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常常嘲笑隔壁三哥的“种姓制度”,但,其实,我国也曾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当时造成的社会割裂和不公,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时候,户口分成两种类型: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种人享受的社会福利天壤之别。
当然,改革开放之后,这种落后的户籍制度已经顺理成章地被取消,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9-23 09:09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31省份取消农业户口 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 中国告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国务院早在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就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截至目前,31个省份已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中,也普遍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今天,让我们来回忆一下那个恍如隔世的荒唐岁月,忆苦思甜一番。
企业的工作分配
二元户籍制度产生特权、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城市差距、身份歧视、省籍歧视、就业歧视、边缘群体、弱势群体、血汗工厂、农村贫困、城市犯罪、同命不同价、打工子弟学校、高考分数线差异,基本上都与二元户籍制度有关。
我父亲是上世纪60年代的本科毕业生,从北京石油学院毕业后,拒绝留校任教,响应国家号召,主动要求去了黑龙江大庆工作。
那时候政府号召“工业学大庆”,爸爸很单纯,又红又专,那个时代本科生比现在博士生都少,他成绩很好。
后来爸爸回湖南老家娶了我妈,为了离家近点,调回湖南岳阳,长江边上,新建的一个军改民的炼油厂工作。而我妈是农村户口,虽然跟我爸结婚后还生下了我,却没办法成为厂里的正式职工,只能作为家属工在厂里的农业队工作,种种菜之类。哪怕后来厂里的三产剥离,我妈最后也只是进了厂里的职工食堂,直到退休她的身份也仅仅定格于企业工,没有成为她心心念念的正式工,而工资待遇要差正式工一大截。
国企,用现在的话说,应该叫体制内吧。正式工是国家正式职工的简称,是国企的正式员工,双职工家庭比我们家这种单职工家庭的福利待遇也要好得多,分的房子的面积都要大一些。
在改革开放前,是没有私营企业的,所有的工作都是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安排,所以,那个时代连小生意都不用想,只能望眼欲穿地等政府给分配工作。
二元制的社会,农村与城市人口全被限制住了,是没办法自由流动的。所有企业基本都是国企,工作靠行政分配,农业户口是不可能获得城镇或者企业的工作的。
而农业户籍进入体制内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考上大学,毕业后等国家分配。像我们这种厂子弟,多少会有一些特权,比如“顶职”或者考厂里技校。
“顶职”也是将要消失的词,指子女顶替父母体制内的工作指标,而父母提前退休。
厂里的技校,相当于给国企培训的普通工人,对内部厂里的子弟分数要低很多。但因为考上了厂技校,就相当于进了国营厂,所以附近农村的孩子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着上,哪怕,分数比最好的中专都要高。
哦,我是我们职工子弟学校考技校的第一名,没去,继续读高中上的大学。
对于农业户口,在城镇里:没有工作,也就没有钱,没法在城镇里生活。就算是极个别的特殊原因(比如海外亲戚的馈赠),有了钱,也不行。
因为:
统购统销下的物质供应
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几乎所有生活物资都是凭票供应的。
印象里,买鱼、买面、买米、买油都需要相应的票,大部分时候还得提早去排队,否则还抢不到。
我们家只有爸爸的一份,妈妈有时候有半份,而家里三个孩子,我和弟妹,幸亏有爸爸的同事、同学、朋友的帮衬,再加上有老家农村匀出来些,才勉强撑过那段日子。
记得那时每逢过年过节,想连做身新衣服,还都得要凑布票去买。
当我上大学时,爸爸还专门要把粮票换成全国的,或者换成浙江省的,才能上学用。当然,后来慢慢学校里也有定额的饭票补助了,我们班女生吃不完也会补给我些,终于够用了。这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了。
结语
当我国的市场经济建立起来,物资慢慢不再缺乏,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自然,各种票证都退出了历史舞台。
大学年年扩招,毕业生激增,最重要的是,而无论国企还是私企,都统一社招,公平竞争,虽然体制内还是因稳定备受许多毕业生青睐,但过去的各种托关系、讲身份的特权场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关于这一段真实故事,我连载过我妈的回忆录,有兴趣的关注我搜《与共和国一起成长》。
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根据《方案》,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方案》强调,各城市因地制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调整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
亲人仍在心中,岁月已远去。
回忆过去,为了珍惜现在,展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