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本事实是,贾平凹自出道以来,获得了数不清的赞誉和奖励,著名评论家们、期刊杂志、图书市场、各类评奖等,几乎无一不在努力达成这样的共识:这是中国最好、最著名、最有影响力的少数几个作家之一,如果像莫言那样再获得一个诺贝尔文学奖,那简直可以上天了。按理说,三十余年,应该对一个作家做出终审结论了,虽然贾平凹本人仍然保持着旺盛的创作生命力,也仍然有那么多的专业评论家和读者满怀着期待。不过,作为贾平凹曾经的长线读者,真的可以不无遗憾地宣称贾平凹的文学生命,可以休止了。
这样的宣判,是否过于主观、草率,甚至完全背离实际情形呢,不妨就以广受好评的《带灯》为例吧。
一、不知“法治”为何物的常识谬误
贾平凹的长线读者都知道,他的每部长篇小说都有一个长长的“后记”,其中不但记述自己创作的缘起、经过和收获的喜悦,而且还要不厌其烦地阐发小说的主题、情怀、叙事特点以及人物形象、事件起伏等,其昭昭之心可谓路人皆知。
《带灯》“后记”中就有这样一段话:“带灯可敬可亲,她是高贵的,智慧的,环境的逼仄才使她的想象无涯啊!我们可恨着那些贪官污吏,但又想,房子是砖瓦土坯所建,必有大梁和柱子,这些人天生为天下生,为天下而想,自然不会去为自己的私欲而积财盗名好色和轻薄敷衍,这些人就是江山社稷的脊梁,就是民族的精英。”[①]无疑,作为小说主人公,“带灯”寄寓了贾平凹关心世界、关注现实的政治情怀,其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在极大程度上都可算作贾平凹的代言人。或者说,小说中带灯与贾平凹本人的诸多政治理念具有同一性。
就从小说中这样一段经典对话入手:
竹子问带灯:咱不是法制社会吗?带灯说:真要是法制社会了哪还用得着个综治办?!带灯接着讲道:以前不讲法制的时候,老百姓过日子,村子里就有庙,有祠堂,有仁义礼智信,再往后,又有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还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动,老百姓是当不了家也做不了主,可倒也社会安宁。现在讲究起法制了,过去的那些东西全不要了,而真正的法制观念和法制体系又没完全建立,人人都知道了要维护自己利益,该维护的维护,不该维护的也就胡搅蛮缠着。(39页)
这段话体现的是带灯对当下中国不和谐的社会病状的分析,信息很丰富,也很值得玩味。其中,有关社会稳定的话题,带灯的分析有一定道理,即传统中国,官僚统治止步于县一级,县以下的乡村社会多靠乡绅、族长等宗法来维系,如果仅仅从社会的相对稳定这一方面来说似无不可。1949年后,在一系列政治运动和强力灌输中,所谓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国家意志成为统摄和支配国民的意识形态,尽管“当不了家也做不了主”的老百姓在乌托邦理想实践中不时陷入动荡中,但从国家政权层面来说,稳定依然是主旋律。不过,社会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仅仅从稳定这一个方面或这一个角度来评判,难免片面和偏执。因为,文明的发展、平等自由、人权的获得与保障等,才是一个国家的根本目的和终极价值所在,而所谓的国家稳定与社会秩序不过是手段和工具而已,不能成为唯一的考量指标,片面强调稳定,亦如小说中镇长所说的“维稳是任何时候都要压倒一切的”(144页),既无法避免和杜绝统一意识形态下几千万人非正常死亡的人间惨剧,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传统中国“一治一乱”的周期律问题。1970年代末,中国大陆在华国锋等中共领导确立的所谓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也正是在这种迫不得已情形下的改弦更张和重归旧路。
