被闪电提拔。作为一个文人,他只有媚骨,却无风骨。
胡兰成在文坛没什么建树,仕途之路更是荒谬可耻,相貌普普通通,个子似乎比张爱玲还低些,但所有这些都没有阻碍他在情场上的出色发挥。让我们仅以1944、1945这两年为例,看看这个情圣的辉煌战绩:
1944年2月,胡初见时年24岁的张爱玲;
1944年8月,胡张成婚;
1945年1月,胡与17岁的护士周训德同居;
1945年12月,胡与同学父亲的姨太太、40岁的范秀美私奔。
别忘了,当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这个38岁的男人已曾经是三个女人的丈夫、六个孩子的父亲。
除了“渣男”,还有哪个词能够更准确地形容胡兰成呢?
一代才女所托非人,自然令无数人扼腕叹息,于是有人谴责胡兰成诱骗年轻的张爱玲,有人慨叹张爱玲在缺乏爱的环境下长大而急于寻找爱情,还有人分析张爱玲是为了崇拜权势才爱上胡兰成。在我看来,答案只有一个:胡兰成持有张爱玲的灵魂密码。
张爱玲的曾外祖父是李鸿章,祖父是张佩纶,她23岁就成为文坛新星而名利双收。对于她来说,权势、财富、名气都不是问题,张爱玲心心念念所追求的,只是一个灵魂伴侣。她之所以能写出那些灵动的作品,是因为她感情丰富、思想敏锐,但越是这样的人就越是寂寞,因为茫然四顾却找不到一个懂她的人。张爱玲并非没有机会接触异性,她在港大读书的两年中,身边有很多男同学,可是茫茫人海中又有几人能与这个孤傲的才女产生精神上的共鸣呢?
这个时候,张爱玲的人生中走来了胡兰成,一个能听懂她每一句话、看穿她每一个心思、参透她每一个表情的人。自幼就生活在黑暗之中的张爱玲无法抗拒,只能“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她很快就明白胡在感情上是一个朝三暮四的人,但仍然跟这个人纠缠了三年,而且一向悭吝的张爱玲竟然把自己的稿费送给他挥霍。她爱情的华袍上,终究爬满了虱子。
和胡兰成决裂后,张爱玲关上了自己感情的闸门,或者说里面的洪流已经全部放空了,直到36岁时又嫁给了美国作家——63岁、曾两度中风的赖雅,两人共同生活了11年。张爱玲没有留下关于这段婚姻的甜蜜描述,而赖雅在日记中记载:“爱玲帮我搓揉后背,带着对父亲的仰慕。” 张爱玲的爱情已被胡兰成耗光,尚且存留的,只有温情。
张爱玲对于胡兰成,可有恨?可有怨?可有悔?我认为都没有,纵观张爱玲一生,胡是唯一能让她情根深种的人。爱了他固然是一场磨难,但错过他又何尝不是一种遗憾?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从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张爱玲47岁时,赖雅去世,而后她孤独地度过了28年的漫长岁月。当晚年的张爱玲坐在洛杉矶的家中看着路上的情侣相携而行时,至少她可以安慰自己:正当青春韶华的时候,我曾用全部的力量爱过一个人,而那个人曾与我深情相拥、两心交汇。
与其乏味地走完古井无波的人生,还不如彻彻底底地燃烧一次,至少还留下了回忆。
既然生而为人,何不痛痛快快地爱一场?
辞世
1995年9月8日,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倒卧在家中的地板上,身穿着最喜爱的赭红色旗袍。她的确切死亡时间大约是一周前。消息传出,很多人哀叹张爱玲晚景萧疏、穷困潦倒、死状凄惨。
晚景萧疏吗?岂止晚景,张爱玲的一生都是萧疏的。于她而言,只有远离人群才能获得心灵的自由和灵魂的放飞。这是张爱玲的宿命,她无法改变,也无意于改变。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笑语盈盈的人们啊,你们永远听不到她耳边孤寂的风声。
穷困潦倒吗? 绝对不是。张爱玲去世的时候,有存款加投资共约三十多万美元,而且还有不断寄来的版税。这笔钱足以承担一个条件不错的疗养院的费用。可是,清高孤傲如张爱玲,又怎能接受没有自由、按时间吃饭睡觉读报聊天的被生活呢?
死状凄惨吗? 这取决于每个人不同的解读。庄子临死前提出天葬,弟子们因为担心秃鹫和乌鸦会去啄食,哀泣着要求土葬。庄子说:“天葬是喂食秃鹫和乌鸦,土葬是喂食蝼蛄和蚂蚁,又何必从鸟嘴里夺食去喂虫呢?” 高士之所以成为高士,正因为他们能看穿常人所看不穿之处。同样是就死,是穿着心爱的旗袍安眠于家中更凄惨呢?还是身上插满管子、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咽下最后一口气更凄惨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我知道张爱玲的答案。
既然时间已到,她选择安安静静地离开,如同一簇烟火无声无息地沉没于浩瀚的星河。
让我写一首诗来凝聚我对张爱玲的解读,并且终结这个系列。
我是天地间孤独的行者
月光照不进我的萧索
我是宇宙中倔强的过客
星辉拂不去我的寂寞
我愿用所有的闪耀
换取你片刻的停泊
我愿用全然的绽放
唱响我生命的挽歌
时光会因我而灿烂
夜空将因我而壮阔
我要让所有人记得
这个世界我曾来过
我就是我
最璀璨的烟火
如果要全面公正地解读张爱玲,胡兰成这个名字总是绕不过去的。
学生时代,我妈妈也不喜欢我读小说,我阳奉阴违。
走过学生时代,连“阳奉”也省了,由着性子随便读。^o^
我曾经在张乐平五原路的家,采访过三毛并合影
爱玲最后写出,“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就不喜欢我了吧。”
多数爱情故事的结局,应该也是这样草草了结的吧。
继续遛狗… 彼此的依靠和唯一
只读过几本三毛的书,流浪半世,永不回头。
被你们一忽悠,居然找到铃迷的一点感觉,有趣
我在看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本来是没兴致去读胡的书的,现在被逼无奈。否则的话,有些事情把握不准,担心会写偏。
在张爱玲后期的作品中,《色·戒》已经是佳作,但读起来没有她二十多岁所写的几部那样惊艳。她的灵气过早地耗光了。她一生都勤于笔耕,但出场即高峰,中后期作品相对来说有些令人失望,我相信更令她自己失望。
张爱玲是一个风格独特的人,所以身上的光彩不会像普通女性那般被琐碎的生活磨损,我认为她的魅力比才气更持久。
爱玲的《小团圆》在我看来,是向《红楼梦》的一种致敬,题目上。她一生都是爱读《红楼梦》的。而老曹,在乎大观园?一个小小的院落,如梨香园也很好了。
蓬莱阁就是一小小的阁,也是很好的。
祝周末愉快!
