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改革还是革命,在具体如何促进发展、进步、平等的路径选择上,按照物质利益及非物质的利益与情感的侧重,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按照受压迫、被损害的程度,优先和重点帮助最苦难最弱势者获得解放,受损越多补偿越多。而在各种内部纠纷发生后,也偏向这些弱者以促进衡平、保护弱势。
二是,按照受压迫群体中抗争能力(尤其暴力能力)、贡献度、话语权和影响力,优先照顾支持能搞事、反抗力强的个人或群体。在涉及各种内部纷争时,优先照顾这些人的情感、利益、关切,甚至庇护袒护其恶行/罪行。
这两种路径,是不可兼得的。当然现实中也不会有哪场改革或革命完全倒向一方(虽然中共的改革开放一定程度是高度社达、倒向一切强者和“能人”的,不过弱势的农民阶层也有所参与和受益),但是显然有侧重的不同。
一般而言,越是受压迫欺凌伤害,越是缺乏反抗能力,在充满冲突和暴力的革新道路上,贡献有限。而反倒是那些受压迫较轻乃至既得利益者,相对更能搞事、更有力量反抗。
从情感和改革/革命的目的上,应该更多支持和补助最弱势者。但从实现改革/革命成功的功利角度,则是相反。越是支持那些较有能力、暴力、话语权者,对他们关切优先的更多的满足,革新力量整体上就越强大,革新成功可能性也更高。
女权问题就是例子。在绝大多数国家,男性都拥有压倒性的权力、人脉、暴力、金钱等优势和资源,专制保守的待民主进步国家也不例外乃至更甚。
而在反抗群体(或潜在的反抗群体)中,同样是男性拥有压倒性的资源和能力优势。而女性则受压迫更深重、更痛苦绝望。
从补偿弱者、促进公平的立场上,女性应得到比男性更多的支持和挹注。在涉及男性和女性的纠纷上。也应该更加偏向女性。
但是无论是理性分析还是现实例子,都可以看到,由于男权社会的种种现实,不仅主导专制威权体制的统治阶层是男性,主导着政治反对势力和民间抗争运动的,同样是男性。而且在男权社会、性别不公、暴力化的环境下,往往只有男性主导的反对派,才能推翻男性统治阶层。这并非应然,但却是实然。
而受害更深、反抗正当性更强的女性,在男权社会下无法主导反抗运动取得胜利。即便有个别女性光彩照人、能力强悍,如昂山素季那样,其依靠的力量仍然是男性为主。
不仅女性难以主导反对派胜利,即便女性与男性平分反抗的资源、相同地位权力,一般也是不利于反对运动更加壮大和成功的。这同样不是应然而是实然。造成这样情况的原因,当然是男权社会尤其暴力化的环境,对女性天然的不友好、不利。在残酷的革新斗争(无论改革还是革命)中,需要的暴力、阴谋、其他残酷手段,显然男性更加擅长。
这样的实然下,政治反对力量往往选择以男权的价值观、言行、手段,来对抗同样男权的统治阶层。而革命胜利后,由于主导革命的是男权、革命方式也是男权社会的惯常手段,女性的参与有限,所以专制男权只是变成民主男权,女性仍然是被压迫者(当然程度可能减轻)。
不仅女性,LGBT群体、少数且弱势的族裔、残疾人、青少年和老人,以及各种其他弱势群体,也符合同样逻辑。相对于普通人尤其成年男性,他们受压迫更重、身心更受害。但正因其弱势和受害,即便反抗压迫,其反抗能力和贡献,都不及受压迫伤害较小的成年男性。
同样,他们在专制和丛林社会中最需解放和支持,但功利上,反对派的反抗资源不如投给成年男性。历史上历次变革尤其暴力革命,壮年男性革命者都得到了相对最多最好的资源(当然承担的义务野相对最大),各种老弱病残人士都是牺牲品,妇女更往往沦为战利品和玩物。
另外,许多弱势群体反抗能力或可以,但建设能力弱。由于知识和能力不足,其即便推翻压迫势力当权,其所作所为比被推翻者更加残暴、反人权、专制。就像工人和贫农是中共革命的主力军,可他们掌权后,成为干部、工贵、党卫军,腐败堕落、压迫其他低阶工人和农民,更甚于当年的地主资本家,治国理政更是一团糟。他们曾经的确受压迫、也有反抗能力并为革命贡献巨大,但并非适合执政。
那么,如何推动改革/革命并成功?我的观点还是早就谈过的:折中主义。要兼顾改革/革命的功利性和正义性,对于能够为革新发展贡献大的,和相对最受侮辱损害的,相对平衡的对待,反抗资源和支持多给前者,补偿和帮助多给后者。关键时期和冲突期资源倾斜于前者,平和期和革命胜利后多给予后者,且不能失约。
这种折中,不仅应体现在资源分配,也应用于处置内部的各种争议和纠纷。就像如今人权律师界、文化界、各种名流中的metoo事件。受害者应该同情支持,加害者应该谴责。但具体的度、对待和解决方式,可以相对和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既不能为顾全大局不顾女性控诉,又不能导致内部破裂或者过于分崩,争取内部和谐共御外敌,实现有益变革的成功。
但这种折中,现实中并不容易实现。具体操作中,往往是偏向于能力强的人,而非受难程度更重者。
更重要的,如果敌对力量/统治阶层,采取偏向强者/能搞事者/暴力阴险者的政策,那反对派的折中兼顾,还是否能够战胜对方?道义的优势能否抵御甚至超过更适应社达丛林的拉强踩弱。这时反抗力量对待不同群体的侧重是否应改变?