当然,这段话还隐含着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有关“法制”社会的表述。显然,贾平凹在这里让带灯使用“法制”而不是“法治”,不能简单地判定为笔误,实在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按照现代政治理念,法制(rule by Law)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即统治者或治理者按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社会,是一种强制性要求个人服从的约束机制,其结果可能会出现政府以法律的名义和形式侵害民众的权利(rights),成为专制的工具而与宪政相违背;法治(rule of Law)则是相对于人治、德治而言,目的是让法律成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手段,是权为民所赋的契约型社会的体现,属于权利层面而非义务,其根本目标不是治民而是治吏,以提防掌握公权力的政府“胡作非为”、侵害公民权益。法治是让基本法的权威高于政府权威,迫使政府依《宪法》行政的宪政制度,也即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要受制于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因此分权制衡和违宪审查是其必要条件。说到二者间的关系,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上,但只有法制而没有法治,人权、自由和民主等都不能获得保障,甚至还会出现法制越完备、缜密,个人的权益越难以保障的局面。说到底,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不在于是否要求民众服从法律,而在于行政、立法、司法等公权力(power)是否同民众一样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对此,严复早在大清帝国时期即指出:“立宪者,立法也,非立所以治民之刑法也。”[②]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早就指出:“如果法律规定某一部门或当局可以为所欲为,那么,那个部门和当局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合法的――但它的行动肯定不是在受法治原则的支配。通过赋予政府以无限制的权力,可以把最专断的统治合法化;并且一个民主制度就可以以这样一种方式建立起一种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完全的专制政治来。”[③]
正因为不懂得“法治”的内涵,所以贾平凹始终站在“治民”——法制的立场,绞尽脑汁地去寻求解决社会不稳定的药方,于是作为政府基层官员的带灯,在面对樱镇违法、上访、维稳等现象时,便将那些权益受损者定性为暴民、刁民,将他们的维权行为阐释成添乱、违法,并常常呼吁和要求民众守法,其实质是将法治的意义误解和窄化为法制。殊不知,在现代社会里,政府是民众福祉的最大、最直接的威胁,限制政府滥用公权,或说把权力关进笼子,成为民主宪政国家的标志。所以,如果真正想解决樱镇的稳定与和谐问题,根本不在如何治民,而是如何治吏,不能本末倒置,单讲法制而不讲法治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社会矛盾。小说中经发办陆主任就曾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上访怎么就根治不了呢,为啥越治理反倒越多?不寻找原因,不从根子上治,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咱是要拔萝卜呀还是就这么割韭菜,割到啥时候?”(127页)或者说,只有实现宪政法治,公权力不再肆意践踏公民权利,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带灯就不必患上夜游症,仅仅是户口进城而非心智、思想城市化的贾平凹也不必疑惑“现代意识到底是什么呢,对于当下中国的作家又怎么在写作中体现和完成呢?”(359页)
二、浓厚的传统社会的清官意识
事实上,贾平凹不通晓现代政治,不仅表现在不懂“法治”为何物,更大程度上还表现在钟情于传统中国皇权专制社会浓厚的清官、父母官意识,带灯的人物形象塑造便是这一思想的具象呈现。
小说中,与那些贪官污吏相比,作为“清官”的带灯自有一套与众不同的工作态度。如在给上访户王随风做思想工作时,她说:“镇政府一直在催督有关部门在解决,一定要相信政府,就是不相信政府,都是女同志,你要相信我,你就是不上访,我也会跑腿给你催督的。”(78-79页)在制止了十三个准备维权的妇女们的争议时带灯说:“以后有困难找党员,有问题找支部,不要听信别人来搅合。”(88-89页)