连她的遗产执行人林式同,一个工程师,后来也写出一本书稿,不得不说爱玲的影响力。
爱玲学过钢琴,懂得欣赏西方艺术,比如看塞尚画册等,这些从她文字里中西文化交融中能够感觉到。爱玲如果当年能够留学英国,又会有怎样的发展。
我觉得能够读到张爱玲的作品,感悟她文字里的灵动、精致,是享受的。
那篇色戒是三十五岁后的作品呀。记得爱玲四十出头,六十年代到台湾,还迷倒文学青年,我就是十几岁时读到那篇年轻人写的,疑惑女作家怎么魅力如此,四十出头,在十几岁少女看来是最庸俗的年纪。去年读到爱玲写当年的台湾之行,花莲,很是冷峻。她后来的文字越来越惜字如金了,我也是喜欢的。
爱玲与那个胡先生恋爱时,在报纸上发过一篇极短的文章,写胡萝卜煮汤,记得在《惘然记》里,我读到暗笑,到底是在恋爱,文章里私藏了思念。她到底是一个需要爱情的女人,感情丰富流入笔端,难免的。
9、最幽默的片段
婉小姐闭着眼睛说道:“你看我这脸,反而比从前更黑了!” 五太太便道:“你看我呢?” 婉小姐眯缝着眼睛向她脸上端详着。她们前一向因为看见报上有一种西洋药品的广告,说是搽在脸上可以褪掉一层皮、使皮层变为白嫩,就去买了来尝试。一搽,果然脸上整大块的皮褪下来,只好躲在房里装病不见人,等到褪完了,也确实又白又嫩。白了总有十几天,那嫩皮肤大概是特别敏感,并没有经过风吹日晒,倒已经变黑了,以前倒还没有那么黑。大家都十分气愤。
摘自《小艾》
张爱玲在散文中时而会幽它一默,小说里很少。上面是难得的一个。
为幽默做分析,当是毫无幽默感之人所为,所以我今天轻松了。
加注:请理性评估化妆品广告。
张与胡适的首次来往源于她请胡适帮她审稿,当时她已经34岁,经历了与胡的三年婚姻。张与胡的交往并不多,我觉得就是文坛长辈对晚辈的提携。
张爱玲说过,我们爱着的是一类人,与之结婚的又是另一类人。推而广之就是,我们想要的是一种生活,过的却是另一种生活。
俺自己懒得读和写,忽悠两位才女多写写,遛狗去了……
又电视剧《她从海上来》,刘若英演张爱玲极好。
不要说评论会丢,我的文章丢过几回,重新再写。好在后来博客草稿箱有储存功能,而评论没有。
是的,写书评是更辛苦,需要重读,我也是要重读,摘抄,才敢码字。我没有发的书评还有好几篇。
今天下午看电影Capote,Capote 探监,给Perry 送去一本书,是Waldon,我看见这一幕,微笑。
我刚才辛苦打了一大段,一发送全消失了,跳出来一条“你在博主的黑名单中”。我哭!
这次我写得辛苦是因为涉及到的作品我下笔前都读了一遍。其实以前都读过,但时间久了有些模糊。更担心的是,我看过了很多改编的影视作品,很怕会把改编的情节误认为原文。
另外就是我日常生活内容照旧,只能硬挤出时间来做这件事。
你以前写了那么多博文,真不容易。
我在写言子夜之前,认真查了一下,希望能寻到张关于许的一些记载,很遗憾,并无只言片语。张有一个特点,越是对她影响大、留下印记深的人,她越不愿提及,宁愿深藏于心底,比如胡兰成。
还有读到了“雪青色”,看来爱玲偏爱。她对颜色的嗜好在此篇一览无遗。
阁阁辛苦,码字不容易,你的悟性可见一斑。
我也没闲功夫看电视剧,但被这首歌打动了
看来这辈子当不了间谍,太容易被收买了…
一九四三年的作品,年轻的作家,我从小说里看见小说技巧,西方的现代文学,心理描写,受弗洛伊德影响,三十年代上海的现代文学有弗洛伊德,施蛰存小说还有萨德的影响,有法国的象征主义,读到“屏风”。另外老曹的红楼梦影响太深了。参差参照对比在,你看碧落与丹珠的名字,是颜色,是对照了,完全红楼梦痕迹。而雕塑与铜塑来形容丹珠,是西方的,对照传庆的阴沉。
爱玲更让自己的弟弟做了原型,传庆是按张子静形象写的,而他的父母就是爱玲父亲与她继母孙宝琦女儿为原型了。
网上有说法,言子夜形象按照许地山写,他是她在港大时的中文教授。
这片小说在《传奇》集子里,记得爱玲写过,好像是《传奇》出来,她去书摊看,觉得她的书像一扇窗口,在书摊这门上。
先上一盘清凉色拉,午餐。
有个网友写了振保的故事
米兔,看电视剧太费时费力
听一首歌94中心思想,打发了
写博可以带来无以言喻的欢乐,也带来刺骨般的痛和麻木,陷入某种情绪难以抽离,只要你愿意在爱与痛的螺旋交错中前行。
然鹅,读博文,写评语就比较愉快轻松随意。
尤其是在别人的评语上,画蛇添足加两句,那就是我。
对啊,对啊,我超级喜欢这首歌,经常哼唱,歌词江湖义气豪情
虽然不信三生三世,桃花桃花,壶扯。
阁阁辛苦码字,会有犒赏。
我也累得够呛。再有两篇就可以收工了,我要结束瓦尔登湖体验之旅,好好歇一歇。码字很辛苦,博主们不容易。
看把咱小冒给惋惜的!我觉得碧落应该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歌词来回答子夜:
风凄凄雾茫茫 雨滚滚雪漫漫
一步步都陪你同往
牵着手别惊慌 管明天会怎样
哪怕注定流浪
Oops, 近视又老花…
Oop, 怎么留了这么多空行?
老糊涂了…
"一个有情有义且理性冷静的人。
充分尊重对方的选择,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子夜已经尽力了,不负双亲,亦不负卿。
子夜是一个负责的、成功的父亲,若非如此,不会培养出丹朱这种阳光开朗、积极奋发的女儿。
一个有良知、有责任感、有学识的言子夜。"
以上描述,足以证明碧落不跟他私奔,太可惜了,缺乏眼光和勇气。
郑钧有一首歌,如下
"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陪我两败俱伤
一直到现在才突然明白我梦寐以求
是真爱和自由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
去做最幸福的人"
或许,这就是爱的代价。
张爱玲在《一别,便是一生》中写道:
"盛年不再来,岁月不待人。” 一天很短,短得来不及拥抱清晨,就已经手握黄昏;一年很短,短得来不及细品初春殷红窦绿,就要打点素裹秋霜;一生很短,短的来不及享受美好年华,就已经身处迟暮!
格格码字辛苦了,晚安。
8、最刚劲的片段
传庆忍不住哭了,他用手护着脸,然而言子夜还是看见了。子夜生平最恨人哭,连女人的哭泣他都觉得是一种弱者的要挟行为,至于淌眼抹泪的男子,那更是无耻之尤,因此分外的怒上心来,厉声喝道:“你也不难为情!中国的青年都像了你,中国早该亡了!”
