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
【一】秦可卿的身份
秦可卿,可以说是《红楼梦》中最大的一个谜。因为用曹学的理论,完全无法解释这个人物。刘心武也是质疑秦可卿为何仅凭样貌好、性格好,就能跻身姑娘小姐的待遇,位列十二钗正册。他从秦可卿的身世、死后托梦的口气、入殓棺木的待遇、北静王的祭拜等等线索,猜测秦可卿是皇族血脉,废太子胤礽的私生女。
不过在红楼的文本中,秦可卿葬礼的规格,不要说是废太子的私生女,就是废太子去世,也不可能有那样的排场。
而如果用明清易代的背景来解读红楼,则很容易找到秦可卿的影射对象:泰昌帝朱常洛。
首先是秦氏的出身,可以说是非常的低微:“父亲秦业现任营缮郎,年近七十,夫人早亡。因当年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谁知儿子又死了,只剩女儿,小名唤可儿,长大时,生的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许与贾蓉为妻。”按照书中的设定,贾蓉是贾家长房嫡长孙,第五十三回祭宗祠清楚彰显贾蓉地位。那么以秦氏的出身,是不大可能仅仅因为相貌性格就可以高攀贾府。
作者写秦可卿这样一个卑微的出身,是因为朱常洛也是出身卑微的皇子,甚至险些无缘于皇位。他的母亲王氏原为慈宁宫宫女,在万历九年的某天,明神宗朱翊钧往慈宁宫向慈圣李太后请安。当时李太后不在,王氏端水让他洗手,神宗一时兴起,就“临幸”了王氏,王氏受孕后,太后召问皇帝,朱翊钧起先不承认是他的作为,太后命人取宦官所记的《内起居注》查看,至此皇帝方勉强承认,并且封王氏为恭妃。当时宫中称宫女为“都人”,明神宗便称朱常洛为“都人子”。由于李太后出身也是“都人”,所以太后闻之大怒,骂神宗:“尔亦都人子!”神宗才惶恐,跪在地上叩首请罪。
虽然王氏封恭妃有了名分,但是并不受宠爱,整日待在深宫之中不被重视。同时,因为不喜欢王恭妃,万历皇帝也不喜欢她所生的儿子朱常洛,对这个长子非常忽视。朱常洛不但吃穿用度极为节俭,就连在教育上都被万历皇帝百般阻挠,以致开蒙很晚,万历十年出生的他直到万利二十一年才被允许读书。朱常洛出阁读书时,正值寒冬,太监不给太子生火取暖。朱常洛冻得浑身发抖,讲官郭正域怒斥太监,太监们才给他生火。
不但如此,神宗最初还有意废长立幼,不想立朱常洛为储君,要立宠妃郑贵妃之子朱常洵(书中贾赦的原型)为太子,却受到大臣与慈圣皇太后极力反对。由于明神宗迟迟不立太子,令群臣忧心如焚。朝中上下也因此分成两个派别,明神宗与群臣争论达15年之久。神宗被群臣所迫,不能立常洵为储,因而以几十年不上朝的方式向朝臣们抗议,是为国本之争,也是万历怠政的主要原因。
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明神宗终于让步,立虚龄已二十的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而朱常洵被封为福王,封国为洛阳。但是福王不到洛阳去,迟迟逗留于北京。直到明末三大案之一的梃击案发生,舆论对郑贵妃非常不利后,福王才被迫离京就藩,太子朱常洛的地位也就此稳固。
朱常洛虽然被册立为太子,可是母亲王恭妃却被幽禁在了景阳宫,从此母子分离整整十年没法相见。直到万历三十四年,朱常洛的妾侍王氏生下皇长孙朱由校(日后的明熹宗),神宗为表庆祝,为李太后加尊号,才又进封王恭妃为皇贵妃,赐金册金宝,但始終将其屏居於景阳宫。五年后的万历三十九年九月十三日,王皇贵妃病篤,皇太子朱常洛闻言急往景阳宫探视,见景阳宫门深锁,于是破坏门锁入内探视。當時王皇貴妃已双目失明,于是以手代眼,拉着朱常洛的衣角,说:「儿长大如此,我死何恨!」言毕王皇貴妃便与世长辞。《酌中志》则记载为王恭妃病重时太子每日从苍震门入内问安;《先拨志始》更记载王恭妃察觉到郑贵妃家人偷听,提醒太子,结果母子俩直到王恭妃去世也没有说话。
