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远离故土的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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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婆 (二)

(2014-02-17 22:03:18) 下一个


有关外婆的身世,是后来断断续续从母亲那里听来的。外婆极少提到她的身世,也许,在那个红色年代,那种人家出生,是一种很不光彩的事。母亲在多年前曾写过一篇名为《我的父亲母亲》,写的是外婆外公的故事,以下的故事大抵便是由那篇文章而来的。


外婆 (1902-1993) 是生长在一个富有的官宦世家。她的父亲留学日本,在满清当官,上一代也是进士。外婆出世不久,她的生母便得病去世。太公就把外婆和比外婆大两岁的大姨婆寄居在岳父母家。大姨婆和外婆从小就和她们的二姨特别亲,后来她们的二姨就成了她们的继母。太公在各地做官,一家人也随之到处迁居。外婆的大姐,十八岁就出嫁了,所以没有外婆去的地方多。外婆的继母,后来又生了不少弟妹,但成活的只有两个,也就是后来我们的大舅公和三姨婆,那两位一辈子都在接济外婆的弟弟妹妹。后来太公又娶一妾,也有孩子,家中虽雇有佣人,但外婆却成为管家,因为那时大姨婆已出嫁,外婆在家里已扮演着大姐的角色。一年又一年,过了二十五岁还没出嫁。当然,太公也有为她物色对象,高不成,低不就。当时有个清 规戒律: 不得找外地人通婚,当时他们是住在苏州。真是天缘,大概在1925年与1926年之间,太公有个同乡来访,并留下午餐。在席间看到菜肴是福州做工,就问:外地佣人做的福州菜可不错?太公说是小女所为。这位同乡正好是与我的外公认识,就这样牵了线。过去交通不便,这位媒人通知了外公的母亲,外婆的父亲又通知了其在福州的弟弟,他们就在福州先交换双方照片。那时外公母亲,看到的是外婆在一张全家福照片中,不知怎么回事,竟把比外婆小八岁的三姨婆当做外婆。太祖母认为太小了,就认为没戏了。又过了几个月,媒人问起,太祖母才实言相告,经媒人辩别,才知搞错了。以后又合婚,经过双方家长同意后,才订婚。据母亲所说,外婆婚前连外公的照片都没看到,外公有否看到外婆的照片就不得而知了。他们的婚期是1927年七八月间,因为外公在教书,那时放暑假。当时两家是门当户对,都是书香门第。不过外公家已经败落了。太祖母和外公为了让两位叔公上学,再加上二十多年来家中收入少入多出,负债累累。外婆的父亲明知外公家中贫寒,但他看中的是外公的的学历和人才。
 

说到这,还是说说外公吧。外公 (1898 - 1944) 是生长在一个破落的书香门第家,母亲的曾祖父是清朝咸丰六年的进士,母亲的伯祖父和祖父都是不学无术的人,当他们败完祖先留下的财产后,就各找了一个维持生计的职业。母亲的伯祖父没有生育,只有一个养女,一家三口,在家中办个私塾维持生活绰绰有余。而母亲的祖父母育有八九个儿女,长大成人只有三男二女。家中生活十分拮据,外公有时连早饭都没吃就去上学,母亲的祖父在法院当过差,工资微簿,后来后背生疽,久治不愈,在四十九岁就去世,外公是长子,当时已经二十三岁,正在北京高等师范学堂上学。那时师范学堂不仅不要学费,还不要生活费。外公在课余时间还做家教,所有收入寄回家中维持生计。那时两个姑婆尚未出嫁,大叔公十二岁;小叔公才八岁。外公毕业后就为这个家尽心尽力,大叔公后来去法国留学 (勤工),解放前夕去了台湾,后移居美国,小叔公是厦门大学经济系毕业,外祖父到三十岁才成家。