摘自《茉莉香片》
在张爱玲的作品中,有阳刚之气的男性角色很罕见。她本人生长于旧式家庭,父亲沉迷于鸦片,弟弟生性孱弱,在她的生活中似乎没什么机会近距离接触有男子气的异性,所以很少去塑造正直、刚毅、自信的男性形象。很少并不等于完全没有,一个例外是《茉莉香片》中的言子夜。
《茉莉香片》是一部短篇小说。无论基于艺术水平还是影响力,它在张氏作品中都排在后面。故事的主人公是男大学生聂传庆,他四岁丧母,父亲个性粗暴,继母为人刻薄。成长过程中爱的缺失造就了他孤僻、抑郁的个性。传庆所仰慕的国文教授言子夜曾与他的母亲有过一点渊源,于是他幻想言子夜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最后因心魔而发狂,暴打言教授的女儿丹朱。
这部小说的情节主要围绕传庆和丹朱展开,对言子夜着墨不多。但是,通过仅有的几个描写,仍然可以让读者对这个正直、理性、坦荡、尽责的教授印象深刻。
言子夜年轻时认识了学生的表姐冯碧落,两人暗生情意。子夜按照正常的程序,请媒人去冯家提亲,冯家老太太答复道:“言家再强些也是个生意人家。他们少爷若是读书发达,再传个两三代,再到我们这儿来提亲,那还有个商量的余地。现在······可太早了!” 言家遭此羞辱,只能放弃这桩亲事。碧落要子夜再托人来疏通,子夜拒绝了。但他告诉碧落,不久后他将出国留学,碧落可以跟他一起走。子夜的处理方式说明他头脑的清醒,既然对方嫌弃言家并非官宦人家,那么这就是一个短期内无法改变的事实,再找一百个媒人去求亲也无济于事。只剩下两条路,要么服从长辈,两人分道扬镳;要么追求幸福,两人私奔异国。碧落为了顾全家声,没有勇气走第二条路。但不能否认,子夜是一个有情有义且理性冷静的人。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有像心上人一样急昏了头,进行毫无意义的努力而让父母蒙羞,同时他也切实地想出了一个办法以保全两人的爱情。他充分尊重对方的选择,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无论如何,子夜已经尽力了,不负双亲,亦不负卿。
言子夜出国后,碧落遵父母之命嫁给了聂家,几年后生下传庆,而子夜后来也结婚并有了丹朱这个女儿。关于子夜在生活中如何尽父亲的责任,小说中并没有直接描写,但张爱玲向读者呈现了子夜的教育成果——丹朱。丹朱健康、美丽、落落大方,爱好广泛,因此在同学中广受欢迎。她以自己的父亲为荣,专门申请修读父亲主讲的中国文学史。这一切都说明言子夜是一个负责的、成功的父亲,若非如此,不会培养出丹朱这种阳光开朗、积极奋发的女儿。
言子夜在文中的最后一次出场,是在文学史的课堂上。传庆自从修读这门课,对言子夜畸形的仰慕与日俱增,经常幻想自己是他的孩子,因此成绩越发一落千丈。而言子夜完全不知道传庆是碧落的儿子,更不可能了解他那些荒唐的想法。子夜提问传庆回答“七言诗的起源”,他却结结巴巴答不上来,子夜非常失望,严厉地批评传庆总是在课堂失魂落魄,是在浪费自己和大家的时间。传庆一向很脆弱,忍不住哭了。言子夜个性坚强,最憎恨男人流泪,于是大声呵斥传庆:“你也不难为情!中国的青年都像了你,中国早该亡了!” 这两句话说得掷地有声。言子夜斥责学生时没有说“你将来如何在社会立足”或者“你怎么对得起老师的教诲”,因为小说的背景是抗战时期的香港。言子夜作为一名五十多岁的爱国教授,对于山河破碎非常痛心,而自己的学生无心向学且性格软弱,更加令他失望和愤怒。这两句话能够看出言子夜对国家的担忧和对青年人的期望。
悲哉,碧落!你怎能错过这样一个有良知、有责任感、有学识的言子夜呢?
再混蛋的狗也可以全部信任,肯定比人的情义要长
至于生活中,小说里的男人们,真的不好说了耶
友情提示,舒兄度假快回来了,俺们讲话注意影响
"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狗教会我忠诚,遛狗教会我随和,巧克力教会我甜蜜,文学城教会我跟有趣的灵魂一起…巴拉巴拉
大家一起讨论一个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是真的开心。公布答案吧,我要写言子夜。
还是我笨,忘了男人看女人,哪有先看灵魂的
对我来说,狗和巧克力都有灵魂,让人愉悦,而且比男人更靠谱些
同意你说的,阁阁很聪明,又有悟性。
我得承认我很笨的,能够有聪明人来,开心,和谐了。
“有几个女人是为了她灵魂的美而被爱"
俺就是其中一个,只爱灵魂,公的母的,老少咸宜
你妈怎么生出你这么聪明的小脑袋瓜,聪明,悟性又好
爱玲读旧约,喜欢传道书里的,银链折断,金罐破裂,日色淡薄,磨坊的声音稀少,人畏高处,路上有惊慌。
传道书结论,著书多,没有穷尽;读书多,身体疲倦。爱玲写的足够了。
爱玲清醒,“有几个女人是为了她灵魂的美而被爱。”
划船多好!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
性格决定命运
1、她的不幸是自愿造成的而非被动施加。以曹七巧泼辣的个性,她完全可以撒泼打滚拒绝与姜家的婚事,但是她没有,因为她贪图这桩婚事带给她的富足生活。姜家之所以娶了出身低微、行为粗鄙的曹七巧为二少奶奶正是因为二少爷是个病人,否则七巧根本进不了门。既然她谋求自己本来无法企及的荣华富贵,就应该接受一定的牺牲为代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2、 她把自己的不幸完全迁怒于人而且为害巨大。如果她是一个善良的人,应该耐心照顾病弱的丈夫、尽责地养育子女。如果她是个不善良但也不邪恶的人,也可以放手什么都不管,一切听天由命。但曹七巧的选择是把自己活得人不人鬼不鬼,还处心积虑地用下一代的幸福为自己陪葬。
因此我的结论是:曹七巧是一个毫无责任感、自私贪婪的人。她嫁给姜家嫌弃丈夫病弱,嫁给李家会嫌弃家贫,嫁给王家会嫌弃婆婆多事,总之她会抓住生活中的不如意闹得鸡犬不宁,把身边的人折腾得生不如死。这是她的个性决定的。
“七巧”名字是反讽了。
这也是一个弗洛伊德可以分析的案例了。七巧在烟塌上要儿子谈论与儿媳的隐私,当时读来觉得她很变态了。
这样的小说,女作家写太容易被骂了,爱玲是因此背上“刻薄”的称号。可是另一方面,她的笔也是一把手术刀了。
没有良善的底子,一个女人被毁之后,是可怕的自毁与毁人不倦啊,如七巧。
这个太同意啦,不过要慢慢修炼。
张爱玲在《一别,便是一生》中写道:
有些人是有很多机会相见的,却总找借口推脱,想见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事是有很多机会去做的,却一天一天推迟,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没机会了。
有些爱给了你很多机会,却不在意、不在乎,想重视的时候已经没机会爱了。
不要去等永远,我们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一辈子那么短,我们真的等不起。
“盛年不再来,岁月不待人。”一天很短,短得来不及拥抱清晨,就已经手握黄昏;一年很短,短得来不及细品初春殷红窦绿,就要打点素裹秋霜;一生很短,短的来不及享受美好年华,就已经身处迟暮!
不要等到生命枯竭之际,才发现还有未了的心愿,留下太多遗憾。珍惜当下,也许,下一秒过后,你便再也没机会了。
狄金森四句诗
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My Wilderness has made
又猜爱玲在港大读英文,读到过这首是可能的,有没有被“荒凉”了呢?