通过这些言行可知,带灯那种“为民做主”式的传统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支配和决定着她必然站在体制内的立场,却不思考上访现象何以如此频发?施害者与仲裁者作为同一体,又怎能切实维护受害者的权益?但在贾平凹的笔下,这样一个身处官场却意欲不同流合污的人,那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道德崇高感和悲剧性,无疑是他个人农民式的政治审美期待的具体呈现。
贾平凹显然不会意识到,他着意刻画的清官、父母官——带灯,其言行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例如小说中写到,带灯但凡遇到上访户、贫困户和生病的人,随手就塞给他们数目不等的现金、物质,以息事宁人、笼络人心。从小说叙述中的情感态度来看,贾平凹对带灯这种行径是持赞同态度的。问题恰在这里。首先要问,带灯所施与的钱财是公款还是私款?如果是私款,那么带灯的行为真可以说是舍己为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了。只是作为工薪阶层,这样的义举能够持续多久可是个问题,相信即便如版税颇丰的贾平凹本人也要仔细掂量掂量;而如果是可以报销的公款,即便抛开在没有监督时带灯也不会腐化这一前提不谈(假定带灯道德永远高尚),就是在钱物使用的程序、具体数额等问题上,缺少制度的规范,也难免存在个人情绪化的弊端,例如给谁不给谁、给多少等诸多问题。再深一步说,作为政府机关的综治办,是否有权力直接使用这笔经费?政府如何向纳税人公开经费支出的明细?这些问题在带灯那里显然无法得到答案,那种所谓人治、德治的政治构想也必然行不通。
另外,尽管小说将带灯塑造成一个拒绝贪污、腐败的镇干部形象,但是人性是复杂的,缺少监督的权力终究是要走向腐败的,这是世界公例。况且,小说中的带灯并非至真至善,尽管这种局面可能是贾平凹所未料到的。例如面对副镇长挪用公款,镇长胡乱摊派任务,镇党委书记超标准招待县委书记、虚报招待费,以及镇领导谎报受灾情况,并邀功树立模范等官场丑陋现象,带灯都选择了顺从甚至纵容,却没有从正义、良知和法治等角度出发。而且,她甚至充当幕僚为镇长出谋划策,宁可牺牲自己部门的利益,让其杀鸡骇猴、学毒些学狠些,借此提升镇长的权威。她还在训斥南河村村长时说:“我可以让你上台也可以让你下台!”(266页)
这些迹象表明,刚刚入官场不久的带灯,已经学会了官场厚黑学,谁能确保日后她不会变质呢。有趣的是,面对带灯这个21世纪的“清官”,不止贾平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百年中国文学与当代文化建设研究”的著名评论家陈晓明同样褒奖有加:“贾平凹此番表现的带灯这个人物实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新人物’——不只是今天,而是自从社会主义革命文学创建以来就梦想的‘新人物’。她的身上汇集了社会主义新人的元素,又打上贾平凹的印记。”“带灯身上无疑有我们久违了的‘人民性’,有那种与穷苦百姓打成一片的‘阶级性’,甚至有着高度自觉的‘党性’。”[④]
明明是一个传统中国的典型清官形象,却非要说成是具有人民性、阶级性、党性的社会主义新人,这背后的逻辑究竟是在说社会主义不过是皇权专制披上了新外衣,挂了新招牌,还是说进入21世纪的现实中国仍旧是皇权专制的国度?
还有,透过《带灯》“后记”可以判断出,小说中未出场的另一清官形象省政府副秘书长元天亮,更是寄寓了贾平凹的浓厚的农民情节。陈思和曾评说:“如果说带灯是农民的一种希望,这个元天亮其实是农民当中的一个情怀。元天亮代表了农民心目当中应该有的这么一个人,就是说,广大农民在现实层面上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念想里盼望上面有一个人是能够帮助我们解决的,这个人就是元天亮。有人说元天亮就是老贾。”[⑤]
不错,贾平凹不但如农民一样具有深厚的清官情节,而且作为已经跃居城市多年、位居厅局级的干部,是多么期望成为为民做主的高官、清官。只是有一点贾平凹大概还没弄明白,无论传统中国的专制王朝,还是转型期的现时中国,清官从不曾在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即如历史上的包拯、海瑞,也不过是昙花一现,不但治标不治本而且以悲剧收场。说到底,如果政治体制腐败,几个清官又如何能够力挽狂澜呢?
