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香港立法会以14票赞成、71票反对、一票弃权的结果,大比数否决了香港政府提交的《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该草案规定了同性伴侣若干类似于异性婚姻关系的权利,虽已考虑反LGBT平权的保守派顾虑颇有妥协、相较异性伴侣权利有很大落差,却仍然未能通过立法会表决。
本次立法会否决同性伴侣登记草案,并非偶然,也并不只是因为特定势力和团体的阻挠,而是反修例运动结束、《港区国安法》颁布、香港进入“新常态”以来,香港政治保守化带动港府与立法司法机构在若干社会议题、社会政策保守化的典型例子和体现。
在2019-2021年香港政治巨幅变动之前,包括同性伴侣权利在内的LGBT权利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议题之一。在当时,虽然反对同性婚姻、对LGBT权利较反感和冷淡的大有人在,但支持LGBT权利、推动同性伴侣拥有与异性伴侣相同权利的人和组织也很多,相关街头活动也很常见。而在各主要政治团体中,建制派整体上较保守而倾向排斥改善LGBT权利,而泛民主派和本土派则多数倾向支持LGBT。
而政治变动之后,仍然活跃的主要政治团体,基本都已是反对或冷淡对待LGBT权利问题的立场。而这不仅在于政治变动后剩下的政治势力本身是倾向保守的,也在于“新常态”下香港政治的保守必然带来社会的保守。
所谓“保守”,有着复杂的涵义和表现。但核心就是,对于传统的遵循、对现状的维持,对稳定的强烈要求,以及对变革的排斥、对动荡的反感。保守派的立场和政策,一般都倾向既得利益者、多数派、精英阶层,而对权利受损者、少数派群体、较弱势者不友好,或起码不愿推动促进平等的政策。
而香港从反修例运动之时和之前,到反修例结束后,正是中国中央政府和港府所说的“止暴制乱”、“由乱到治”,让香港更加“稳定和谐”的转变。而这样的转变及转变后,无论中央政府、香港政府及立法司法机构、建制派、既得利益群体,都更倾向于在各种议题上持保守立场,而利于政治和社会稳定。
为了稳定与“和谐”,保守派往往选择取悦社会多数和强势群体,而牺牲少数和弱势者。所以,就会在LGBT、女权、劳工权利等多方面压制弱势方诉求,笼络和安抚强势方,以利于社会稳定。另外,保守派也对性自由、多元性别等他们看来“标新立异”、“背弃祖宗礼法”、“极端自由化”的事物排斥,并推崇保守的传统思想与习俗,规训民众。
例如近几年香港教育部门在青少年性教育问题上,就由曾经的引导青少年正确了解和合理接触“性”问题,到更加明确强调反对婚前性行为,还以制度和法律阻吓青少年对性的尝试。如香港教育局局长蔡若莲明确反对青少年婚前性行为,还声称“14岁以前性行为违法”、“要向学生灌输正确价值观”、“(反对婚前性行为)符合中华传统文化”等。教育局发出的性教育指引中,还有“若有性冲动,可以去打羽毛球”的令人啼笑皆非、成为网络热梗的“建议”。
而反修例之前已在香港逐渐成为重要议题的女权问题,这几年也变得沉寂。港府和各政治团体虽然都泛泛的声称要保护妇女和女童权利,但对“女权”这一平权词汇及涉及的抗争性内容却基本都回避和淡化。
而香港历史悠久的劳工运动,更是“一落千丈”。无论港英时期还是回归后,香港一直都有非常活跃的劳工组织和工人罢工等活动。香港一方面是高度资本主义和自由经济港湾,一方面表达和结社自由又让工人有条件抗争,加上香港的贫富差距和民生问题,以及大量媒体的存在,香港劳工运动风起云涌、一直活跃在人们的视线。
但也正是因此,劳工权利人士和团体、劳工运动,被中央和港府更加视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及挑战政权统治的力量。只是过去因为保障劳工权利和劳工运动的法条和环境,即便打压也只能曲线方式。