昨日夕阳下,多伦多湖边,女儿划船,拍了一张照,毫无荒凉。
7、最惊悚的片段
七巧道:“她再抽两筒就下来了。” 世舫吃了一惊,睁眼望着她。七巧忙解释道:“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后来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丢得掉呢!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 世舫不由得变了色。
摘自《金锁记》
如果给张爱玲笔下的女性人物排一个恶人榜,曹七巧将会毫无悬念地荣膺榜首。普通女性所具备的善良、勤劳、温柔、正直等优良品质在她身上荡然无存,但自私、刻薄、跋扈、歹毒等恶行却完整地集于她一身。
曹七巧本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家人贪图钱财把她嫁给了姜家患痨病的二少爷。与生长于公侯世家、知书达理的两个妯娌相比,七巧出身寒微,言语粗鄙,且又染上了吸鸦片的恶习,所以家里的上上下下都看不起她。偏偏七巧生就泼辣暴躁的个性,越是被轻视,便越要撒野逞强,于是更加被所有人厌弃。
十多年后,七巧的丈夫和婆婆都死了,她和两个孩子分到了一些田产出来单过。她一直喜欢的小叔子季泽突然前来示好,七巧欣喜之余,尚余一丝戒备。经过旁敲侧击,她终于弄清楚季泽是在盘算她的田产。她气得发疯,从此不再相信任何人,怀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图谋她的家财。
七巧的人生中没有得到丈夫的爱,她也见不得别人过得幸福。儿子结婚后,七巧想尽办法羞辱儿媳,先后逼死了儿子的两任妻子。女儿长安生病的时候,七巧不替她延医服药,却劝她抽鸦片止痛,就此让女儿染上了毒瘾。长安直到近三十岁,才经堂妹的介绍认识了留学归来的童世舫。两人心意相投,都希望能够成婚。长安为了将来做一个合格的妻子,自己以极大的意志力进行戒毒。但她忽略了一点,毒品可以远离,母亲却是无法远离的。
曹七巧背着长安把世舫约到家里,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说出了这句话:“她再抽两筒就下来了。” 九个字,字字诛心。七巧把女儿最隐秘、最丑陋的一面揭示给世舫,亲手毁掉了她一生的幸福。在长安未来的漫漫岁月里,曾有的短暂快乐变成了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
曹七巧认为这个世界伤害了她,所以她有权用最深的怨毒来回敬这个世界。而作为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人,她接触到的世界只有那么小,所以她最终伤到的都是本该和她最亲的人。
曹七巧的悲剧是社会造成的吗?这个问题我思索了很久,最终我的答案是否定的。除了丈夫是病人这个遗憾,曹七巧的人生并没有其它可抱怨的。姜家很富有,让她得以一直过着衣食无忧、僮仆成群的优越生活,甚至富足到母子三人能够经年累月地吸鸦片。如果说这样的人生就是大不幸,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报复社会,那么被强暴的曼桢、被卖掉的小艾都有资格往水井里投毒。曹七巧并不是没有选择,如果她真的无法忍受丈夫那死肉般的身体,大可以像流苏一样离婚,然后谋求再嫁。但她既贪恋姜家的富有,又厌弃重病的丈夫,所以每天活在愤恨中,并且为了泄愤而变本加厉地伤害别人。
在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人一辈子都称心如意呢?当苦难降临的时候,应该尽量去化解。如果无法化解,那么只有忍耐,往往在忍耐中会迎来新的希望。一个人要想生活得幸福安乐,不只需要强大的能力,更需要善良的心地和宽广的胸怀。
曹七巧不愿意忍耐。她对于重病缠身的丈夫没有同情,只有满腔的厌恶;她对于妯娌、小姑毫无尊重,张嘴就是一连串的下流话;她对于佣人们没有半点怜惜,每天动辄打骂;她通过羞辱儿媳获得自我满足的快感,通过控制女儿实现变态的人生价值。她坚持不懈地以最疯狂的行为和最恶毒的语言为武器,去杀死亲人的肉体或精神。别人陷入泥塘会力求脱身,曹七巧却心甘情愿地越陷越深,同时不遗余力地把身边的所有人也拖进泥塘。毁了她一生的,并不是令她失望的婚姻,而是她骨子里的自私、贪婪和邪恶。
曹七巧,你的心里住着一个魔鬼。你不仅没有控制它,反而把它越养越大直到自己也彻底变成了恶魔。因此我对你没有同情,只有鄙视和唾弃。
《金锁记》还是《怨女》,都是沉重到夏日清露变成油腻腻。珍珠变成死鱼眼珠了。
我喜欢看温暖的故事,也喜欢写温暖的故事。但既然是“感悟张爱玲”,我还是要尊重她的作品,所以下一篇会写到一个恶女人。
出版人范用从小爱去看排字,捡字,如金魁。
爱玲对小艾和小艾们的同情,好像和红楼梦里的宝玉一样,到底是爱红楼梦的爱玲。
爱玲写过,“我喜欢素朴,可是我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衬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只是我不把虚伪与真实写成强烈的对照,却是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
阁阁给小艾温暖的评论,连知更鸟都要欢叫答谢。
爱玲是港大的学霸,每一样功课总是考第一,然后战争来了,学校的文件记录统统烧掉,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难怪龙应台在港大演讲,痛惜爱玲住过的宿舍楼被拆了。真的连倾城之恋的半堵墙都不留。
阁阁接下来会写谁?小寒、常姑娘,还是《封锁》里的菠菜素包子,油汪汪,把金魁排字的报纸都浸透。~~~
6、最幸福的片段
金槐拿出一个小纸包来,走到弄堂的窗灯光下,很小心地打开来,小艾远远地看着,仿佛里面包着几粒丸药,走到跟前接过来一看,却是金属品铸的灰黑色的小方块,尖端刻着字像个图章似的。金槐笑道:“这就是印书印报的铅字,这是有一点毛病的,不要了。” 小艾笑道:“怎么这样小,倒好玩!”金槐道:“这是六号字。” 他把那三个铅字比在一起成为一行,笑道:“这两个字你认识吧?” 小艾念出一个“玉”字一个“珍”字,自己“咦”了一声,不由得笑了起来。再看上面的一个字笔划比较复杂,便道:“这是个什么字?” 金槐道:“哪,这是你的名字,这是姓。” 小艾道:“不是告诉你我没有姓吗?” 金槐笑道:“一个人怎么能没有姓呢?” 小艾本来早就有点疑惑,看他这神气,更加相信这一定是个“冯”字,便将那张纸攥成一团,把那铅字团在里面,笑着向他手里乱塞。
摘自《小艾》
张爱玲笔下的女人们,各有各的不幸,而其中尤其不幸者当属小艾。她生于贫苦的乡下,六七岁时被卖到席家。她既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清楚自己的年龄,因为当时接近端午节,就被叫做“小艾”。小艾由于年幼体弱被分给了在家里毫无地位的五太太,从此忍受主人与其他女佣的打骂。孤苦无依的小女孩在这种悲惨的生活中长大,但更深重的苦难还在前面等着她。小艾十四五岁的时候被五老爷糟蹋并且因奸成孕,多年没有子嗣的姨太太为人阴狠,暴打小艾致其流产。从此,小艾成了一个病恹恹的、人皆不齿的下人。她的心上全是伤口,但是面对着这个充满恶意的强大世界,她无计可施,唯有带着满腔的恨意隐忍。
小艾一路在斥骂、凌辱、蔑视中走过了童年和少年,在暗无天日的生活中迈进了该结婚的年龄。但是,以她的身份和经历,还有资格去奢望爱情吗?
