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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热内(Jean Genet,1910年12月19日-1986年1月15日),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诗人、革命者、导演。热內早年曾是个流浪者,同性恋者,多次因偷盗卖淫罪被捕入狱,后来转而从事写作。热内著有小说《小偷日记》、《鲜花圣母》,《布雷斯特之争》、戏剧《屏风》、《阳台》等。
出生仅7个月后,热内被母亲抛弃,此后没有再见面。在《小偷日记》中,他竟然把她写成刚从监狱出来的窃贼老太婆。他的父亲干脆连名字都不留下。后来,热内被一个姓雷尼埃的农村小工匠收养,上学受教育。有一次,老师要求写一篇《我的房屋》,热内写得最好,老师向全班同学高声朗读了这篇文章。但是全班同学都耻笑他,说他写的不是他自己的房屋,因为他是“一个捡来的弃儿”。一个被遗弃的人,有什么资格写不属于他的家园,有什么资格在同学面前表现优秀呢?
雷尼埃家根据领养合同,把他养到13岁。14岁那年,他被送到巴黎附近当印刷学徒工。他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于是就逃跑。没有饭吃,就沿街乞讨;没有衣穿,就顺手牵羊,落下了小偷的罪名。后来就成为名副其实的小偷,经常被捕,蹲监狱。他与警察结下了不解之缘,甚至同警察搞同性恋。
1936年年底26岁热内流落到捷克斯洛伐克的布尔诺,给一个德国籍犹太医生的女儿上法语课,女学生叫安娜·布洛克,当时34岁,这是他一生惟一的一次异性恋,但他声称是一次未发生性关系的“白恋”。1937年9月他再次入狱。他写信给安娜说:“您不要来看我在牢房深处的惨相。这种苦修的状态当然是孤独的。基督教诸位大圣徒们难道不正是追求这样的境界吗?”
除偷钱偷东西外,他还爱偷书,而且经常偷高雅的哲学书和文学名着。他想看书写书。他先写诗。诗一向被认为是最神圣最高尚的文学殿堂,可他却从最卑贱、最肮脏、最下流的人间地狱里发现了美。小偷生活漂泊不定,心理压力大,写作环境极其恶劣,于是他迷恋上了监狱这个避风港。在监狱里有更多的时间,而且有吃有喝还有人为他站岗,可以安心构思,尽情写诗写书。就这样,他在监狱中创作了长诗《死刑犯》、一大堆剧本,和长篇小说《鲜花圣母》。应该说他确实有写作天赋,写小说时许多艺术技巧他信手拈来,什么象征主义描写啦,什么开放式结构啦,什么黑色幽默啦,热内竟在无意识的即兴写作中运用得得心应手,俨然像一个文学大师。
出狱后他在塞纳河畔摆起旧书摊出售看过的偷来的书。他还把自己写的诗偷偷印出来,摆在书摊上卖,以文会友。经过小文友的引荐,他认识了当时著名作家让·科克托。科克托慧眼识奇才,看完热内的处女作后,立刻意识到热内作品低俗中见奇异的现代文学价值,于是他痛快地帮助小偷出版诗书。一个法国文学奇才就这样被发现了。
热内即将成名,但恶习难改,一偷再偷。有一次被判处终身流放。多亏科克托动用了各种关系才把他保释出来。但热内终身流放的命运并未改变。
1942年小偷作家出版了长篇小说《鲜花圣母》和《玫瑰的奇迹》。1947年在法国公开上演剧本《女仆》,后来和另一部剧本《严加监视》一起出版,引起强烈反响,获法国七星诗社奖。紧接着,《小偷日记》先后在瑞士和法国公开出版。
根据当时的法国法律,热内可能被流放到海外的一座孤岛上。以萨特、科克托为代表的“全巴黎文学界”,为了挽救一个才华横溢的小偷作家,上书共和国总统,呼吁赦免对热内的刑罚。热内因祸得福,名声鹊起。在评论界出现了“让·热内现象”。1949年8月12日,法国总统发布了对热内的特赦令。 法国著名的伽利马出版社出版《让·热内全集》,请萨特为其作序。
他住进了豪华饭店,在里面自由写作,这反倒让他感到浑身不自在了,也许是他过惯了流浪生活,小偷生活,铁窗生活。他本来就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现在却要同流合污,顿时陷入了不可名状的精神苦闷。他对记者说:“一旦自由,我却迷茫了。” 他说过,他是“赤贫粉揉成的穷酸面”,贫困就是他的血液,他的精华,他的本质。 他搁笔了。