1912年开启的共和国已经走过百余年,1949年开始的所谓极权新中国,也已经度过一个甲子,然而不论官方还是民间,盛行的仍然是专制体制下的青天大老爷意识,由民做主、公民社会等现代政治观念却难深入人心,不能不说是一种文明的滞后与倒退。贾平凹、陈晓明等不谙真正的文明,又不肯做拿来主义者,却习惯沉迷于农民思维,自说自话,孤芳自赏,实在是可怜之至。
三、依附性思考的尴尬
与那些不谙法治的现代价值和意义、得到一点公平就对政府感恩戴德的农民一样,贾平凹笃信传统的清官政治,不仅仅是知识储备不足、认识存在误区以及开蒙不够、思想混乱等原因,大概更是身份定位这方面的原因。
先从带灯说起。小说中,作为镇政府综治办的基层官员,带灯被赋予的身份是确定的,所以其全部工作都以维稳的大局为重,甚至不辞辛劳、不吝金钱、鞠躬尽瘁、舍己为人,极尽所谓人民公仆的本色和品德,但是在这些光环和誉美之词的背后,却难掩她身为体制中人的依附性思考及其尴尬境遇。例如,樱镇维稳和上访问题频发,原本是体制本身决定的,是政治不够清明直接导致的,这样一个再明白不过的道理,却被带灯蓄意解读成了天气原因。小说中,带灯告诉竹子:“每一个封建王朝灭亡时,你可以说是制度落后,朝廷腐败,外民族入侵,可自然灾害导致庄稼歉收,民不聊生,却是最重要的原因。”(72页)“现在强调社会稳定,可上访者反映那么多的土地问题、山林问题、救济物资分配问题,哪一样又不都牵涉到天气呢?咱虽然是镇上的小干部,但毕竟吃的是政府的饭,如果天气恶劣,灾害增多,农民生活困难了,社会能稳定吗?天下大乱了,没有了玉皇大帝,土地爷土地婆还能有吗?咱们关注天气变化多了,有意识地去往天意上联系,许多事情就能引起警觉和预防吧。”(72页)
带灯这种屁股决定脑袋、混淆视听的思考方式,显然意在为不良体制开脱,其立场和用意真可谓是司马昭之心。当然,因为预先存了这样的执政理念,所以面对李志云的质问:“村干部为什么敢胡作非为?镇政府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人当村干部?别的村有没有类似情况?我和我儿子如果不上访,你们会不会就不处分村干部?村干部的后台是谁?”(117页)一心要维护体制的带灯只能回避问题而选择岔开话头讥讽李志云口才好。
就是这样一个“帮忙”角色,那个自称“是一个比较典型的非左派人士”的陈晓明却欣喜不已地赞扬说:“带灯……那就是社会主义革命文学一直幻想的引领历史前进的新人形象,关键在于他们扎根于体制中,她们的现实行动要推进和发挥体制的优越性,向着体制的乌托邦未来挺进。尽管带灯的‘引领’不可能像梁生宝、萧长春、焦淑红们那么强大和能动,她只是勉强去维护,更严格地说,只是去化解矛盾,使这个庞大的体系制度可以更好地运转。”“这个柔弱的小女子,如萤火虫般飞到这个小镇,她要在黑夜里给自己带来一盏灯,也想点亮一丝希望,结果她失败了,她已经气若游丝,但她的精神却是熠熠闪光,至少她曾经闪亮过,发出过正能量的光。带灯这个形象体现的,正是党的基层干部的优秀品质。这样的形象在中国激进现代性的进程中,并没有被完整塑造起来,现在贾平凹倾注笔力要创造带灯这样的人物,其积极意义当然不能被低估。”[⑥]陈晓明的这段评述,确实符合带灯的人物形象特点,但是如果不以中国特色的变态思维为评判标准而代之以现代性理念,那么,带灯这个人物形象不但没有积极意义,反而消极、可恶,因为她不像那些赤裸裸的贪官,让人一目了然、失望至极,而是穿着清廉、贤德的虚伪外衣,愚弄和哄骗民众拜倒在她为民做主的石榴裙下。真不知,这位靠“后学”起家的大教授,为何如此前现代却非要背起“后现代”的大旗。这样“前”、“后”不分,所以也就“左”、“右”不辩(丁帆曾说陈晓明左,陈晓明否认),真真让人无话可说。