小艾偷偷地喜欢上了一个人,那是个经常在对面屋顶读书的俊秀青年。他给小艾送回了走丢的猫,自我介绍名叫“冯金槐”。小艾总是抬眼看对面的屋顶,开始在礼拜天找理由出门以制造与金槐的邂逅。然而,过了一段时间,金槐突然不再出现,小艾找机会去打探,知道金槐搬走了。她心里那丝模糊的微光又熄灭了,只留下深深的怅惘。
又过了一些天,小艾在门外生炉子的时候,突然看见了金槐,原来他已经回来找她好几次了,只是不巧都没遇见她。小艾的快乐从心底发出芽来,她再也抑制不住脸上的笑容。金槐是印刷厂的排字工人,知道她憎恨“小艾”这个名字后,给她取了个新名字——玉珍,并且教了她这两个字。他们俩就这样时而在小艾去门外干活儿时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
小艾对金槐的爱恋越来越深,但她心头有一片阴影令自己恐惧。小艾终于把苦痛的经历告诉了金槐,即使冒着失去他的风险,她也不愿意欺骗这个唯一有可能把自己拉出苦海的人。金槐非常愤怒,所以他的态度显得很僵硬。如果不是那个畜生已经死掉了,金槐恨不得立刻去杀掉他。小艾看到金槐的沉默,转身跑了回去。她相信自己已经失去了金槐,因为没有几个男人能够接受她这样的妻子。
小艾了无生趣地过了一天,没想到晚上金槐又来了,而且第一次给她带了礼物。金槐只是个普通工人,每月的大半收入要寄给乡下的母亲和弟弟,没有钱给小艾买贵重礼物。他送给她的,是印刷厂淘汰的三个铅字,后面两个是他曾经给小艾起的新名字——“玉珍”,最前面的一个是他自己的姓氏——“冯”。金槐用这种独一无二的方式表明心迹,他要娶了眼前这个饱受摧残但仍被他深爱的女人,他要用自己的肩膀给她撑出一片天,让她在接下来的岁月中拥有幸福和喜悦。
这是小艾人生中最珍贵的一份礼物。三个小小的铅字里,安放着金槐的一颗滚烫的心。小艾终将告别饱受屈辱的日子,因为她的生活中走进了一个喜欢她、心疼她、尊重她的人。她将会像其他女人一样,为自己的男人生儿育女、辛劳持家,和他一起走过漫长的岁月。
未来的生活当然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小艾没有什么可畏惧的。因为她知道,无论面对怎样的风雨、坎坷,她都会和金槐手牵着手,再也不回头。
因为爱着你的爱
因为梦着你的梦
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
幸福着你的幸福
没有风雨躲得过
没有坎坷不必走
所以安心地牵你的手
不去想该不该回头
钻石恒久远,一颗就玩儿完。
张爱玲早年文字最大特色,在我看来就是比喻的创造性。《异乡记》里,她写上海火车站“屋梁上高栖着两盏小黄灯,如同寒缩的小鸟,”“黎明中,一条条餐风宿露远道来的火车,”。她写一车新兵在吃大饼油条,“穿着不合身的大灰棉袄,他们一个个都像油条揣在大饼里。”她用中文创造出一副西洋油画的质地感,内容却映出中国画的气韵生动。这或许是她的小说散文在大陆、香港和台湾乃至海外都有读者群的魅力。
雪青色是张爱玲在杭州的一条大马路橱窗里看见,灯光下的绣花鞋,黑缎子鞋头单绣一朵雪青蟹爪菊,她想到和上海通行的一样,见了熟悉的东西,对上海有咫尺天涯之感。那是她游了西湖之后,她写西湖的柔媚,有一种体贴入微的姬妾式的温柔,中国士大夫两千年来的绮梦就在这里。她写得入骨三分。她在荒山野地的乡下赶路时做轿,一个轿夫穿雪青棉袄,那轿夫显得不自然,特别和同伴说衣服难看,因为颜色是女人给选的。
雪青色总是适合女人多些吧,而这个词本身也有时代年久之感了。我几乎很少听见别人谈话里出现它。
几年前,网友传来龙应台采访李安拍色戒的专访,每一件道具场景如此用心良苦,敬佩。
每次回去,经过平安电影院、凯司令、西伯利亚皮草那一带,总也怅然。平安不在了。
宋以朗书里给出了爱玲写小说的前因后果,包括书名,被改动(记得如此,但我脑子不好。)有台湾记者根据小说画出地图到上海,发现宋淇画给爱玲的不对,原来是完全反了,是看反了?
电影里汤唯去苏州河边找同志说易先生的“变态”,楼梯转角有一个煤球炉在烧水(或烧其它?)。这个镜头比汤唯在日本店里给梁朝伟唱小曲更有意思,在我。
记得爱玲与庄XX书信来往,提到小说里,权力是春药的说法。我以前哪一篇写到过。
业余就是业余,逢场作戏当真,舍命也。女人切记,男人切记。
5、最利落的小说片段
他一脱险马上一个电话打去,把那一带都封锁起来,一网打尽,不到晚上十点钟统统枪毙了。
——摘自《色·戒》
没有表情描写,没有心理描写,没有语言描写,张爱玲用这句极为简练的话,给一场刺杀大戏拉上了帷幕。
张爱玲作品的特征之一在于字里行间流露的女性气息,她无论是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人物的服饰,还是用尖刻的手法揭示人物的性格,都能让读者在第一时间感知这些文字出自女性之手。但是,偶尔她也会显示干脆利落、杀伐果断的一面,比如在上面的段落。每当这时,她手起刀落,绝不拖泥带水。
王佳芝是一名女大学生,经常在话剧社演一些爱国历史剧。为了谋刺汉奸易先生,热血青年们设下了一条美人计:由王佳芝去实施色诱,然后提供情报让大家动手锄奸。第一步成功后,王佳芝要易先生陪她去修耳环,她的同伴们已经埋伏在邻近地点,准备等易先生出来就动手。进珠宝店后,发生了一点意外。易先生突然提出给王佳芝买个钻戒,而且他对那些普通钻石毫无兴致,很有诚意地选择了一个六克拉的粉红钻戒,价钱是十一根金条。这件事改变了王佳芝的立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 然后她做出了一生中的最后一个决定,她低声说:“快走!”
易先生凭借多年特务生涯培养的职业敏感,夺门而出,成功脱逃。然后便通知封锁了那一带,把王佳芝和她的同伙们一网打尽、统统枪毙。易先生的稳、准、狠显露无余。这也并不奇怪,若非如此,他又怎能成为汪精卫的副官?