红楼的作者是用秦可卿弃婴的身世,来影射这个大明最不受父亲待见的皇子;用秦可卿父亲低微的官职,来影射朱常洛母亲卑微的出身;用“与贾家有些瓜葛”作为结亲的理由,来影射朱常洛的出生是因为万历的一时兴起,最终不情不愿的与宫女有了“瓜葛”。故事中秦业最初抱养的是一儿一女,儿子夭折只剩女儿;现实是王恭妃除了朱常洛,还生有一女云梦公主朱轩嫄,可惜公主四岁病故。【这里是性别对调的写法。】
其次,秦可卿在红楼中出场的时间非常短(秦可卿谐音“顷刻倾”),第十三回就因病而亡。脂砚斋的批语和判词的配画,显示其原设定是“淫丧天香楼”。结合焦大的话,原稿中秦可卿是因为和贾珍有染,被尤氏发现后在天香楼投缳自尽,癸酉本也是印证了秦可卿“淫丧”的结局。这是对应了朱常洛登基只有二十九天,就因纵欲外加服用春药暴毙,即明末三大案之“红丸案”。
朱常洛因自幼不得其父喜爱,近十三岁才出阁读书,又长期辍读,经历坎坷。所以在其即位前的几十年中,他孤僻、压抑,遂沉湎酒色,恣情纵欲,这无疑影响到他的身体健康状况。
光宗即位后,颇具心计的郑贵妃为保全自己,取悦新帝,从侍女中挑选了八名能弹会唱的美姬进献给朱常洛。郑贵妃又竭力笼络泰昌帝的宠妃李选侍,二人谋合,欲以美人计为己请封皇太后和皇后之号。贪婪酒色的泰昌帝纳八姬后,本已虚弱的身体,不几日更是“圣容顿减”,“病体由是大剧”。此时,司礼监秉笔、掌管御药房的原郑贵妃宫中的内医崔文升入诊帝疾,他本应用培元固本之药,却反用去热通利之药,使泰昌帝腹泻不止,委顿不堪。崔文升的进药引起朝臣的惊诧。舆论认为崔文升进药是受郑贵妃指使,欲置皇上于死地。此后鸿胪寺丞李可灼又自称有仙丹妙药可治帝疾,对其药大臣们多不主张皇帝服用。泰昌帝惧怕死亡,决计服用。初服一丸,四肢和暖,思进饮食,再进一丸,于次日凌晨即亡。此药为红色,称“红丸”,以铅为主,以参茸为副,两丸服下,本已元气大伤的皇上元气提出,成为脱症。大臣们联想到梃击案以来的风波,不禁疑窦丛生,所谓“张差之棍不灵,则投以丽色之钊;崔文升之泄不逮,则促以李可灼之丸”,这一系列事件似乎是有目的的陷害新帝!继泰昌帝而后新登极的天启皇帝朱由校迫于舆论压力,罢免未力阻李可灼进药的内阁首辅方从哲,将崔文升发配南京,李可灼充军,此案草草收场。但泰昌帝之死究系何因,始终未解,“红丸案”成为明宫疑案之一。
红楼中,秦可卿死得也是非常蹊跷,原文是:“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按理说秦可卿已经病得有些日子,如果因病去世也不至于全家纳罕。作者故意渲染秦氏死得令全家疑心,影射红丸案中泰昌帝死得也不明不白。
第五回中,宝玉去秦可卿的屋里睡午觉,一进门就闻见一股甜香。我们前面分析过,“香”和“玉”都是暗指皇权,说明可卿的原型是有皇权之人。此外屋内的装潢也是处处指向帝王之家:
“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
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联珠帐。”
这些已经不单单是暗指帝王身份,并且还是那些因淫乱而误国乱政的帝王。另外作者还故意将寿阳公主写作寿昌公主,历史上睡在含章殿的公主不是唐代的寿昌公主,而是南朝刘宋的寿阳公主。作者留下这个破绽就是为了让指向泰“昌”帝的“昌”字。为了怕读者忽视,再加上一个“同昌公主”,再次强调“昌”,暗示秦可卿的身份即泰昌帝。
最能体现秦可卿帝王身份的,应该就是她的葬礼。以贾府在故事中的地位,秦氏作为国公府的重孙媳妇,她葬礼的规格显然是违制的。
第一是“停灵七七四十九日”。中国古代有“停灵”的习惯,人死之后不立即下葬,而是装裹好后放在灵堂,供亲戚朋友吊唁,这也是生者对逝者表达不舍的一种方式。身份越尊贵,停灵的时间越长。普通人家停个三或七天。第五十八回中的老太妃薨,也只是停灵二十一天。只有帝王可以停满整整七七四十九天。