再来说贾平凹。小说中的带灯所作所为、所思所考,自然凝聚着创作者贾平凹的心血。所以面对带灯那样的基层干部,贾平凹没有反思和批判,反而心疼般地说:“正因为社会基层的问题太多,你才尊重了在乡镇政府工作的人,上边的任何政策、条令、任务、指示全集中在他们那儿要完成,完不成就受责挨训被罚,各个系统的上级部门都说他们要抓的事情重要,文件、通知雪片似地飞来,他们只有两双手呀,两双手仅十个指头。”(357页)
贾平凹何以这样体恤“吏情”呢?或许他在“后记”中的两番话道出了其中的原委:“体制的问题,道德的问题,法制的问题,信仰的问题,政治生态问题和环境生态问题,一颗麻疹出来了去搔,逗得一片麻疹出来,搔破了全成了麻子。这种想法另一些朋友嘲笑,说你干啥的就是干啥的,自己卖着蒸馍却管别人盖楼。我说:不能女娲补天,也得杞人忧天么,或许我是共产党员吧。”(357页)“我父亲的观念里当兵不好,而且国民党整天宣传延安是共产党的集聚地,共产党是土匪,他就没有去。我埋怨父亲,你要去了,你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家了,我也成高干子弟了。”(354-355页)陈晓明说:“中国的知识分子很容易必然要被体制化,被政治同化。”[⑦]
这话在大陆中国自然具有普泛性,贾平凹自然更是首选对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被同化或被驯化的文艺工作者,却得到所谓著名批评家们的种种赞誉:贾平凹的创作是“沉甸甸的历史反省”,是“回归五四”的过程,“已经与民国文人的智慧,不相上下”[⑧];“就对现实观察的广度与深度、思考与批判的力度,以及描写的精细与准确度而言,《带灯》堪称是同类题材现实主义小说中不可多得的力作。”(带灯梦游),“作家传达的是对现实清醒的批判、无言的悲愤与绝望的控诉。某种意义上,这无疑也是对五四以来启蒙主义‘吃人’主题以及‘人变成鬼’主题的富有时代感的真实演绎”[⑨];“这是一部有着深邃的思想内涵”的“创新之作”[⑩]。
中国的批评家们究竟怎么啦,这么习惯性地、明目张胆地“泪浪滔滔”,竟然丝毫不考虑受惠者能否承担起这些优美、深刻的颂词和赞誉?或者也可以问,究竟是批评家们对贾平凹期望太高而他显然达不到那样的境地不得不采取发放小红花的方式予以鼓励,就像幼儿园阿姨对待小朋友那样,还是中国的批评家们的审美鉴赏能力和批评水准就只能达到这个层次了?如果是碍于人情世故,不得不说上几句“这孩子今后会有大出息”之类的话,但也要注意用词和分寸呀!白纸黑字,让那么多钟情于文学的读者和紧紧追随的年轻评论家们情何以堪呢?或者不如听听李建军的声音吧:“在当代中国,文学批评几乎成了谎言和欺骗的代名词,而所谓的文学批评家则成了被市场雇佣的文学神化和文学骗局的制造者。”[11]呜呼,还能让人说点什么好呢?