易先生和王佳芝的关系始于情欲和阴谋,生出爱恋,毁于现实。每个人都经历过理智和感情的交锋,但对于王佳芝来说,理智向左,感情向右,左边是生,右边是死。她本是一名不具备间谍素质的小女子,十一根金条买下了钻戒,也买下了她的心,买下了她的命。
至于王佳芝如何被捕、如何就死、死前有什么感受或行为,张爱玲一个字也没提及。因为当王佳芝喊出“快走”两个字的时候,之后的一切就都失去了意义,莫不如戛然而止。
有些作者总觉得读者的智商不太够用,没有能力分析人物的思想和事件的走向,因此喜欢不厌其烦地用大量的心理和语言描写来给读者开智。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事情做多了,倒显得自己的智商似乎不太宽裕。
接下来这几天我只能少写点,weekday时间太紧张,周末再多建楼。
上面摘自我写的巴黎住的小旅馆里的文字。
阁阁写的好,很多人解读这篇是先用道德下定义批判了爱玲。去年重读时,发现写得真是好,参照的对比,红玫瑰最后是活得好好,白玫瑰给丈夫致命打击。
爱玲设计的头发细节,又红楼梦,又多情浪漫,可进入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
阁阁评论超赞。
该给你高温小食奖励。看看厨师长有什么,等他下班我偷照片去。
你的文,我慢读,先码字。
猜出你写振保,证明一点,厨师长说的,我猜的本事有一点。我说我不是猜,而是感觉~~
4、最令我印象深刻的男主人公:佟振保
在张爱玲的小说中,一号人物通常是女性,如葛薇龙、白流苏、曹七巧、顾曼桢、小艾。不难理解,女作家以女性视角来观察和描绘这个世界自然更为得心应手。但也有一部作品以男性为第一主角,他便是坐拥红白玫瑰的佟振保。
振保是正途出身,留洋得了学位,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职位。他对母亲尽孝,对兄弟尽心,对朋友尽义,对工作尽责,怎么看都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怎么说呢?这个结论倒也不能算错,如果你不知道他与红白玫瑰的恩怨纠葛。
振保刚从英国回到上海时,与弟弟租住在朋友公寓的一个多余的房间,就此认识了朋友的太太——王娇蕊。第一次见面,美丽热情的娇蕊在洗头。这一面之缘竟然令振保在随后洗澡时把地上娇蕊散落的头发塞进了口袋里。我相信张爱玲无意于把振保定义为恋物癖,只是想通过这个动作证明娇蕊的风情对于振保产生了多么强烈的冲击。接下来,娇蕊的丈夫有事去新加坡,娇蕊和振保走到了一起。他们都具有令对方无法抵御的特质,所以对彼此的爱是本能的、热烈的,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快活的,唯一的分歧在于他们对未来的计划。娇蕊的未来是要和振保捆在一起的,所以她给丈夫去信坦白了一切并提出离婚,这个幼稚的女人不知道振保从没考虑过把她纳入自己的未来。对于振保来说,娇蕊是没有资格成为自己的妻子的。无论她怎样“抱着他的大腿嚎啕大哭”,振保还是毅然决然地抽身而去。后来他听说娇蕊与丈夫协议离婚,仿佛那是“离他很远很远的事”。振保的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曾有“一个痴心爱着他的天真热情的女孩子,而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振保为自己选择的婚配对象是孟烟鹂,一个秀丽、安静的女大学生。无论相貌、性情还是家世,都合了振保的理智的标准。只是结婚后,秀丽慢慢变为空洞,安静逐渐沦为乏味,白月光终究成为饭粘子,而且还是被苍蝇叮过的饭粘子,因为烟鹂竟至于和小裁缝混到了一起。烟鹂错了吗?一个被丈夫供养的女人背叛了丈夫必定是有错的。但是,那个丈夫经年累月地给她冷遇和蔑视,宁愿出入娼寮也懒得理她,又让烟鹂如何活下去呢?她终归需要一点点爱来支撑自己孤寂的人生。
在公共汽车上,振保与娇蕊久别重逢。娇蕊再嫁了,正带着孩子去看牙医。振保问娇蕊是否爱她的丈夫,她点点头,说,“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振保在斟酌如何措辞来形容自己的“完美生活”的时候,突然在车前方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眼泪滔滔地从脸上流下来。而娇蕊也并不安慰她,只是沉默着。
振保一个七尺男儿为什么会在公交车上涕泪交流? 张爱玲没有描写他的心理活动,我来替她补几笔吧:倘若娇蕊活到了狼狈不堪的境地,振保是不会流泪的,他会为自己当年的慧眼独具而暗自庆幸,也许还会从钱夹里抽出几张钞票来彰显豁达慷慨的美好品质。但是娇蕊不仅没有沦落,竟然还成长为一个相夫教子的良家妇女,能够认真去爱,努力去活。那些本属于振保的美艳、活力和爱恋,终究都托付给了另一个男人。振保猝然发现,美丽的红玫瑰,原来也可以成为皎洁的白月光。
自始至终,振保最爱的只有自己,他的眼泪也只舍得为自己流。红白玫瑰都没有改变过,变来变去的只是他佟振保。娇蕊能激发他强烈的爱情,所以他爱了娇蕊;烟鹂适合做一个贤淑的妻子,于是他娶了烟鹂。他抛弃了娇蕊,从此不再去管她的死活;他厌倦了烟鹂,便无所顾忌地把她视若无物。
振保一直相信在爱情的国度里,自己是唯一的君王。无论红玫瑰还是白玫瑰,他尽可以予取予求,而对方只能在被他接受时受宠若惊或被他抛弃后万念俱灰。但事实最终证明他错了,乏味无趣的烟鹂竟做了羞辱他的事,而美丽热烈的娇蕊离了他也依旧生机勃勃地活着。
这一场有关爱情和婚姻的赌局,振保何止是输,他输得一败涂地。
接头暗号-六神花露水有伐?
答-对不起,只有双妹。
今日我得多写了,前两日做厨师长的厨房丫头,吃了印度饭。有空我加一张照片慰劳你。印度饭,很浓郁的色。
你自由,随意。
我第一次发现,我躲进一个城了,因为我哪里都不去,只进自己家门看看。高温下,蛮好。
3、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小人物: 四嫂
四嫂来自《倾城之恋》,整个作品中出现了几次而已,连名字都没有提到,是个十足十的小人物。但仔细研究四嫂这个角色的塑造,能见微知著地领会张爱玲行文的精准和狠辣。
四嫂首次出场是在第一章。白流苏的前夫死了,兄嫂们动起了歪脑筋,竟然让离婚了七八年的流苏回去戴孝主丧,就此给白家省了这碗饭。四嫂笑了一声道,“ 自己骨肉,照说不该提钱的话。提起钱来,这话可就长了。” 然后直接把流苏定义为“扫帚星”,因为她嫁去婆家,丈夫就变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娘家就要败光了。张爱玲没舍得浪费一个字去描绘四嫂的长相、穿戴和动作,但从她嘴里说出的这几句话不仅成功地把流苏“气得浑身乱颤”,也生动地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个尖酸刻薄、锱铢必较的妇人形象。
四嫂第二次出场,是媒人上门来谈七小姐的婚事。闻听范柳原条件不错,四嫂又闹起幺蛾子,“就凭我们七丫头那股子傻劲儿,还指望拿得住他?倒是我那个大女孩子机灵些,别瞧她,人小心不小,真识大体!” 这样的嫂子也真是让人无话可说了,人家来给适龄的小姑子说亲,她腆着脸皮要让十几岁的女儿截胡,够贪婪!够蛮横!够无耻!
四嫂第三次出场,是与众女眷们陪七小姐相亲回来。因为流苏与柳原跳了几支舞,四嫂又被刺激得发了疯,回家便在阳台上骂,“人家连多少小姐都看不上眼呢,他会要你这败柳残花?” 一个善妒、恶毒的女人形象跃然纸上。流苏却很镇静,“他们以为她这一辈子已经完了吗?早哩!” 倘若没有四嫂们苦苦相逼,经历了不幸婚姻的流苏大概也就蹉跎这一生算了,但那些嘲讽、羞辱和斥骂倒是激发了她的斗志,无论如何也要给自己争口气,所以下文中流苏的种种盘算、筹谋都看起来再合理不过。
四嫂第四次出场,是流苏在香港盘旋了一个月后又悄悄回了上海。“一个女人上了男人的当,就该死······” 那是我所认为的这部小说里的最经典段落,把当时女人的不幸处境刻画得入木三分。面对流苏“耸人听闻的大逆不道”,“爷奶奶们兴奋过度”,向各路亲友传播流苏的“丑行”很是忙乱了一阵子,而四嫂自然是其中的急先锋。自此,四嫂的人物特征可以再添上一笔——幸灾乐祸、落井下石。
四嫂最后一次被提及是全文即将结束的时候,已经不再需要她亮相,作者只是陈述了一句话,“四奶奶决定和四爷进行离婚。流苏离了婚再嫁,竟然有这样惊人的成就,难怪旁人要学她的榜样。” 哈哈,张爱玲,真有你的!竟然用这种方式为流苏报了仇!曾经被四嫂唾骂的流苏,终于活成了她的榜样。但流苏的“惊人成就”来自于三分美貌、三分心机、四分运气,四嫂又有什么可以倚仗的呢?
四嫂想必没有读过《伊索寓言》,她不明白同样把斧头掉进河里,有人会得到金斧和银斧,还有人却连铁斧都找不回来了。
祝大家夏安!