一个好作家懂得反思,既可以在地狱里发现天堂,也可以在天堂里看到地狱,沉寂多年之后,他恢复了创作活力。此时,法国荒诞派戏剧风起云涌,热内不甘寂寞,挥笔推波助澜,先后创作了三部名剧《阳台》(1956)、《黑奴》(1958)和《屏风》(1961),成为法国荒诞派戏剧的代表作家之一。一时间,热内的作品蜚声国内外。
1967年12月22日,他开始一次远东的“再生”旅行,小住日本,途径印度、巴基斯坦、泰国和中国。 1968年5月,巴黎学生响应中国文革搞造反运动,他立刻从摩洛哥赶回法国,支持学生游行。
1983年,他荣获法国国家文学大奖,从此奠定了他在法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小偷成了世界知名的大作家,这的确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奇异的现象。
《小偷日记》并非日记,是一部以日记的形式写成的自传体小说。在乞讨、流浪、偷窃、坐牢的生活环境里,他很难坚持写日记,即使写了也无法完整保存下来。他在书中坦言:“我写这本书,住在世界一流繁华大都市的一座豪华大饭店里。”这本书是对往昔生活片段的补记、追忆、回味、思考和重新认识,带有明显的自传性质。
《小偷日记》中描写了小偷、流氓、男妓、叫花子、流浪汉等西方社会的底层人物,以及同性恋和监狱生活等最为忌讳的方面。热内根本不在乎人家骂他小偷、流氓、混蛋、无赖、人妖,他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罪孽的心态。1936年,他从部队开小差之后,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曾在欧洲四处流浪,历时一年。怪诞的生活产生了怪诞的心态,怪诞的心态产生了怪诞的作品。通过一个浑身沾满污垢,长满虱子的小偷的视角,《小偷日记》向我们提供了绝无仅有的独特的欧洲风貌。“我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望着满天星斗仰天长叹,当年亚历山大和恺撒不也望空兴叹过?可我现在只是一个好吃懒做的叫花子,一个爱偷懒的小偷。我也横跨了整个欧洲,只是我的办法与他们的赫赫战功相反相成,正在为我谱写一段珍贵的秘史,情节之离奇足与伟大的征服者相媲美。这些细节将把我塑造成天下第一奇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热内已经被社会挤压到世界的边缘,不得不四处寻找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他如实写下他的下贱生涯,在极端动荡不安的客观环境里,在极端惶恐的心理条件下,苦中作乐,丑中寻美,写诗,写小说,写剧本,写得有情有景,有滋有味。虽然卑微,但文采飞扬,光怪陆离,博得法国当代文学大师萨特的喝彩,这部小说成了世界名著。
在小说写作方面,《小偷日记》确有值得称道之处,《小偷日记》和许多现代派小说异曲同工,从形式到内容都有很浓的“怪味”。小说不以人物事件为线索,也不以思维逻辑为脉络,不以时间为顺序,而是顺乎回忆片段的意识流程,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虽然有些支离破碎,但也有云海飘忽的效果。这是一种西方现代派小说时髦的表现手法,有鲜味也有怪味,追求并达到荒诞的艺术效果。在作者粗俗或多彩的文字中不难看出试图走向美丽诗意的努力。萨特在热内的作品中发现了一种特别的,甚至可以说高尚的东西,即他对人的荒谬生活处境表示抗议。他的作品绝望中有欢愉,禁锢中有解脱,污垢中有纯洁,耻辱中有神圣。
历时一年,行程855公里。
他本来就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现在却要同流合污?
文学就是这样,不在于写什么,而在于谁写和怎么写。
毕加索一进入上流社会也失去了灵感,对于有的人,也许艺术创作需要生活简朴,过去的生活已形成了惯性和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