其次是樯木的棺材板。书中贾政特意提出“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就是强调如果按照书中设定,秦氏用此物是逾制的。这个棺材板“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他坏了事”就留在薛家的店里,被薛蟠拿来送给贾珍。此处是影射明光宗下葬的「慶陵」原是为明景帝所建。夺门之变后,景帝為英宗所贬,葬于西郊金山,故空出一处皇陵(即景泰洼)。由于明光宗在位时间仅29天,来不及修建陵墓,故继位的長子明熹宗朱由校将光宗安葬于此陵墓。很明显,这里的“义忠亲王老千岁”,就是指明景帝朱祁钰,他在做了八年的皇帝后又被英宗贬为郕王,所以是个“坏了事”的老王爷。【注:秦可卿的棺材板由薛蟠提供,并非是作者暗示泰昌帝与后金满清有什么关系,而是借用了薛家皇商的身份,让薛蟠充当一次工具人。】
后面铭旌书“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更是指向大明万历朝。“奉天”这种叫法最早的发明者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于公元1368年在南京称帝,南京皇城中最重要、规格最高的朝会大殿,便命名为“奉天殿”。“奉天承运”这四个字连用就是开始于朱元璋,不仅因为他命名的“奉天殿”,也还因为他所捧的大圭上面刻着“奉天法祖”这几个字。“洪建”即“洪武建文”的略写。“兆年不易之朝”意即万历朝。因为光宗登基仅29天就驾崩,没有来得及改年号,所以朱常洛死的时候还是万历年。【注:同年九月六日明熹宗即位後,才詔令改以当年八月初一日到除夕日十二月廿九日為泰昌元年,第二年辛酉年元旦(1621年1月22日)改元天启,故“泰昌”這個年號僅用了四个月。】
在送殡的官客中,除了这些公侯贵族的身份过于尊贵,显得与秦氏身份不符以外。作者更是用这些公侯的名字来暗藏十二生肖。脂批还特意借这一段,来示范读者应该如何解读作者的隐语。原文写到:
“那时,官客送殡的,有镇国公牛清之孙现袭一等伯牛继宗、理国公柳彪之孙现袭一等子柳芳、齐国公陈翼之孙世袭三品威镇将军陈瑞文、治国公马魁之孙世袭三品威远将军马尚、修国公侯晓明之孙世袭一等子侯孝康;缮国公诰命亡故,其孙石光珠守孝不曾来得。”
“庚眉批:牛,丑也。清,属水,子也。柳拆卯字。彪拆虎字,寅字寓焉。陈即辰。翼火为蛇;巳字寓焉。马,午也。魁拆鬼,鬼,金羊,未字寓焉。侯、猴同音,申也。晓鸣,鸡也,酉字寓焉。石即豕,亥字寓焉。其祖曰守业,即守夜也,犬字寓焉。此所谓十二支寓焉。”
此处作者除了要展示如何拆解书中的谜语,另一个重要的暗示是:用十二生肖代表天下百姓。并以此来点出秦氏原型的帝王身份。
然后,在写到北静王前来路祭,要见宝玉,作者特意交代贾政“急命宝玉脱去孝服”。按照书中设定的人物关系,宝玉是贾蓉的叔叔,也是秦氏的长辈,理论上是不可能为秦可卿穿孝服的。作者在这里再次留下这种礼制上的破绽。结合宝玉的影射对象,作者还是想暗示整个国家为秦氏穿孝。
在秦可卿办丧事的同时,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也在扬州病逝,作者特意交代了时间是九月。而朱常洛也正是死于万历四十八年九月。我们前面分析过黛玉的原型为崇祯帝朱由检,书中没什么戏份的林如海基本上只是做为黛玉父亲的角色出现。所以林如海的原型也是指向光宗。这里作者是利用黛玉父亲的身份再次和读者确认,秦可卿与林如海都是在影射崇祯的父亲,明光宗泰昌帝朱常洛。【注:这是前文中我们介绍过的,射覆中“两覆一射”的影射用法。】
【二】秦可卿评价和判词
作者在书中多次写,贾府众人以及贾母非常看重秦氏:“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见他去安置宝玉,自是安稳的。”;可卿生病,尤氏嘱咐贾蓉“你不许累他,不许招他生气,叫他静静的养养就好了。他要想什么吃,只管到我这里取来。倘或我这里没有,只管望你琏二婶子那里要去。倘或他有个好和歹,你再要娶这么一个媳妇,这么个模样儿,这么个性情的人儿,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并且赞她“为人行事,那个亲戚,那个一家的长辈不喜欢他?”;及至病逝“那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他平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甚至宝玉“从梦中听见说秦氏死了,连忙翻身爬起来,只觉心中似戮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喷出一口血来”脂批在这里说“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
