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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炉夜读】带一本书出远门

(2005-05-15 18:19:48) 下一个

在文学城上读到燕七所写的《带一本书出门》,想到读书这件事,对于自己,大约是已荒疏的久了。我的汉语的繁华年代,仿佛是要追溯到十几岁时的青涩时光。那时候是有大把的青春肯掷在文字间浅唱低吟的。

以后出国,埋首尽读功名书。昨日文章里的青山绿水,举杯邀月的少年诗篇,都如一江春水,滚滚淘尽世俗的浪花里去了。前几年老弟结了婚,我的卧室就变成了他的书房,而当年我林林总总上千册的藏书,也自然就近被他充了公。

读书的日子,自此是一去不复返了。轻舟已过万重山,隔于华年的彼岸,那个在校园里曾经叱吒风云文字的女孩儿,在时光的背影里,是一刹陌生的焰火。

时光紧逼。几近中年,却仍是平俗之身。更不敢有花间独对一卷书,一壶酒的闲人遐想了。只是燕七说,在出远门的时候该带上一本书。不惮想有张平静的书桌,而旅途闲暇时的阅读,该不算是功利人生中的一种奢侈吧。

燕七说,曾经在北上的列车上,望着一望无际的平原,读着海明威这样的句子:“我们一边吃三明治,和夏布利酒,一边观赏窗外的乡间风光。庄稼开始成熟,地里盛开着罂粟花。绿茸茸的牧场,如画的树林。时而闪过大河和掩映在树丛之中的古堡。”

这让我忽然想到了马克。吐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里面的一段关于夏天早晨的叙述:“Saturday morning was come, and all the summer world was bright and fresh, and brimming with life. There was a song in every heart; and if the heart was young the music issued at the lips. There was cheer in every face and a spring in every step. The locust trees were in bloom and the fragrance of the blossoms filled the air. Cardiff Hill, beyond the village and above it, was green with vegetation, and it lay just far enough away to seem a Delectable Land, dreamy, reposeful, and inviting."

人间如画。仿佛是在旅途,手握一卷书的时候,才更易被人察觉得到的。

这本书是花了七两银子在 Border 减价时买的。书里面配了许多朴素的铅笔素描画。比如,一个乡间的小木房子的画像,就懒洋洋的占了大半页,(就算这样简单的美好,也是要大大铺张的郑重一下的。乡下烟囱屋的美好,又有几个人能静下心领略的到呢?〕,底下又用旧式打字机的字体,调皮的添加了两个字:“The House.” 十分的拙笨有趣。另一幅是汤姆。索亚在他喜欢的小姑娘面前翻跟头的图画,底下又有两个幸福的笑哈哈的小字:“show off.” 小家伙儿汤姆长大了,~~  能够追求姑娘,算是生活中一件顶要紧的大事情了。

燕七在文中还提到,在阅读海明威《太阳照常升起》后半部时所感到的那种“抑郁的安祥”,那种“抑郁的安祥”,在许多年前我读三毛的《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时就体会到了。在我们人生的河流里,一直伴随着这样一种若隐若现的哀伤,这种景况,我愿意比喻它是,一只从华年疾奔向苍老的小动物。它在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里无边际的哀叫和狂奔,但使我们无能为力。

我也喜欢杰克回答勃莱特的那句话:“这麽想想不也很好吗?”在一些灰旧的日子里,做一些良人的美梦,想想也是好的。对于我和许多人,写写也是好的。对于人间山河破碎的流离往事和现景,不作什麽多余的抱怨。即使无能为力,我们也对日子,怀抱着一种善良的期待与愿望,和一种安祥的宽容与承受。

我是喜欢这样的一种人生态度的。

带上一本书出远门。这本书总是该有一些回味的,不然,真是索然面对一路青山绿水的风光了。
有一阵子,王小波的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一直是我的枕边书,每晚睡觉前读一篇,那种在犀利的思辨中仍能保持幽默轻松的文风的写作方式,真是难得和独树一帜。这本书在枕边放了一年多,渐渐的竟感觉有些爱上王小波了。偶尔翻翻扉页上他那张乱蓬蓬头发,在莎士比亚故居前的留影,也觉得这人真是可爱极了。

带一本书出远门。不管是泰戈尔的诗集,还是沈从文的《湘西散记》,在人生急急奔走的缝隙里,一望无际的山河岁月间,这些美好的阅读,令心灵如不系之舟,以逍遥帆,宁静意,做世间无常游。

 