 还是回头讲讲外婆出嫁和后来的一些事吧。听母亲讲,当时,外公从福州出发到苏州去接亲,按风俗外公要带一副金镯去,但家中无能为力,正好小姑婆也要出嫁,男方送来一副金镯,就让外公带去,以后再由外婆带回还给小姑婆。外公一到外婆家,当日就举行了婚礼,外公当晚却在自己带来的被子里睡,他向外婆解释,他一路跋涉今晚不宜同房。当时新房布置相当讲究,铜床,沙发。过几天外祖父母就一起回福州,外婆的嫁妆也非常丰厚。据三姨婆回忆:那时是他们家的鼎盛事期,外婆的嫁妆也是他们姐妹中最丰厚的。而后也听母亲说,太公是很喜欢这位聪明能干的女儿的,又觉得为了大家庭有点耽误了她。福州的这里是由外婆的父亲委托其弟弟操办嫁妆,所有新房的排设都是由女方家提供。太公福州老家在北门,现在的北大路,(过去称半野轩)。当时,嫁妆是雇人抬着招摇过市,是很壮观的,据说那时已有洋派的沙发和中式的红木家具。所以外祖父母一回来家中都安排好了,就是又履行一套礼节。紧接着就是小姑婆的出嫁,一回到家,外公就向外婆要回一对金镯还给小姑婆。在小姑婆出嫁那天,又向外婆借首饰让小姑婆戴着去婆家。外婆在娘家未婚时,家中有不少佣人,她仅是做些女红和烹调,烹调也是佣人都把作料备好了,她去加工一下。婚后的外婆就得下厨,所有粗活都得干,因为家中没有佣人。在饮食方面外婆也不习惯,福州人晚上吃粥,而有些小菜也吃不来,如:海哲皮,蚬子等。不久外婆就得了水肿和闭经病。开始还以为是怀孕,经中医诊治后,症状才逐渐消失,到了

1929年二月才怀上我的母亲。当时家中经济还是十分拮据,在我母亲出生前太公汇了一百元(银圆)给外婆做月子用。当时太祖母身体开始不好,外婆就上医院分娩。是在七星井一个教会医院,住到满月才回家。

外婆后来数次和我提到她不喜欢福州,特别是新婚离开苏州来福建时。一直到老,很多福建人吃的小菜外婆还是不吃的。外婆是典型的旧式妇女,在福州,外婆的娘家并没甚么人,可是她和小姑子小叔子们的关系都很好。她已把外公的家作为自己的家,妈妈总说,外婆是很大方的,按理说出嫁时的细软也是很丰厚的,但在外公去世后,家里确实已经很穷了,母亲那时甚至尝到了饥饿的滋味。妈妈总说,外婆是不知道挣钱的艰辛,所以也不大在乎钱。嫁到婆家,和小姑子们打麻将,常常会由外婆作东,让下人去买宵夜。外婆会顺手拿出她的金耳勺,给小姑子,让她们去换来宵夜。在外公去世时,当时外公的单位是给了一笔抚恤金的,可是外婆却动用了这笔钱,给外公和她的公公婆婆修了墓。当时外公家因为贫困,外公父母去世并没有修墓, 而是放在停尸房。外婆一定是迷信的,坚信如果修了墓会有利于后代的。

在外公去世后一直到49年解放,外婆便带着三个女儿回上海娘家去住了。那时太公和太婆还健在,住在上海,母亲三姐妹都在上海读书,住在法租界愚圆路一带。太公家应该是很富有的,据母亲讲,在福州有好几处房产是在解放后捐给政府的。

外婆在夫家是极受尊敬的,多半是因为她的为人处事,她的大气,或许也缘于娘家的实力。外公是一个非常传统,很封建的的人。外公的大弟弟,也就是我的二叔公,当年交了个女朋友,是离过婚的。这在外公眼里是大逆不道的,外公并不承认这门亲事,并从此要和这位弟弟断交。外婆听说这位小叔子要结婚,背着外公,买了绫罗绸缎,亲自送上门去。后来这位叔公和婶婆感情很好,生了好几个孩子,晚年在美国定居。待改革开放后,叔公已去世,这位婶婆辗转找到外婆,和外婆有了通信联系。

外公家当年虽然破落,但外婆嫁去时,外公家的房子依然是在福州著名的三坊七巷之一的宫巷,那都是大户人家的宅院。直到解放前夕,外婆长住娘家上海,福州家中还有一位小叔公,生有五个子女,大概是生活拮据,便把祖上留下的房子给卖了,给了外婆一百大洋,外婆毫无怨言。解放后因为母亲和二姨都在福州工作,外婆也就回来了,和小叔公一家来往密切,记得我们小时候,每到周日这位叔公必来看望他这位大嫂,我的外婆,现在他的五个子女,也就是我的那些堂房舅舅和姨姨们,也常来看望,帮我孤身在福建高龄的母亲。

前些日子见过一篇题为真正的大家闺秀,介绍郭婉莹,在那篇文章里,有这么一段:有时候,真的让人猜忌,是不是一个人的品质是在童年生活中就确立了的。而且很可能,富饶的明亮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纯净坚韧品质的最好营养,而不是苦难贫穷的生活。当生活的苦难与变故,就那么猝不及防的发生时,不由令人会想起这单纯明亮的童年。也许正是童年的光芒照射了郭婉莹的一生,在苦难面前也能雍容坦然。在我眼里,外婆便是真正的大家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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