除了现实中人们对秦可卿的喜爱,即使在太虚幻境中,秦氏也是“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的薛林结合体 -“兼美”。
从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作者对光宗的评价极高。甚至连宝玉这样的“富贵闲人”都看定秦氏是可继家务者。
这其实是非常令人困惑的一点。红楼的故事中,可卿出场很短,并且当时管家的是尤氏。她还没来得及展示理家的能力就病逝。现实中的朱常洛也一样,登基仅仅一个月不到,还没来得及施行任何政治抱负就驾崩了。明遗的心中为何如此看重光宗,认为他是可以继业者?并且认为他是可以和皇太极一样有能力的明帝王(兼美)?
历史上,明光宗继位后,确实於群臣帮助下,推行不少政策,如:废矿税、饷边防、补官缺。
首先下令罢免全国范围内的矿监、税使,停止任何形式的的采榷活动。矿税早为人们所厌恶,所以诏书一颁布,朝野欢腾。
其次是饷边防。明光宗下令由大内银库调拨二百万两银子,发给辽东经略熊廷弼和九边巡抚按官,让他们犒赏将士;并拨给运费五千两白银,沿途支用。明光宗还专门强调,银子解到后,立刻派人下发,不得擅自入库挪为它用。
第三件事是补充官缺。朱常洛先命令礼部右侍郎、南京吏部侍郎二人为礼部尚书兼内阁大学士;随后,将何宗彦等四人均升为礼部尚书兼内阁大学士;启用卸官归田的旧辅臣叶向高,同意将因为“上疏”爭國本获罪的三十三人和为矿税等获罪的十一人一概录用。不过也有人因此感慨明光宗矫枉过正,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官满为患”的局面。
不过这些举措也只能算是中规中矩,多多少少补了他老爹万历怠政的一些坑而已。距离成为中兴之主,还远得很。
而《明实录》和《明史》对他的评价也都是出奇的高。赞他是“大寶初嗣,仁政沛施”、“潜德久彰,海内属望”。
个人感觉,无论是当时的明臣还是后来的明遗,对于朱常洛的期许和赞扬,可能多半是出于一种补偿心理。光宗的臣子们和万历争了十五年,才等到他登基。并且从他的政策上,看到了一些转机。奈何掌权不到一个月就因纵欲病逝。这种只存在于想象中的君主,往往会被理想化为最完美的贤君。类似张爱玲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
另外,明臣觉得朱常洛会是个贤主的另一个原因,应该是他的童年经历。明朝历史上,宪宗朱见深和孝宗朱祐樘,都是幼年做太子时受尽磨难,成年掌权后能力杰出的范例。尤其是对比那种从小被惯坏的孩子(朱祁镇、朱厚照),童年的磨难往往造就了更成熟的心志和更坚强的意志。所以出于经验,明朝的臣子们很可能会认定,有着悲催童年的光宗也应该是一代贤君。
当然,从朱常洛不到一个月的工作态度来看,如果以这样的状态继续执政,他至少是比他的父亲万历、比他的两个儿子天启崇祯,都要靠谱,(“虛懷延接一月,而三召臣工銳意圖”)。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被大明的朝臣们寄予厚望的帝王,却因为纵欲过度而早逝。从历史上看,国家的确是错失了一个由衰转盛的机会(至少在明遗眼中是这样),以致最终大明帝国无法逃脱覆灭的结局。
所以,在太虚幻境中,集薛林二者优点为一身的是秦可卿,引宝玉堕入迷津的也是秦可卿。