但2020年后,随着《国安法》颁布及政治与社会环境剧变,政府趁机对劳工权利捍卫者和组织“重拳出击”,劳工运动几乎销声匿迹。工党、社民连、职工盟等集中关注劳工问题的传统泛民政党纷纷解散或实际停摆。而建制派的工联会对抗争性工运基本持反对态度。香港没了抗争性劳工组织和平台,发生欠薪等事件后,正规途径难以解决或程序过于复杂沉重,工人只好自行在工地和街头挂上“还我血汗钱”条幅,以与大陆工人类似的方式讨薪。而讨薪之外的维权和尊严,则更无法争取了。
中央政府和港府对劳工、女权、LGBT权利的限缩、对相关运动的打压,对性教育和多元性别宣传等的压制,是遵循相同的理论和逻辑,为了相同的目的。虽然这些领域和相关问题,与政治反抗、颠覆政权等极为敏感问题不同,甚至就事论事很多都没有政治色彩,但仍然被北京和港府视为不稳定因素而警惕,虽不像对待政治异见那样以拘捕和监牢为手段,但也会以多种软性和曲折方式加以打压。
简而言之,在政治保守、维稳至上的大环境下,香港各种社会政策也随之保守,牺牲弱势、弱化异质者声音、扼杀人欲天性和“离经叛道”之心,还可取悦颇有实力的保守派,换取社会稳定和谐。哪怕这些不直接涉及政治,也被提防和打压。另外,政治保守之所以导致社会保守,也在于威权政治和高压环境,天然排斥社会中的异己和活跃分子,并压迫和规训相对弱势者、取悦相对的强者,以纾解压力和维持秩序。
而本次香港立法会否决同性伴侣登记草案,只是近年香港社会政策保守化又一案例。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同性伴侣权利问题,香港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近年确实做出了一些开明进步的判决和提案,如本次草案就是由特区政府依照2023年香港终审法院支持LGBT权利的裁定而提出。
但在具体案例上的开明,并不能抹除整个政治环境和香港各权力机构和主要政治团体在社会议题上立场和政策保守化的倾向。如本次草案之所以能被否决,正是在于支持LGBT的若干政治团体和公民组织被取缔或停摆,LGBT及支持者也因政治寒蝉效应不敢上街大张旗鼓宣传,而反对LGBT的保守组织却可畅通无阻的游说议员和动员民众反对议案。而港府和法院之所以做出开明决定,是LGBT人士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内努力争取,以及香港有限的法治和自由起到作用,而非纯粹是行政和司法机关发善心。
香港政治保守带来的社会政策、社会风气保守,笔者个人是不乐见的。虽然保守派的观点也有其道理,但LGBT及其他弱势群体的立场和诉求也不应该被忽视和压制。
无论劳工、女性、LGBT,各弱势群体本就面对主流社会和强势者的直接间接压制和有形无形剥夺。这些弱势者通过自组织、发声、诉诸法律程序等和平非暴力方式追求平权,却又被阻碍。这违背公义和现代人权价值,也并不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各宗教思想的仁爱宽容内核。中央政府和港府对这些不涉及政治、不构成对政权威胁的人和诉求,应当多些宽容和尊重,而不是以图压制导致更多怨愤。真正的和谐,是要人们能发声、有自由、各偿所愿、各得其所。
(政治保守而带来社会政策保守,对女性、LGBT、劳工等弱势不友好,反对性自由甚至走向禁欲主义,并不只是发生在当今的香港,而是世界专制保守国家的普遍情况,中国历史上许多阶段也都发生。
如欧洲中世纪的贞操观念和实践;伊斯兰世界在衰落后至今的反女权反同性恋保守立场;中国宋元明清的理学道学“存天理、灭人欲”、“祖宗之法不可变”;中共毛时代一边宣扬妇女解放,一边以“有伤风化”之类理由“抓破鞋”、强迫妇女嫁配军人/干部/贫农、对家暴妇女和农村女性苦难不闻不问,以及今日设立“离婚冷静期”、打压行动派女权、禁止LGBT活动等,皆是相同的缘由、逻辑、模式,以压迫弱势确立秩序、转移矛盾、提供舒压泄愤出口、维持统治和社会稳定。
千年过去,这样的套路和模式一直存在,换汤不换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