反过来,如统治阶层举起道义大旗支持弱势,反对派如何因应?如统治阶层利用反对派内部格差和身份差异,来分化打击(如利用性丑闻),对此应该改善内部平等性,还是更多采用封闭和压制手段维持内部稳定团结?
对于统治阶层选择性的、不长久的支持弱势的态度和政策,反对派如何说服内部的成员及外部的大众,自身扶弱平权的承诺相比统治阶层更真实、更具可持续性?如何在自身知行合一、保持前后一致的巨大付出同时,能够不被对方的谎言承诺和短期政策将人心骗走夺去?
在涉及内部斗争问题上,往往野蛮残暴势力更能摆平内部冲突。因为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在乎相对弱势者尊严利益,乃至故意出卖弱者的声明、尊严、权利自由,满足内外的强者,保障一定时期的安全和喘息,为最终胜利换取时间空间。他们也可以用反人权的高强度纪律保障团结稳定,包括屠杀和酷刑。
而文明进步力量考虑到成员的人权、尊严、诉求,就容易不那么团结,还因为相对透明和宽松,而被邪恶势力窥探、渗透、利用。
历史上进步力量内斗,被保守/野蛮势力干掉的例子,太多了。南明王朝、国民政府,失败都和内斗有关(当然内斗并非唯一和决定性因素,但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对面的满清和中共,就相对团结的多,内讧也是等到胜利了、政权稳定了再说。即便存在内讧,也会被领袖人物/核心决策层果断处置、不惜痛下杀手平息。
弱势群体内部因为外部伤害和压力、内部资源不足,本就很容易加剧冲突。如果再缺乏团结、松散内耗,就几乎必然覆亡。
当然,反过来说,道义、诚实、宽容、良善、公平,亦有其巨大的吸引力、道德感召力、人心凝聚力。邪恶和暴力并不一定会战胜良善。
但善良战胜邪恶,需要良善方的软硬实力及实践手段,综合起来形成的拉力,超过邪恶势力使用暴力、阴谋、谎言所制造的拉力和对良善方的瓦解与破坏力。
如善力不及恶力,那良善的掣肘作用多于益处,不仅会失败,坚持的道义还会遭嘲笑侮辱。春秋时代“泓水之战”的宋襄公就是例子。而同时期晋楚“城濮之战”中“退避三舍”的晋文公得到称赞,前提是他取得了胜利。
如果善力胜了恶力,那就是孟子说的“得道多助,天下助之”了。但善胜于恶,并不仅仅在于善,而一定是“行文事者有武事备”,“武”也不仅指狭义的暴力,还有其他各种硬性手段。
还有,在胜利的过程中,不能完全不择手段,但也不能拘泥于人权人道,不光彩手段是免不了的。但又要避免习惯于丑恶而真的蜕变为恶人。
还有老生常谈的,“破巢之下,安有完卵”。并不是劝女性等弱势者要为大局牺牲权利、尊严、自由,但应该争取一种对各方、对全局、对国家民族都较有利的解决方式。
历史上多少革命者都忍辱负重。不仅女性忍,男性也是在忍。各种伤害,根源上也是更大的压迫、圈子外的体制和权贵的伤害。舍本逐末,只会高度内耗至死。
以上这些关于反对派内部关系对改革/革命成败得失的讨论,只是说这是成败的一方面因素,而并非全部和决定性的。如果反对派不够强大且无合适机遇,再团结友爱也难以胜利。若反对力量足够强大、顺应时势,即便有些内耗也能胜利。但内部关系的和谐与否,的确是影响改革与革命成败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再补充一段。解决包括女性受害问题,需要整体和协调。因为伤害是传导的,单独批判某男性对女性的伤害,无法普遍的解决问题,乃至个案也无法根本解决。只有追溯其行为动机,发现更多不公不义,像剥洋葱一样将罪恶一层层剥开,伤害链上每个人都忏悔和担责,让尊重和保护女性的道理缘由、道德观念、责任意识,内化与每一个男性和女性的心中(而非仅仅依靠法律、暴力、舆论、人际斗争),女性受害的历史才能走向终结,女性的安全、权利、自由,才会真正无虞。