在秦可卿的判词中,作者也是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是责怪光宗登基后贪婪酒色,以致短命。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是作者认为光宗虽然贪色误国,把国家丢给两个年轻的儿子。但是究其根本,祸首还是要从万历算起。如果不是国本之争,晚明的党争不会恶化,朱常洛的健康和教育状况也会好很多。这里的“宁”指的是宁国府,这里应该特指宁府族长贾珍。我们前文分析过,宁府代表“左宗”,其中的人物比荣府有着更高的辈分。贾敬即是影射嘉靖帝,贾珍是影射万历。“造衅开端实在宁”其实就是说大明“实亡于万历,始亡于嘉靖”。
再看秦可卿的曲子: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第一句“画梁春尽落香尘”-- “春”指朝代,“春尽”即明亡。“香”指政权,“落香尘”指政权失落。这一句既是写秦可卿在天香楼悬梁自尽的结局,也是写明朝灭亡政权旁落。
第二句“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 -- 这句和判词的前两句意思一样,责怪光宗纵欲,不知修身,以致早逝误国。
第三句“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 是作者再骂一次嘉靖和万历,明朝的灭亡,始于这两个皇帝的怠政和任性。
最后一句“宿孽总因情。”-- 如果说明朝实亡于万历,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国本之争(宿孽)。而国本之争恰恰是由于万历帝对郑贵妃的私情。
【三】秦氏托梦的寓意
秦可卿去世的那个晚上,托梦给凤姐。此时正值元春封妃的前夕。
因此,在梦中她跟凤姐说,贾府很快就会“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不过,这也只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同时提醒凤姐:“月满足亏,水满则溢”,贾府已经赫赫扬扬了上百年,登高必跌重,将来必有衰亡的一天。所以,她给了凤姐两个建议:一是趁着还富贵,在祖茔附近多购置田产房舍;二是将家塾也设于此地。
若想搞明白可卿托梦和这两个建议的实际意义。需要先说明元春封妃的含义。
在第十三回,作者写托梦之前,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凤姐自贾琏送黛玉往扬州去后,心中实在无趣,每到晚间,不过和平儿说笑一回,就胡乱睡了。”这本来是非常平常的一句话,但是甲侧在这里有批语:“胡乱”二字奇。批书人是特意提醒读者,要注意“胡乱”二字。
历史上,至万历泰昌二帝驾崩时(1620年),辽东的局势是: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讨明,抚顺沦陷,萨尔浒大战明军惨败。之后,在天启初年(1621年)的沈辽大战、广宁大战也是均已明朝失败告终。
所以,对应到书中,可卿托梦的这个时候(1620年左右),明朝已经渐渐压制不住后金的崛起。可以说是北方的“胡虏之乱”又起。这就是作者和批者特意要提醒读者注意“胡乱”这两个字的原因。
1622年,广宁大败后,明朝廷感到局势严重,天启帝便把大学士孙承宗,兵部尚书袁崇焕派往关外,抗击后金。孙承宗、袁崇焕上任后,加固宁远城,修复城堡,派兵严加把守。努尔哈赤鉴于明军有所准备,又忙着迁都,于是一直没有向明军大举进攻。孙承宗和袁崇焕在辽东花了很大力气,苦心经营,才把岌岌可危的局面开始扭转过来。1625年夏,孙承宗采纳袁崇焕建议,将辽西防线向前推进200里,使宁远亦有所屏障。1626年,广宁大战的四年之后,努尔哈赤再次统率八旗精锐挑战大明在辽东的军事重镇宁远城。袁崇焕组织军民坚壁清野,协力共守,铲除奸细,凭坚城用大炮,配以火攻,杀伤后金军近两万人,挫败了努尔哈赤夺占辽西和山海关的企图,是明军与后金军交战以来所取得的首次(也是仅有的一次)重大胜利。努尔哈赤更是在这次大战中被袁崇焕的炮火所伤,几个月后郁愤而死。
1622至1644年,孙承宗用了四年经略辽东,收复失地四百余里。这是自努尔哈赤十三副遗甲起兵以来,明清对峙中唯一的一次大面积收复国土,同时也奠定了宁远大战胜利的基础。(书中用元春封妃省亲,来影射这段历史。具体细节我们留到元春篇再讨论。)
