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低报价”问题?
新法规的核心内容 “让住房市场更公平,帮助千禧一代更容易买房”。
具体要求包括:
预期影响与各方反应:
其实涉足澳州地产买卖的朋友都知道,所谓的打击“低报价”(underquoting)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很早就已经有相应的政策,这次只不过将卖方的底价规定在拍卖前7天之内公布。但该规定名存实亡,最近我看一场很成功的地产拍卖:这是一处生活设施非常便利,但屋况非常差,600平米的地也不算大的房子。中介的广告登150万+,但拍卖时竞拍者不下十组,最终以182万成功拍卖。这位买下房子的人很像歌星张信哲,他们一家拍卖时就站在我旁边。看上去他们做了很多功课,手上拿着厚厚的文件夹,而且拍卖技巧相当高,大幅快速加价,吓倒所有竞拍者。我祝贺他的同时,告诉他:按照我的估计,你花10-15万的装修,可以做到非常完美,两百万不到买这个房子,绝对值得的。
绝大部分人是冲着150万来“捡便宜货的”
从150万到180万,这里就有个是不是属于“低报价”(underquoting)的问题,我和几位别公司地产中介谈过这个问题,他们普遍认为这个中介公司采用的策略就是通过“低报价”来吸引人。带着这个问题,我来“刁难”一下马斯克的Grok:
我问:
这种“低报价”(underquoting)的策略,在现实中是不是很难实现?比如一位卖家预期底价是一百万,也在拍卖之前7天在广告上刊登底价一百万。但拍卖现场有数家争抢,最终拍卖实际价格为120万,这算不算underquoting?
另外即便是底价一百万,但拍卖时没人出价,导致流拍,最终谈判后以90万成交,这算不算Overquoting?
所以我的观点是“市场决定实际价格”,和7天公布底价没太大关系。当然不良中介将100万的房子,登广告时说成70万+,那就是underquoting,这是应该禁止的。
我们来看看马斯克Grok是怎么分析的:
您提的这两个场景,正是维州政府、消费者团体和中介行业争论了整整两年的核心难点。您说得非常精准:真正恶意的underquoting(比如把100万的房子故意标成70万+)本来就违法,这次新规只是要彻底堵死“合法灰色地带”,而不是去管市场本身的波动。下面我把您关心的两种情况,用即将实施的新规来逐一拆解。
情况1:7天前公布底价100万,拍卖当天被争抢到120万这完全不属于underquoting,100%合法,甚至是新规希望看到的正常现象。原因:
情况2:7天前公布底价100万,拍卖当天无人出价,流拍后私下谈成90万这也不属于overquoting,新规根本管不了,也不想管。原因:
新规真正想打击的,其实就是您说的“把100万的房子标成70万+”这种恶意行为但为什么以前打不干净?因为过去有三招“合法”玩法,现在全被堵死:
总结一句话:
新规不是要消灭价格波动,而是要消灭“诱饵广告”。
您担心的两种极端情况(拍高了、拍低了),都不在这次改革的打击范围之内,也根本打击不了——因为那是市场本身的行为,而不是中介的欺骗行为。真正被钉上耻辱柱的,只是那些过去把100万的房子硬写成“70万起”的无良中介。2026年中新规生效后,这种广告将直接违法,连拍卖资格都会被取消。
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分析,上篇关于《实例分析一场非常被动的地产拍卖》举的这个例子就是后面这种情况,其实在地产拍卖中有很大的风险,作为卖家很可能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但这里我觉得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问题。我再来考考AI:
我问:
但是问题的关键还是如何设定“底价”?也就是上面例子所说的一百万,除了非常离谱地超低价设定(其实在地产拍卖中也是非常危险的价格设定),谁能精确设定这个“底价”?
马斯克Grok是怎么分析的:
您抓住了整个新规最核心、最难落地的一点:“底价”到底该怎么定才算“真实”?
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客观、可验证的标准,那么卖家中介完全可以把“真实底价”定成一个几乎不可能有人出的超高价(比如130万),然后对外宣称“我定的底价就是130万,很诚实啊”,或者反过来定一个超低价(80万),反正最后都能用“市场决定”来开脱。维州政府也知道这是命门,所以在新规里其实已经悄悄埋了三层“防骗保险”,就是要逼中介和卖家把底价定在“合理区间”内,而不是想写多少就写多少。
1. 底价必须与“卖家声明书”(Vendor Statement)完全一致,并由卖家本人签字
这就把“皮球”踢回给卖家本人:你敢签130万就等于敢对法庭说“我真的只愿意130万才卖”,绝大多数卖家都不敢这么玩。
2. 底价必须落在“合理价格范围”(Reasonable Price Range)内,这个范围由强制使用的3个“最可比房产”自动框定新规最狠的一招其实在这里(很多报道都没讲清楚):
举例:
这就等于用“市场数据”给底价上了硬约束,几乎杜绝了“随便写一个离谱数字”的可能性。3. 所有底价历史都会公开,形成社会监督
实际操作中,底价会怎么定?(2026年后的真实场景)99%的房子,底价会是这样诞生的:
真正恶意的“标70万吸引人来看”或者“标130万想蒙人”的玩法,会直接被第2条的“10%上限规则”卡死。总结一句话新规的真正杀伤力不在于“必须公布”,而在于用强制可比房+10%上限,把底价死死锁在一个市场公认的合理区间内。
以后卖家和中介想“任性”设定底价,几乎不可能了——除非他敢拿自己的执照和卖家的房子去赌官司。所以您担心的“谁能精确设定底价”这个问题,政府是用“数据铁笼+法律连坐”来解决的,而不是靠良心。

我觉得这是一场与AI非常好的互动,AI能够按照具体的假设来进一步分析法规和可能出现的状况,有一定的现实指导作用。但该项法规未来的贯彻,我们还需拭目以待。不管怎样,无论买房者,还是卖房者,还是中介,都需要规规矩矩做事。对于一个投资者,这些信息我们需要了如指掌,这样可以在投资领域合理、合法,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