我们家那父子俩,还指望着我给他们当厨师长呢。^o^
看着原版里世钧、曼桢纷纷投身于东北的革命建设,跟上了时代的主旋律,让人感到很是诡异。
指从《十八春》到《半生缘》的不同结尾。前者在上海完成,后者在香港改,印象里。
这几年,我早放弃国内的影视剧。道具服装这一关,已经通不过我的眼睛。
你继续写,好看。特别提到他们最后的见面,我印象里改编后有不同。
爱玲有个中篇,小艾,记不清,好像结局是光明些的。
今天我要继续写我的小说。你在这里的写,给我感觉了~~
多聊几句,有空的话,盖个高楼,你有没有看见每天有人过来读,这小小的湖边夜话~~
有时间也来添两段儿吧!
2、我最同情的人物: 顾曼桢。
张爱玲小说中的女性,有些是以鱼眼睛的面目出场的,比如曹七巧和梁太太;有些是带有瑕疵的珠子,比如风流的王娇蕊、虚荣的葛薇龙;身为主要人物而纯洁无暇的,似乎只有顾曼桢。一厚本书翻过去,我没看到曼桢犯任何错误,却遭到了命运残酷的惩罚。
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其他人没那么美好,被毁掉所带来的痛感不是很强烈,但看着曼桢被毁掉,让人无法不心痛。况且,张爱玲是铁了心要把曼桢毁个彻底,竟然干脆安排曼桢嫁给了祝鸿才,让曼桢与毁掉了自己一生的人渣日夜相处。生活终于沦落到比想象中最不堪的境地还要不堪。
曼桢曾经是积极的、欢快的、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虽然生长于贫困家庭,但她自强不息。她有一份工作,用辛苦劳动所得养活自己和家人。她坦坦荡荡地追求爱情,没有半分关于利益的筹谋,终于通过丢失的一只手套找到了情投意合的世钧。一切都进行得平静而美好,幸福的生活似乎正在前方向她招手。但是,很多人的人生存在这样一个转折点,它或者让晦暗的人生变得光彩夺目,或者让美好的人生变得惨不忍睹。很不幸,曼桢遇到的是后者。于是风云变色,她发现一向爱护她的姐姐竟然算计了她,一向依从她的母亲竟然放弃了她,一向信任她的恋人竟然远离了她,她被命运的巨手推进了泥塘,而且在孤独的挣扎中越陷越深。
曼桢被软禁了一年后,在医院生下了儿子。感谢张爱玲对于曼桢尚余的一丝怜悯,安排她从医院里逃脱了。如此悲惨的际遇并没有打垮她,她没有因为被强暴、生子而委身于祝鸿才,她的心中仍有希望。再也联系不上世钧,而且知道他结婚了,那么就一个人走下去吧,教师的职业足以让曼桢吃饱穿暖。然而曼璐又死了,孩子终究是自己的骨肉,有哪一个做母亲的能狠心舍下自己的孩子呢?曼桢逃啊逃,但命运终归驱使她回到那个令她憎恨的人身边。
曼桢最后还是打了一场官司,了结了和祝鸿才的恩怨,她们母子自由了。支撑她继续走下去的除了惯性,大概就是和世钧在一起的幸福回忆。十四年后,他们终于不期而遇。在简陋的广东小吃店里,他们知道了彼此在当年的经历。谁也没想辜负谁,但命运辜负了他们俩。曼桢“把头别了过去”掉眼泪,世钧“一丝一丝地去撕“藤椅上的藤毛。都是中年人,已经失去了抱头痛哭的权利,连宣泄痛苦的方式都要如此克制。他们只能在电车站道别,各自走向命运早已指明的方向。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 以你的风格,我猜到你最喜欢的应该是《十八春》。咱俩推崇的这两部,应该是张爱玲作品中最广受好评的。
* 吴倩莲的曼桢演绎得很到位。严重同意。林心如比较漂亮一些,但吴倩莲更富有曼桢应该具备的清丽。蒋欣版还没上映,我不抱太大希望。以华妃娘娘健硕的体格和彪悍的个性,发起狠来足以把祝鸿才(郭晓东饰)打个半死,不知道那个重要桥段如何录制才能令观众信服。
* 你提到不喜欢黄觉脸上的不光滑皮肤。哈哈,你的观察力真是细致入微,他的脸确实坑坑洼洼。但我倒觉得无所谓呀,毕竟是一张男人的脸,粗糙些也没啥。而且《倾城之恋》对范柳原的外貌描写就是“虽然够不上称作美男子,粗枝大叶的,也有他的一种风神”。我认为黄觉是真的把这种“风神”给演出来了,尤其在后几集。
Words, Caravaggio. They have a power.
我喜欢的一句,在The English Patient 里面。讨论文字,就如吃巧克力了~~
我身边没有一本爱玲的书,现在要读,都是图书馆借。去年重读她的中篇,发现《倾城之恋》的好,之前,我没有读出好在哪里。我现在读小说,已经不是很钟意情节,而是看技巧和文字。因为自己尝试创作,才发现难。
记得她在香港沦陷时,是做过看护伤员的,对生死,是看得明白,读了一本《醒世姻缘》。我猜想《倾城之恋》的创作欲望来自这种沦陷时的经验吧。
当我们在疫情来临焦虑时,我个人是很同情爱玲的遭遇,在香港沦陷时。她写浅水湾酒店,去年我读过一本历史书,是关于香港沦陷,有浅水湾酒店枪战,即刻想到《倾城之恋》。
我偏爱长篇《十八春》,即《半生缘》,因为开场就喜欢啊,寻找一只手套,一副手套丢一只,就如去掉一半的半生缘了。认识多伦多一位七十左右的上海先生,住过香港好多年,他也最喜欢这部。
吴倩莲演曼桢,到底是台湾演员,民国味不用刻意。看过黄觉演萧军那部《萧红》,比《黄金十年》好多了,除了不喜欢他脸上的不光滑皮肤。陈数,我喜欢《暗算》,演得很好,后来看国产影视少了。
我的生活中有一个圈子叫做“责任”,里面包括家庭、工作这些,只要进了这个圈子,我就会非常慎重地对待,往往会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所以我非常小心地不给这个圈子增加新的内容。
以我的个性,一旦开了博客,很有把它不知不觉地拖入圈子的可能,那么文学城对我就不再是单纯的快乐而成为负累。因此呢,我要继续做一个自由的网友,乘兴而来,兴尽而返。
回到张爱玲。读完了你从前两篇相关的博文,看来她也是深入你心。必须讲一句,墙上那幅油画太逊了,成了整容版的张爱玲,美化了五官,但夺走了活力。
民国作家和我们现在的思想、文风都差异甚大,所以大多数文章无法吸引读者回头读第二遍。对我而言,仅有的两个特例是鲁迅和张爱玲。如果一个人的文字能让你情不自禁地一读再读,要么是TA写得足够好,要么是你和TA文字的缘分足够深。看来我们都和她有缘。
张爱玲这个话题太大,拎出几个点简单聊聊吧。
1、 我最喜欢的作品: 【倾城之恋】。
原因:温暖。张爱玲大多数的作品都是冷色调,这一篇是罕见的暖色。不仅有一个happy ending,过程中也有很多温馨的片段。一个是万花丛中过的花花公子,一个是被逼上梁山的离婚妇,两个精于算计的人竟然终于算计出了爱情,最终修成正果,让人感到既惊奇又愉悦。倾了一座城,成全了一双人。
不得不承认张爱玲的视角,这个故事只有放在那个特定的背景下才够合理。我认为流苏最终打动了柳原的是颠沛流离中的那句话:“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 于是,流原终于决定“用我今生,许你一世”。
这部小说几次翻拍,我都看过,最推崇黄觉、陈数那一版,极其有味道。看完那部电影,我连两个主演都爱屋及乌地喜欢上了。最早的一版是周润发、缪蹇人主演,女主的吸引力不够强,发哥帅归帅,但轻佻得过了,他还是更适合演小马哥和高进。
今天先聊到这里, bye-bye!