不过宁远大捷的胜利只是昙花一现。自此之后,明朝再无重大的胜利,基本上都是以防守为主。所以可卿告诫凤姐,这个大喜之事,虽然表面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可惜无法持久。
以后金迅速崛起的势头,明朝仍旧时时处在八旗铁骑的威胁之下。尤其是都城北京,在满清最终想要一统中原之前,皇太极曾屡次绕过山海关,突破长城防线攻入京畿腹地。
如果站在后人的视角去看当时的境况,或许及时迁都回南京是一个相对较优的选择。
有明一代,明朝始终实行特殊的两京制度。因为当年朱棣虽然迁都北京,依然在南京保留了一套重要机构,就是南京六部,其官府和官员级别和北京六部一样。尽管实权没有北京六部大,但是南京的机构,也绝不是一个摆设,而是仅次于北京的政治中心(陪都)、是明朝朝廷的备份。一旦国家有变,北方失控,南京便可在短期内成为明朝中枢,主持天下大局。
同时,太祖朱元璋的陵寝也在南京。所以,南京也可以看作是大明朝的祖茔。【对应书中,贾府的祖宅也是在南京。】
作者借秦可卿托梦给凤姐,并且建议趁富贵在祖茔附近购置田产房舍、设立家塾,就是想要做一个假设:如果在天启年间,趁大明尚有余力之时,好好经营南京,为随时迁都做好准备,那么一旦有一天北方失落,依然可以衣冠南渡,和南宋一样拥有半壁江山。
不过这些都是马后炮了,历史没有办法假设和重来。可卿托梦,也只是红楼作者们借机想象一下,当初如果南迁是否会给大明带来一线生机。
毕竟“三春之后诸芳尽”已成定局。随着南明三朝被灭,朱家子孙死走逃亡,各个自寻出路,大明已是复国无望了。
那么,可卿为什么会选择王熙凤作为托付的对象呢?而且认为必须是托付凤姐,“别人未必中用。”
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在泰昌帝之后天启一朝,最有执行力的,还是要数魏忠贤了。或者说,至少在红楼的作者眼中,九千岁比那些夸夸其谈的东林文官们,要更有能力。用秦可卿夸凤姐的话就是:“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
那么这个判断是否正确呢?就后来事情发展的结果来看,这个判断至少有其合理性。
明末南迁之议,始于崇祯十六年(1643年),崇祯与时任内阁首辅周延儒的秘密会谈。当时,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还未威胁到京师,但是清军多次入塞大掠,引起了崇祯的警惕。崇祯的老婆周皇后好几次暗示说,我在南京还有一个家(“吾南中尚有一家居”),表明了支持丈夫迁都的想法。可是天启皇帝的遗孀懿安皇后张嫣,却不支持南迁。
后来随着清军大掠后北归,北京暂时安全。不久,周延儒因罪免职,崇祯帝便放下了南迁的念头。
到了1644年,当李自成逼近北京的时候,崇祯帝再次想到南迁。《明史》记载,当年二月,左都御史李邦华秘密上书,请求崇祯帝固守京师,并仿永乐朝故事,由太子监国南京。但由于遭诸大臣反对,南迁计划最终没能实施。同年三月,北京被李自成攻破,崇祯帝自缢殉国。
讽刺的是,那个在崇祯帝面前振振有词阻挠南迁计划的光时亨,在城破后,率先投降了李自成。而倡议南迁的李邦华在城破之后殉国了。
据说崇祯死前,大太监曹化淳,就忍不住向崇祯帝奏本说:魏忠贤若在,时局必不会糜烂至此!
试想,假使崇祯当年不杀魏忠贤,而是贬其去凤阳守皇灵。那么此时南迁的计划,未必不能成就。
可惜,书中的凤姐醒后就忘了秦氏的托付。死去的魏忠贤,也没有机会证明,他是不是真的强于那些束带顶冠的文官。因为历史没有如果。
明亡后,很多人说起“甲申南迁之议”,未尝不扼腕叹息。明末清初的学者彭孙贻认为,崇祯应该迁都,而不是去上吊。他说:“国君死社稷,正也,迁国图存,权也,权而不失乎正也。”
红楼作者写可卿托梦给凤姐,嘱其经营祖茔,即是表达了明遗对崇祯错失最后一线生机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