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说我学习自己做装修用了15年,其实是截止到我自己修完了“适本堂”,初次上文学城发帖显摆的时候。在那之后,我又换了房,开始了规模更大的装修,其新旧变化比前几次大多了,还一边修一边上网来秀,一连四年,发帖近200篇。如果算到现在,就是23年了。
在回顾了过程之后,还需要回答这个问题:到底什么才是成为“汗滴男”、善于DIY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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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绕了一圈,回到我自己身上,我怎么会成为了这样的所谓“汗滴男”呢?说来自己也觉得奇怪,我本来应属于最不符合条件的人选了。
第一,我没有任何“家学渊源”。很多西人的Handyman或者包工头,都是父传子继、耳濡目染,人家自幼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中,熏也熏出来了。正如同书香门第,诗书传家,是可以传代继承的。可是我从小在中国,16岁以前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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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DIY之一——观念之辩
华人居住在海外,我这里主要说的是北美,其住房条件与中国国内有很大差别。且不说独立低层房屋与高层公寓的差别了,好好的常年主要居所独立屋,凭什么要叫别墅?这是把传统正规中文里别墅的含义搞乱了,庐山上或北戴河海边短期度假的房屋才是别墅呢,也就是cottage,而不是singlehouse。这且按下不论,本文想讨论的是另外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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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城获奖记
谁都知道,写帖子是没有稿费的,当版主是不挣工资的,上文学城一般是玩玩,顶多是自我满足刷存在感的。谁想到,我竟然破了例。
我曾经是文学城的热门博主,在大约5年里连发大帖数百篇。我也曾经当过几年版主,在任时称得上风生水起,主持着文学城最热门的论坛之一。可是我早已退出江湖,近两三年很少更新博客文章,也很少去关注论坛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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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专科李医生,
家坛灌水常哼哼。
能读畏写艰难汉,
敲键观屏流利英。
昨抚伤痕压怒火,
今歌壮志酒庆功。
忽闻有秀急出动,
不看面庞只看胸。
此诗作于2009年4月,我刚刚登上文学城家坛一个月时。同年8月家坛举行晚会,我把它书写下来,作为节目表演。诗中涉及当时的一些故事,经历过者自有会心处。后来摄坛的名人,既擅长书法又精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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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寻家记
自序
我本来是学文学的,今年是我们考进大学的第40年。有些同学著作等身,这却是我的第一本书。未能免俗,曾经请我的老同学并且同宿舍的陈建功作序。他回信说:“在2013年岁末为一友人撰写的序言里,我已宣布为人作序之事,到此为止了。其实学兄之尊作,何须我辈荐之?愚以为学兄顶多来篇自序即可。今人之所尚牛人牛事之谓也。”我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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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在文学城是个人物
我初上文学城大概是10年前,那时候不知道她已经走过了10年历程。开始每天看看新闻,逐渐进入论坛,先是在“几曾回首”注意历史话题,那里是有些阅历的男人们的聚会之地,偶尔插过几句嘴。又曾经转到“摄影天地”,因为40多年前我自学摄影达到过发烧的程度,自以为是内行,到此突然发现,当年所练就的光圈速度感光度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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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房演义新编第三回
“萍华居”渐入佳境
弄潮儿见异思迁
上回书的结尾,说到一个两难的选择,就是如果要换房,应该先买还是先卖?这貌似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难寻其解。试析其各有利弊:如果先买,现住房就面临多长时间、什么价钱售出的不确定性,或者便宜卖出,或者不能及时卖出而无钱过户新房,至少需承受同时拥有两座房(不是出租)的经济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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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房演义新编第二回
“扫叶山房”汗滴初试
半截装修欲售难销
上回书说到1994年买下“扫叶山房”,我们平生第一次做了房主。我们在中国只住过四合院和公寓楼,哪懂得西式的独立房子?那时候连“别墅”这个词都还没有流行,我以为所谓别墅就是庐山上或香山樱桃沟里那种富人的乡居小楼,不应该指城市里豪华的主要居所。所以我这个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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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房演义新编
[第一回白手起家有心无力
初出茅庐“扫叶山房”]
说起我与房子的关系,不能从我在加拿大第一次买房开始。就让我追根溯源,从根上讲起。
我在中国长到中年,从来没拥有过房。不光我,我上一代也没有,一直是租房,先租私人再租政府的。我爷爷可能有过,所以落了个地主的成分,给我爸爸和我留下了吃不完的瓜络,像个疮疤不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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