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之丘

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
个人资料
梧桐之丘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读《孟子》禅让- 篡权 - 专权 - 民选,投票之前阅读有益

(2022-11-08 06:12:08) 下一个

原文《孟子.万章上》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万章问道:“尧把天下交给舜,有这么回事吗?”

孟子答道:“不;天子不能够把天下交给他人。”

万章又问:“那么,舜领有天下,是谁交给的呢?”

答道:“天交给的。”

又问道:“天交给的,是反复叮嘱告诫后交给他的吗?”

答道:“不是;天不说话,拿行动和事迹来表示罢了。”

问道:“拿行动和事迹来表示,是怎样的呢?”

答道:“天子能把人推荐给天,却不能让天把天下交给他;正如诸侯能把人推荐给天子,却不能让天子把诸侯之位交给他;大夫能把人推荐给诸侯,却不能让诸侯把大夫之位交给他。从前,尧将舜推荐给天,天接受了;公开介绍他给百姓,百姓也接受了;所以说,天不说话,拿行动和事迹来表示罢了。”

 

原文《孟子.万章上》万章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万章问:“我大胆地问,把他推荐给天,天接受了;公开介绍给百姓,百姓也接受了,是怎样的呢?”

答道:“叫他主持祭祀,所有神明都来享用,这便是天接受了;叫他主持政务,工作井井有条,百姓都感到安适,这便是百姓接受了。天交给他,百姓交给他,所以说,天子不能够拿天下交给人。舜辅佐尧二十八年,这不是某一个人所能做到的,而是天意。尧逝世了,三年之丧完毕,舜为了要使尧的儿子能够继承天下,自己便躲避尧的儿子而到南河的南边去。可是,天下诸侯朝见天子的,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却到舜那里;打官司的,也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却到舜那里;民歌手们,也不歌颂尧的儿子,而歌颂舜。所以说,这是天意。那样,舜才回到首都,坐了朝廷。而如果自己居住在尧的宫室,逼迫尧的儿子让位给自己,这是篡夺,不是天授了。《太誓》说过:‘百姓看到的,天也就看到;百姓听到的,天也就听到。’正是这个意思。”
 
评:读者认真读完此段,就应该有自己的体会了。那么,今天就走出去中期选举投票吧!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