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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见证(节选):与魔鬼邪灵又一次争战以及不悔改的人必受审判

(2007-05-15 19:03:38) 下一个

我的见证(节选):与魔鬼邪灵又一次争战以及不悔改的人必受审判

在4月25日又写完一篇见证后,在4月26日翻译成英文,并发表。这次三天(4/25-4/27)的禁食禁水蒙主的保守比较成功。我提醒自己主就是生命的粮和水,没有将注意力放在外面的感觉上,照常作事。而除了有点口渴和第三天稍有点虚弱外,没有象上一次禁食感觉那么强烈,其间也没有去思念食物和水,禁食结束也只按常量进食。这样以后,就基本摆脱了对食物的特别欲念,安于简单乏味的食物了。

见证写完后,与魔鬼邪灵的争战仍在继续,这是一次长期的属灵的枯干期。因为发表了两篇关于与魔鬼争战的见证,魔鬼邪灵的攻击更猛烈了。对于我将我所经历的都不保留地写出来,这似乎让魔鬼始料不及和遮掩不及。

魔鬼马上发起了新的攻势。还是继续利用上次(见证(1.5)中提到的论坛上的人和事组织新的进攻。因为在论坛上那个尾随我的帖子叫骂的人伪装成基督徒,当我提醒他该去受洗时,这就成了坛上人炒作的话题,说我将一个基督徒说为是非基督徒。并以此为由将我封名一个星期。在我刚发表完第二篇关于与魔鬼争战的见证后,此人就在网上造了一条一著名牧师被捕的消息,随后又发贴说,他得到牧师太太的电话消息,牧师第二天(4月29日)回美国。以此来证明他是个基督徒,而我的话不真实。我知道他在撒谎,就发贴驳斥。但空口无凭,我必须要找到证据才能让人信服。然后,此人又伪造另一份关于此消息的目击者见证发表,我更是成了众矢之的。而这时,我上网忽然发生困难,不能正常进入这个分论坛,只能进入主论坛后,从这个分论坛部分置顶在主论坛的帖子进入。我以为又被封名。而我也知道他们一直在发点名说我的帖子,并要求我给证据。

我在网上多方查找此牧师的行踪,最后终于找到牧师所在教会的电话。我5月1日打电话询问,对方告诉我牧师还在香港,至于其他事要等牧师回来才清楚。这足以证明那个伪造信息的人是撒谎。我迂回上网给出了这个证据后。那人就以另一笔名发贴子,声称他是最具发言权的人,然后声明所有关于那消息的帖子都是伪造的。几天后,我再次打电话,确定牧师回美的时间是5月4日,还有护照没有没收(与所谓目击见证相反)。至于其他事,仍然不能确定。我将这些事实发贴说明。那个自称最具发言权的人又发贴来圆谎,解释以前的几篇帖子来凑合我确认的事实。当我被提醒看到他以前以最具发言权的人的身份声明所有的帖子消息都是伪造的帖子时,一切真相大白,证据确凿,他就是伪造一系列帖子的人。证明他是撒谎的。但论坛版主为掩盖他们曾犯的错误,竟然不许我将这些真相的证据澄清,并封了我的名。我只好将这些证据在其他分论坛发表。

而那撒谎的人又以他的两个笔名在我被封的论坛和其他论坛上发了一些帖子来证明他的身份。我与他辩论,但他说的一些资料,我后来查证,竟然是确有其事。而魔鬼邪灵此时得意洋洋地夸胜,让我知道这次是魔鬼作工。那人虽然是在撒谎造谣,并自己曾发贴承认所有的帖子消息是伪造的,魔鬼却把大部分事实给了他。但他所犯的时间错误和自己声明伪造的帖子,完全证明他是撒谎的。这真是件匪夷所思的奇事。而当我沮丧地看到大部分他说的资料都是确实的时候,并为自己急躁的发言懊悔不已时,圣灵安慰我:“锡安说:“耶和华离弃了我,主忘记了我。” 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 ” (赛 49:14-15) 我知道那人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他以为完全是他自己伪造的帖子却是事实,因为是有魔鬼作工的缘故。我虽然知道将我调查的结果说明,会遭受耻笑和攻击,并冒着被那人陷害得逞的危险,我还是顺服圣灵将事实在网上发贴澄清,希望那人得知一切后,能悔改得救。但那人犹豫后,仍不肯认罪悔改。此时,圣灵再次提醒我,那人在时间上犯的错误和以前自己声明都是伪造的帖子,足以证明那人是撒谎的。至此,我才看到,表面上看,是魔鬼用它的权柄来利用人攻击主的工作,让我显得愚昧。但实际一切还是在主的手里。主还是让那故意撒谎的人落在自己的陷阱里,并因我诚实地顺服圣灵而救我脱离了困境。这一切为要给主作见证,彰显主的荣耀。让看到的人叹服,我虽没有聪明,但的确是从主来的工作。而我近来不知不觉中滋生的自以为与别人不同,和自以为圣洁的罪也得了管教。离开了主,我什么也不能做;离开了主,我一点也不比别人强,不过是尘土。而完全将一切主当得的荣耀归给主!“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与我们,不要归与我们,要因你的慈爱和诚实归在你的名下。 ” (诗 115:1)

而对那些屡教不改,习惯于谎言、诡诈、欺骗和欺压人的恶人,也就是属巴比伦的人,主给的判语是严厉明确的:“我们想医治巴比伦,他却没有治好。因为他受的审判通于上天,达到穹苍。” (耶 51:9)“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启 18:6)

人若没有悔改,就不能从主得到赦免。

写于200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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