说到底,贾平凹这些年辛勤耕耘,甚至自以为呕心沥血地忧国忧民,原来不过是努力进行一种依附性的思考和帮忙性的献言,从不曾将自己定性为具备独立人格、自由思想以及秉持批判性、与强有力保持距离的良心作家。王开岭在《精神自治》中说:“无论思想还是艺术,表达和拯救的都是人,服务的都是生命。那隐藏在思想和艺术最深处最本质的东西,一定是个体的自由愿望和权利诉求,一定是神圣的生命特征和最广泛的人道主义。”[12]朗吉努斯曾说过:“民主制度是伟大天才的好保姆,卓越的天才一般是与民主同盛衰的……自由能培养有能者的智力,感发他们高尚的希望,……然而,在今日我们好像从童年便受到社会的奴性教育,不但自从我们心灵还是幼稚时便在风俗习惯的襁褓中培养,而且我们从未尝过辩才的最美好最丰富的源泉——自由。所以,我们没有表现什么天才,只有谄媚之才。……任何奴隶状态,不论它如何合理,都可以比作心灵的铁笼,人人的监狱。”[13]贾平凹不会或者根本不曾想去做一个独立的社会良知作家,但是他又常自诩不屑于为官之道,多次强调自己因会议多而不愿参会[14]、不愿与领导称同僚[15]、生性做不了官[16]等。王朔那种痞子式的姿态虽然可恶,但有一点很可爱,那就是做了婊子不立牌坊,不像那些扭扭捏捏的犹抱琵琶者,虽自命清高,而骨子里却无不充斥着奴隶人格。鲁迅对此更有着他独具特色评说:“二丑的特色。因为他没有义仆的愚笨,也没有恶仆的简单,他是智识阶级。他明知道自己所靠的是冰山,一定不能长久,他将来还要到别家帮闲,所以当受着豢养,分着余炎的时候,也得装着和这贵公子并非一伙。……世间只要有权门,一定有恶势力,有恶势力,就一定有二花脸,而且有二花脸艺术。我们只要取一种刊物,看他一个星期,就会发见他忽而怨恨春天,忽而颂扬战争,忽而译萧伯纳演说,忽而讲婚姻问题;但其间一定有时要慷慨激昂的表示对于国事的不满:这就是用出末一手来了。”[17]
心平气和地说,关于贾平凹,亦如大陆中国绝大数作家一样,包括莫言,就如那些世代耕作的老农民,春种秋播,收获的不过是一筐筐萝卜、白菜,在土地贫瘠、种子差劲等情形下,期望长出什么金枝玉叶、参天大树,幻想着能拿出具有普世的经典文学又怎么可能?尽管贾平凹至今仍存有“为了中国当代文学去突破和提升”(359页)那样高远的志向,但是,这样的理想与现实隔着巨大鸿沟,贾平凹曾自我评价:“一茬作家有一茬作家的使命,我是被定型了的品种,已经是苜蓿,开着紫色花,无法让它开出玫瑰。”(355页)苜蓿与玫瑰之间,因为功用不同简单类比审美价值高低其实并不妥当,或者不如借用章克雷在评判《废都》时使用的一句虽带有义气之争却更淋漓的断语:“乌鸦就是乌鸦,无论时空怎样检验,也不会变成美丽的孔雀。”[18]说白了,贾平凹等中国作家,都是乡村秀才型的文人,识得几千汉子,又有点笔墨,常在村头大树下讲故事,换着样地讲,讲得津津有味,感动了很多围观的村民,自己也觉得了不得起来。
——原文刊于《文学自由谈》2017年第5期,有删节。
往期文章:
[①] 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第358页。以下引文页码在文中标注。
[②] 王栻编:《严复集》第5册,中华书局1986年,第1284页。
[③] 王明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03-104页。
[④] 《萤火虫、幽灵或如佛一样——评贾平凹新作<带灯>》,《当代作家评论》,2013年第3期。
[⑤] 《贾平凹长篇小说<带灯>学术研讨会纪要》,《当代作家评论》,2013年第6期。
[⑥] 《萤火虫、幽灵或如佛一样——评贾平凹新作<带灯>》,《当代作家评论》,2013年第3期。
[⑦] 《贾平凹长篇小说<带灯>学术研讨会纪要》,《当代作家评论》,2013年第6期。
[⑧] 孙郁:《<带灯>的闲笔》,《当代作家评论》,2013年第3期。
[⑨] 吴义勤:《“贴地”与“飞翔”——读贾平凹长篇新作<带灯>》,《当代作家评论》,2013年第3期。
[⑩] 栾梅健:《论<带灯>的文学创新与贡献》,《当代作家评论》,2013年第3期。
[11] 《时代及其文学的敌人》,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年,第317页。
[12] 《精神自治》,书海出版社2011年,第53页。
[13] 章安祺编:《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33页。
[14] 《天气》,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242页。
[15] 《贾平凹谈人生》,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第231页。
[16] 《做个自在人——贾平凹序跋书画集》,内蒙古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21页。
[17] 《二丑艺术》,李新宇、周海婴主编:《鲁迅大全集》6,长江文艺出版社2011年,第359-360页。
[18] 《有感于<废都>居然获奖》,《文学自由谈》,199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