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电视台每年会举办“澳洲电影周”,播放不少澳洲电影。其实澳洲电影并不精彩,和好莱坞的电影不是一个档次,甚至还不如印度宝莱坞电影。所以看澳洲电影要提醒自己:耐心把电影看完。但是澳洲有些纪录片,特别是荒原探险的纪实电影,非常值得观赏。
作家三毛的“旅行散文”可谓散文和游记中耀眼的一颗星星,以其传奇的旅行经历、清新朴素的文风、真挚热烈的情感和心思细腻、洞察力敏锐地为读者呈现不同寻常的旅行经历。三毛有一段精彩的论述:
“旅行真正的快乐不在于目的地,而在于它的过程。遇见不同的人,遭遇到奇奇怪怪的事,克服种种的困难,听听不同的语言,在我都是很大的快乐。虽说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更何况世界不只是一沙一花,世界是多少多少奇妙的现象累积起来的。我看,我听,我的阅历就更丰富了。”
这也是我一直所追求的一种旅行的“境界”。其实“旅行”和“旅游”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以前我在文章中谈到一个很著名的警言,“Be a Traveler and Not a Tourist”。从字面上翻译很简单:Traveler 就是旅行者,而Tourist就是旅游者。这句话的直译就是“成为一位旅行者,而不是一位旅游者”,两者表面上看差不多,但含义相差十万八千里。旅游者每到一处,要拍一张带有自己倩影的相片,只说明“到此一游”,别的并不是重要的,甚至一问什么都不知道,“打卡”而已。而旅行者却会注重其内涵,他们会观察身边的景色和事物,行万里路的同时,读万卷书(了解很多背景信息),甚至写很多的感言和游记,把自己融入到所经历的行程中。我觉得三毛就是一位真正的“旅行者”,看三毛的游记不但会跟着她周游世界,还会得到一些心灵上的启迪。
每次出行我会搞清楚自己到底是个“旅行者”还是“旅游者”。当一个旅游者很容易,但没有什么收获,而当一个“旅行者”不容易,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提升。我的体会并不在于形式,可以自己来一趟“说走就走”的随意旅行,或者参加有个旅游团,或者自己安排的州(省)际、跨国自助行。只要出远门,就要争取当一个“旅行者”,而不是肤浅的“旅游者”。
最近我看一本澳洲电影Tracks。这本电影是制作了 30多年的电影,妮可·基德曼 (Nicole Kidman) 和朱莉娅·罗伯茨 (Julia Roberts) 等女演员都参与了该项目的捧场,可见要钱没钱,要设备没设备,要人没人,很艰难。 还好有了大家的赞助,影片得以杀青。
这是根据一位澳洲姑娘罗宾·戴维森 (Wasikowska)的游记小说改编的。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罗宾·戴维森是一位意志坚定的澳洲姑娘,她离开大城市穿越澳洲大沙漠,途经中部的爱丽斯泉(著名的“红石头”所在地),最终到达印度洋,一段 1,700 英里(2,700 公里),历经8个多月的徒步旅程。在“国家地理”杂志的赞助下,她带着她的狗和四只骆驼出发,在旅途中的不同地点与美国摄影师里克·斯莫兰汇合。
罗宾·戴维森一路餐风宿露,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并且面对巨大的精神压力,也迎接一个又一个的险情,她几近崩溃放弃,但最终还是战胜了自我,与死亡搏斗中完成了这次经历。同时她的旅程也记录了人间那些善良的人们,这些人的善心、善行感动着世人。她还经过不少土著人部落,也受到土著人慷慨的陪伴和关爱。她后来在澳洲社会中呼吁要维护原住民权益,改善与土著人的关系,关爱土著人,以及为土著弱势群体的卫生,教育和生活条件做一些实事。罗宾·戴维森的旅行有着超越现实的“境界”,是旅行中的极品。
罗宾最终到达印度洋沿岸
最后引自一位“旅行达人”关于“旅行”的四种“境界”。但我觉得这四种“境界”并非标准,很难说哪个是对的,哪个不对,哪个是高级的,哪个是低级的,更可以相互之间结合。 愿大家珍惜人生,有机会就来一次对身、心、灵都有益的“旅行”,提升自己的“境界”。
第一种境界:
是为旅行而旅行,目的只是为了亲身感受久仰的著名景点,在地标景点拍照留念,然后在朋友群秀一秀,感官上得到满足。
有一定精神追求的旅行,追求别样的生活体验,开阔眼界和心灵,通过旅行增长见识和对世界的认知,人文地理、民俗美味无所不爱,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
则更倾向于挑战自我,体验属于独一无二,或极少人才能领略的风景。从中获得全新的自我认识,引发对生命真谛的重新思考。这类旅行可能会让人脱胎换骨,甚至颠覆曾经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超出旅行本身,出门即是旅,上路即是行。旅行者对事物有细微的洞察力和超常的敏感度,遇见的人事物,都可能为他打开一扇窗口,透过它足以对这个世界的有更宽广更有深度的认知。
地中海西西里岛古城陶米娜的古剧场
(追溯到公元前3世纪,距今已有超过2300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