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爱说:“世上没有永远的冠军,也没有永远的输家”,其实就是一句馊鸡汤。上句“世上没有永远的冠军”是对的,下句“没有永远的输家”是错的;世上有的是“永远的输家”,我和我的朋友身边就有这样一些“永远的输家”;兹举三例,以见一斑。
名人
章某居东北某村庄,朋友之近邻也。
章某之父之祖父,三代均是村庄的“名人”。
之所以谓之名人,章某之祖孙三代有三绝,一懒二馋三脸厚,懒是本性,馋是本能,脸皮厚则是真本事。
描写人物必须写典型事件,祖孙三代就说一件事。
东北冬天必须烧坑,过去的山村全是用劈柴烧坑,每到秋末,家家户户会拉个大车去山里拉劈柴。山里有的是燃料,所以,对于冬天的烧坑,不过是举手之劳;那时候,每家院子里,都有一个冬天烧不完的劈柴。
但是,全村就懒汉章某一家(朋友记事时,章某家只有他一个人了)不准备过冬燃料。别人拉劈柴热火朝天,他则天天靠在草垛上,蹲在墙旮旯,眯缝着眼,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一到冬日,无论晴雨风雪,章某每天都会去邻居家“蹭”热,一个破棉袄,露着棉花,一根草绳往腰上一捆,蹲在屋的一角;等到主人家开饭了,他会主动添上一碗粥汤,哧溜哧溜喝了,有的主人实在看他可怜,会顺手给一个窝窝头。章某这一点还好,给个窝头就吃,不给就不吃了;平时也不去偷窃扒摸的。一直等到夜晚,人家要睡觉了,催他回,才会离开回到自己那冰冷的小屋。
对于这样的懒汉,全村人都嫌弃,小孩子讥讽埋汰他,村民责备甚至呵斥,他根本不在乎;每家总有善良的老奶奶们,尽管讨厌,但也只有长叹一声,由他“蹭”去。
村里的老人说,章家不是本地人,爷爷逃荒来到这里,当时正是满州国的年代,他的爷爷经常帮日寇干些不三不四的事,为乡民所不齿。四十岁时,收留一个逃难的女人做了老婆,生下了章某的父亲。章父懒散,更胜乃父一筹,幸亏搭帮共产党,土改分了两间房,二亩地,还当过贫协组长,可因为太不长进,未及一年便“削职为民”。有了两间房,热心的奶奶们又为他张罗了一门亲事,女方模样端正,但有精神病;过门第二年,生下了章某。章某十二岁那年,其母病逝;越三年,其父又故,章某成了真正的自由人。
章某一直未娶,朋友考上大学离开了故乡,偶尔回老家,还能见到章某“蹭热”依旧,只是人已衰老。朋友说,懒汉家传已是最后一代了。
孽种
朱先生是我退休后打工时认识的朋友。某日闲聊,说起他村里有孽种,有些意思,特记之。
村有程姓恶棍,其长子之子与次子之女乱伦,致孙女怀姙,程家知晓之时,则已近临盆,讯之女,则其堂兄所造之孽也。待其生下之后,程妻送至革命战友丁家;乡人周知,故称之为孽种。是时,程家长子与丁某分别为大队文革主任副主任,抄家抢掠之急先锋,造反批斗的干将也。年生有二女一子,然其子于三岁许溺死,农村谓无子即绝后,人多薄之,加之丁某横行乡间,更是令村民鄙视。程妻于是将孽孙送至丁家,以示共同造反情谊永系也。孰知近亲之子,无有祥瑞。孽种自小冥顽不化,小学未上完即休学,在校打架斗殴,惹事生非,直令乌烟瘴气,师生骇目。怎奈其为“高干子弟”,人不敢言耳。休学回家,无端滋事,尤喜偷鸡,去后山烧烤,大快朵颐。左右邻居,不堪其苦。待至成年,养父丁某又为其娶妇,仍不安分,去广东惠州做工;未及二月,强暴一女,是女亦为打工者,时年仅十六岁。事发之后,孽子被拘,其父闻之,急赴惠州,耗资数万元,了结而返。然该女即邻村女,其家族势众,言一定上诉法院,以强奸幼女罪处;丁百计调停,终以十万元私了。而丁已倾家破产矣。
村人闻之,皆曰“孽种孽报”,不足怪也。
梅二十
同里有梅生者,乃水库移民也。因之而招工铅锌矿,虽是以农代工,却徒然身价倍增,常于邻里间夸饰之,不可一世,是以乡人不齿。一夕,忽神色凄凉,如落水之犬,肩负一床破棉絮,凄然回家,仍作农夫矣。
众问之故,不答。未及三日,邻里传其开除之事,原是上周未回家,其一同招工的同乡请带二十元钱回家交给他老婆。梅生喜甚,及至其友家,戏友之妻,许以事成,给二十元的报酬,女遂许之。事毕,梅生告之,此二十元是乃其夫之所托也。女大愤,诉于夫。夫诉于有司,矿里遂处以开除之处分。自此,邻人戏称其为“梅二十”,真名则渐为淡忘矣。后十余载,梅二十以贫病死,其年不足五十。梅有子,不成器,顽劣懒惰,平日里常做些偷鸡摸狗事,家中一贫如洗,长年鹑衣百结,乡人耻之,诚又一“梅二十”也。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再也不会有乃父“二十”块钱的“艳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