一支烟花绽放
凌空风光
升向天国的葬礼
一世瞬息
一早散步想到日本电影《入殓师》,小林除了工作,有他老家留下的旧唱片、Chello,妻子是“广末凉
子”,于是,我想到你谈了死亡,应该谈谈性了:)。
犹太人幸存者写书里提到,一些人在离开集中营的火车上,做了,真有体力啊。还有,他的父亲,与一个女人在床上,他,一个少年人睡一起,因为只有一张床。人类的本能在极度压力的生存之后,强烈爆发。我忽然想到一战后迷茫的一代,二战前后出生的,到了成年后,是垮掉的一代,性解放的源头,或许与童年受到的战争期间压抑有关,感情上与物质上的缺乏。
张爱玲写过一篇散文——《天才梦》,里面提到自己只具有天才的梦和缺陷。我觉得她过于自谦了,无论她在生活上有怎样的缺陷,也不能抹杀她在文学上就是天才的事实。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能写出“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这足以证明她眼光的锐利和文笔的老辣。张爱玲的代表作基本创作于四十年代,她还刚刚二十多岁,已经走上了文坛的高峰,只能说她是一个天才型的作家。
于千千万万的话题中我随手捡了两个,竟然都是你感兴趣的内容,那也没有别的话好说,唯有咬一口巧克力,叹一声:“缘分啊!” 哈哈哈!
太多人八卦了她的私生活,忽略了她的作品。我不是迷她本人,喜欢她创作时的认真,咬文嚼字,自喻便秘似的痛苦,她的书信好看。
你有空来交流。我最近还有点时间,写小说,看电影,翻书二三页~~
要不这样吧,下次你想和我讨论的时候,列出两个感兴趣的题目,我有空就上来,择其一进入聊天模式。比如: 1、张爱玲; 2、 巧克力。
干了这块巧克力,让我们都生机勃勃地活着!
徐迟的这两种说法,我查到过,在读此书时。你摘的这首诗,或许网上读到过,在关于他自杀的文章,不记得。最后那句,我想到前苏联导演老塔的那本《雕刻时光》了,想到看他导演的《乡愁》里,我感觉到和死亡的关联。
今年重读《挪威的森林》,我偷懒没有把手写的影评发出来,里面我谈到了重读时,感觉到村上春树写“自杀”对朋友的影响。我预备写在小说里了,不知何时写完,私小说了。
梭罗书里有一句,“人们赞美而认为成功的生活,只不过是生活中的这么一种。为什么我们要夸耀这一种而贬低别一种生活呢?”
我想,死亡也是多种的,自杀是其中一种。即不贬低,更不推崇。深思熟虑,比如旧约的约伯,还和老朋友深度探讨过呢,不是吗?
祝写博愉快!
你我都是诚恳的人,我很愿意和你进行深度交流,尽管今天讨论的是一个令人悲伤的话题。
完全赞同你对梭罗的解读。越是睿智的人,往往越要承受世上的痛苦,梭罗如此,徐迟也如此。
关于徐迟之死,流行着两种说法,都无法令我信服。
第一、传说“陈氏定理是骗局,徐迟发现自己上当后心生愧疚而萌生去意”。陈景润去世时,很多人采访徐,他都避而不见,但他对信任的人亲口说过,也许正是他那篇《哥德巴赫猜想》,干扰了陈景润艰辛但安静的登山之路,使他没有达到顶峰。因此我认为徐对陈是有所愧疚而非怨艾。
第二、 流传徐迟因再婚失败自杀。徐迟在原配去世多年后,于1992年再婚,很快发现两人存在根本分歧,最终于1994年离婚。而徐迟自尽于1996年,时年82岁。时间线很清楚,没有人会为一段两年前终结的婚姻去了结自己的生命。这也能看出徐迟对于自由的坚持,他宁肯于80岁的年龄去离婚,也不愿意妥协。
徐迟是诗人,诗人的情感注定比普通人更浪漫而细腻。当体力、精力衰退到一定程度时,他们的无力感和痛苦也会比普通人更强烈。所以太多的诗人走上了那条归路。
徐迟写过:
要能识辨纤细的目力,
而又远视的,
来观赏一叶又一叶,
凋落时刻的雕刻的琢凿。
我相信年老体弱的诗人选择亲手完成凋落时刻的最后一下琢凿。
我没有读过关于梭罗的传记。他在《瓦尔登湖》里是独立智慧坚强有趣乐观的。昨晚与今早我随手翻一页,都是同一页,上面有诗—
铁路于我何有哉?
我绝不会去观看
它到达哪里为止。
它把些崖洞填满,
给燕子造了堤安,
使黄沙遍地飞扬,
叫黑莓到处生长。
可是我跨过铁路,好比我走过林中小径。我不愿意我的眼睛鼻子给它的烟和水气和咝咝声污染了。
~~
梭罗是倔强孤独的,在精神上,他热爱古典,抵制一种主流社会认为是进步文明的发展,他注定不会受欢迎。我觉得他的抉择,是他最后的尊严,就如傅雷的选择一样。梭罗在现在,还是痛苦的,除非再到湖边去造房子居住。
我读到徐迟是因为个人生活在晚年的不如意,但作为一个读者,不知真相的,人是复杂的。
梭罗四十四岁就死于肺病。以他的个性,我很难想象他会接受自己成为一个久病卧床的老人。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追求。
我刚从书店买回英文版Walden,这是我疫情以来第一次搭乘地铁,今年第一次去市中心的Indigo。前几天上网订诗集给女儿时没有想到它。我乘地铁都很紧张,在店里更紧张,那个年轻人居然不知道这本书,我居然生气了,心里想,你这么可以在书店工作,如果不知道这本书,不知道作家大名。
我十多年前,我遇见一个多伦多大学女学生,她说读英文专业,这本书要讲一学期,如果我没有记错。而我很高兴我读过中文版。有次在商场,重逢女儿中小学同学好朋友妈妈,怎么聊起书,这本书是她最爱,她也写作的。我昨天决定,一定要去买一本了,也是女儿的生日礼物之一。临走时,我态度超好谢谢那个年轻人,他估计会记得这本书了。
徐迟的翻译很美。
说到徐迟,完全理解他的自杀。很巧,今天早些时候刚提及海明威自杀。没有提到的是弗洛伊德。我也希望将来有能力为自己做出最后的决定。
你朋友的字,写得真美。
随后翻最后一页,读上去,竟然又像读一本新书,吸引我再读一遍。
真是充满预言,在最后第三段—
据说大英帝国很大,很可敬,而美利坚合众国是一等强国。我们不知道每一个人背后都有潮起潮落,这浪潮可以把大英帝国像小木片一样浮起来,如果他有决心记住这个。
2018年11月去她新办公室喝茶读书,消磨半天。等她下班一起走,不必吃饭,有老友的感觉真好。后写了一篇,结尾是这样的
~~
伊冬与我一起搭乘3号线,她说我着装未变。我先下,换去人民广场会高中老同学,她换乘地铁外,还要乘公交巴士,两个小时才能到家。平时她丈夫做饭,她要周末替换。
我看着她的地铁关门,开走。不知她有没有留意我的背影。 我没有拍她办公室外的平台,也没有合影,我只是记住她,用心,记住那清茶与阅读的时辰,在一个铅灰色的秋天下午,很像多伦多欲雪之前。
很多年以后,办公楼那条街上,上海留存的像厚实山东馒头般坚固的水泥碉堡,又会在顶上长出新的茂草。是不是也有余怀鞠为茂草的“静思陈事,追念无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