附原文

《带一本书出门》    by 燕七


前两天又要出差。我收拾好行李,站在书架前面,决定不了带什么书出门。

有一阵子我总是带汪曾祺的《旅食集》,一本关于旅行和食物的散文集子。晚上睡觉前,慢慢地看几篇。汪曾祺的文风象是小幅的水墨画,而且是文人画,没有浓墨重彩的,句子平淡冲和,可是又饶有风趣。他写独居在紫禁城的午门--就是旧戏里“推出午门斩首”的“午门”:“夜晚,我独自站立在午门下面的广大的石坪上,万籁俱静,满天繁星,此种况味,非常人所能领略。我曾写信给黄永玉说:我觉得全世界都是凉的,只我这里一点是热的。”

他写下放的时候,被派到张家口附近一个叫做沽源的地方,在马铃薯研究站画一套马铃薯图谱:“沽源是清代的军台,我在这里工作,可以说是‘发往军台效力’,我于是用画马铃薯的红颜色在带来的一本《梦溪笔谈》的扉页上画了一方图章:‘效力军台’”。开头是每天画各种马铃薯的叶子和花,“到了马铃薯逐渐成熟――马铃薯的花一落,薯块就成熟了,我就开始画薯块。那就更好画了,想画得不像都不容易。画完一种薯块,我就把它放进牛粪火里烤烤,然后吃掉,全国象我一样吃过那么多种马铃薯的人,大概不多!”。

在陌生的地方读这样的文字,往往会有多一点的感触,觉得人生的际遇或好或坏,但是心境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

《太阳照常升起》也是我喜欢在路上看的书,海明威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这一部,其次是《战地春梦》。有一次出差去北京,那时火车还没有提速,在路上要两个白天。我坐在车窗旁,开头铁路边飞驰而过的树木隔断着光线,看得头晕,后来火车渐渐行走出南方的山地和丘陵,我到现在还记得当我抬起头来,看到完全陌生的平原。那时,我正阅读到这一段:“我们一边吃三明治、喝夏布利酒,一边观赏窗外的乡间风光。庄稼开始成熟,地里盛开着罂粟花。绿茸茸的牧场,如画的树林。时而闪过大河和掩映在树林之中的古堡。”

《太阳照常升起》向我示范了一种近乎完美的语言的节制,我喜欢反复阅读第10章到第12章,尤其是第12章,在狂欢节的斗牛开始之前,杰克和他的好朋友比尔到西班牙的一个叫做布尔戈特的小城镇的山里钓鱼。我对海明威的叙述着迷:

比尔在下边注视着流水。
“喂,”他喊道,声音压倒了大坝哗哗的流水声。“把酒放在大路上边的泉水里怎么样?”“好啊,”我大声说。比尔挥挥手,开始向河的下边走去。我在背包里找出那两瓶酒,拿着从大路朝上走,走到一个地方,那里有一股泉水从一根铁管里流出来。泉水上面搁着一块木板,我掀起木板,敲紧酒瓶的软木塞,把酒瓶放进下面的水里。泉水冰凉刺骨,我的手和手腕都麻木了。我把木板放回原处,希望不会有人发现这两瓶酒。

在整个小说里,杰克在战争中失去了性能力的事实,使节制的叙述充满了无能为力的悲哀,即使他似乎是愉快地钓鱼,看斗牛,在许多不同的咖啡馆喝许多不同的酒。有时候,当我觉得对什么事情无能为力的时候,会想起《太阳照常升起》的结尾,与杰克相爱的勃莱特说,““唉,杰克,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是啊,”杰克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带着这本书上路,在路上会感到一种抑郁的安详。

值得带的书应该是有点想法的,如果是畅销书,那会很快地读完,而且不值得回味;也不能太沉闷,否则本来无聊的旅途雪上加霜。以这个标准来看,王小波要算得上是上上之选。

带一本书出门,如果路途遥远,就不会那么无所事事;如果晚上被邀请去了观光、喝酒,蹦迪之类,一本书象一杯热可可,可以帮助你安静地入睡;如果你想念什么人,阅读或许可以让这种想念变得富有诗意,因此而不那么难受。

归根结底,阅读的好处是可以若有所思。在等人的时候,我也总要读点什么,这样让我可以不介意对方习惯性的迟到。最方便的是在附近的书报亭买一份报纸。有一次约了人喝茶,看完了一份《北京青年报》人还没来,一看表已经过去一个半钟头,只好折起报纸,付了一杯茶钱站起来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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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别问5是谁 回复 悄悄话 读书是一种美德。
出门带书读是一种意境。
躺在床上看书是一种享受。

我也爱王小波,别嫉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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